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腊带恶人 第151节

  或是拂过那对灰白的眼眸,让他在混沌中的视野更为开阔;或是轻轻将那颗苍老的头颅拥入怀中,唤醒枯竭的泉思。

  ……

  同时,那张苍老面容的表情、气质和神态,似乎在不断变幻,时而沉郁,时而愉悦;时而庄重,时而欢脱;时而激愤,时而平静……仿佛有无数的角色,无数的记忆,无数的人格涌入那颗大脑,共同为笔下的一行行圣辞着色。

  “克洛诺斯,人和神的父,你永不衰老,

  灵巧纯洁强壮勇敢的提坦,

  毁灭一切又再生一切,

  你在不死的联系里紧拥无限宇宙,

  克洛诺斯时间的恒主,克洛诺斯言语千颜万色,

  盖亚和繁星满布的乌拉诺斯之子!

  你是出生、成长和衰落,瑞亚的夫,尊严的先驱。

  你住在宇宙的各个角落,你是生者的祖先,

  你狡猾多谋,你最勇敢!听我的祈求之言,

  给我的一生丰美并无指摘的结局吧。”

  句点落下,沙沙的笔尖停止移动,老人露出满意的笑容,将写满字符的羊皮纸递向对面。

  “如何?”

  看着手中的圣辞,喀戎目露惊叹,仿佛能透过纸张看到那恢弘故去的【历史】,某个记忆中的身影也似乎跃然纸上。

  但,美中不足的是。

  “写得太好了。”

  “哪一句?”

  “我是说人物形象……”

  喀戎看着羊皮纸上那关于【克洛诺斯】的描述,老老实实地指出了错误。

  洛恩闻言,不禁哑然失笑。

  这位半人马贤者喀戎,实际上是泰坦神王克罗诺斯与女神菲吕拉所生的完全神灵。

  但因克罗诺斯是以马的模样和菲吕拉交欢,喀戎才会以半人马的姿态诞生。

  母亲菲吕拉因喀戎怪异的外貌不愿哺育他,最后变成了椴树。

  加上克洛诺斯吞噬子嗣的名头,他对父母的观感,自然谈不上太好。

  而对于当事人的质疑,身为作者的洛恩,则是拿出了早有准备的说辞。

  “既然是赞颂诸神和创造的圣辞,自然要展现出他们更加光明的一面,有些美化,也是应该的。”

  喀戎略一思索,点头表示认同,并且因为自己的无礼,露出了一丝歉意的目光。

  马老师,好人啊!

  洛恩见此情形,在心中感慨能在希腊这地界,遇到24k纯好人这种稀有物种之余,也不免对某些言不由衷的隐瞒,生出了些负罪感。

  好吧,作为一个实用主义者,他吃饱了撑的才会给克洛诺斯那烂人美化。

  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只要把克洛诺斯给洗白,就能间接地抹黑宙斯的夺权行为。

  随着地上繁衍的人类逐渐壮大,诸神显然没有意识到由文化决定信仰的时代已经来临。

  史笔如刀,如果掌握了这份话语权,在文学和历史中重塑诸神的形象,那么必然影响人类对不同神灵的信仰。

  并且,夹带私货,可一向都是笔杆子们爱干的事情。

  但想要创造出举世传颂的文学作品,扩大影响力,需要最顶尖的头脑和灵感。

  正是基于这个深层的目的,洛恩才会冒着把阿波罗得罪死的风险,从那位光明神手中牛到九位缪斯,并借着这次下界,和她们共同化名【荷马】,完成自己蓄谋已久的计划。

  即修订【圣辞】,编写【神谱】,顺便偷偷将自己的酒神教义揉碎了,塞入其中。

  当然,为了做到表面的公正,就需要寻访当事人和知情人,进行“史料采集”。

  老好人喀戎,就是他的第一个采访对象。

  而除此之外,他对马老师本人也另有企图。

  似乎是因为母亲所化的椴树是对世界充满善意的树种。花可入药,而树皮也被拿来作占卜用的书板。

  所以,喀戎即便没有双亲之爱,也并不曾因此自怨自艾,对抗这个世界,反而长大后努力学习成为贤者。

  一般而言,半人马一族除了作为卓越的猎人,以马的下半身配合高超的弓箭技术以外,也有着抢夺各式物品的野蛮一面。

  比如,洛恩和阿尔忒弥斯在阿卡迪亚遇到的那些半人马部落,就是野性难训的类型。

  唯独喀戎特别有着「贤者」的印象,温厚之性格在半人马族中也是独一无二的。

  长大的喀戎精通各种知识,由于他那沉稳的性格与巧妙的教授方法,希腊受他教育的「未来的英雄」不计其数。

  赫拉克勒斯、阿喀琉斯、后来成为医药之神的阿斯克勒庇俄斯与成为双子座的卡斯托尔等英雄都是他的学生。

  另外,阿尔戈号的领袖、并拢络美狄亚的伊阿宋也是学生之一,可谓桃李满天下。

  而洛恩之所以选择第一站来到这位马老师的住所,一方面是受到了老情人阿尔忒弥斯的嘱托,照看一下便宜侄子阿斯克勒庇俄斯,另一方面则是有着给雅典娜挖人的意思。

  那位智慧女神听从了他的建议,在雅典开办了一所【雅典学院】,专注于学术和魔法的普及。

  由于刚刚草创,无论师资力量和生源都相当急缺。

  眼前桃李遍天下的贤者喀戎,无疑是最合适的人选。

  而且,作为不受待见的克洛诺斯之子,喀戎也很适合发展成共同对抗奥林匹斯的下线。

  他本人虽然与世无争,但在这个混乱的世道,不争就是软弱可欺,并不一定能让命运在关键时刻放你一马。

  据洛恩所知,未来某天,在排解半人马族间的纠纷时,喀戎这位大好人,就会被不知道哪来的毒箭射中,并且因为自身的不死性而得一直承受着痛苦。

  直到与世无争的半人马贤者,成为“射手座”,归附奥林匹斯,点缀天空的神权,并将不死性还给诸神,才终于摆脱了这种痛苦。

  而当时射出毒箭的,恰恰是他最得意的弟子,大英雄赫拉克勒斯。

  并且,赫拉克勒斯也不过是在和半人马群体争抢一桶酒神酿造的美酒时,起了冲突。

  这位性格狂躁的大英雄一路追杀痛殴这些惹怒他的半人马。

  但朝半人马们射去的一箭,箭头擦过一个倒霉蛋的手臂,不幸命中喀戎的膝盖。

  这场悲剧的参与者,除了赫拉克勒斯和那群半人马之外,箭矢上涂抹的毒液,正来自于被大力神干掉的九头蛇海德拉。

  一群“巧合”凑出的命运,如果没点猫腻,洛恩自己都不信。

  所以,无论是作为案件的嫌疑人,还是为了给那位奥林匹斯神王添堵,他都有必要掐灭这个可能的未来,将多才多艺的马老师拐到雅典。

  想到这里,洛恩神色一肃,沉声开口。

  “马老师,您的那位弟子阿斯克勒庇俄斯,已经答应了雅典学院的邀请,打算在游历完塞浦路斯后,在雅典跟您团聚,我通过命运的启示,似乎看到了些不太好的事情,可能会在他的身上发生,所以……”

  喀戎闻言,沉默片刻,从怀里拿出那枚蛇发女妖的青铜象徽,在经历了几天的犹豫之后,终于下定了决心,沉声回应。

  “雅典吗?好,我会去的……”

  眼见总算把这位半人马贤者忽悠上了贼船,某个专坑老实人的无良神灵,露出满意的笑容。

  买一送一,完美!

第167章 只要锄头挥得好,没有墙角挖不倒(

  4.2k)

  次日,佩里昂山。

  贤者喀戎因为放心不下自己的那位弟子,还是决定尽早动身,前往雅典。

  临别前,洛恩动了动唇,最终还是选择保持沉默,没有将那位未来医神去往塞浦路斯的事情,告知喀戎。

  阿斯克勒庇俄斯虽然只是阿波罗不怎么待见的私生子,但不管如何说,他还算是奥林匹斯体系内的血亲,就算不小心惹到了那些叔叔姑姑们,只要他们还顾忌阿波罗和阿尔忒弥斯的地位,多少还会手下留情点,应该不会做的太过分。

  毕竟,潘神之死的例子摆在前面,阿波罗可是刚因为类似的事情,被流放下界。

  再整这么一出,宙斯为了保持表面上的公正,也得对犯事的家伙出重拳。

  但如果喀戎前后脚跟过去,和自己的那位学生一起搅进塞浦路斯的破事里,他或许就没那么幸运了。

  毕竟,谁让这位半人马老兄是爹不疼娘不爱的角色。

  在奥林匹斯那群亲戚们眼前晃悠多了,保不齐宙斯哪天提前想起喀戎这位私生子兄弟来,将他化作星座,回收他的神性,点缀自己的天空神权。

  所以,洛恩思来想去,决定还是让这老哥先去雅典学院,好好教他的书比较稳妥。

  不过没了这位有问必答的老好人作为采访对象,佩里昂山也就没了继续留下的意义。

  将喀戎目送出了视野之外后,洛恩摇了摇头,身躯一阵变幻,从老迈的盲人重新化作俊美的青年形象,转身走进了山谷。

  穿过外围的密林,一阵欢快的歌声,随风传入洛恩的耳畔。

  “来吧,让我们从缪斯开始。她们用歌唱齐声述说事情,使她们住在奥林匹斯的父神宙斯的伟大心灵感到高兴。从她们的嘴唇流出甜美的歌声,令人百听不厌;她们纯洁的歌声传出来,其父天神宙斯的殿堂也听得高兴,白雪皑皑的奥林波斯山峰、永生神灵的厅堂都缭绕着回音。她们用不朽的歌声从头唱起,首先赞颂可敬的神的种族大地和广天结合生下的那些神灵一切有用之物的赐予者,其次在歌曲开始和结束时,歌唱诸神和人类之父宙斯,称赞他是神灵中最聪明者、最强而有力。此外,她们还歌颂人类和巨人,在奥林匹斯取悦宙斯的心灵她们是奥林匹斯的缪斯,神盾持有者宙斯杰出的女儿们……”

  空旷的山谷之内,九位显形的文艺女神们围绕着潺潺的流水,或站或坐,翻开手中的书卷逐字逐句地审阅,即兴哼唱着谱写好的序言。

  这既是书本的开篇,也是写给缪斯们的赞歌。

  “她们轻步漫舞,或在碧蓝的泉水或围绕着酒与欢乐的圣坛。她们在珀美索斯河、马泉或俄尔斯泉沐浴过娇柔的玉体后,在至高的赫利孔山上跳起优美可爱的舞蹈,舞步充满活力。她们夜间从这里出来,身披浓雾,用动听的歌声吟唱,那赞美诸神的篇章……”

  随着唯美的字句化作音符,从唇齿间流淌,三年来的各种生活画面相继在缪斯们脑海内浮现。

  里面,有诗和酒,有乐曲和歌声,有演出和观众,每一帧都是永不褪色的剪影,能被记忆所珍藏。

  连篇的浮想之中,缪斯们口中的调子渐渐走音,逐个羞红了脸。

  仿佛,她们读到的不是一部造词精美的文学巨著,而是一首献给缪斯们的情诗。

  或者,两个都有,这是一种严谨与浪漫的结合。

  “啪啪~”

  清脆的鼓掌声从林中传来,俊美的【观众】微笑着靠树干一侧,一如既往地为缪斯们的演出献上【聆听】与【赞美】。

  “酒神大人!”

  看到洛恩到来的瞬间,九位缪斯们不约而同地欢呼一声,兴奋地簇拥上前。

  扬着手中的书稿,叽叽喳喳地询问。

  “这句,【赞美宙斯神盾持有者】,要不要加个修饰词,【全能的宙斯】?刚好和下一句【赞美威严的赫拉亚哥斯的脚穿金鞋女神】,相互对应?”

  “太繁琐了,不好吧?”

  “我觉得刚合适。”

  擅长英雄史诗的卡利俄佩、注重严谨历史的克利俄,以及专注于抒情诗的欧忒耳佩,意见相左。

  “这里,是不是应该加个休止符?”

  “我觉得咏叹调更合适!”

  “不行,整体的节奏应该偏向欢乐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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