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地主 第466节

不过偶尔一次还是可以的:“行,趁着这几天没开始采野菜呢,俺就送你上山。”

胖子和老吴头都是随性而为,所以说走就走,吃过早饭,胖子和李队长打个招呼,又问问大伙有上山的没有,结果,车老板子和王三炮都在家忙着种地,只有老药子跟贾思齐同行。

四个人,胖子背着两个帐篷,然后每个人都挑着蜂箱,胖子挑了四个,还拿着锅碗瓢盆啥的,毕竟老吴头年岁比较大,而贾思齐挑着蜂箱就已经挺费劲了。

离开了靠山屯,进了林子走了一段,胖子忽然嘿嘿笑起来:“俺要是拿个拨浪鼓一摇晃,像不像个货郎?”

大伙一瞧他身上大包小包的,都一起点头大笑。胖子也就扯起嗓子:“哎——打起鼓来,敲起锣来哎,推着小车我来送货。车上的东西实在是好啊,有文化学习的笔记本,钢笔,铅笔,文具盒,姑娘喜欢的小花布,小伙扎的线围脖……老吴头用的吃奶的嘴呀,挠痒痒的老头乐——”

胖子还真够坏,唱着唱着就开始不走正道,“小孩用的吃奶的嘴”,愣是给改成了“老吴头用的”。

老吴头还没听出来呢,嘴里叨咕着:“嗯,胖子你这歌唱得挺有味,就是嗓子太粗。”

老药子和贾思齐乐得只能放下担子,手扶大树,这才没趴下。老吴头被笑得莫名其妙:“咋的了?”

胖子又一本正经地把最后那两句唱了一遍,老吴头这才听明白,顿时瞪起眼睛:“死胖子,今年割蜂蜜肯定没你的份!”

“俺才不稀罕吃你的蜂蜜呢。”胖子一点不扒瞎(扯谎),木盒里面所产的蜂蜜,比老吴头那个强太多了。

武老头这么一走,胖子就把掺着蜂王浆的蜂蜜水移交给大辫子和奇奇,估计喝上几个月,肯定越来越年轻。

于是就原地休息,老药子抽烟袋锅,胖子拿出烟卷,递给贾思齐一支,然后自个也美美地抽了一口。就在这时候,只听吧嗒一声,脑袋上就被重重砸了一下。

低头一看,只见一个大松塔骨碌滚出挺老远,足足比胖子的拳头还大了好几圈。随后就见一只灰色的松树从树上一溜烟窜下来,扑到那个松塔前面,宣布对松塔的所有权。

胖子好歹也知道松鼠最爱吃红松的松子,采摘的时候是先把松塔的根部磕断,使它们落到地上,刚才肯定就是这个小家伙砸的。

采松塔其实并不容易,它们都高高挂在十几米高的树杈上,也只有松鼠这种灵巧的小动物,才能轻松地采食松塔。

另外胖子家的毛毛老哥仨身手也都可以,不过胖子已经知道过度采摘松塔的害处,所以去年秋天就没有动手。这也导致了大青山上的松鼠越来越多,一来是松鼠的繁殖速度比较快,啮齿动物嘛,都有这个特点;另外一个原因,就是松鼠这种小动物喜欢搬家。要是哪里食物充足,它们就大举搬迁过来。大青山上一下子多出的这么些松鼠,都是从别的山头跑过来的。

看到胖子揉脑袋,老吴头高兴了:“这就是不尊敬老人的下场。”

胖子在地上抠了一块石头,扬起胳膊作势要打松鼠,终于又放下。松鼠这小东西实在太可爱了,两个大耳朵,毛蓬蓬的大尾巴,胖子都不忍心吓唬它。

松鼠也不怎么怕人,两只前爪抱着大松塔,嘴巴凑到上面,大大方方就磕起松塔,黑溜溜的大眼睛,还警惕地留意胖子它们这边的动静。

这小家伙吃起松籽来,那才叫一绝呢,它的嘴仿佛天生就是为了磕松籽准备的,就跟机关枪扫射似的,哒哒哒,松籽壳就像纷飞的子弹壳一样从嘴边蹦出来,几分钟的工夫,一个大松塔就啃完了。

松鼠的腮帮子也鼓起挺老高,蹿到一棵大树上,嗖嗖几下,就爬到上面。然后把嘴里的松子吐在一个树杈上面,看来是刚才吃点留点,留下的准备晾晒一下。

“嘿,这玩意都成精了!”胖子还真是头一回看松鼠吃松籽,忍不住赞叹起来。

“这要是到了入冬前,松鼠都会把准备越冬的粮食搬出来晒一遍,防止发霉,小家伙鬼着呢。”老药子笑呵呵地说着。

松鼠的皮毛也算挺值钱,但是靠山屯很少有祸祸松鼠的,主要是这东西看着就招人喜欢。别的地方就不同了,见着松鼠是真抓啊,那两年,我国每年出口的松树皮就有二三十万张,可以想像出松鼠被捕杀的程度。

“去年开始,咱们这松鼠的数量猛增,估计一来是食物充足,二来可能这里也相对安全,除了防备那些天敌之外,不用考虑人类这个最大的杀手,所以这帮小家伙就把这当安乐窝了。”胖子一边抬头瞧着树上的松鼠,一边感慨着。

就在这时,只听老吴头大喊一声:“豹子——”

胖子低头一瞧,只见在灌木丛之中,探出一个大脑袋,跟猫头差不多,但是大了好几号,耳朵上长着一撮黑毛,平添几分威武和妖异,两只锐利的眼睛,正盯着树上的松鼠。被老吴头这么一喊,这家伙立刻就消失不见。

“山狸子!”胖子一看这家伙比豹子要小了不少,而且脑袋更像猫,所以就想起经常躺在野菜厂招待所炕头上的那个家伙,估计跟它是一类。

“都错了,这个不少豹子,也不是山狸子,是猞猁,比山狸子可大多了,算是一种中型猛兽吧。”老药子慢吞吞地说着,对于山里的野兽,虽然不如王三炮熟悉,但是眼巴前的也都认识。

“这东西就是猞猁啊,皮毛可值钱了,我看过一张猞猁皮卖到五百块呢。”贾思齐听了,也不由连连惊呼。

老药子点点头:“猞猁皮属于直毛细皮,绒多毛长,御寒耐穿,而且这玩意数量也越来越少,所以就越来越珍贵,估计是咱们这的松鼠越来越多,也就把猞猁招来了,听三炮说,他好几年都没见过猞猁了——胖子,你干啥去?”

“嘿嘿,你们先在这等一会,俺去去就回。”胖子头也不会地吆喝一声,然后就消失在莽莽的林海之中。

“这家伙准是听说猞猁皮值钱,就犯了贪心的毛病。”老吴头还有些愤愤不平。

“我看不是,胖子家里养着紫貂呢,那不比猞猁皮值钱,你没瞧他都舍不得杀嘛。”贾思齐反倒替胖子说话。

老吴头当然清楚胖子是啥鸟,他只不过痛快痛快嘴罢了。

要是胖子刚来到大青山那时候,估计听说一张猞猁皮能卖好几百,肯定会动心,但是现在咋说也是万元户了,而且保护意识不断增强,当然不会猎杀猞猁,他只是好奇,想多了解一下这种神秘的动物。也许刚才老药子说的有道理,大自然本来就是一个大的食物链,松鼠增多,那么以它们为食的猞猁出现也就不是什么新鲜事,这就属于连锁反应,好在是良性的。

猞猁在林间穿行的速度很快,而且悄无声息,绝对是个危险的杀手,一走一过,就逮住一个肥硕的大老鼠。

不过它却叼在嘴里,并没有吃掉,胖子见状,脑袋里面忽然灵光一闪:“难道是回去喂小崽,呵呵,更得瞧瞧去。”

第425章 母子情

猞猁是一种十分警觉的动物,嗅觉灵敏,听觉更是不得了,和其它猫科动物一样,来无声,去无影,绝对是一个杀手级别的家伙。

不过它并没有能够发觉后面有人追踪,因为胖子距离它,起码也在一里之外,这样的距离,已经完全超出猞猁的控制范围,但是却依旧在胖子的掌控之中。

胖子不慌不忙地在后面吊着,很快他就觉察到,那只猞猁竟然也懂得捉迷藏。显然这是个狡猾的家伙,担心老巢被发现,故意兜圈子。

但是胖子一点也不着急,他心里有底啊:反正你也跑不出俺的大胖手心,嘿嘿——

终于,在林间穿行了一阵之后,猞猁的速度猛然加快,这家伙身长也将近一米,要是全力在林间奔跑,速度也很惊人。

幸好胖子现在的身体素质非同一般,天天早晨又被丑丑追着玩命跑,速度也不慢,这才没有被甩下。

嘴里一边哈嗤哈嗤喘粗气,胖子心里一边埋怨:慢着点啊,俺没啥恶意。

猞猁忽然停住身形,俯下身子,潜伏在灌木丛中。胖子也把着一棵大树停下来,刚才一路狂奔,差点掉队。

等到把气喘匀乎之后,胖子这才发觉,前面好像出现了意外情况,只见一只豹子正在一棵大树下逡巡,而另外一只则已经爬到树上。

仔细搜索了一下那棵大树,胖子总算是明白过来。就在十多米高的地方,有一个树洞,几个毛乎乎的小家伙,正蜷缩在里面。

原来猞猁的老窝要被人家给端了。胖子使劲挠挠后脑勺,心里犹豫起来:按理说,野兽之间为了生存而发生的竞争,最好不要插手。可是这猞猁的数量实在太少,不能叫包子给祸祸喽。

打定主意,胖子就取出红缨枪,准备往前冲。就在这时候,那只猞猁也忽然有所行动,口中发出呜呜的低吼,竟然向那只豹子扑去。

二者虽然同为猫科动物,但是豹子的体型要比猞猁大出好几圈,力量要胜出很多,而且同样敏捷。所以在一般情况下,猞猁见到豹子,就只能有多远逃多远。

但是这只猞猁护子心切,竟然向豹子发起挑战。胖子见状,心中也不禁钦佩,决定要把这事管到底。

两只豹子也显然有点出乎意料,树下的那只愣了一下,然后才咆哮一声,向猞猁迎上去;树上的那只,也倒着往下爬,距离地面还有一丈多高的时候,就一下跃到地面,百多斤重的身子,落地就跟棉花似的,轻飘飘没有声息。

首节上一节466/935下一节尾节目录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