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堡的女儿 第545节

  “能把他让给我一下吗?我有些问题想问他。”

  “当然,”莱拉即刻就恢复了女战士的硬朗,笑回道,“您可是他该效忠的人之一,回见!艾德瑞克爵士。”

  这打搅我们的声音,我实在太熟悉不过了。

  自小到大一直在听,从不觉得厌烦。

  多米尼克,我的哥哥。

第650章 权力的游戏(三)颈泽

  孪河城,寂静的圣堂外。

  嚣闹声隐约,夹杂着吟游诗人的歌谣,男人和女人的喘息。我倒是觉得不像是琼恩雪诺和他的护卫“猎狗”,估计是别的什么人弄出来的。

  “身体康复了?”我抱起手臂,靠在被藤蔓缠绕的立柱上。

  “好多了,只是有时小腿会疼,”多米尼克波顿说道,他没有再穿无纹章修饰的铁卫服饰,换了一件带剥皮人符号的衣服,接着,多米说出了来找我密谈的原因:“我想和你们一起走,莱雅,我要去找我的妻儿,他们可能还在恐怖堡。”

  “别,这一趟会很危险,”我直接拒绝,“北方的状况肯定不好,恐怖堡这个时候多半已经沦陷了,遍地都是尸鬼和异鬼,说不准在横扫了北境之后,它们这会儿已经到了白港,我下午时问过那个罗德里克葛雷乔伊”

  “你那是问?你把他给揍了一顿。”多米尼克露出一个笑容,就像是在过去瞧我调皮时的模样,“我不是在征求你的同意,妹妹,我只是想和你搭伴而已,本来我也想回去一趟的。”

  “你不明白,我是说,薇尔菲德已经回到了白港,带着你们的孩子一起,话说你们家宝宝叫什么?”

  “卢斯,卢斯波顿。”

  啥?

  “卢斯波顿?”借着莫波之口,我不禁高声问道。

  “是的,卢斯,我父亲的名字。”

  我他妈...我之毒药,彼之良药啊这是。

  “好,好吧,罗德里克估计遇到她了,和她的孩子,就在白港外。”

  好个屁,给我改名啊!

  多米耸了耸肩,“那不是她。”

  “哈?!”

  “我说,那不是我妻子,薇尔菲德有一个妹妹叫薇拉,一直在恐怖堡和薇尔菲德作伴,”多米尼克手臂杵着墙,解释道,“我了解曼德勒家族,他们总会给自己的血脉留下生机,却也不乏死守抗争的勇气,柔韧而坚定。薇尔菲德是他们中的一员。”

  “啊,爱情。”我揶揄道。

  “或许,不管怎么样她是我的妻子,我的家人,我不会放弃我的家人。”

  “老实说,我现在觉得送你们一家去潘托斯才是好主意。”我借着莫波之口叹息。

  “那可是王室的亲戚了,打算给我一个什么头衔?”他笑弯了眼。

  “容我提醒你一句,多米尼克波顿,”我警告,“上一次你自作主张,去给史坦尼斯当骑士,导致你身受重创,”

  还有,如果不是我事先干掉了拉姆斯,那就您这颗圣父心,这会儿身子骨都凉了很久了。

  “这么说吧,你这家伙容易给自己招灾,所以,你呢,给我留在这,我去找你妻子,这具躯壳是尸鬼,抛之不可惜。”

  话虽如此,想到我的头胎,我就感觉心里不好过。一对双胞,撒拉很健康,可是另外一位,生下时已经死去...根本都来不及看一眼,这个残酷世界。

  如果真的把莫波折损了,那我也会很难受,毕竟我才二十多,王国也需要我拥有更多的子女,即便没有什么死灵师的反噬、诅咒,难产也是一件很危险的事儿,如果再加上损了尸鬼之后必然死胎的命运,这也太他妈惨了一点,这身体哪能这么折腾!

  多米尼克无声的摇了摇头,他主意已定。

  “老哥,除了我女儿之外,我就你一个亲人了。”

  他笑了,“你还有我的妻子和我的儿子,莱雅。”

  我跟着多米尼克刚才的动作,摇了摇脑袋,“那不一样,和我相伴童年时光的,就是你,老哥。”

  “我能保护自己,放心,莱雅。”

  他确实主意已定,多米曾经在谷地担任侍从,并受封骑士,他固执得就像是谷地的群山。

  第二天一早,我的尸鬼莫波,多米尼克,琼恩,“猎狗”桑铎克里冈,还有讨人厌的葛雷乔伊海怪罗德里克,出发前往北境。这一行的队伍就像是马戏团一样,有狗,有狼,有海怪,还有剥皮人。

  比较始料未及的是,半夜里我们有三匹战马被暗杀了,东方微明时,马厩里一派血腥,只剩下骨头架子,凶手是这里的厨子和伙计,动机无他,为了攒食物。

  孪河城的人纷纷表示乐意献出所有的财产,来换取我们的原谅。

  这可真是...日了猎狗了。

  一路向北,我们队伍里有六匹战马,多米的加入添了两匹,还有一头骡子和一头驴,否则行李放不下,越往北,活人就越少,尸体就越多,看来北境没多少人逃出来,自三年以前开始的战争,已经榨干了不少存储,再加上异鬼的灾难,约摸有两百万不到的北境人口不知道能不能剩下十分之一?

  这局面让琼恩的脸色越发难看,多米尼克瞧起来也不大开心,至于“猎狗”和罗德里克这两个糙汉子,倒是一如既往地没心没肺,嘴里不吐象牙,罗德里克可是从长城一路淌过来的。

  进入沼泽地带之后,国王大道就变成了长长的堤道,这些年来大军屡屡过境,又缺乏维护,不少地段已经塌陷,路两旁扎入水滩的树根上披着薄薄的雪,时不时可以看到残肢断臂,那是蜥狮饱食之后的痕迹,在迁徙中倒在路上的北地人对它们来说无疑是一场饕餮盛宴。

  一片寂静,唯有马蹄鸣鸣,多米尼克眺目而望,他顺口问道:“我记得上次在临冬城的时候,你和我妹妹之间好像有些什么,对吧?”

  “只是一个傻小子的妄想而已,”琼恩雪诺洒脱地道,“她如今贵为红王,可不是一个私生子能配得上的,何况,我是个守夜人,发有不婚之誓。”

  “可惜,我曾经想过她会有一个北境的丈夫,”多米笑道,“我设想过怎么给她挑丈夫,却总是觉得舍不得,结果一晃多年,她已经走远了,有了自己的主意”

  切!我想起了在君临海港边马车上的一吻,你怕不止是舍不得,老哥。

  “可现在想来,她的夫婿不需要有多勇敢,或者多杰出,只要是个北境的男人,能时常回恐怖堡,我就心满意足了。”

  “那是个火辣的娘们,”罗德里克嘿嘿一笑,插话道,“我记得当初在青绿之地的城堡,她捅了我一刀,那会儿好像才七岁?想想这婆娘在床上会有多带劲。”

  ....,我默不作声地骑着马,听着这帮大老爷们从男人的角度评价我,感觉有点怪异...

  “你们根本不了解你们在谈论的那个婆娘,”“猎狗”不屑道,“我见过她拿着一把斧头,把一个男人的脚给卸了,这是什么女人?如果你和她上床,指不定下一秒,她就把你变成了无垢者,那个丹妮莉丝龙裱子的小兵。”

  罗德里克兴致挺高:“这他妈的就是最带劲儿的部分,偏偏她还有一副挺...照你们青绿之地的说法,娴淑?一副假模假样。你还记得耶哥蕊特吗,‘琼恩大人’?矛妇!对吧?要我看,那个莱雅拉,也该去做个矛妇,或者当个铁种盾女,怎么着都不该是什么恐怖堡养出来的裱子。”

  真是狗嘴吐不出来象牙的家伙。

  “你呢?艾德瑞克爵士,”多米尼克回首问我,“你觉得你的女主人,我妹妹,是个什么样的女人?”

  这话题可难。

  我他妈怎么知道自己是个什么样的人?

  “别怕,我们不会到处说的。”多米一脸安抚的笑容。

  “顶多说你想着你的女主人自wei。”“猎狗”阴沉地添了一句。

  ......

  男人真可怕。

  我想了半天,给了个平平无奇的答案:“她就是个在过日子的女人罢了。”

  要不然怎么样呢,对吧?

  虽然我一直有各种目的,例如逃离生父,例如给我母亲报仇,例如逃离异鬼建国立业,可是说来说去,我也就是在过日子,过自己想要的,没那么不安全的日子而已。

  噗嗤一声,“猎狗”笑了出来,“过日子,干他娘的过日子,打渔种地算过日子,打仗当兵算过日子,当他妈的财政大臣,裹了一整个国家的钱跑路,跑去海对面搞出一个和七国一样大的王国,只花了三年!这算是哪门子过日子?她这日子过得得是多金贵?长了nai子的‘征服者’伊耿?”

  罗德里克跟着轰然大笑,“哈哈哈哈,长了nai子的‘征服者’伊耿,贴切!”

  “女人当国王,谷地的国王,君临的国王,海外的国王!”

  嗯,这么一看,珊莎不提,我和丹妮莉丝两个女王,确实很合这话。

  “那还要男人干什么?”罗德里克挤眉弄眼地问。

  “当然是他妈的睡国王!”“猎狗”笑道。

  “国王万睡,女王万睡!”

  什么鬼话,听听,听听,一群渣男。

  让我恼火的是,这俩逗比的笑声很大,就连矜持的琼恩和温和的多米也不禁被他们感染,唇含笑意,噪音过了好一阵子才慢慢停歇。

  而且,不是因为笑累了,而是因为几个矮小的身影,出现在迷雾之中。

  “好了,小心,现在我们有伴儿!”

  琼恩的警示之言刚落,几个人已经武器在手,弓箭拉开。

  “我们没有敌意,私生子。”口音有些怪,有些语调类似北境人,却又与之相异,像是外国人在讲七国通用语。

  “沼泽人?”琼恩眯眼高声而问。

  “那帮青蛙?”“猎狗”。

  对方承认:“这里是泽地人的统帅,霍兰黎德,我们不是敌人。”

  霍兰黎德,或者说按照七国的习惯,霍兰伯爵。黎德家族的头领,艾德史塔克的挚友。

  这世道,居然把这个十几年没露面的沼泽民领袖,给逼得出面了?

  在尸鬼莫波与沼泽人的头领第一次碰面的当儿,南方,国王大道上,丹妮莉丝大军和洛恩王国远征军的“指挥”也吵到了第二天。

  紫船提督卡纳蕾奎尼尼就调集多少船只参与运输物资的事项,和雷德温家族的代表争个不停,两边几乎喝掉了一整桶的葡萄酒,并反而先就布拉佛斯进口青亭美酒的事项达成了共识;

  陆军统帅贝里莫斯则在和丹妮莉丝的军队首脑们商讨防区和兵力部署,双方一致认为,这中间物资的准备和运力的调配会是个大问题。

  打仗就是这么麻烦,我早就司空见惯,流血一整天,准备一个月。

  头昏脑涨的龙之母找了个勘察河间的由头,骑着魔龙一飞而走,而我呢,则在和提利尔家族的家主碰头。

  这次会面,我的目的是,确定提利尔的意图和决心!

  照我的判断,即便我们有仇恨,提利尔家族也应该不会特别反对我才对。

  对于他们来说,我的价值昭然!

  他们甚至甚至可能寄期望于与我合作,好给河湾越来越多的私生子和非第一顺位继承人一个体面且舒适的去处,以避免内卷。

  这年代是不是人多势众就好?

  是的,私生子和长子之外的子女,绝对是有利于扩大家族的势力的,可是,有洛恩王国落脚,和没有洛恩王国是两回事。

  如果有一片土地在远方等待,七国的贵族又有谁不乐意去开拓?

  他们的儿子们经过训练,通晓战争技艺和管理,在家乡却只会是干扰继承或者带来社会动乱的不安定因素,然而在远方的厄斯索斯就不一样了。

  这就是我对付七国领主们最好的一张牌,对付人口过度密集的河湾,尤其管用!

  洛恩王国永远需要人手,这一百年都不会嫌人多。在好些贵族那,这张牌足以抵消抛弃铁王座,藐视王权带来的影响,毕竟我都成国王了,那还有什么理由,去搞“丢弃王座事件”?

  具体而言,对于掌握家族、爵位、城堡和土地的父辈来说,这是个建功立业,让自己血脉传播世间的好机会!

  而对于子孙而言,与只能靠长子来列土封疆,或者直接把其他兄弟赶出门当雇佣骑士的做法相比,以一个远方的王国,和富饶土地的谎言(被我宣传过的谎言)来当做对兄弟们的奖励,显然,于河湾人来说,是一件好事。

  再加上洛恩王国地处远方,照这时代王权的控制力来说,很难干涉河湾。再加上之前玛格丽和我的接洽,与我保持一致,绝对比效忠丹妮莉丝,要符合河湾人极其封臣的利益。

  可别忘了,如今“五王之战”刚过,铁王座的威望需要重建,丹妮莉丝在君临,地位并不牢固,正是河湾首鼠两端,待价而沽的良机!

  提利尔家族的族语乃是“生生不息”。

  他恭敬地向我致以问候,动作有些笨拙。

  好一个典型的提利尔家族成员,棕色的卷发披在肩头,一双浅棕色的眼睛让我想起了“小玫瑰”玛格丽,五官长得很标致,很像我见过的“勇武的”加兰和“百花骑士”洛拉斯,要知道,加兰粗壮,洛拉斯英俊,他们都可以算是这年代数一数二的帅哥。

  不过,这位提利尔家族的长子,当代的高庭公爵,实在是太瘦了,缺乏运动,吃的也不多。据我所知,这位瘸腿公爵年轻时曾与奥柏伦马泰尔比武,一只脚的膝盖就此被“红毒蛇”给打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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