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堡的女儿 第391节

  继续!

  没错,不止一个!阳光下金色的雨露,是枯黄的茎秆在四散纷飞,我娴熟地连续击破三个稻草人标靶!

  没有半点颠簸,没有一丝勉强。

  “好!!!”

  围观的卫士喊了起来,旋即又闭上了嘴,在自家大人面前给一个罪犯叫好显然不是很理智。

  我这一手虽然在骑士或者枪骑兵中间似乎平平无奇,但是不要觉得这两种人有多常见。

  一般的佣兵或者平民骗子,会骑马已经很不错了,马上战斗他们通常是没机会练的,除非专门是有师傅教,而久经训练的身手,和两三个月的速成区别也是不小。

  比如骑术和骑枪都不算特别出彩的我,也曾经练废过好几匹马,寻常人家又不是多斯拉克人,哪来的马匹用来糟蹋?

  好半天后,这位莫顿爵士才开口。

  “好骑术,动作很熟练,你来自哪儿?”

  “多恩的星坠城?”我不明就以,“当然也可能古代那颗陨星,没坠在多恩而是坠在谷地,戴恩全家都搞错了。”

  “少说俏皮话,你使矛的样子是谷地姿势,我认得清沙漠狼和高山鹰有何区别。”

  这特么也能看出来!?

  草,我的骑枪是多米尼克教的,我那老哥在谷地当的侍从。

  “你们觉得,这水准该是雇佣骑士,还是多恩的骗子?”莫顿爵士问自己的手下。

  一个歪鼻子卫兵回答:“这是专门练过几年的水准,大人,骗子有这能耐,何苦当骗子?”

  莫顿爵士转头看回我这里,他眯起眼睛,似乎在思量。

  我猜他一定想起什么要事可以要我去办,所以在仔细思虑我可不可靠。

  最终,他下了决定。

  “技术还成,人挺奸诈,”莫顿算是承认了我的身份,“艾德瑞克爵士,我不希望再听说,你把庄重的审判当做展现自己技巧的舞台,你没听说过比武竞技吗?”

  嗯,他现在看出来我是故意的了,而且有点忌惮,很明显靠这种方式来一个领主的训练场卖弄武艺,和可靠老实这类性情,大概是沾不着边的。

  不过他这话说得,我们之前又不认识对吧?我怎么知道你莫顿韦伍德是会直接把我赶走,还是会看看我手上脚下的工夫?

  “身为一个异乡异客,我别无选择,大人。”

  双方对彼此都没信任,不是只有慢慢相互了解咯?

  可是,他最终还是谨慎地让我离开:

  “带这只海鸥镇的老鼠走人吧,我可不敢接纳一个不老实的篱笆骑士,去鹰巢城,那儿需要人手。在我改主意抽你鞭子之前,爵士,你最好珍惜我把你看成一个骑士的机会,”莫顿爵士高声,“给他们面包和麦酒,送他们滚蛋!”

  我在心里头撇了撇嘴,只能说,雇佣骑士可真能遭人冷眼,哪怕事有真才实学,也可能被无情驱赶,除非城堡或者集镇有什么危机,才有机会派上用场。

  我转过身,手伸出,向着被牵过来的马。可是说危机,危机还真到了。

  “大人!外头,外头山里的野蛮人来袭!”

第13章 铁橡城-雇佣骑士

  高山氏族来袭?

  铛!铛!铛!

  铁橡城的铜钟被敲响,“让民兵集合!望塔报告情况,弓箭手,长枪手,列队!”莫顿韦伍德手握剑柄,指点身边的卫士,“你们几个去保护我母亲我弟弟还有我儿子,艾瑞肯,去安置农民。”

  “大人,夫人他们在?”

  “圣堂!”莫顿阴沉,“如果我老妈受了半点惊吓,我就把你们丢进猪圈,光着身子丢。”

  我看到铁橡城外村子的民众蜂拥而入,活像是多斯拉克草海里遇到了白狮子赫拉卡的马群,夺路而跑,惊慌失色,顾不得拿家财和储粮。

  “雇佣骑士!”他转向我,“带上你的家伙,会射箭吗?”

  我那手射箭技术一言难尽,骑马可以把身子交还给莫波多年来的习惯,射箭是彻底不行,没感觉。

  这是个机会,稍微获得一点谷地的信任,能让我更快地接触到谷地的权力中心。

  虽然说依照小谢特的说法,谷地一团乱麻,搞不清楚谁能做群山和峡谷的主。

  “没准头。”我操纵着莫波拔出长剑,用莫波那嘶哑难听的嗓音:“我和你同在,莫顿爵士。”

  “很好,这几天,我会负责你的饮食和马料,为你提供庇护,你可以保有在战场上获得的战利品。”

  我笑了,高山氏族就是一群穷凶极恶的乞丐,哪来的什么战利品?

  虽说如此,场面话不能少:“我的剑属于您,这是我的荣耀!”

  轮到他笑了,表情充满临战时的昂扬,这还是我头一次见到莫顿爵士笑,“我知道你在想什么,”他走向城墙,头也不回,“回头给你五个银鹿,雇佣骑士。”

  切,打发叫花子。

  外头的山里原住民比我想的还要多,他们拿着斧头和刀剑,还有干草叉、镰刀与直接拿木头削的长矛,有些戴着牛角盔,有些穿着锁甲,大多数壮汉都身着没鞣制过的生皮,哪怕在城墙垛之间都能闻到冲天的腐臭和汗味。

  “我是冈恩之子冈梭尔,群山是我们的!”领头的人魁梧强壮,面部隐藏在一个羊颅的阴影里,“谷地是我们的,羊、谷子还有橡树,全是我们的!”

  “对!”他们满打满算有两千号人,两千个嗓门在下头自报家门,康恩、托瑞克、贾格特、名字多得我记不过来。

  “你们杀了塔昂,你们付出代价!”

  “代价!!!”又是一阵杂七杂八的大叫,看来是给之前被处刑的偷粮贼报仇来了。

  嗯,怎么办呢?这座城堡里带兵器的男人不过上百,好些家里都没有丁壮,可能是被征召了。

  我手下倒是有个高山氏族姑娘,齐拉之女齐西,似乎是来自黑耳氏族,那个野蛮丫头的存在,证明“小恶魔”提利昂和这帮子山里的蛮族关系匪浅。

  可惜,这是红王之手的关系,我这莫波用不上。

  “干,乱七八糟的畜生,”莫顿低声咒骂,“真是多事之冬!”

  “打不赢的,莫顿大人,”我叹息道,“他们人多势众,能把这座铁橡城压得死死的,然后强暴一顿。”

  “做梦,”莫顿爵士咬牙切齿,“不管是他们下面的脑袋,还是上面的脑袋,我都会砍掉。这不过是一群毫无荣誉感和羞耻心的荒野畜生。”

  “他们想要公正,呼唤正义,咱们就给一个公正嘛。”我冷眼旁观,“勇气和顽固没法让你家这个千年来的老宅子完好无损,得谈判,并且合作。”

  他扫视了一遍,没再嘴硬,“你去,去朝这帮土匪摇尾巴去吧,沙里来的狗。”

  呵呵,小嘴抹了花蜜。

  “冈恩之子冈梭尔,”我扬声,“我是沙漠的儿子艾德瑞克,”换言之,没爹没妈的杂种,

  “你来这里干什么,就为了抢别人的东西,给小偷报仇?!”

  “冈恩之子冈梭尔和诸氏族联军正要赶去帮助心树女王,端掉那个鹰之巢!”

  心树女王,鹰之巢?

  电光火石之间,我了解了。

  “他们是去鹰巢城下和‘白骨女士’的军队汇合的。”我忖度道,“心树女王,那是为什么称呼?”

  莫顿爵士面色阴沉得过分,之前的战斗欲望早已消失不见,他没回答我,而是:“那就走你们的道!”大喊出声。

  “复仇!”下头的回答:“交出凶手!”

  我能听得出来,还有转圜的空间,下头这些高山氏族的部众不会立刻发动进攻,他们大概是没有了吃的,才会以报仇为借口来铁橡城讨要,这不,铁橡城外的村子遭了殃,牛羊和马儿被牵了出来,还有腌肉及酒水,这帮复仇者可开心了。

  估计去参加“白骨女士”的大军也是同样的原因,山里没吃的。

  但是,很显然,只是用食物来应付,无法解决目前的局面,这些高山氏族既然说是要复仇,那没个交代,恐怕不行。

  这个问题嘛…别管什么律法,杀了人,又不想吃亏,方案只有一个。

  我提醒莫顿,或者说诱导莫顿:“你没法用安达尔的法,判这帮先民后裔死刑,他们不会认的。”

  “那就比武审判吧,”没错,谁赢了,谁说得对。“高山氏族的人如果拒绝,会被人说成胆小,不是吗?”莫顿爵士拴紧自己的披风,“去,告诉他们,一对一单挑,是我把他们家的老鼠套上绞索!”

  莫顿爵士挺身而出的意愿没有完全得逞,最终,局面是五个对五个,有意愿替被处死的小偷报仇的氏族民有五位,依照他们的规矩,我们得派出五个人迎战,铁橡城门开了一条缝,城里派出的好手鱼贯而出。

  第一场是韦伍德家族的军士艾瑞肯对阵“羽毛蛋”康恩,这个军士斧头耍的不错,比对方还要蛮横,铁橡城胜出。

  第二场是莫顿爵士和“烂爪子”托瑞克,靠着板甲与利剑,莫顿轻取对手的脑袋。

  第三场,第四场,两个韦伍德的可怜虫被贾格特和黑史密折磨得很惨,高山氏族获胜。

  五局三胜,转眼间想赶我走的铁橡城,得靠我才能幸免于难啦,赌注是败者失去一切,胜者凯旋高歌,这些韦伍德家的人对我又不好,要不要故意输一输呢?

  最后,轮到我了,我的对手正是这一队氏族民的头头,冈梭尔,那个冈恩之子。

  “你剑用的如何?”莫顿爵士在我身边低声问,他身上沾着失败者的血迹。

  “还成。”我回答,“待会再借你的剑用用。”

  “两把剑?”

  “多恩勇士密如沙,打架都是用两把,银色笑星一出手,管把蛮子打趴下。”

  莫顿毫无幽默感:“世界上最该被吊死的,就是多恩来的吟游诗人。”

  哈,这个莫顿韦伍德肯定被多恩来的小帅哥戴过绿帽。

  我出列站定,左右手分别是一把武装剑,“你是他们的头头?”冈恩之子冈梭尔走上我面前,他戴着牛角盔,手头是一把猎刀,和一把斧头,双眼正打量我的链甲衫和手头的利刃,还有遮严实的脸蛋,“我会割掉你的下头,喂山羊。”

  “等等!”戴着羊颅的人出声,我注意到这个领袖身边有个满脸皱纹的老女人,他吩咐道:“冈恩之子冈梭尔,给你的武器点上火。”

  嗯?

  等等!

  我再看了一眼那个羊颅和他的老妇。

  这是看出我是尸鬼了!?

  这群人里有巫师,或者巫婆,毫无疑问。

第14章 决斗圈嗜血骑士

  我看了眼蛮族人马中的羊颅,这个领头人身边的老女人消失不见了。

  躲着我?有趣。

  不过,先得应付当下,天色有些暗淡,不知不觉中一天将要过去,现在,我得面对我眼前的冈梭尔。

  人们绕着我们看,留下一片空旷的场地,眼前冈恩之子冈梭尔身后的氏族战士挤成一堆,伸长了脖子,我听到身后的城墙上也传来窃窃私语,都挺关注的。

  毕竟是最后的对决,我和眼前对手的较量,将决定铁橡城在这次高山原住民的侵犯中,会蒙受多大损失。

  “给武器点上火?呵,要不冈恩之子冈梭尔直接拿火把来打一场?”冈恩之子冈梭尔口气一点都不好,似是觉得羊颅的建议荒谬之极。

  哈,他当然不知道我得底细,所以才不乐意点了自己的武器当柴给火烧呢,那可值钱的很。

  另外,我大致也可以推敲出,那个戴着羊颅的领袖,在这群人里的声望了。加上这个羊颅的体魄和举止,他应该是无法以武力或威望服众的。所以,虽然他是带头人,可是高山氏族松散离心,恐怕不怎么听他的话。

  既然他们也是去找“白骨女士”的,那么指不定可以一路?说来奇怪,支持“白骨女士”的不止是高山氏族,还有谷地贵族,哪来那么大的能耐和身份?

  我更加确定那是珊莎史塔克了,除了她之外,想不出来还能有什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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