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院!
罗凯打了一个哈欠,揉了揉眼睛。
嘴里面还有一股子冰糖的甜味。
就是10块钱一斤的那种冰糖。
便宜!
但是好用啊。
开庭之前别人是嚼槟榔,来一支烟提提神。
罗凯就和其他人不一样,他要直接补充糖分。
给自己这一句被强化过10倍的身体,提前补充糖分,补充油量!嗯!加油。
昨天睡眠不错。
导致他今天的精神情况恢复的还可以。
至少在法庭之上可以100%的发挥实力。
能够倾听他人所说的话,并且快速的反应过来。
甚至能够双线进行思考,在开庭结束之后要如何回答那些堵在门口记者们的各种奇怪的问题……
现在在法庭之上。
罗凯揉了揉脸。
瞬间进入状态。
快速的进行倾听。
“现在我来宣布法庭秩序第1条,法庭秩序由法官来进行调动,请各位遵守……
第2条开庭期间请各位诉讼参与人或者旁观者,关掉手机保持静音……
第3条……
第4条……”
书.记.员宣布法庭秩序的声音回荡在法庭之上!
“现在请全体起立,法官正式入场!”
法庭之上,所有人都全体起立。
主审的三位法官依次入场。
这次审理案件合议庭的三位法官和之前的人员完全不同。
不过也是,这个案件并不是什么大不了的,是一个简单的金钱返还之诉。
证据什么的已经明了。
证据链早就已经形成。
原被告双方的主体适格。
民事案件。
嗯!
大部分都是走个流程就行了。
至于辩论过程什么的也有。
并不是那么烧脑!
并不是那么纠结!
不并不是那么撕的歇斯底里。
但是主审的三位法官却丝毫没有任何懈怠之意。
这个案件照样是公开审理。
据说开庭审判之前在线观看人数已经达到了800万……
平常的案子,但是这不平常的关注量。
这不平常的舆论讨论量以及关注度。
针对于此三位主审法官全力以赴。
三位穿着法袍,戴着法帽法官都站着。
其中一个主审法官拿着手中的纸张当庭进行按照流程:“本案系原告xx(男方的名字)起诉被告方1号xx(骗婚女名字)2号(丈母娘名字)和3号(婚介所名字,婚介所老板出庭开庭)返还结婚失败之后,提前支付的彩礼以及婚姻花费开销!
是原告方发起的请求返还金钱之诉!”
“本案是民事案件,现在开庭审理原被告双方是否对审理的法官有异议?
如果有异议的话,请提出来申请回避并且给出相对应的理由。
如果理由符合法律规定的话,被反驳之后有一次申请复议的机会!”
法官尽职尽责的尽到了提醒的义务。
双方也没有出什么幺蛾子,都很配合的!
“我方没有异议!”罗凯作为原告方的代理律师这样说。
被告写上几方人马相继说道:“我方没有异议!”
什么?
你问被告方为什么不请律师?
哪怕不请律师的话,请个法务过来也好呀。
不请专业的人专业的律师来应对这场官司。
直接就自己当事人上战场?
没有专业的知识,他们辨认的过吗?
他们就不想挣扎了嘛?
难不成他们直接开摆了?
是的!
他们直接开摆了。
坐在被告席上全然是因为这个案子是民事案件开庭的缘故。
要不然的话,这几个被告早就带着手铐被关在小栅栏里面来回话了,接受法官的咨询,接受诉讼参与人的询问。
但就算是民事案件,这几个人手中依然带着收缩的塑料手扣。
明知道是必输的情况之下。
直接开摆。
女方以及丈母娘再加上婚介所,在昨天的审判过程当中已经确定了产地诈骗以及敲诈勒索罪。
接下来的这个案子当中,把所涉及到的金钱还给原告方,这是上一个案子的后续过程……
至于请律师被告人1号和2号这娘俩可能没考虑过!
因为被关进去了,向外界联系的时间少,并且钱没了。
没钱请律师。
但是有钱请律师的婚介所老板确实考虑过!
并且也让在外面的人帮忙去找律师了!
但是没有一个人一个律师敢答应接手这个案子!
哪怕开再多的钱也没用。
去找律师的时候,无论是去哪家律所,只需要听到需要PK的人是罗律师的话!
对手是和罗律师正面对PK!
所有律师听到罗律师的名字!
全部都直接拒绝!
直接否认,直接跑路!
给出来的理由有的很耿直,就是不接这个个案子!
有的稍微委婉一点声称自己身体各种不舒服接不了案子!
不敢去打官司。
可想而知,在网上流传一句关于罗律师的江湖传言……
只要和罗瑞是正面对垒的对手八字不够硬的全部都进去了!
就在昨天被告席上所有人全部都给罗律师直接给抬走!
连出庭帮忙打官司的网红律师都照样抬走!
理由是涉及到诽谤侮辱罪……
这种极其玄学的江湖流传,不知道被网上多少人认可!
就连律师行业里面都已经有人觉得这个问题好学一些,但是好真实啊!
和罗律师相关的案子一般人是不敢接受的!
敢接手和罗律师正面PK的案子这种行为=在监狱里面提前准备踩缝纫机!
嗯!
这样的认知和谣言,罗凯本人都觉得离谱!
不知道被妖魔化成为什么样子了。
所以,在这个案子当中被告席上的几方人马是真找不到律师。
和被告席上相对应的是……
罗凯带着男方父母一家三口坐在了原告席上!
……
法官轻轻地敲了敲手中的木锤:“各位请坐!书.记.员,请对参加诉讼的人的身份进行核实!”
诉讼参与人什么的,罗凯在起诉书上罗列出来!
书.记.员手里面拿着这份起诉书就图个方便直接点名:
“原告方xx,男,年龄……”
“被告人1号xx(骗婚女),性别女,年龄……”
“被告人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