其他人跑这些路段可得注意了。
尤其是富家子弟,被土匪绑去“求财神”是经常会发生的事。
王家虽然和周边的土匪熟,但也得注意。
“鹿滩市那边又不让随便什么人带枪进城,带多少人也没多大用,好在也没多远,又是一条平坦大道,路上行人也多,我带几个精干强壮的跟著就行了。”
“那路上你还是小心点儿好。杨家那边有没有消息传过来?”
“没啥大动静,就听杨财旺回到家嚎哭得差点儿断了气,发誓要报仇,已经打发人去三晋省通知他三儿子去了。”
张起峻点点头,这是意料中的事,“就不知他家还剩下多少弹药。”他笑道。
“可能也没剩多少了。”王允华也笑了,拿过张起峻写完晾干了的纸折叠起来揣进兜里,“只要他家再不跳哒,咱也不是非要跟他过不去。”
“二哥,这事不能掉以轻心,那杨英以后恐怕会更麻烦,所以,你那边还得加紧扩大和训练队伍,只是得在乡下悄悄来,别传得到处都是。”
张起峻说著端过洗脸盆来让王允华洗了手,他自己也洗了手,两人开始撕拔羊头羊蹄子吃起来。
“咱想的一样,是得赶紧扩大训练队伍了,但又不能明著来。你也喝点儿?”
“行,我只喝两盅。”张起峻从王允华手中接过酒盅喝下半盅。
“咂~”,酒线如一道火线般穿过他的喉咙流入胃部,张起峻嘴里不由得发出咂的一声来。
感觉比上世哪一次喝酒都更加滚烫,更加辣。
这种滚烫和这种辣让他心里很有些刺激很有些舒坦。
他前世自认为是一个不爱喝酒的人,但这时他才发现,他其实是爱喝酒的。
即便上世他的身体对酒没有什么渴望,但心里还是渴望的。
这份渴望在当时酒极大丰富,想喝随时都有的状况下被掩盖起来了,到了如今这个酒是奢侈品的时代,他对酒的那份心瘾就显现出来了。
还真是吃肉不喝酒,不如喂了狗啊,这吃上肉再喝点儿酒,感觉这享受的档次立马就提升起来了。
酒肉相须,这在医理上也是说得通的,肉是滋腻之物,不宜消化,而酒为辛味,可行可散,自可助消化。
只是酒喝过头麻醉了神经,那就反而对消化有碍了,所以饮酒不醉最为高。
……
啪~,“咦~,有时间了,得,我得回去了,这半瓶你留著。”
两人吃喝了大约一个多小时,王允华从上衣左侧小口袋里掏出一块怀表来,啪地一响打开表盖,露出白表盘,黑表针,看了一眼,认真数清时间,对张起峻道。
“你应该把这表链系在衣扣上。”张起峻笑道。
心想这就符合民国电影或电视剧里的一些经典名场面了。
“你说也是吧?可我爹不让,说是太招摇了。”王允华没听出张起峻耍笑的口气来,认真地道。
张起峻赶紧收敛起笑意道:“可惜了。”
今晚他真是有些飘了,大约还是四盅烧酒上头了,目前这副身体还很不耐酒精。
如今一块怀表近20块大洋,倒腾到河套地区来更贵,妥妥的奢侈品,是旗府王爷、官府老爷和大财主老爷们的标配,把表链系在衣扣上这种流行时髦,就和后世成功人士们手腕上戴块名表一样是一种流行,有啥可笑的。
倒是王来春本人不想这么张扬,也不让儿子这么张扬,的确很有些难能可贵了。
第58章 矛盾纠结中的写作
王允华去鹿滩市五天后就顺利返回来了,有他大姐在鹿滩市,购物也很顺当,张起峻托王允华买的东西都买回来了。
张起峻提前交给王允华的三百块大洋也够了,还给他剩回来二十几块大洋。
给张起峻买回来的东西中,除望远镜是单筒的还望不太远,让他心里有些失望外,其他的东西也还好。
尤其那支派克钢笔出墨流利,比张起峻预想的要好得多。
有了这支钢笔和好几沓质量上好的信纸,张起峻写宣传和“预言”小册子的速度加快了不少。
只是在秘密写这本小册子中,他的心里时而充满了矛盾和挣扎。
一会儿觉得他所做的工作很有意义,一会儿又觉得他所做的工作毫无价值,狗屁不值。
文笔和文采现在已经是次要的方面了,他如今主要考虑的是他的“预言”部分。
怎样在不影响那个大时代节点到来的同时,让这个泱泱大国能尽量提升些科技军工的发展速度,能尽量迟滞那个东岛国的侵略时间线,能尽量让这个泱泱大国在未来的反侵略战争中少遭受些噩梦,这是他最想达成的成果。
“这是有可能实现的,要相信思想和预言的力量,只要我这本小册子能惊醒一部分这个时代的重要人物,同时能引起东岛国那些上层们的顾虑,就有可能改变一点儿历史的轨迹!”
“别做梦了,那头可怕的恶狼已经张开了贪婪的大嘴,你怎么可能让它因为有所顾虑而迟滞对这片广袤丰饶土地的垂涎和撕咬?”
“利令智昏的它们,怎么可能相信将来会有无数的炸弹倾泻到它们的脑袋上,怎么可能相信未来会有那么两颗小男孩炸弹就能灭掉它们的两座城市?怎么可能相信它们的无数一米半半们会成为俘虏饿死冻死累死在西伯利亚大荒原?”
“它们怎么可能会相信未来它们会成为被漂亮国一脚踩住的癞蛤蟆,从此失去政治、经济和军事的自主权?而唯一的好处,就是让漂亮国大兵们一茬又一茬地改变它们的人种?”
“还有,那帮军阀他们怎么可能因为顾忌这个泱泱大国会被东岛国全面侵略就停下争权夺利?停下内斗内耗?”
“还有,你怎么才能把你写的这本小册子送到那些重要人物的手里?”
……
所以,秘密写作这本小册子的过程,就是张起峻心灵痛苦嬗变的过程,但他还是在这种思想情绪的反复不停矛盾挣扎中坚韧地写下去了。
不管怎样,写总比不写强,写了,他还有可能扇动自己的这双蝴蝶翅膀对原本历史轨迹的改变做出自己的一点点贡献,不写,就完全没有这种可能性了。
另外,在写这本小册子的同时,他也在做著另一项工作,就是把自己前世的知识一点一点地记录下来,这其中包括他现在还能记忆起来的后世现代医学的所有知识点,甚至也包括他念书时期学过的政史地数理化等基本知识点。
这些东西,也许他将来能用得著,或许在写完这本小册子后,他还会连续写一些宣传这些知识的小册子。
时间在一天天流水般地过去。
在矛盾挣扎中秘密写作,以及回忆记录前世的知识,和修炼八段锦、打散手拳,训练各种对敌手段一样,基本都是他在晚上的人生。
一到晚上,他就成为了一个活在这个时空中的最清醒的一个孤独的人,甚至可以说和这个时代颇有些格格不入。
然而一到白天,随著阳光的普照,他又会恢复成一个普通人,一个只是很有些聪明、自律和上进的十二岁少年郎。
他依然一边在明道团馆这边念书,一边隔三差五地在中午跑去刘家医馆学习。
他发现刘家医馆的那些偏方很多时候真的很管用的,包括前段时间刘家医馆接手下的那个全身浮肿的病人,很快就被刘家父子给治好了。
当然很多时候刘家父子面对患者的疾病也无能无力,就像他老爹老妈的疾病刘家父子就基本没招。
现在张起峻慢慢仔细回忆起来,他老爹应该患的是胃癌,而他老娘患的应该是肺结核。
癌症是他依然要不停去钻研攻克的难关,肺结核也是,现在没有西药去治疗肺结核,那么他就得好好考虑如何用中医手段去治疗。
当然癌症也是,后世西医对癌症就没有太好的治疗手段,很多时候中医治疗手段倒颇显成效。
重生在这个时代,张起峻更想用纯中医的手段来攻克癌症这道难关了。
他也经常带著从鹿滩市买回来的几本医书去和刘家父子分享,这让刘家父子确定他是真的想学医,只是他自己表明,以后并不想纯走从医的道路,只是想学医自保而已。
刘金换并没有收张起峻做徒弟的打算,不过倒是慢慢开始真的传授他一些医道和医术了。
只是对五指推、人括和顶神这些传承,刘金换对他一个字都不会提起,倒是刘福昌偶尔在只有他们两人时,也会对张起峻谈起这方面的一些事。
比如顶神的一些路道和讲究,一种是家族传承式的老香根,一种是天生的特殊体质和这种事有缘的,一种是出生前神魂和一些神道仙家们有交缠的,一种就纯粹是“野仙”附身的,就像张起峻上次被蛇魂附身的事。
一般只有这四种情况,容易让一个人自愿或者被迫“顶上神”。
“昨天我爹又做法驱赶了一个人身上的野仙,没使用鬼门十三针,好吃好喝,好说好商量地给送走了。这种野仙也不能太得罪,不然拉帮结派地上来跟你身上的仙家斗也不太好。”刘福昌道。
按照刘福昌的这种说法,这野仙倒和阳世间的土匪们有些类似了。
张起峻心里苦笑,在他前世,这种事还只是一种传说,没想到重生到这个时代,这种事竟然真的有很多,连他自己都亲身遭遇了一回。
有时他就想,大概每逢天下大乱时期就容易出这种事吧,这就好像人身虚弱时正不压邪了,各种疾病就开始泛滥了。
当社会大乱时,阳世间正不压邪了,各路暗藏的妖孽就开始猖獗了。
第59章 被收了两个人的费
时间在张起峻学习、修炼、训练各种自保和杀敌手段,悄悄写宣传和预言小册子中,不知不觉地流水般度过,眨眼之间,河套地区已经来到了盛夏的季节。
河套的盛夏也是非常炎热的,北部的阴山(从西向东的狼山、乌拉山、大青山是阴山的支脉)遮挡了北风,南部又有高原丘陵地带遮挡了南风,所以就让地低狭长平坦的河套地区显得有些闷热,再加上黄河水汽蒸发,这一地区盛夏很有些濡暑蒸人。
然而这个时代是没有什么背心短裤的说法的,即便是男人,再热也得穿著无袖短衣(仅限于下层劳动人),下身得穿著长裤(没裤子穿的不在此列),女人更是再热也得穿戴整齐,脖子胳膊都不能多露,更别说双腿了。
一大清早,王允卿依然一身男生打扮,还戴著瓜壳帽,斜依在张起峻宿舍门前的一棵大树下背书本,一边斜睨著屋里张起峻刷牙。
而张起峻弯腰对著脸盆刷牙,身边还站著一个早早赶来的兔兔江家宁也发呆地看著他。
随著白色泡沫在张起峻嘴里嘴外越来越多,让兔兔江家宁越来越羡慕,越来越觉得这是一件很洋气的事。
嗯,他知道王允卿也是刷牙的,他身边的这两个牛人都刷牙。
“我爹不让我刷牙,说会破坏我的牙床。”兔兔有些委屈地对张起峻道。
“那你就先别刷牙,用水漱漱嘴也行,再就是每天拿一块手帕把鼻涕清理干净,手帕用完要每天洗。”张起峻刷完牙甩甩牙刷又清洗一下道。
牙刷目前在这河套地区也是刚传进来的新鲜的洋玩意儿,商店里只有少量售卖,也只有少数大户人家的老爷太太公子小姐们肯花钱享用享用这洋玩意儿。
江大帐房一方面可能是真的害怕刷牙会破坏牙龈,另一方面自然也可能是不愿花这冤枉钱。
张起峻作为一个穷苦出身的孤儿还花这冤枉钱刷牙,团馆里有些学生就感觉他很另类,甚至感觉他是一个没钱还赶时髦的浪子。
张起峻也不在乎别人怎么说,反正他暗中的身家已经等同于本地一个中等殷实人家的总资产,又是一个人没有拖累,自然也不在乎刷牙这点儿小花费。
“昂~”兔兔抹一把鼻涕答应一声,又把小脸蛋给抹花了。
张起峻新打一盆水让他洗洗脸,结果见他光洗前脸蛋却不洗耳朵脖子,只得指导他如何抹著香皂洗脸,还帮著他洗了两把,这才把他的脸和手给洗白净了。
然后他给兔兔教了一阵字,出了宿舍去蒙生蒙馆,此时大家都开始要上课了。
塾师李生华和乌力吉都走向教室,两人都看著张起峻笑了笑,这个学生兼小邻居聪明懂事勤奋上进,还深得团馆大东家王大财主的赏识,现在他们都处得快到半师半友的程度了。
乌力吉先去了蒙生经馆,而张起峻进了蒙生蒙馆中发现大家都在紧张地记字和默字,随时等著乌力吉过来考核。
张起峻倒不紧张,学会蒙文字母后他学得很快,识字量现在都快赶上这蒙馆中学了三年学得最好的额尔敦了。
他的记忆力很强,又有著成年人的理解力和约束力,自然要比普通孩童们学起来快得多。
额尔敦也不紧张,不等张起峻在座位坐好,他就伸手支著嘴附到张起峻耳朵上,播报起旗府内部新闻来了。
他今天播报的新闻比较重要,他说旗府王爷的马群遭土匪马猴啸抢了,被抢去了好多匹好马,尤其旗府王爷的坐骑大青马也被抢去了,那可是一匹火焰驹!是一匹千里马!
传闻这匹马奔驰起来风驰电挚,飞壕越堑如履平地,十分了得,普通的马望尘莫及!
“真的是一匹火焰驹?”张起峻也被这新闻给惊著了,脱口而出道。
蒙族民间所说的火焰驹并不是指红色的马,而有一种特殊的说法。
相传会相马的人在八月十五月圆之夜站在高处看马群,如果能在月光下看到一匹马身上有一团红色的火焰若隐若现,这种马就叫火焰驹!
这种马体能极强,价值千金,但极其稀少!
“嘘~,小点声,是真的一匹火焰驹啊!”额尔敦睁圆了眼睛道,“只是这帮土匪太强了,王爷卫队去了也没打过,还死伤了几个人,眼睁睁地看著人家把一群马给牵走了!”
“王爷都快气疯了,下令让旗府赶紧剿灭这帮土匪!还要跟每家每户再征收一次剿匪费,还让几家大财主、大地主有钱的出钱,有人的出人,都派出护院兵、护田兵去助剿呢,给王允卿她们家也下命令了!”
“这是啥时候的事?”张起峻问道。
他怎么没听王允卿说起呢?哦,可能她家里也不会把这种事告诉她吧。
但王允华……他这两天应该不在家吧?不然肯定会跟他来嘀咕两句这件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