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翻了一部分,克莱恩的眼珠子微不可查的动了动。
哪怕抛开了一些不好描述的细节不谈,这本书依旧非常有问题。
问题很大!
比如这本书的
再往后,格尔曼女装潜入“黑死号”,与疾病中将产生邂逅。
克莱恩的确有打算在过段时间去暗杀疾病中将特蕾茜。
呼。
合上书本,克莱恩深呼了一口气。
“作者是谁。”世界语气温和的问佛尔斯,“不用害怕,告诉我就好。”
“放心,不会有事的。”
这反常的语气让佛尔斯更害怕了。
她拼命摇头:“我不知道。”
“所以……作者是你吗?”世界话题一转。
“不是!”佛尔斯立刻否认,同时大脑超速旋转。
大脑!我踏马命令你动起来呀!
这一瞬间,佛尔斯感觉自己的智力超过了罗塞尔。
这是生物求生的本能,是一条溺水的咸鱼对生的渴望。
“世界先生。”佛尔斯突然变得理直气壮,“你看哈,我都害怕成这样了,还拿给你看。这就更不可能是我了啊!如果真的是我,我大可不必拿给你看的不是吗?”
越说,她越觉得有道理。
是啊,只要她不说,谁能想到这是因为系统的任务呢?
她的腰杆子都挺直了。
看着莫名其妙突然有了底气的魔术师小姐,克莱恩转移话题。
“那么,你为什么会觉得这上面说的是我呢?”世界敲了敲书本的封面,“我应该,没有告诉过你们关于我的事情才对。”
佛尔斯一下子哽住了。
“额……是……灵性直觉……”她的声音越来越小。
克莱恩在心里叹了一口气,控制世界收回视线。
“罢了,每个人都有秘密。”
“做个交易吧。之后把这本书的原本给我,价格……你记忆魔药的序列八和序列七的钱我出了。”
“如果感觉不够,你也可以提自己的要求。”
够!那可太够了!
佛尔斯赶紧忙不迭的点头:“好的好的。”
【恭喜宿主完成任务,满足了自己的冒险精神。】
【获得奖励,一枚四分之一便士的硬币。】
佛尔斯感觉自己的脑子嗡嗡的。
什么东西?
四分之一便士?
你这个该死的狗种!你甚至连一便士都不愿意给我!
佛尔斯破防了。
我冒着生命危险,结果连一便士也拿不到!
不过好在,拿到了序列八到序列七的魔药,代价仅仅只是小说原稿而已。
其实也不亏,不如说挺赚的。
她长长的出了一口气。
算了,也行。
又交流了一阵后,塔罗会步入尾声。
在太阳戴里克和月亮埃姆林对于“白银城”和“血族”哪个的历史更完善进行了一番激烈辩论后,克莱恩微微一笑,结束了聚会:
“各位,下周见。”
“遵从您的意志。”正义奥黛丽当即起身行礼。其他人也没慢多少,包括隐者嘉德丽雅和女祭司爱莉希雅。
除了帕朵喵的所有人被送回地面,克莱恩和帕朵喵待在灰雾上,等着魔术师佛尔斯将小说原本献祭上来。
…………
回到现实,星之上将嘉德丽雅看了眼书桌上摆放的破碎星象仪,认真回味了下刚才聚会里发生的事情。
至少拥有三位可以被称为“伟大存在”的成员,女祭司和命运之轮的实力存疑,其他大致不会太强。
嘉德丽雅有了基本的判断。
沉默了十几秒,她拿出纸笔,斟酌着写道:“有人最近在有意识地搜集大帝的日记。”
她不敢在信里涉及塔罗会,不敢泄露一点信息。害怕被惩罚,只能从平常也可以发现迹象的事情出发,给予提醒。
从恶魔先生的代号推测,那可能是一位恶魔途径的天使,一位“鲜血大公”。拥有很强的反恶意能力。
只要有人对鲜血大公产生哪怕只是一点点不利的念头,也能立刻察觉。
虽然看上去并不像,但嘉德丽雅不敢掉以轻心。
写好并折叠完毕后,拿出一个随身携带的黄金制成般的精致口琴。
她离开房间,打算暂时离开未来号去召唤“神秘女王”的信使。
不在船上召唤,是因为自从弗兰克的老师上船之后,那位信使就再也不敢登上未来号了。想要召唤信使只能暂时离开。
不过这对于她来说并不是多复杂的一件事。
离开房间,刚准备凭空飞起。嘉德丽雅突然看见了慌慌张张的弗兰克。
“弗兰克,怎么了?”嘉德丽雅突然有了一种不妙的预感。
“船长,有三个蘑菇不见了。”弗兰克回答。
嘉德丽雅的眉头一下子蹙起,因为这肯定说的不会是普通的蘑菇,而是弗兰克活化后,成为船员的蘑菇。
“哪三个?”嘉德丽雅问。
“竹菌子,定鲜游和春秋馋。”弗兰克回答。
第274章 阿罗德斯连上网了
嘉德丽雅回想了一下。
竹菌子只是一个序列八的读心者,定鲜游和春秋馋更是完全没有服食过魔药。
还好还好,至少那不是什么很麻烦的途径,或者大范围的丢失。她松了一口气。
因为本身的体型过小,即便这些蘑菇的智力不亚于十岁孩童,能真的做到的事情也很有限。
可能他们仨加一块连路边的野狗都打不过。
看着弗兰克焦急的眼神,嘉德丽雅最终还是没能说出什么苛责的话来。
她暂时搁置了送信的想法,转身回到船舱,从桌面上找到一个星盘。通过“星象师”的占卜能力很快帮弗兰克定位了走丢的三个蘑菇。
慷慨之城,拜亚姆。
这……嘉德丽雅一时也没能搞清楚状况。
未来号现在在斯卡起亚海岛附近,距离拜亚姆有将近一个星期的海程。这几个蘑菇是怎么迷路迷到拜亚姆去的。
“船长你是不是最近吃拼好饭吃中毒了?”弗兰克直言不讳。
没有在意弗兰克的“童言无忌”,嘉德丽雅又重新做了几次星盘占卜。但是结果都是一样的。
那三个蘑菇就在拜亚姆,这一点毋庸置疑。
嘉德丽雅看向弗兰克:“你上一次看到他们是在什么时候?”
“嗯……”弗兰克回想了一下,“在……今天上午。今天上午我还听见春秋馋规划自己的未来目标。”
嘉德丽雅又重新看了一眼星盘:“我知道了。”
“最近也没有什么明确的目标,明天在岛上补充一下物资,下一站就定在拜亚姆吧。”
“好的。”弗兰克点头,转身去向船员交代航线计划去了。
嘉德丽雅重新看向星盘,思考数秒无果后,决定将这件事情写进给女王的信中。
…………
贝克兰德,东区。
这里是贝克兰德的贫民窟,在这里,人人都有不错的“手艺活”。
尤其是在东区的酒馆最大的“烂木头酒馆”,这里平均每十个酒客里就会有一个有过犯罪的经历,剩下至少有五个是想犯罪但没能力、没胆量、连最简单的偷窃都做不到。
至于真正纯良的人,几乎不可能出现在这里。
这里的治安堪比哥谭市,酒馆的大门上挂着通缉令,而通缉令上罪犯的很可能本人就在酒馆里,甚至拿着自己的通缉令当垫桌布。
晚餐时间,基本上是酒馆中最火热的时间,喧哗的大吼大叫声跟血腥味、汗臭味混合在一起,让任何一个正常人都不会愿意来到这里。
叩叩叩。
敲门声从酒馆门口传来,带着老旧的木门发出嘎吱嘎吱的声音。但酒客们没有一个人在意门口的小白脸。
砰。
一声枪响响起。
枪声是这群家伙唯一能听懂的语言。
场面一瞬间安静下来,所有人都看向大门口。
那里站着一个黑发绿瞳的年轻男人。他发型凌乱五官帅气,身穿家居白衬衣和黑色的长裤,衣物的下摆扯了出来,随风轻荡,气质潇洒中透着几分不羁。看上去像是刚从家中赶出来,连衣服都没来得及换。
他左手小臂前空空荡荡,没有左手,右手拿着一把左轮手枪。
刚才就是他开的枪。
他先是用手枪敲了敲门,在无人搭理的情况下才无奈的开了一枪。他也不愿意的。毕竟他可不想当一个野蛮人。
所有人的注意力都集中在男人身上,没有人注意到,大门不远处,一只左手的手掌正用五根手指头支撑着自己,像是一只蜘蛛一样爬进了酒馆。
“晚上好,该死的混账东西们。我的名字是伦纳德米切尔。相信你们听过我,贝克兰德最棒的赏金猎人。”
听到伦纳德的自我介绍,有几个酒客悄悄的伸手摸向腰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