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由原告方陈述案件事实诉讼请求!”
罗凯成为了焦点。
只见他不急不忙的拿着手中的起诉状。
然后在庄严肃穆的审判大厅,当着无数人的面就开始狠狠的控诉帮砍一刀购物软件公司不当人:
“我方于xx年xx月xx日在网上拉了几个总量加起来10万人的群,按照被告方在手机APP端给出的活动页面规则,拉人帮忙砍一刀,可以免费拿一个手机!”
“我们这10多万人在遵从被告方设计的游戏规则,先是砍价,只剩下最后一分,然后一毫!
甚至为此我还专门花钱在该平台买了一个价值100多元的助力加速包,最后经历了将近200多个拉人砍价的活动套路之后,依然没有拿到被告方所承诺的手机!
到了最后,当我拉了10万人助力砍价的时候,弹出一个提示框说我账号异常。”
“……当时我当着无数网友的面就拨打了被告方的公司客服,但得到的回复仅仅是一张0.01元的优惠券……”
“我方完全有理由有证据怀疑这个活动有欺诈消费者虚假宣传的嫌疑,全程直播,这是我方在全程直播当中录下的证据!”
罗凯说我案件事实之后,就把诉讼请求也一起说了:
“针对本案我方提出以下诉讼请求!
诉讼请求一:请求查明被告方的欺诈消费者的行为并处罚金。
诉讼请求二:请求判处被告方在其官网上对我方进行赔礼道歉!时间至少不得少于两年!
诉讼请求三:本次案件产生的鉴定保全证据之类的费用全部由被告方承担!”
罗凯仅仅只是把这事情再重新描述一遍,感觉血压又高了。
这垃圾公司在耍猴呢。
是在把消费者当狗来遛吗?
你说你要让我邀请朋友才能拿到优惠。
我邀请10万人够不够?
你说要花钱买加速包才行,我花了100块买了加速包!
甚至由于人数过多直接显示账号异常,把老子的账号给封了?
这软件公司怎么敢的啊?
到最后拨打客服电话,但是客服却高傲的回复,说可以补偿一张0.01元的优惠券。
老子10万人就为了拿你这点,打发叫花子都拿不出手的0.01元?!
还是特麽的优惠券?!!
啊!
我们消费者,难不成在这个大公司的一眼中就成了跪着要饭的?
血压拉满。
罗凯成交了U盘以及各方面的纸质证据。
书~记~员接过去之后就在电脑上打开了直播时间的全过程。
在法庭之上,由法官以及在线的千万网友进行观看!
这是证据!
当众处刑!
坐在被告席上的这两人仿佛没有是一样,可见脸皮是厚到一定的层次了。
半个小时观看!
观看这场法庭审理的网友们观看着这一份证据。
有人甚至在这份证据里面看到了自己当时发的弹幕!
简直是套娃当中的套娃!
在现在的网友嘴那是相当的刁钻,怎么损怎么来:
“刚看见一个小说,说有砍一刀系统,然后穿越到了古代!在战场上被人砍,怎么都砍不死,砍到最后还有一丝血!”
“我也看过差点把吕布累死特别的生c!”
“就差一元,还差十金币,只差一金币了,还差半个金币,很抱歉您没有抽奖次数了[doge]”
“人少成功不了,人多说你账号异常!嘴长在对方脸上想怎么说就怎么说,想怎么解释就怎么解释是吧!?”
“找人助力就是刷的嫌疑,哈哈哈哈,那你TM说什么找人助力!”
“来来来,帮我砍一刀”,“我不用这软件!”,“那更好,你下载一个呗,新人砍的多!”我特么砍你一刀!!![tv_呕吐]”
“我打开帮砍一刀软件一看,歪歪斜斜的每页上都写着‘省钱红包提现’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坑人’!”
“帮砍一刀老板,你m要没了,现在有0.1%几率救活,邀请好友助力加几率。
(邀请中。。。。。)
好了,现在需要100%才能救活,现在进度99%,邀请好友.
好了,现在99.99%,邀请好友集医生,10个碎片1个.[doge]”
“血压高了,要是有集体诉讼就好了,兄弟们就可以一起去把这家公司给搞了!怒!”
“支持罗律师起诉,话说这应该算是公益诉讼了吧?”
“为众人拾薪者,不可冻毙于风雪,为正义开路者,不可受困于荆棘!兄弟们我将带头冲锋!冲他丫的!”
“……”
……
当庭播放完证据之后。
在场的人沉默了。
法官沉默了。
因为他们也用这个软件过……
在个人情感上,他们是相当欣赏罗凯这种做法的。
但是在法律的程序上。
讲究的是证据。
讲究的是程序与实体的正义。
接下来该如何辩论?
咚!
法官敲了敲手中的木锤。
“原告方已陈述完案件事实与诉讼请求,被告方你们可以提出辩护意见了!”
随着法官的话音落下。
现场的焦点转移到了被告席上。
被告席上的两个人。
一个是帮砍一刀沟软件公司的创始人。
整个人后仰靠着椅子。
眼神则紧紧的盯着罗凯!
眼神之中杀意弥漫!
因为他亦师亦友也是引路人金牌大律师被这个小子给送走。
另外一个则是法务王牌律师吕律师。
只见他停下了手中的笔。
刚才罗凯在血泪控诉的时候。
这个吕律师把罗凯所说的点用法律语言给记录下来!
哪一点可以反驳,哪一点可以规避,基本上都提前规划好。
专业程度直接拉满!
在所有人的注视之下。
吕律师身体微微向前倾,靠近麦克风。
一手拿着草稿开始逐一辩论:“针对原告方所陈述的,我方先站起,放在一旁不谈!
原告方,当你在参与我方公司推出的活动时候,不知道可曾看到页面最下面的几行小字: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这个王牌大律师手里面是真有本事的。
一上来就放了个大招。
是。
原告方你确实拉了10万人按照规则参与了我们的活动。
但是最终没有拿到奖品,这关我们屁事儿?
你说你满足各方面的条件。
那么我就用广告法上一句万能的盾牌: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那么想怎么解释就由我来了。
想怎么说就由我来说。
嘴巴长在我的脸上。
只要我不要脸,说成什么都是在法律的允许范围内的。
王牌律师吕律师从万年no.2好不容易升级no.1!
想要在老板面前表现一下。
于是就继续说:“原告方只是拉了10万人,但是我方活动的保底是100万人!
原告方没有满足我方活动的要求,就来碰瓷,我方公司是欺诈消费者!
这完全是不合情,不合理不合法的!”
“不但如此,在本次案件当中,原告在这么短的时间拉了10万人,这明显是有预谋的!”
这个王牌大律师说话说一半。
但是后面的话没有说出来,给人留下了遐想的空间……
什么预谋?
要么是小律师博个好名声。
搞个热点造点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