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堡的女儿 第126节

  “你不止想要穷人集会和战士之子?!”学士瞪着我,直接忽略了卢琛。

  “别看我,派席尔师傅,这是教会的意思,如您所闻,既然统共有七尊神,那么,教会的意思是,教团武装不止因战士之名而战,他们希望建立圣锤之击,铁匠的武装修会,公道之刃,天父的武装修会,还有慈母之息、纯洁之剑、远瞩之盾,总共有六个修士团,加上一个战士之子,一个穷人集会,就是八个。”

  总人数不变,权力越分散,越不容易失控,当然,风险总是有的。

  甚至,在暗地里,这些武装都会由我的人参与。

  “你,闻所未闻!还有,牧灵圣职会,这是什么,传道圣职会,天理求识会,释论宏则会?这些历史上从未有过。”

  “如您所闻,大学士,”卢琛解释道,“过去的教会松散靡乱,鱼龙混杂,这对信众和七神来说都绝非什么好事。牧灵圣职会会监督各地圣堂的服侍情况,毕竟礼而显诚,劳而显道,而根据飘洋过海的拉赫洛来看,七神在维斯特洛偏居一隅了太久,异神窥伺,无不期待有朝一日引诱信众,所以,我们不远走他方,他方就会滋扰家乡,教会当让广大的世界知晓七神的真义,教皈异乡。”

  “我不知道你想干什么,”大学士喃喃道,“我不知道,教会不是这个样子的,你,你们”

  “经过那晚的暴动,我们痛定思痛,决心引领七神的子民,而不是做一群安享财产的蛀虫,”卢琛双手互挽,异常诚恳,“大学士,教会应该与信众在一起,应该为了七神行事,这是教会的天职,过去在安乐的耽搁下我们已经休息了太久,诸神已经失望了,收走了国王的性命,给了我们一个信仰异教的继承人,

  没有什么能比诸神失望更能解释如今的现状,我们的作为不符合道义和事理,这就是罪孽。

  大学士,已经身负不堪,已经面对这样的窘况,如果我们去不作出弥补,那么,下一个魂归无处的,或许就是你,我,君临,或者教会自己。”

  “既然你说是罪,大学士,看来在承受完惩罚之前,我们得粗衣淡食了。”

  “教会将会以最朴素的面貌与信众共存。”

  “那么我也会,以新旧诸神的名义。”我轻轻道,“你也一样,大学士,御前会议必须这么做,至于平民和各位贵族,按心行事就行,对了,卢琛主教,关于这里的教产分配方案,你们想要与难民和贫民共享?”

  “非常之时,行非常之事,小姐,渡过此次难关之后,我们会履行完毕教会的义务,然后再慢慢恢复过去的习惯。”

  “那么,教会和铁王座的债务?”

  “所有铁王座用于平民和君临的款项都可以算作在偿还债务,小姐。”

  “你们不会让百姓和贵族们也有样学样吧?”

  “财产属于自身,小姐,七神的公道不会允许我们过多地干涉别人,所以,我们只有尽教会自己所能。”

  我听到王领贵族和行会带头人们松了一口气儿。

  “好了,现在有人反对吗?”

  无人说话。

  “现在我们来讨论一下关于民兵兵役的事,还有”

  我还记得原著里的东西呢。

  “御前会议要向铁匠街订购两条铁链,木炭和铁料由红堡给。”

  这样的话,就可以省掉让铁匠再去收集物料的时间,以及这部分钱。

  和君临人的会议之后是民众呈情,一伙北境的败兵来到了王领,我打算让自己人去招募他们,顺便听听老哥的消息。

  散会时,铁匠街的托布莫特等候在一边,我看着惶惶不安散去的人群全都离开,然后回首到王座厅后换上了一身粗布衣服,朝他点了点头。

  “炭料的话,每天都会有马车运进红堡,木炭和石炭都有。”

  原本这是给国王用的,现在好了,没有国王,也没了王室。

  “如果您想要质地上乘的铁条,那我得要最好的材料,小姐。”

  “你觉得那个怎么样?”我指朝后头。

  “什么…您是说铁王座!?”

  “不行吗?”

  “七神在上,我可不敢”

  对哦,多少也算是文物,指不定这个可以熔瓦雷利亚钢的师傅脑子里还满是如果把铁王座给熔了,“征服者”伊耿会在晚上去割了他的脑袋,用那把黑火,瓦雷利亚钢剑。

  “那就那整个台子,把王座给拆下来,这台子是铁铸的,足够你用了。”

  “七神哪,您知道这有多麻烦吗?”

  “你在这弄都可以,不过这是龙焰筑成的,你得花点别的功夫。”

  虽说是用龙焰铸造的铁王座和铁台,却终究只是凡铁而已。

  “当年伊耿用了五十九天来铸成他,小姐,我又没有龙,拿什么来熔了这儿?”

  “我想想。”

  炼金术士公会!野火应该可以,原著里没说错的话,只要规划合理,要不到几桶就可以切割好这个台子。

  希望别一把火把红堡点了。

  坦率的说,他们非常犹豫,我理解,铁王座安然在此三百年,谁会乐意冒这个风险?

  可是北境人不大在乎国王的权力,除了艾德史塔克,他们更认史塔克。

  至于君临人?听大人的话就对了,听上级的命令,在没有国王时,就是御前会议,而御前会议此时没有首相,也没有法政大臣和海政大臣,只有我。

  这就是封建,听话,没你质疑的余地。

  这算不算是仗着封建制度反封建?哈。

  第二天,夕阳西下。

  我们来到了鞋匠广场,我聚集了所有的驮马才把这铁疙瘩拉过来,中午时我去看过铁匠们处理的现场,浓烟和热浪差点让我当场毙命。

  一双双眼睛盯着我们看,越来越多,当我们抵达广场中央时,几千双眸子一眨不眨,我知道,他们没见过铁王座,在君临生活了一辈子恐怕也只会在梦里得缘一见。

  周围的人越来越多,嬉闹非凡,金袍列队隔开,我登高一望,人群密密麻麻,每一个都被我足下的铁墩子给吸引了。

  “你们在看这个?”我拍了拍,“诺,看看这些尖刺,瞧瞧这形状,”我语气很愉快,“是不是像一把剑?我猜可能是园丁王的。”

  “它不属于这里,”一个喃喃自语的苍老腔调,“这是国王老爷的位子。”

  国王老爷的位子,对。

  “征服者”伊耿一服七国之敌,俯首的诸王佩剑群聚,在龙焰下铸成了这把椅子。

  无数人梦寐以求的椅子,这是号令七国的权柄,是万人之上的无边荣耀。

  真厉害,然后我把他扔出来了,哈!

  “没错,”我声调提高,“可是现在已经没有了国王!外头的史坦尼斯背叛了七神,背叛了你们,试问,有多少人家里都有圣母和天父在供奉?”

  “可是你们的国王候选人他不在乎!”

  “他在乎的是他的妖女和他的魔法!他在乎的是那个红神!”

  我有一个错觉,似乎密尔的索罗斯在看着我,非常失望。

  “所以!这个东西没用了,从今天开始,它将在这里呆着,谁乐意都可以来坐一坐,直到有一个国王戴上桂冠。”

  “同样的还有红堡的大门!从明天起红堡将没有城门,反正也不需要!如果有朝一日有真正的君主加冕为王,再自己装回去!从明天开始,任何无家可归的人,或者嫌自己的屋棚太过破旧的伙计,都可以去享用那里的屋顶。”

  反正我又不住红堡,我又当不了国王,闹到哪个地步随便,七国让我窒息,七国的贵族诸侯让我难受,那我就让他们心堵。

  不伺候,老娘要回家!

  看到这个铁王座了吗!?或许你们很多人战战兢兢需要一个国王,那随你便,这些在国王治下活不下去的,跟我走,去别的地方创造一个天地!

  有教会替我背书,我相信这样的人不会少。

  “我真切地希望史坦尼斯国王能回到这里,以七神信徒的身份,”我婉转道,“我知道你们都是忠心耿耿的子民,那么,让国王做出决定,要七国和王冠,还是要他的红神!”

  我跳下王座,工人们喊着号子搬运它。

  “啊!对了,”我把头发顺到耳后,兴致缺缺地整理自己的粗布衣裳,“这玩意儿坐起来一点都不舒服,屁股疼。”

第41章 王座广场(4600字大章)

  又一个呈情日,比起前一天来说,人少了许多,寥寥无几的平民和贵族都盯着空荡荡的远处,纯粹由钢铁制造而成的高台消失不见,同样消失不见的,是已经安放在鞋匠广场的铁王座。

  到现在为止,没人敢去坐它,至少白天没人敢。

  这就对了,我没期待有人会坐上去。

  与我对坐的胖女人不自在地扭了扭身子,她的眼神时不时飘向我身后光秃秃的地方,阳光透过彩绘玻璃洒在凹凸不平的地面上,却照不亮那一大片焦黑的痕迹。

  “这不是我的意思,莱雅拉小姐,”这个胖女人叫法丽丝史铎克渥斯,以毒舌闻名于王领的贵族圈,但是此刻说话却磕磕绊绊,“我是说,咳,我是受瑞佛雷伯爵的请求,不不不,这是全体王领领主的意思,我们请求您收回成命,在御前会议的裁判结果出具前,不要出兵王领。”

  我下意识地瞧了一眼心不在焉的派席尔大学士和忧心忡忡的瓦里斯,说来,“无畏的”赛尔弥巴利斯坦爵士身为御前铁卫的队长,本来该出席的,可是之前他受了蓝礼的命令去御林剿匪(“你这把老骨头该放松放松,赛尔弥爵士,总是困在红堡里会发霉的,”蓝礼轻佻地笑道,),早就该回来了。

  说来如果我搬铁王座时他在场,只怕这个老骑士会当场拔剑。

  “这就让我有些苦恼了,法丽丝夫人,原本我想由您协助监护哈佛城的婴儿领主来着,作为辛劳的补偿,在监护期间您至少可以得到哈佛城收益的十分之三。”

  “哈佛城?”她瞪大眼睛,“十分之三?”

  “对,”我无奈地好像送礼被拒,“十分之三,葡萄园、鱼塘、牧场,我听说哈佛城富饶得出奇。”

  “哦,”她收起了惊愕,这会儿正在努力不让自己得意忘形,“我想,我是说,我觉得对王领的处置方案有问题,但是我很赞同。”

  我保持微笑。

  “另外,小姐,我们终究是要有个王座和国王的。”

  “正如我所说,法丽丝夫人,只要真正的人君进了君临,例如回归七神的史坦尼斯,要搬回去一个王座并不困难。”

  “对,小姐,”她神色愉快地嘀咕道,“不过呀,要我说的话,喜欢一把火和喜欢七个小人偶没什么区别不是吗?”

  “您是看今天教会代表没来对吗?”

  然后是身着皮围裙的托布莫特,他的灰衬衫到处是黑迹,脸上也有,这位铁匠快变成盛夏群岛的黑皮肤人了。

  铁匠看起来惆怅得过分,说话时也像是丢了魂。

  “小姐,你要的铁链已经打好了好几环,我们一周内就可以做完。”

  “好消息,你好像还有什么事?”

  铁匠深吸一口气,“啊,原本,那天原本我是想推荐我的学徒,詹德利,他是个好小伙子,手艺不错,做事认真,诚恳勤劳。”

  “推荐他做什么?”他把我也弄糊涂了。

  “当国王,您知道他有国王的血,不过他是私生子,还没有私生子当国王的,可是我觉得他年轻有朝气,或许好吧,您把王座搬出去了,还是我干的。”

  “对,我干的,”掉了魂的铁匠喃喃自语,“史坦尼斯国王一定想砍了我的脑袋,七层地狱啊。”

  “那你当初干嘛不拒绝呢?”

  真是好笑,现在后悔啦?

  “您是财政大臣,是贵族小姐,这是您的命令。”

  “就是说我害你?”

  “不!女大人,听我说,我不是这个意思,我”

  上午的觐见终于结束,我依靠在空荡荡的梅葛楼阳台上,吹风,望君临,如今红堡里没几个人,为了节省王室开支(以让我能多拿点),提高效用,我把红堡的平民侍女和仆役全开调走了,珊莎和莱拉回到了首相塔住,自从花败之时开始,我还未有缘与她们一见。

  这样也好,我往外头运东西会方便一点。

  西境和河湾的女性人质住在处女居周围,吃穿不愁,至于我允准进红堡来住的平民?过了一整天,也不过有五个人敢进来,一个是全身长疮的乞丐,一个没了手的工匠,还有三个行将就木的孤寡老人。总之,都是不在乎生死的人才敢冒这个险。

  我就知道,君临的住民脑子里只想着一件事,如果国王回来了该怎么办?我猜坦格利安立国加上拜拉席恩王朝在内的这三百年,不,不止,应该说是自先民迁移以来的这数千年都没人遇到过这种事:

  铁王座被放在鞋匠广场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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