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不用负刑事责任……
入室盗窃或者入室抢劫。
主人家惊慌失措之下,正当防卫把人打成重伤,是很正常的对吧?
嗯!
罗凯:我只是一个文弱的小律师罢了(认真脸)!
当然贾维斯这段时间也在忙着一些其他的事情。
比如说通过网络线索,查询到流落海外的一些文物聚集点。
有的是私人的收藏官,有的是某些国度的收藏馆。
罗凯准备找个时间之后让张三出发。
使用任意门再加上储物空间什么的一起配合拿回来。
嗯!
什么?
你问这合不合法?
抱歉,我罗某人只遵循炎黄的法律。
而且你们要找的是大盗张三,关我罗某人什么事?
咳咳咳!
可能案发的时间点,我罗某人正在网上给网友们进行直播呢。
全网都可以证明我罗律师不在场的证明呢。
咳咳咳!
怎么可能会一下子跑到地球,另外一边去?
那是张三做的。
张三存不存在。
我罗某人怎么知道?
嗯!
完美!
所以,罗凯之前在被萌冰采访的时候,曾经说过一句话:
我罗某人如果想要犯罪的话,那么一定是完美犯罪,能够让任何人都抓不着。
大概就是有感而发。
不是夸张的说法。
而是在陈述一个客观事实。
罗凯接下来几天都在律所里面和律所老板一起进行模拟开庭。
特别是找出了好几个被作为示范的案例。
是关于强x案的判决。
是相同类型的案件。
其中有几个案子都是男方胜诉了。
这几个案子当中有一个共同点。
那就是男方如何证明自己没有违背妇女意愿强行那啥……
都提到了一个共同的细节。
那就是站着。
两个人站着的时候。
女方一个后踢脚。
就直接能够让男的当场暴毙。
再加上其他时间现场以及其他细节的佐证之后。
能够洗刷强x犯的嫌疑。
有这样的案例被拿来当成是典型的案例。
虽然炎黄的法律渊源当中不包含着判例。
但是典型用来学习的典型案例可以拿来进行参考。
有了这些证据,罗凯这些天已经反复的模拟了上百次。
把律所老板给折磨的脑袋疼。
和技术高超的律师交手。
双方都会受益匪浅。
但是一个案子反复的折磨双方的律师。
就会好崩溃啊。
律所老板在这种情况之下,直接不来律所了,在家里面先躲两天。
罗凯于是把模拟开庭的交涉对象看向了一个律所合伙人。
这个人的战绩也是相当的强悍。
据说两年前曾经和律所老板为一件引起巨大关注的案件进行辩护。
对抗公诉方。
这个案件就是字幕组翻译有没有罪……
就是网上网友声称欠这个软件一个会员费用的软件。
为这个软件的开发商做诉讼辩护人。
咳咳咳!
……
罗凯在找到了新的折磨对象的时候。
另外一边。
某监.狱的食堂里面。
金牌大律师林律师,看着自己的师弟。
金牌大律师李律师,因为窃取商业秘密罪被送了进来。
两个金牌大律师都为同门的师兄弟。
现如今都同为阶下囚。
而更加相同的是他们都是被罗凯给送进来的。
“师弟,我之前说过,我们很快就会见面的,这里面的饭菜以及缝纫机,不知道这样的生活你还适应吗?”林律师乐呵呵的笑着。
金牌大律师李律师脸都黑了看着身上穿着的蓝白阶下囚的衣服:“师兄,好久不见,没想到有一天我们俩会在这里碰面……”
第222章 监狱里面的两金牌大律师评论强
“师弟好久不见!”金牌大律师林律师挥了挥手。
手里面拿着一个大大的饭盆。
里面的是白米饭加白菜叶。
在里面踩缝纫机的这些天里面竟然强制的把作息给调了回来。
然后每天都得去踩缝纫机,使得体育劳动也跟了上来。
至于费心费力的事情,各种勾心斗角的商业战争也不用去考虑!
在这样的情况之下,金牌大律师林律师整个人的气色竟然莫名的变得……不错!?
拿着饭盆同样吃饭的金牌大律师李律师脸色则相当的难看。
看得出来他刚进来几天,还没有习惯里面踩缝纫机的生活。
手里面拿着勺子,扒拉着饭盆里面的白水煮白菜拌饭。
很难堪的抬起了头。
如果说进来踩缝纫机的,你律师最不想见的人是谁?不是他的妻子,也不是他的儿子之类的亲属,而是他的师兄。
他的师兄也同为金牌大律师的林律师。
“师兄,好久不见啊!真没想到我,我还真的被你说中了,很快就在里面相见,而且还在同一个监.狱里面!”
“如果你是特意出现在这里,专门就为了嘲笑我的话,那么就大可不必!”李律师就像一只刺猬一样。
这一分钟身上的刺全部都展开。
如果有人想要上前的话,就会被攻击。
作为师兄的林律师摇了摇头笑了笑:“师弟啊,师兄,我刚进来的时候也像你这一副模样,但是成王败寇,输了的话就要坦荡的承认输掉,不然的话,我们最后的一份还能够撑到的东西都没了,体面一点,坦荡一点!”
金牌大律师李律师:……
我都进来踩缝纫机了,你让我坦荡一点?
金牌大律师李律师,是外卖平台公司聘请的法务,当然也持有一定比例的股份。
和自己的师兄比起来,似乎扶持起一家千亿市值的公司,并没有任何值得称道的地方。
因为自家师兄扶持起来的公司市值将近上万亿!
10倍的差距。
一直以来自己的师兄林律师都是李律师心中压着的一块石头。
同时也是一直追赶的目标和向往着的对象。
两人为师兄弟。
一个姓林,一个姓李。
他们都同为金牌大律师。
在法律界不知道被多少人津津乐道,成为一桩美谈。
从一个学校出来,甚至教授法律知识的老师,很大程度都是重合的。
两个卷王。
是对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