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堡的女儿 第20节

  派崔克梅利斯特拍了拍我的脑瓜,让我的黑发乱了好多,我看着他,心底担心,脸上却努力地露出一个微笑,我希望他不会虐待我。

  或许他会觉得多一个小孩没什么大不了,反正不是敌人;或许他会在今晚就掐死我,我甚至还在睡梦中,然后一言“热病夭折”敷衍过恐怖堡的那对夫妇。我知道,就算我死在南方,恐怖堡也不会有半点心痛,最多要求派崔克爵士给个说法,赔上一笔。

  我可是听过的,被送去其他家族的小姑娘是如何惨淡,被鞭打虐待,被施以不可名状的折磨,最终尸体为老鼠所啃食,只能在父母的梦里哭泣。梅利斯特素有高傲之名,固然如此,他们该不屑于为此暴行,可是,谁知道呢?

  “很高兴与您同行,派崔克梅利斯特爵士,能照顾您的母亲是我的荣幸,我会喜欢海疆城,把她老人家照顾妥当。”我命令自己忘记生父的侮辱,压抑自个儿的委屈难受,不去想我的未来会如何跌宕,撒拉在看着我,我不能太脆弱。

  “那不错,我们一家都喜欢孩子,我爸爸只有我一个,我妻子一直无所出,”他咧出笑容,揽着我跟上艾德慕徒利,我们走进了队伍中,“你坐马车上,我们买了毛皮,带着史塔克的礼物,别碰坏,孩子。没有侍女,你得自己照顾自己。”

  他把我抱在马车上坐好,转身铺设着鞍具说道,“老实说,你父亲的手下追上我们时,我懵了。”

  我果断地回答:“不,爵士,他不是我父亲。”

  “那我就不是银鳟鱼,是蓝鳟鱼。”艾德慕接口道,这世上可没有蓝鳟鱼家族,“明摆着,丫头,他是你父亲,神情,发色,还有眼睛,一望就明。”

  “不,大人,他没有承认。”

  “会的。”艾德慕徒利笃定地说道,他没看我,翻身上马。

  我在马车上睡觉,醒来后望着路边,呆呼呼的。我能感觉到,这支河间地的队伍,明显比恐怖堡的队伍要慢。我也知道,当时之所以快,是因为卢斯波顿大人急于丢下我,可以理解,我也讨厌他,不想和他呆在一匹马上。

  我们白天赶路,夜里在路边生火,有时会有其他人加入。我见过几个赛文家的,一些安柏家的。还有一晚,我们与来自东方的人一起,他们的家是自由贸易城邦,名叫潘托斯。我们分享火焰和食物,他们口音古怪,佩刃有华丽的护手,干粮里有蜂蜜糖,甜丝丝的。

  “先民荒冢到了。”派崔克爵士说,我望远方,原野辽阔,有零星的小丘和斑驳的褐色土地。那里是达斯丁家族的地界,荒冢屯位于其中,我能看到路边远处有双长斧黑宝冠旗,达斯丁的旗子。

  伊耿历289年年初的时候,我记得达斯丁家族来访,顺便送多米利克波顿回恐怖堡,多米利克曾经在荒冢屯居住,为芭芭蕾莱斯威尔夫人(威廉达斯丁大人的遗孀)做了四年侍童。

  现在轮到我了,卢斯波顿大人,或者蓓珊妮莱斯威尔夫人,不管是哪一个,这对夫妇当中,一定有一个一力要把我送走,或者,两个人都恨我,厌恶我,巴不得我死掉。

  我很沮丧,我似乎看到撒拉的双眼在眨,如今她也成了先人中的一个,只能默默凝望着我。这里有先民的群墓,我似乎看到了我的祖先,我耳边的风是他们在对我低语,告诉我迁徙者的苦难,森林之子的魔咒,还有长夜的噩梦。

  “你在看什么?”艾德慕问我。

  “列祖,大人,他们在一诉愁肠。”

  派崔克梅利斯特揉上我后脑勺,我头发一定又乱了,“对,小先知,我理解,先民比安达尔人更古老,不过我猜你的通灵得结束了,时间不等人,孩子。”

  又一个晚上,分享营火的人中有一个来自多恩的英俊小哥,他睫毛浓密,笑容诱人,他分享了他的故事。在维斯特洛最南端的多恩,他结识上“红毒蛇”奥柏伦亲王的私生女,然后和那个姑娘睡觉,他说的绘声绘色,引人入迷,而没有半点猥琐的气息。

  多恩人肤色较深,天性奔放热烈,和多恩永远艳阳高照的气候一模一样。他们欢爱得肆无忌惮,哪怕沙漠广袤也熄灭不了他们的情感,听得我脸都红了。

  “别在北境乱来,小子,”派崔克梅利斯特爵士告诫道,“你如果染指这里的姑娘,你会被逼着披上黑衣,送去长城守望,再或者,北方人会割掉你的好东西。”

  我突然想起来,芭芭蕾莱斯威尔夫人的那位达斯丁老公不就是死在了多恩?多恩的极乐塔,那里好遥远,芭芭蕾会不会经常在大道边向南遥望,孤身一人。

  我们继续向南,经过了卡林湾。

  “这里是北境的险隘,只要驻守在这里,那便万夫莫开,好几次南方的大军都堵在了卡林湾前,束手无策。”派崔克梅利斯特爵士对艾德慕徒利大人说道。我看到原本的堡垒如今只剩下三座塔楼,但是,依然易守难攻。

  “卡林湾从未失守,派崔克,只有巨龙才能征服北方。”艾德慕答道。

  “我猜铁群岛的海盗也可以,虽然他们没做到过。”

  “这是你们海疆城人的过度担心,”艾德慕徒利含笑而言,“北方贫瘠,铁民不喜欢来。”

第8章 河间地

  我看到了一望无际的颈泽,就在国王大道以西,我见黑鳄鱼旗,隐藏在阴沉的雾气中,“那是颈泽领主,灰水望的黎德家。”派崔克爵士好心解释,我当然知道,我听说,除了黎德家手下,那群沼泽住民,也被喊沼泽恶魔的小个子们,其他没有任何人能安然进入颈泽,多半会赔了性命。

  在夜里的营地,我们遇到了沼泽猎人,她自称健娜,瘦瘦小小,看上去已然成年,却比我高不了多少,是个话不多的女人。她深绿色的双眸打量我,然后和我坐一块。或许是因为我是仅有的北方人,恰好她也是。不过老实说的话,颈泽的居民太过神秘,虽然身为北境人,我恐怕和河间地的人会更有话题聊。

  “马匹不安,”她说道,“它们嗅到了危险,在沼泽的水里。”她口音独特,婉转明亮,我喜欢极了,我也喜欢她的个子,如果成年人都小小的,那就好了。

  “健娜女士,是什么样的危险呢?”我弱弱地问,心里害怕极了,夜里不见颈泽的迷雾,但是里头声鸣不断,还有生物在动弹,我怕虫子,非常怕。

  “是蛇蜥,蛇蜥在低语,在寻找牺牲者,它们的毒液太多,需要灌入柔软娇嫩的躯体。”坏女人,吓唬我!

  她最后送了我一片叶子,我惊讶极了,我想到北境的旧神与草木的联系,说不定其中潜藏着魔力或者命运,可能有什么特别的用处。指不定我的人生会从此改变!谁说的准呢?沼泽住民如此神秘,他们一定有些魔法之类的。

  结果第二天我起来时,我发现一件让我不高兴的事儿,我睡觉的时候吧,把叶子给压碎了。

  颈泽一过,我们告别了北境,进入了河间地。

  “莱雅拉雪诺,没来过河间,对吧?”派崔克爵士将我抱在马上,他教我骑马呢,花团锦簇在河边,风车悠悠,农地广袤,我闻到了繁忙的味道。

  我回忆乌瑟学士所教,答道:“河间地西方是兰尼斯特家族的西境,北方乃史塔克家族的北境,东方为艾林家族的谷地,南方有河湾地诸贵、东南边盘踞着王领和首都君临。”

  “所以呢?继续,孩子。”

  “土地平坦肥沃,交通便利,人口也比北境多得多,不过俗话说,‘七国一打仗,河间就流血’,战争期间,其他地区的军队多半都要从河间地过境。”

  “和平时富足快乐,战争时人间炼狱,四面皆友,四面皆敌。”艾德慕徒利低声说道,“这片土地的封君正是我父亲,三百年前,我们奋起反抗“黑心”赫伦王的暴政,得蒙征服者伊耿坦格利安封赏。当时的徒利公爵成为国王之手,帮助征服者治理维斯特洛,丫头,后面发生了什么?”

  我乖巧地看着这个公爵之子,软软地答道:“几年前的“夺者战争”中,徒利家族与史塔克家、艾林家和拜拉席恩家联合,推翻末代坦格利安“疯王”伊里斯,让劳勃拜拉席恩加冕,高踞铁王座。”

  “嚯哟,这跨度可真大,三百年间的历史呢?你直接就跳到不久之前了。”艾德慕徒利笑道,“无论任何,丫头,我保证,你在这里会吃得饱,过得好,这里的麦子供给北方和君临,依然绰绰有余,对,还有歌谣与故事,河间有最多的传说,丫头。”

  这点我很怀疑,人们说,河湾地是诗歌之国,吟游乐土,而河间地多暴发户。不过我肯定不敢说,他们对我不错,我不想惹他们生气。

  我们离开了国王大道,走在绿叉河的沿岸。绿叉河、蓝叉河和红叉河交汇为三叉戟河,哺育着河间地的农田和人民,更惠及农地稀缺的西境和北境。路上时见村庄,庄稼汉看到了车仗队列,大多鞠躬,虽然徒利和梅利斯特都非他们的主子。我听到他们歌唱英俊的公平人家族,讲述红粉城永远靓丽的闺秀,我知道了绿人守护的千面屿,还有布雷肯和布莱伍德千年的纠缠。

  河间的灿烂远胜贫苦的北境,令人着迷。

  风和日丽,天气温暖,我脱下了身上的毛斗篷,缩在马车上,心情好多了。离开沉郁故乡,拥抱这片沃土,远离了残忍的男人,如今伙伴温和有礼,我有足够的理由惬意非常。

  如果卢斯波顿大人永远不接我回去就好了。妈妈的双眼也变得温柔,阳光和煦,宛若是她的怀抱,我在她的注视下,心情平静宁和,笑容变得真挚。

  河道渐宽,石桥乍现。我抬首望见了佛雷家的蔚蓝双塔旗,绿叉河两岸的城堡包围着桥梁,这是我们抵达的第一座城堡,河间地的孪河城。

  “孪河城,”艾德慕眯眼望去,“一群黄鼠狼,猜猜看,他们把过桥费收到多贵了。”

  “十个银鹿,佛雷,迟到的佛雷,”派崔克梅利斯特高傲地笑言,“收税,生崽子,一群暴发户,你知道这个家族吗,莱雅拉雪诺?”

  在“篡夺者战争”中,纵然徒利家族早有征召之令,可佛雷家族却在胜局已定时才进入战场。自此之后,佛雷和主君徒利及其忠臣盟友的关系就一落千丈,河间的贵庶中,无人喜欢这一家黄鼠狼。

  我回忆一下,立刻脱口而出,“河渡口,孪河城的佛雷家族,仅有六百年的家族史,纹章是灰底蓝双塔,效忠于河间地封君,奔流城的霍斯特徒利公爵,当下的河渡口领主是瓦德佛雷侯爵,已有八十岁,他曾经的妻子多的数不清,当前是安娜娜法林夫人,来自首都君临里的法林家族,他的继承人是史提夫伦弗雷,其他的子女有…”

  瓦德佛雷孩子太多了,他前后娶了七个老婆,在原著和电视剧里,等第七个老婆安娜娜夫人死后,瓦德佛雷还会娶第八个,这些女人里只有一个老婆没有给他生下后代。

  “他们有很多待嫁女子,也有未婚男性,不管是嫁给这家人还是娶了这家人,我想,都不会赢得什么友谊,还不如真的娶一只黄鼠狼呢。”派崔克爵士说道。

  “我听说,他们用钱买妻子回来,毕竟穷困潦倒的贵族比比皆是,看看首都君临。正经人家的怀春少女看不上佛雷的脸蛋和武功,更别提发迹的这几年他们蝇营狗苟。”艾德慕放低声,毕竟孪河城近在咫尺。

  派崔克爵士继续评估道:“总之,佛雷家最没联姻价值。如果有哪位觉得娶了佛雷的女孩,就能与他们成为坚实的盟友,那脑袋一定是被巨人的棒子给拍了。”

  不,两位,卢斯波顿教育过我,婚姻是为了后代和继承权,而不是爱情与荣誉,迷人的身姿和面庞毫无意义,佛雷有财富和军队,只要在婚礼时就兑现,那便是最理想的亲家。

  他拍了拍我的头发,了结了这个话题,“全维斯特洛都有娶佛雷家姑娘的,他们想投靠哪边都行,继续背,丫头,家族世系可是很重要的知识,女人要掌管宾客和欢宴,男人守护太平,你们缔造太平。”

  我背诵着佛雷当代的家谱,我们的队伍进了城,佛雷的卫兵不敢阻拦,这可是封君继承人艾德慕的车驾,他们看着我们一行通过桥梁。

  “见到您真高兴,艾德慕徒利大人,啊,还有派崔克梅利斯特爵士,欢迎,各位贵人是否需要住宿,堡中有上好的房间。”

  这位说话的绅士穿着细致的亚麻衬衫,脸像是胖胖的黄鼠狼,他开口时我隐约闻到一股异味,他有口臭。“还有您,这位小姐,我的家人多极了,您居然记得每一个,令人印象深刻。”他看着我,让我不由得闭上了背诵的嘴,我觉得他下一句一定是问我的名字,结果被派崔克爵士毫不犹豫地打断。

  “谢谢,莱曼佛雷大人,我们赶着回去呢。”派崔克梅利斯特爵士矜持地说道,“上次在海疆城见到小瓦妲是几个月前的事儿了。”

  “小瓦妲,您是说沃顿佛雷的女儿对吗?”莱曼佛雷大人应道,佛雷家有不少瓦妲,孪河城里头叫这名字的女儿家有一大窝。

  “我猜是的,”派崔克梅利斯特爵士有些敷衍,我猜他是记不住那么多佛雷,“嗯,是个小美人胚子。”

  佛雷家的当家人不在,这位瓦德佛雷侯爵不知道去哪播种了,我们谢绝了殷勤的莱曼佛雷大人,跨过绿叉河,一路向南。

  第二天,银鳟鱼和银鹰话别,奔流城公爵的继承人将向西南而去,回自个儿家的城堡,而我会和派崔克梅利斯特爵士,这位海疆城伯爵的继承人一起,去他的家里为他母亲担当侍女。

  到了下午,远方的褐色城堡已然可见,城堡下的小镇隐约。展翅银鹰飘扬在塔楼和城门之上,它褐色的石砖上分明可见树木和水草的轮廓。

  “很有趣对吗?学士说,这些石头过去是草木,我的奶妈说,里头有森林之子在睡觉。”派崔克梅利斯特爵士说道,他招来自家人,“先去见我的父亲,然后,去你的卧房,今晚先歇息,关于你该做什么,明天会有人交代。愿你在海疆城幸福快乐,莱雅拉雪诺,七神与你同在。”

  会的,我还没有进入堡门,但是我已经很快乐了。天可怜见,我找不到任何地方,任何能比恐怖堡更让人难受的地方。这里不管怎样都会是一个天堂,何况,还有妈妈的双眼陪伴着我,比大海还要蔚蓝。

  作者的话:原著人物:杰森梅利斯特,海疆城伯爵派崔克梅利斯特,杰森梅利斯特之子,艾德慕徒利好友艾德慕徒利,原著中的重要配角,霍斯特徒利之子,凯特琳徒利之弟。瓦德佛雷侯爵,孪河城(河渡口)领主,血色婚礼的执行者之一。莱曼佛雷,黑瓦德的父亲,血色婚礼的参与者,最后被无旗兄弟会吊死。“美人”瓦妲佛雷,佛雷家最漂亮的女儿之一。原著设定人物:风暴王杜伦,第一位风暴国王,相传他得到了海神和风之女神的女儿,依妮的垂青。血龙狂舞,坦格利安王朝的一次血腥内战,起源于蕾妮拉公主和王后阿莉森海塔尔对铁王座继承权的争夺。“黑心”赫伦,铁群岛国王,征服河间,修建赫伦堡,死于伊耿坐下巨龙“黑死神”贝勒里恩的火焰。安娜娜法林,瓦德佛雷的第七个老婆,死因未知。自拟人物:埃菲娅凡斯,旅息城的凡斯家族,杰森梅利斯特之妻。V,恐怖堡太阴冷了,还是要来点阳光的

第9章 海疆城(一)

  在河间地,银鹰之垒海疆城的勇武闻名遐迩,可是和北境相比,这里依然显得温煦柔和。过去的枝叶封存在褐色的石头里,绽放的新枝陪伴着它们,低声絮语。我每天走在攀着青藤的褐色走廊上,丝纱长裙因微风而荡,细腻脚踝上套着凉鞋,轻巧地踩出清脆鸣响,我光洁的手臂袒露大方,这里有真正的繁夏,让人尽享暖阳之光。

  卢斯波顿大人的教育策略很有效,我彬彬有礼,甜美乖巧,很快就被埃菲娅凡斯夫人接纳,这是位体弱多病的中年女子,头发干枯发灰,面上病容尽显,她总是呆在卧室里,一步不出,所以,海疆城的达蒙学士在每日的早晚都有药给埃菲娅夫人饮用。

  “我听说,她自打生下了派崔克梅利斯特爵士之后,就是这模样了,”另外一位贵族侍女凯瑞琳斯莫伍德悄悄告诉我,“当时为了生下爵爷,夫人难产,差点丧命,所以呀,后面也没法再生。”

  不同于恐怖堡,人情冷淡,极度安静,随时在卢斯波顿大人的注视之下。海疆城让我发现,城堡可以如此的热闹,同龄人是如此之多,舒心和安逸才是生活的主调,这大概才是正常贵族人家该有的模样。

  在路上派崔克梅利斯特提到过的瓦妲佛雷,是沃顿佛雷的女儿,孪河城的瓦德佛雷侯爵正是她的曾祖父,“她是个浪荡的姑娘,”凯瑞琳斯莫伍德悄悄告诉我,“我猜嫁人之前,她至少会喝六次月茶。”

  月茶是维斯特洛女性用来打胎的药物,凯瑞琳斯莫伍德喜欢嘀嘀咕咕,我敢说她也在背后和瓦妲佛雷说我的不是。

  老实说,我觉得瓦妲佛雷是个不错的女孩。出来的匆忙,我没带衣服和行李,所以抵达海疆城时,我穿得跟个乞丐一样,脏兮兮,破破烂烂。你不能指望一群大老爷们儿对吧,他们不会照顾我这样的8岁小孩。所以,是瓦妲爽快的把自己的衣裙借给我,让我第一次穿上了丝绸长裙,对,就是我身上这件,轻飘飘的,我特别喜欢。

  总之,我认识的瓦妲佛雷是个小美人胚子,她拥有我们当中最多的首饰和衣服。年纪不大,喜欢和年轻帅气的男孩约会,时不时在晚间偷偷溜出去。不过,她确实是个不错的姑娘,我不喜欢指摘别人的贞洁观念,大家各有自己的原则。

  “她没有婚约,需要找个如意郎君,凯瑞琳,”我这么回复这个嘴碎的丫头,同时麻利地整理着埃菲娅夫人的梳妆台,“和你不一样,佛雷家姑娘太多,要是一一安排的话夫婿就不会太理想,如果她自己不想办法,说不定会被嫁给糟老头子。”

  凯瑞琳斯莫伍德比我大三岁,却和我差不多一样瘦小,她来自河间地橡果厅的斯莫伍德家族,是托马斯莫伍德大人和拉文娜史文夫人的闺女,她和威廉慕顿伯爵的儿子有婚约。

  这丫头唠唠叨叨,心地其实还好,不过咒人打六次胎确实过分了。

  而且呀,她还炫耀自己的未婚夫呢,明明只是两个小毛孩,她却一脸对自己未来的婚姻憧憬不已的模样。她给我说她未婚夫家族的故事,说慕顿家的女泉镇,在那里,傻瓜佛罗理安第一次见到少女琼琪,那个呆子偷窥小姑娘和其姐妹沐浴,然后无可救药地爱上了她。

  “我猜我们结婚那天夜晚会是在女泉镇,我会在琼琪的浴池里洗沐,然后和他抱在一起,”凯瑞琳斯莫伍德傻笑着说,“他的头发好柔软,笑起来像是伊耿王子。”

  前王室坦格利安有好几个叫伊耿的王子,那个家族统统是银发紫眸,全都长得好看得不要命,对凯瑞琳的幻想我表示质疑。

  我是这么答复凯瑞琳口中的女泉镇之恋的,“我兄弟弹得一手好竖琴,他给我唱过这个故事,你确定要和琼琪一样嫁给一个呆瓜骑士吗?”

  “他是个伟大的骑士,莱雅!”

  “也是个最伟大的傻瓜,达蒙学士会同意我的观点。”会怀疑巨龙和自己抢女人的骑士,怎么听脑子都不太正常,呆瓜佛罗里安自己可是承认了的,他说自己是个傻瓜。

  在夜晚的榻上,我听着隔铺的凯瑞琳斯莫伍德说梦话儿,我依然想念撒拉的漂亮眼睛,而现在又多了一双热忱的淡灰双眸,我的兄长多米利克波顿,我的哥哥。

  那个不管不顾的笨蛋,居然直接把不姓波顿的我抱进他家的餐堂。我以为卢斯波顿的婚生子会更聪明点儿的,不知道他发现我被送走以后会是什么感受?

  除了这两位贵族侍女,我还认识了其他的孩子,他们都叫我莱雅。例如在这里担当侍童的霍斯特布莱伍德,他是个木呆呆的小子,喜爱读书,卷发很乱,高高瘦瘦,我们叫他“霍斯”。还有侍从亨得利布雷肯,强壮敏捷,十分厚实,我见过他用剑,水平不错。

  除了这些贵族的儿女之外,我也认识了简妮海德,一个平民侍女,机灵的姑娘,她的父亲在海疆城当卫兵,她嗦的性子和凯瑞琳斯莫伍德有的一比。

  我发现平民中有好些叫简妮的,我之前的贴身侍女红简妮也是这个名,或许在维斯特洛的父母实在想不出什么好名字时,就会用简妮这个词儿打发自己的女儿?

  简妮海德和我说梅盖忒修女和海疆城教头赫尔佛花爵士有私情,而我觉得其实是因为他们都来自更南方的河湾地,所以关系更好而已。

  佛花是河湾地人给私生子取的姓氏,赫尔佛花是位头发已灰的私生子爵士,打斗水平很棒,我觉得他比恐怖堡教头罗加马尔锡爵士厉害多了。

  “和修女偷情?那就偷呗,这没啥大不了的,赫尔佛花爵士久经战火考验,”某天侍从亨得利布雷肯这样告诉我,把我的悄悄话歪到七层地狱去了。

  “他过去是个自由骑手,参加过九铜板王之战,获封骑士,随后他为‘疯王’伊里斯效忠。他见证过暮谷城之乱,直面过御林兄弟会的‘微笑骑士’,虽然当时身受重伤,不过幸存了下来。到后面他差点为‘疯王’伊里斯尽忠,在君临里,当时他们面对兰尼斯特的大军,不过他还是活下来了。总之,现在海疆城的杰森梅利斯特大人格外欣赏他。”

  杰森梅利斯特大人正是埃菲娅凡斯夫人的夫君,海疆城的主人,至于‘微笑骑士’?据说有御林铁卫的水准,在我印象中,御林铁卫是国王最信任的骑士,在坦格利安王朝的时代,他们身着白袍,所向无敌。

  我见过杰森梅利斯特大人,他是一位中年的领主,棕发旺盛,脸庞棱角分明,双眸神采奕奕,大家都说他是个英勇的好汉,在第一次见面时,他和我说起过卢斯波顿大人,“那位‘水蛭大人’?对,我认识他,我们当时和北境的军队汇合,向三叉戟河开拔。”

  他回忆着“夺者战争”,“然后我们遇到了河湾的军队和雷加坦格利安王子,我杀了三个雷加的骑士,非常干脆,我那会儿年轻着呢。而雷加王子本人死在了劳勃拜拉席恩的战锤之下,啊,现在得叫劳勃国王了。

  我记得我还是侍从的时候,最尊敬的骑士就是雷加,我在比武大会上见过他,他和史塔克关系还挺好的。反正,在那天之前,他本来可以成为一位好国王。嘿哟我们在聊卢斯波顿大人,我们在聊这个,我记得在战场上,恐怖堡的旗帜永远稳稳当当,他的人无情地向前推进,非常很谨慎,极重纪律,或许毫无勇气,但是足够强大,他是你父亲?”

  “不,不是,大人。”我否认道,卢斯波顿大人是艾德史塔克公爵的封臣,当然会响应北境封君的征召,参加那年推翻坦格利安王室的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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