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把对方反垄断的罪名给坐实。
给定死。
给钉在耻辱柱上。
嗯!
打蛇要一次就打死。
打在七寸上。
什么?
你问这外卖平台公司倒了,那1000多万的骑手怎么办?
完全不用担心!
在市场已经逐渐成熟的情况之下。
其他拥有相同运作能力的外卖公司们早就摩拳擦掌了。
甚至在开庭之前就已经高薪挖人。
给骑手买保险。
提高骑手每单的单价。
把配单送达时间给扩大到40分钟以上。
有这么多可替换可选择的公司。
骑手的工作完全可以平稳过渡。
甚至还可以在这个过程当中拿到一笔不菲的薪水。
就像之前卖储存条的市场行业!
原本1tb的储存条至少要2000以上!
但是一旦几家公司卷起来的时候,价格低到能够让消费者都为之感叹的地步。
200块钱。
当行业几家公司卷起来的时候,最终的受益者是消费者!
放在外卖行业也同样如此。
当垄断的企业市场份额被打破之后。
那么其他后续的几家公司绝对会卷得飞起。
最终的受益者是消费者以及骑手。
消费者能够拿到不知道多少的优惠券,以低廉的价格吃到外卖。
骑手则可以同时选择几家外卖公司同时接单。
收入翻几倍!
工作强度减少小一半!
他不香吗?
嗯!
所以综上所述。
外面平台这家垄断企业。
是时候可以死了。
还留着它过年吗?
这些搜罗来的证据,全部都是外卖平台公司对手提供的。
果然只有你的对手才会时时刻刻关注着你,恨不得你死。
同行是冤家。
就是这个道理。
但由于这些公司的帮忙。
罗凯省去了独自去收集证据,然后整理罗列的过程。
虽然说有贾维斯帮忙。
但是……
简单的整理一下,就能够拿在法庭上来使用。
这不香吗?
通过三个方面来控诉对方垄断的恶性。
罗凯说到这里停顿了一下。
看着被告方金牌大律师脸色似乎逐渐阴郁起来。
罗凯心情并无不太大的波动。
小样,这才哪到哪儿呢?
就这副模样了。
罗凯直接单刀直入,每一个能够确认对方垄断行为的点,他都依次给对方点上!
把这些理由证据编织好,成为三支利剑,狠狠的捅向被告方的心脏:
“一:垄断协议的认定。
被告方为限制其他竞争性平台发展,维持、巩固自身市场地位,滥用其在炎黄内外卖平台服务市场的支配地位,实施“二选一”行为!
通过禁止平台骑手在其他竞争性平台接单等方式,限定平台内骑手只能在被告的平台进行交易接活拿钱,并以多种奖惩措施保障行为实施。
种种行为违反反垄断法第x条第x款第x项关于“没有正当理由,限定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的规定,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
被告方采取多种奖惩措施保障“二选一”要求实施。
且被告方一方面通过多派单等行为支持等激励性措施促使平台内骑手执行“二选一”要求!
另一方面通过人工检查和互联网技术手段监控其工资收入等方式,监测平台内骑手在其他竞争性平台送单挣钱的情况!
并凭借市场力量、平台规则和数据、算法等技术手段,对不执行的骑手相关要求的平台内骑手实施处罚!
包括减少派单资源支持、取消平台内骑手资格、由外卖站点罚款,我在这里想要问一下被告方,你方有什么资格,有什么执法权?敢罚款?”
罗凯一边血泪控诉,让书~记~员当众展示外卖平台的垄断协议。
这些协议的条条款款原本很多骑手都不会看的。
外卖平台公司自以为很聪明。
但是现在遇到较真的人。
把这些恶心的条款当众展示出来。
狠狠的撕破了脸皮。
不体面。
想投机取巧?
那么老子就让你体面。
罗凯一点一点的鞭尸。
丝毫不给面子。
到最后更是当场呵斥作为被告的外卖平台公司,你丫的有什么权利敢罚款?
谁给你的执法?
谁给你的勇气?
姓梁的歌手吗?
被告席上的这两人一言不发。
脸色逐渐难看。
明显这话是戳到他们的肺管子上了。
但是这还只是第1部分。
剩下的两方面呢。
会有多狠?
为了证明外卖平台垄断,罗凯还特此为其准备了其他两个方面的证据呢!
来!
我们继续。
谁怂谁是狗。
罗凯翻了两页的继续当庭怒斥:“二:关于被告方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
根据被告方在上市公司每年都要公布的财报上显示,该平台服务收入在同行业10家主要外卖平台合计服务收入中,份额分别为75%左右波动。
CR4指数(市场集中度指数)分别为98.5%,显示相关市场高度集中,竞争者数量较少。
且近5年来,被告外卖平台公司的市场份额较为稳定,长期保持较强竞争优势!
根据相关法律推定,某一行业的一经营企业在相关市场的份额达到了1/2的时候,便可认定为垄断支配地位!”
罗凯一边说着。
一边向法官呈交证据。
总的一式三份。
罗凯手持一份。
书~记~员接到两份证据之后。
一份证据则放在投影仪上当众展示。
另外一份则由法官三人共同传阅。
在投影仪上,观众以及被告行上的两人都能够清清楚楚的看到,外卖平台公司近5年以来的财务报表以及所占的市场份额。
有数据!
有报表!
这么多的证据!
直接形成再完美不过的证据链。
此证据取证合理合法。
且形成证据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