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命之环 第174节

  “布里涅尔平时看的都是这种东西?”

  他还是一个关心国家大事的黑帮头目?

  路易斯望了望另外一边的萨科塔,笑着回答道:

  “他不看这些的,只是告诉我们,不能得罪了那些记者和报社,有影响力的报纸能订就订,时不时再花钱轮流登一则微风舞厅的广告,说这里有大量的火热舞女。

  “他平时看的是最下面那三份报纸和杂志。”

  不得罪报社和记者啊……也是,如果《特里尔报》上登一则市场区出现大型黑帮的新闻,那萨瓦党第二天就得完蛋,那些老爷们还是要脸的……卢米安又学到了一点知识。

  他随即抽出了最下面的报纸和杂志。

  它们分别是:《小说周报》《男士审美》和刊登特里尔各种绯闻流言、时新笑话的《鬼脸》杂志。

  这不比什么《改革家报》《行动报》有意思?卢米安拿起《小说周报》,读起最新的连载。

  他随口问道:

  “订这些报纸的钱和广告费是从哪笔账里走的?”

  路易斯想了片刻,想到额头沁出了冷汗都未想出答案,这时,萨科塔说道:

  “从和警官们打好关系的那10万费尔金里扣。”

  卢米安满意地点了下头。

  不影响他这位萨瓦党新任头目的收益就行!

  没多久,咖啡馆侍者端上了一份份食物:

  洋葱碎肉鸽、熏黄道蟹、热竹鸡肉馅饼、炖羊脑,炖小牛肉片、烤牡蛎配香草、两种沙拉、猩红奶酪、烤杏仁酱,再配了一杯红白蓝三色利口酒和一瓶赤霞葡萄酒。

  各种香味混杂在一起,钻入了卢米安的鼻端,让他的唾液分泌得更加旺盛。

  “不愧是特里尔,一个普通咖啡馆的套餐就有这么多道菜,这要是在鲁恩,只有煎牛排、豌豆炖嫩羊肉那几种选择……”作为纯正的因蒂斯人,卢米安依据从各种报纸杂志、民间笑话得来的印象嘲讽了鲁恩的美食一句。

  他端起那杯三色利口酒,轻轻抿了一下,指着桌子两侧的靠背椅道:

  “一起吃吧。”

  “头儿您吃好我们再轮流吃。”路易斯略微弯腰,笑着说道。

  卢米安未做劝说,享用起到特里尔后的第一顿大餐,而且还是免费的。

  不得不说,微风舞厅的厨师水平还是相当不错的,吃得他频频点头。

  这里面,他最满意那份炖羊脑,在使用了几种香料的情况下,羊脑的腥味、膻味都被巧妙化解,只剩下细腻如罗塞尔豆腐的口感和浓郁诱人的香味。

  他喝掉了那杯红白蓝利口酒和三分之一瓶赤霞葡萄酒,然后示意路易斯和萨科塔可以轮流用餐了。

  他自己则拿起了《小说周报》和《鬼脸》杂志。

  在《鬼脸》杂志上,卢米安看到了一个熟悉的名字:

  迪瓦尔。

  那是发明迪瓦尔肉汤的餐厅老板,他后来有了钱,发了财,搬到了歌剧院区。

  《鬼脸》杂志刊登了发生于最近的一件轶事:

  迪瓦尔疯狂迷恋来自鲁恩的戏剧演员兼特里尔交际花佩尔乐,为她花了不少钱,而在佩尔乐私人住宅举行的宴会里,佩尔乐当着十几名客人的面,赤裸着身体,躺在巨大的银盘内,由仆人们端了上来。

  这让迪瓦尔的心破碎了,他试图自杀,没能成功。

  这真假存疑的消息看得卢米安一时不知道该感慨特里尔人玩得真花,还是嘲笑鲁恩人根本不那么保守,到了因蒂斯很快就会被同化,亦或讥讽迪瓦尔作为一个都四十多岁的特里尔人,竟然还那么纯情。

  有的时候,看到这些匪夷所思的新闻,卢米安都会忍不住怀疑这里面有非凡者扮演的需要在内,或者是邪神信徒无法自控的表现。

  当然,如果不是特里尔人本身就有类似的倾向,很多事情确实没有问题,那些家伙早就被揪出来了。

  等到路易斯和萨科塔都用完晚餐,卢米安领着他们下到一楼。

  晚上的舞厅相当热闹,简娜站在半高木台上,于乐队的伴奏里唱着一首旋律轻快的歌曲,下方的人们则男女相拥,踏着不断回旋的舞步。

  卢米安望了一眼就收回了视线,走向门口。

  “头儿,我们去哪?”路易斯问道。

  卢米安笑了一声:

  “你是头儿,还是我头儿?我去哪里需要向你报告吗?”

  路易斯的表情顿时僵在了脸上,他看了看沉默的萨科塔,忽然觉得那样也不错。

  “我,我只是关心接下来要做什么事情。”他强行解释道。

  卢米安一边在看门打手的问候里走出了舞厅,一边笑道:

  “需要你们知道的时候,我会告诉你们的。”

  他一路走回了金鸡旅馆,但未直接去207房间拿K先生的手指和那把左轮,而是转入了地下酒吧。

  卢米安还未来得及环顾这里的情况,就听见了查理热情洋溢的声音:

  “你们知道吗?夏尔现在有了一个绰号,‘狮子’夏尔!

  “那是‘小婊子’简娜取的,你们有没有见过她?我敢打赌,你们这辈子都没见过那样漂亮的女人,她有火辣的身材和美艳的脸孔,每一个听她唱歌的人都想为她改变自己的信仰,而这样的女人看上了夏尔,主动邀请他跳舞,和他贴在一起,扭来扭去!噢,舞厅的灯光都很昏暗,你们可以想象他们发生了什么事情……”

  “……”卢米安忽然有了一种自己成为《鬼脸》杂志某则消息男主角的感觉。

  他身后的路易斯和萨科塔又替头儿尴尬,又有些担忧。

  他们尴尬的是小圆桌上演讲的那个家伙很可能是在帮头儿吹牛,担忧的是那如果是真的,头儿不就等于给“红靴子”芙兰卡戴上了绿色的帽子吗?而那样一来,麻烦就大了,芙兰卡不仅本身很强,而且还是老大的情妇!

  拿着一支啤酒的查理看到了卢米安,笑容瞬间凝固。

  他跳下小圆桌,来到卢米安身前,咳嗽了一声道:

  “嗨,夏尔,你不介意我讲你的艳遇吧?”

  “你怎么知道的?”卢米安不答反问。

  查理笑道:

  “外面很多人都知道,是从磨坊舞厅流传出来的。”

  也就是说,毒刺帮的人知道我刺杀“铁锤”艾特前和简娜跳过两次舞了?也是,当时我只是简单伪装了一下,连发色都没有改,还挑衅了周围的人,他们事后回想起来,结合“铁锤”艾特之死,肯定能认出我……简娜作为“红靴子”的情妇,应该有被他们怀疑,也许会成为之后的报复对象……倒是不用太担心她,她有“红靴子”提供保护,芙兰卡作为经验丰富的非凡者和实力强大的魔女,在这种事情上不会疏忽大意……卢米安有所明悟地点了点头。

  他笑着对查理道:

  “你尽管讲。”

  这件事情流传得越广,越能引起“红靴子”的重视,让她在毒刺帮可能的报复上不抱侥幸之心。

  卢米安转而问起查理:

  “你怎么没去微风舞厅?”

  查理堆着笑容道:

  “那个叫勒内的经理让我明天正式去工作,每个月给我80费尔金。”

  两人闲聊间,卢米安看见吧台位置坐着自己隔壁的邻居:

  那位落魄的剧作家加布里埃尔。

  他依旧顶着那头乱糟糟油腻腻的棕发,戴着较大的黑框眼镜,穿着发白的亚麻衬衣和黑色背带裤。

  “怎么了?”卢米安告别查理,走过去问道。

  正在喝淡绿色苦艾酒的加布里埃尔侧头看了他一眼,苦涩笑道:

  “我的剧本又被退回来了,那些经理根本没有看!

  “我已经投了几十家剧场了,没有一个人愿意看。”

  几十家剧场……卢米安心中一动,状似不经意地问道:

  “你有把剧本投给我们市场区那家老鸽笼剧场吗?”

  “有。”加布里埃尔叹了口气道,“他们的经理也拒绝了我,说他们剧场的剧本都是自己写的,或者找人订制的。”

  卢米安顺势坐了下来,开口问道:

  “他们的经理是谁?”

第七十一章 偷懒

  加布里埃尔喝了口苦艾酒道:

  “迈普.迈尔。

  “他是一个很有野心的剧场经理,想让老鸽笼成为特里尔最出名的剧场,想凭借这样的成就拿到因蒂斯荣誉军团勋章。”

  因蒂斯荣誉军团勋章最早来自于罗塞尔大帝还是执政官的年代,它被设立来取代旧王室的封爵制度,等到罗塞尔自称“凯撒”,又将它废除,重新捡起了公爵、伯爵、男爵、骑士那一套。

  后来,因蒂斯共和国成立,再次构建了荣誉军团勋章,颁发给为共和国做出过卓越贡献的军人和平民,它不局限于军事领域,还包括各个行业,是当前因蒂斯共和国的最高荣誉,每一位获得者都相当于旧时代的骑士。

  一些画家、作家、演员、记者和雕塑家都曾经获得过因蒂斯军团勋章,为后来者们竖立了很好的榜样。

  卢米安在梦中编故事时,骗科尔杜的村民们,说奥萝尔要去特里尔接受荣誉军团勋章,也不是完全没有道理,奥萝尔如果能成为因蒂斯的“佛尔思.沃尔”,成为整个北大陆最顶级的畅销作家,并在艺术成就上得到因蒂斯文学院的一定认可,那是真有希望争取荣誉军团勋章。

  “人要是没有梦想,和用盐腌制的咸鱼有什么区别?”卢米安笑了一声,觉得那位叫做迈普.迈尔的剧场经理听起来挺正常的。

  这让他认为老鸽笼剧场出问题的不是大多数人,仅有与“金鸡旅馆”房东埃夫先生关系密切的一到几个存在异常。

  和加布里埃尔闲聊几句后,卢米安领着路易斯和萨科塔上了二楼,让他们留在207门外。

  他反手关上房门,将枪袋挂在了左边腋下,藏好了子弹袋,然后于外面披了一件深色的夹克。

  紧接着,卢米安将K先生的手指从枕头底下取出,塞到了右侧衣兜内。

  至于“堕落水银”、来自赫德西的匕首、可以帮人清醒的刺激性气体和不知用途的液体,他一直都随身携带着,而那把三棱刺,他暂时用不上,就放在了木桌的抽屉内。

  做完这一切,卢米安弯腰从床底拖出了棕色的行李箱,把奥萝尔的巫术笔记全部放了进去。

  有了身份的变化和进一步得罪毒刺帮后,他觉得有必要把这些巫术笔记藏到更安全更隐蔽的地方,也就是他在白外套街租的那个安全屋内。

  这些东西对他来说,一是属于奥萝尔遗留的线索和知识,二是具备无可替代的纪念价值,需要好好保护。

  至于日常的学习,他会预先抄录一部分放在金鸡旅馆或者微风舞厅,等都掌握了,确认没有问题了,再到安全屋抄录几页出来。

  拒绝了路易斯帮忙提行李的好意后,卢米安一路返回微风舞厅,进了靠近办公室的那个房间。

  他拿出最近这段时间在看的那本巫术笔记,将它摊开于书桌上,提起暗红色的吸水钢笔,在一叠厚厚的白纸上做起抄写。

  抄着抄着,卢米安感觉这太枯燥太没有意思了,忍不住转动念头,寻找起能帮助自己偷懒的办法。

  很快,他有一个主意:

  把之前代写举报信的那只兔型灵界生物召唤出来,让它帮自己抄笔记!

  “那家伙虽然没什么脑子,傻乎乎的,但胜在足够听话,抄写的速度极快,而且还能原样复刻笔迹……那样一来,我只需要提供灵性,就可以边看报纸杂志,边等着它帮我把作业写完,不,把笔记抄好……”卢米安略作斟酌,放下了钢笔,准备起召唤仪式。

  能偷懒的事情为什么不偷懒?

  在科尔杜村的时候,他每天完成姐姐布置的作业和出的卷子时,都会认真思考该怎么样才能偷懒。

  他教雷蒙德和阿娃他们认识单词,也在一定程度上抱有这方面的想法,希望他们成长起来后能帮自己写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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