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堡的女儿 第554节

  所以,丹妮现在心情非常不好。

  艾德摇了摇头,也不想去和丹妮解释,身为父亲,他艾德担任国王之手的期间一力反对追杀一个小女孩。

  “我有一件事要告诉你,丹妮莉丝坦格利安,伊里斯的女儿。”

  这话显然大出丹妮莉丝的意料之外,“怎么,你愿意向你的女王下跪发誓,临冬城公爵?”

  “这是另外一回事了,”艾德思索,“我想...等等,我考虑一下。”

  老狼这踌躇的模样,引起了丹妮莉丝的好奇,他有什么秘密,能让他如此地犹豫,还是说,艾德史塔克,当初的叛乱者,本就是一个优柔寡断的人?

  “好啊,我等着,你考虑吧。”

  并不需要太久。

  对艾德来说,眼前的这位正是一名坦格利安,那个孩子的未来,恐怕只有借坦格利安之手,才能有一个了断。

  如今劳勃已逝,七国上下不会再有人让史塔克家族因为这个秘密,而毁于一旦,实在不需要一直隐瞒。

  可是...

  艾德看着丹妮莉丝紫色的双眼,这个丹妮莉丝可以相信吗?

  他不确定,他似乎看到了她的真诚,以及坦白,她和她父亲“疯王”截然不同。

  那么,告诉她吧。

  艾德史塔克筹措了一下语句,缓缓开口,“当初那场战争,我的姐妹,名字叫莱安娜,我最后一次见她是在极乐塔,劳勃说你哥哥将她掠走强暴,可她自己寄回来的信上,说是自愿,我不知道那是不是她被逼着写得信。”

  丹妮莉丝蹙眉,“谁抓走了她,雷加?荒谬,雷加是一个彻头彻尾的骑士,高尚而富有荣誉感!你想怎么样,史塔克家族的艾德,瑞卡德之子,难道你要在我身上还报你姐妹的血仇?!”

  艾德显然对雷加的人品另有看法,不过,他不想与丹妮莉丝置辩一二,年纪大了,总是更想抓住重点,不理会这些细枝末节:“他们有一个孩子,雷加和莱安娜,莱安娜因为那个孩子,血床而死。”

  “什么?”丹妮弯起眉毛。

  艾德:“是的,伊耿,她给他取名叫伊耿。他是你兄长的儿子,从坦格利安家族的角度来看,是铁王座的继承人。”

  丹妮莉丝心中猛然被霹雳击中,仿佛她不是风暴降生,而是被风暴摧心。

  什么鬼!?

  伊耿?

  “又是一个伊耿!?”

  艾德不明白丹妮为什么要说又,他也没理会:“是的,我给他取名琼恩,而他其实叫做,伊耿,只是不知道该叫伊耿伟维水,还是伊耿坦格利安。”

  艾德可不清楚,雷加和莱安娜到底是生私生子,还是婚生子。

  “他在哪里?”丹妮压根就没有怀疑艾德撒谎,而是直接问道。

  “我不知道,他曾发誓为守夜人。”

  “那就不该干涉南方的王位,即便他姓坦格利安也不行!”

  “可是长城已经倒塌,守夜人的职责已然结束。假如红王没说错的话,他完全可以得到应有的一切。”艾德说道。

  丹妮莉丝眨了眨眼。

  “依照坦格利安过去的传统,或许他该是你的丈夫。”

  丹妮莉丝又眨了眨眼。

  不是她爱眨眼,而是她已经惊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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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7章 权力的游戏(七)白港(上)

  丹妮莉丝想要趁着我一时离开的机会,前往河间去收拢投靠我的七国诸侯们,却不料会得到让自己震撼难言的消息。

  伊耿坦格利安。

  这个名字并不稀奇,不提坦格利安王朝曾经拥有过的五位名叫伊耿的国王,她之前就曾经见到过另外一个,琼恩克林顿送来的伊耿坦格利安。

  据说那是伊莉亚公主的儿子,那个在外人面前自称“小格里芬”的男孩,运气并不好。鲁莽地想要去驯服龙,却死于龙焰之下。

  现在,在这里,过去的叛逆者,艾德史塔克,居然告诉她,他将雷加之子,又一个伊耿坦格利安抚养长大!

  看着艾德史塔克皱纹横生的老脸,丹妮当下的想法,只有两个。

  一个,是去见见,那个可能是自己侄子的少年,她当然会好奇,仅存于世的另外一个坦格利安,一个男孩到底是什么模样?

  另一个,则是理清楚其中的利弊。

  如果真是伊耿坦格利安,自然会威胁到丹妮莉丝的王位,这是威胁。

  可同时,丹妮本人形单影只,她的王冠不稳,假如再有坦格利安家族的成员出现,无疑是大大的喜讯,可以加强王室的力量。

  更别说那个少年是被史塔克家族养大,天生就有利于加强坦格利安家族和史塔克家族的联系。

  这是好是坏,实在太难有一个结论,具体怎么办?还是得回到第一个,去见见这个伊耿再说。丹妮莉丝不是直接就痛下杀手的狠人或者莽人,她需要进一步地了解,这位素未谋面的侄子。

  当她一时无言的时刻,遥远的北方,被自己养父和姑姑所谈论的琼恩雪诺,或者伊耿坦格利安,再或者伊耿伟维水,随便他叫个什么,总之就是这位少年,正和我的尸鬼莫波一起,跋涉在冰天雪地里。

  灰水望的血腥杀戮,让沼泽民四散奔逃,消失在这片湿地之中,后头我找到了“猎狗”桑铎克里冈和罗德里克葛雷乔伊,五个男人带着一个“三眼乌鸦”和六匹马再次上路。

  堤道如此漫长,纵然大家都是富有经验的战士,也害怕遇到前来报仇的沼泽民,所幸,一路平安。

  我们经过把守在颈泽和北境之交的卡林湾,残垣断壁静静伫立,一如我面对卢斯波顿那年,轻风低语着我弑父的丰功伟绩,提醒着我我有一个舅舅,至今音信难寻,守夜人总司令琼恩从未见到过我那位被发配的长辈。

  一过颈泽,气候便更加寒冷了。

  寒风在平原和丘陵间呼啸,马蹄嘎吱作响踩碾在冻雪之上,天空暗淡,云层密布,愁云惨雾之中,寒风呼啸而过。

  北境的冬天,在莫波,也就是我眼前的冬日,是一场多么盛大的庆典。

  大雪冰雹,白茫茫一片,壮观而无声,浩瀚得死寂,被邀请参加这场庆典的宾客,总会有一些在庆典中消失的无影无踪,亡于饥寒。

  入夜,宿于国王大道北境段的路边。

  大家自寂冷的寒风中搜索来柴火,温暖之焰被点了起来。

  围坐时,葛雷乔伊家族的罗德里克,巴隆大王的长子烤着一只干瘦的老鼠,抱怨道:“这鬼天气,比我到长城那几年还要冷。”

  “这就叫凛冬将至,”多米尼克揉着自己的腿,似乎是寒冷让他旧伤复发,“每一年冬天都是一场对领主的拷问。”

  “拷问?”“猎狗”桑铎克里冈显然对这种说法兴趣欠奉,“你们这群蛀虫哪有什么拷问,吃了饱,饱了睡,睡醒了就草女人,嘿,那个艾德瑞克,你在看什么?”

  艾德瑞克,尸鬼莫波的化名。

  “艾德瑞克爵士。”多米更正。

  “去他妈见异鬼的爵士。”

  我这会儿正有些担忧,看着躲在另一边窃窃私语的一对兄弟,琼恩雪诺和瑞肯史塔克,他们在谈论一些秘密。

  听了“猎狗”这声呼唤,莫波收回视线之,接着肃然开口:“我们是在白港折返,还是一路再往北走?去长城无疑是痴人说梦。”

  “就白港挺不错,有码头,”罗德里克用手指掐上烤老鼠的后腿,凑上脸去用牙齿撕扯,“我们该沿着海边走,有必要的话可以坐船逃。”

  桑铎阴郁地嘲讽道:“乌鸦害怕异鬼?”

  “我只怕你哭鼻子,狗,我天杀的早就逃到南边了。”

  “丢了你的朋友威玛罗伊斯,哭哭啼啼跑来的?”

  “干你!你个没爹没妈的野种。”

  于是“猎狗”一拳打了过去,两个人立刻开始了男人之间喜闻乐见的游戏,你打我脸,我打你脸。

  我看了一眼这对活宝,便不想理会:“你恐怕去不了恐怖堡。”

  “没关系,”多米脸色不大好看,他沉矜了一下,开口说出自己的计划,“我打算先行前往白港,找一艘船,然后沿着海岸线到泪江,进泪江口北上,去恐怖堡。”

  我摇了摇头,“别听他们胡扯,有船的人早就跑了,谁会留在一座越来越不安全的城市?何况泪江必然已经冰封。”

  “那是我的妻子,妹妹,我必须要得到一个答案。”

  随你,老哥。

  稍后,史塔克家族的二位,瑞肯和琼恩前来火边就寝,瑞肯的双足瘫痪,得琼恩抱着才成。他们俩之间虽私下有交流,相互却并不和善,瑞肯之前指使泽地人的所作所为,琼恩可不会简单地遗忘。

  “他和你说了什么?”在布置睡袋时,我问身边的琼恩雪诺(或者该叫伊耿)。

  “一些,家事。”琼恩斟酌语句,“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

  “他说你是莱安娜和雷加坦格利安的孩子。”我这句话绝对不是疑问,而是陈述。

  琼恩忙活着的动作停了下来,他没有转眸看向我,只是呆了一呆,又继续铺开他的铺盖,“不关你的事。”

  过了一天一夜之后,我们抵达白港。

  当年我来过白港不少次,这里被称为“北境的嘴巴”吞下南方来的货物,吐出北方人的特产,是维系与南边六国贸易的中枢。某种意义上说,地位比临冬城还要重要。

  我还记得这里曼德勒家族的人鱼旗帜,干净的卵石路,墙后是人生鼎沸,海鸥徘徊在天穹之上。

  可是如今,一切都被白雪所覆盖,经过被当做监狱使用的狼穴时,不见任何卫兵踪影。

  曾几何时,这里遍布鱼腥味和银匠人的锈气,可是现在,仿佛那些银匠铺子和捕鱼场都关了,越靠近这座港口城市,反而是焦臭和腐烂的味道越加浓郁,便是冬日的风,也吹之不去。

  大门敞开着,没有那些手持鱼叉和三叉戟的本地守备队,靠近大门的屋子全成了瓦砾,遥遥可见白港的人鱼厅与七神在北地最大的圣所,雪圣堂。前者倒是看起来挺平静,后者已经被熏黑,醒目的大火燃烧在圣堂之前,不用猜度,我一看便知,是某位叫梅丽珊卓的红袍女,朝着她唾弃的伪神,吐了口圣火唾沫。

  进入白港城中,沿路有随地大小便,和各色垃圾,不复过去的干净。我们没见到多少人影,便是周围的屋子大多数也空空荡荡,倒是有些可疑的血迹洒在地上。估计这里的居民现在大都在河间讨生活,富裕点的聚集到了城市里,匠人被南方的领主所接纳,老弱妇孺则饿死在荒野之中。

  “变化可真大。”莫波之口不由叹息。

  “以前是什么鬼模样?有水手的地方就有骚娘们,这儿是不是妓院很多?”罗德里克倒是探头探脑,兴致盎然,八成是白港这副饱受磨难的样子,让他回忆起了自己的劫掠时光。

  “以前?银匠敲打出的叮鸣声,伴着海鸥的嚣叫,咸水和鱼类的腥味掺杂在清新的海风里。”

  “这就是冬季和夏季的区别。”琼恩这个阴郁的大男孩声音低沉,“不是过去的冬天,而是已至的凛冬。”

  他这一路上把“凛冬已至”说了几遍了?

  “放宽心,尸鬼还没到。”多米宽慰道。

  真是个暖男,不,我想起他要去救自己老婆的事儿,中央空调。

  沿着街道走了一段之后,几个穿着杂乱毛皮的人围在一个小广场上,这里,我记得在过去,是入城商人报税的地方。

  ”咕噜咕噜呱啦!”他们抄起武器,喊道,“哇啦哗啦哗啦!”

  “先民古语,自由民。”琼恩提示,他跟着驻马而言,也是一串叽里呱啦。

  多米尼克显然没那么在乎民族平等:“是野人,准备战斗!”

  “用不着!”琼恩指着自己,叫了一句,他曾经卧底到塞外大军里,懂得先民的常用词句和粗糙语法也不是很奇怪。

  “别看这小子总是一脸的欲求不满,像是一辈子没碰过女人X的孬种,”罗德里克嘿然道,“这些蛮子和他关系可好了,里头的女人都想睡了他。”

  那群野人,好吧,自由民,老实说我很讨厌这帮人,我接触过的大部分是野人掠夺者,除了相互把对方砍死之外,没做过太多的交流,被我剥皮的那个矛妇除外。

  自由民们放下了武器,里头有一个回头说了一句什么,转身跑不见了。

  “他们要去叫卫兵?”“猎狗”很警觉。

  “傻逼,哪来的卫兵。”罗德里克顿表不屑,白港都这样了,还会有卫兵?野人难道还能安排哨卫?蠢话。

  “是托蒙德,我一个朋友。”琼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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