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共戴天。
杀父之仇。
血海深仇。
不共戴天。
在这种庄严的时刻。
受害者的妻子站了起来,恶狠狠的瞪着被关在栅栏里面的外卖平台公司老板。
嘴巴里面的牙齿嘎嘣嘎嘣咬的直响。
后槽牙直接咬裂了。
嘴角甚至都有血色……
可见是恨到了极致,已经竭力的控制。
恨啊,怒啊!
当然也有快意!
仇人就在眼前。
被关在了栅栏里面。
即将进去。
这算是报了仇。
但是还不够……
被告席上的金牌大律师李律师脸色难看,但同样站了起来。
外卖平台公司垄断案已经下了判决:外卖平台公司一方败诉!
金牌大律师李律师败绩加一!
如果接下来这个案子还败诉的话,那么就是战败成绩加二了。
金牌大律师李律师在从业生涯当中,这么短的时间内连输两场官司,简直是让人笑掉大牙!
让人怀疑他金牌大律师的水分究竟有多少。
名声彻底崩了。
以后估计再有人来找他打官司的时候,都会考虑他在这两个案子当中的表现。
金牌大律师那一身金色的名声掉完之后。
就彻底崩了。
不过金牌大律师李律师已经无暇顾及自己的名声了!
因为……他目前正在被调查当中!
没有出任何意外的话,他即将在一段时间之后被送进去!
被以窃取商业秘密罪立案,然后被审判。
律师资格证很有可能会被吊销。
到时候一切归零。
并并且还得进去踩缝纫机。
坐在小栅栏里面的外卖平台公司老板斜着眼睛。
嘴皮子一直都在抖。
从刚才听到宣判要赔偿500亿之后,整个人就如同是图了胭脂粉一样全脸发白……
公司赔钱,他要在这个过程当中承担连带责任。
什么是连带责任?
也就是说公司破产之后,拍卖拿不出钱了之后,他就以自身的财产填窟窿。
这些年吃了多少就得吐出多少来。
凭借着股权每年从公司分红,照样都得吐出来。
还不够的话,那么就得上失信人名单?
然后他个人名下的财产,比如说房产,豪车,别墅包包之类的,都会被强制执行。
进行拍卖。
什么?
有很多隐藏的别墅,金银珠宝之类的藏起来。
他照样可以潇洒?
想什么呢?
拒不执行?
没事。
真以为现在的网络不联网吗?
真以为那些同在一个商业圈子里子里面混的,相互熟悉的都能知道对方兜里面有几块零钱债主们……
会放过这个人吗?
不会!
绝对不会。
这些债主会让自己的财产损失吗?
肯定不会。
所以!
放心吧!
随手一举失信人名下的财产并且提供信息能够拿到奖励的情况之下。
失信人想当老赖,拒不执行是不可能的。
而且一旦抗拒执行!?
那……
进去呆着。
那又触犯另外的法律了。
外卖平台公司的老板心如死灰。
整个人如同是软脚虾一样。
站起来,突然往后倒过去。
似乎是贫血一样。
但是后面的执法人员把此人架住。
在这宣判的时刻。
你就算是昏过去,也得站着听宣判。
在场的人没有发出过多的声响。
全部都注视着宣判的法官。
在这庄严和肃穆的场景之下。
所有人都知道自己的一举一动会被在线的上千万网友通过直播的方式看到。
法官环视了一下四周。
拿起了手中的判决书,没有过多的废话,直入主题,进行宣判:
“原告方xx系猝死外卖骑手家属,起诉xx外卖平台公司死亡赔偿金纠纷一案,现当庭进行宣判!”
法官说到这里停顿了一下。
在做出宣判之前,得先理一下案件的前因后果。
以审判院的角度进行调查,还原出案件的事实。
说事实,讲证据,列法条。
“案件经过概述:受害者xx,为被告方xx外卖平台公司的平台注册骑手,近三年以来一直为外卖平台工作,于xx年xx月xx日在送外卖的过程当中,过度劳累导致心脏猝死!”
“经本院调查,外卖平台公司与骑手签订的协议为垄断协议,根据原告方的代理律师陈述,垄断协议自始至终变为无效,合同变不生效力!我院采信……”
“……在无合同的情况之下,受害者在外卖平台公司注册为骑手从事配送工作期间,生产资料的工具式电瓶车由外卖平台公司提供租借,工作服上印着xx外卖的字样,外卖平台公司对骑手每周实施考勤,且有相关的打卡证据进行佐证!
被告xx外卖平台公司每月向外卖骑手账户打款,以及帮忙缴纳保险费用,符合劳动合同当中最实质最本质的特征!
我院综合各方考虑,认定为双方具有实质劳动合同关系,猝死的骑手与被告方外卖平台公司存在着实质的劳动关系,按照法律规定,一年内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自动推定为签订了无限期的劳动合同!”
法官说到这里。
最重要的劳动关系当庭认定完毕。
综合各方考量。
实质劳动关系确认。
那么接下来就该认定工伤(亡)以及各方面的赔偿金额了。
罗凯把法官的话快速的听进耳中,大脑快速的运作着。
就像是坐在教室里面等待着老师发月考卷子成绩的学生一样。
心里面快速的预测着此次能够得到多少分(拿到多少的赔偿)!
特别是在接下来的宣判当中,是以哪一种方式进行计算赔偿金额?
是以外卖骑手户籍地农村的平均收入水平……
还是以外卖骑手工作所在地的城市平均工作水平进行计算?
双方可是100万和350万之间的区别,差了200多万呢!
同命同价吗?
所有人都在期待着。
所有人都在等待着。
法官在所有人的期待中快速的宣判:“既然构成无期限的劳动关系,外卖骑手在为外卖平台工作的过程当中猝死,应当认定为工亡!”
“根据以上的调查以及案件事实,我院根据相关法律作出以下判决:
一:我院认定原告外卖骑手xx与被告xx外卖平台公司签订的合同为垄断协议为无效,合同自始至终无效!
二:我院认定原告外卖骑手xx与被告xx外卖平台公司存在实质劳动关系,且推定原告签署限期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