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实话,宗慎对缆车的下的这座城市产生了征服和占有的欲望。
一个人若是没有享受过权力,或许并不觉得有什么美妙。
但享受过权力后,这种美妙就会上瘾,无法抗拒。
征服和野心只有0次和1次。
它们就像是肆意狂嚣的杂草,永除不尽且愈发顽强。
小插曲之后,旅程就变得平淡了许多。
直到这趟缆车抵达下一处石塔节点时那三个侏儒都没苏醒。
也不知道是装的,还是真的晕死过去了。
可以确定的是他们三个都有呼吸。
众人换乘下一趟路线,再次坐上缆车后,又是一段约莫六公里的路程。
大概需要18分钟左右,算起来五趟缆车所需的时间,至少都得两个小时。
下方城市第三圈层的景致多有雷同。
阡陌纵横的街道总有那么几处似曾相似的地方。
原因就是因为城市太大了。
每处街区都像是个小聚落,为了不出远门就能买齐生活物资。
各类小店在街区内都很齐全。
每天都有海量的游商和货运车把各种货物送去不同街区的不同小店中。
城市里的人们每天都需要消耗海量的糖、盐、面粉、酒水和各种日用品。
每日的粪便量都能堆积如山。
住宅内的粪便多由清晨时出动的收粪车统一收取,运往城外的几处粪肥工坊和制硝厂,白天也有零散的拾粪工,像勤劳的蚂蚁一样分散在城市各处。
他们拾取粪便,同样卖给那些工坊。
伦塔克斯巨城并不是个炎热的地方,最热的时候也就在25℃左右。
所以制硝厂并不是为了制冰,而且贵族都用的魔法冰。
就如宗慎领地里的那头寒霜渡鸦,没事搞点水,喷点寒气就成了冰块。
这里的硝石会被运往城内的炼金工坊,加入特定的魔力材料,制造成传送中魔能火药,它也是无尽大陆所有魔能高爆物的基础原材料之一。
说起来如果在炎热地区卖冰块肯定是个好选择。
不过越是炎热的地方,水系元素魔力就越稀少,这是环境和元素魔力稀疏程度的关联。
宗慎就这样一边思考着城市的格局和生活形态,一边看着下方的风景。
……
经历了多次换乘之后,他们站在缆车石塔的最高处。
前方已经可以看到第二圈层的高耸城楼了。
甚至还能隐约见到第一圈层的墙沿。
值得一提的是,第二圈层的城楼居然比第三圈层的更加高大。
此前宗慎曾经观察过,并利用攻略模块得出过数据。
第三圈层的城楼高度的准确数据为125米~135米。
不同城楼段的高度略有差别。
而第二圈层的城楼高度达到了165米~180米。
厚度从35米提升到了50米,真是又高又厚!
说起来这不就是内防紧外防松的布局吗?
这种布局彰显出了城内阶级的分化。
普通人和贫民住在第三圈层,富商和小贵族住在第二圈层。
大贵族则住在第一圈层。
至于执政层肯定是住核心区城堡了。
说不定在第一圈层也有庄园。
这就是无尽大陆贵族那朴实无华的生活。
相比起占地面积最大的第三圈层。
第一圈层和第二圈层才像是城市真正的核心。
也是伦塔克斯巨城精华所在。
第三圈层则更像是积年累月的人口增长和扩张后的结果。
毕竟无尽大陆当今的这些人族王国,大部分巨城都有千年乃至数千年的历史。
“走吧,咱们就在这里得下塔了。”
宗慎眺望了一会儿,顿时心生感慨。
但还得继续赶路,要不然就得天黑了。
他带着众人坐吊篮从塔顶的转乘平台回到地面上。
说起来从入城到现在足足过去了两个多小时。
三人一龙总共在缆车上花费了100第纳尔和将近两小时。
这才接近到了第二圈层外围。
想要抵达城门约莫还得有几公里距离。
说实话,要不是担心过于招摇,宗慎都打算直接发动闪现前进了。
乘坐吊篮回到地面后,他又花了一百第纳尔雇了一辆双马车。
普通的单马车除非是挽马,不然还真不一定载的动他们。
说起来,入城前买的那三匹挽马倒是成为了一次性的消耗品。
为此他花掉了二千多第纳尔。
巨城的物价较贵,而且挽马是劳力马,价格比普通的骑乘马更贵,但又比不上混种的战马。
反正宗某人也不差钱,就当为伦塔克斯巨城的经济做贡献了。
马车走了十几二十分钟才来到第二圈层的城门口。
这是整个第二圈层32个城门入口之一。
最让宗慎感到无语的是,进入第二圈层居然特么要收入城费。
贵倒是不贵,每人只需要1第纳尔,就是一枚小子儿。
但是怎么想怎么让人心情不愉。
马车在城门外停下,这笔钱倒是好赚。
三人一龙进入到第二圈层后,并没有感到多轻松。
这里的建筑倒是要比第三圈层的更加规整。
大部分都是石砌的房屋,普遍高度为四到六层楼。
外墙用白浆和灰浆进行了粉刷,看起来比较美观得体。
街道的地面上是用石头、沙子以及某种黏合剂铺成的硬路。
可以经受得起承重马车和骡车的碾压通行。
主街道上还有白石路灯,每隔十几米就有一盏。
部分的店铺也会在外墙撞上一盏魔能照明灯。
在这里,这些简单的魔能技术产物相对比较普及。
不像邦城,城市的夜间照明,还以火盆和火把为主。
这也是显示出差距的一点。
除此之外,第二圈层的行人,脸色也较为好看,衣装整洁,几乎看不到面有菜色的饥民。
虽说伦塔克斯巨城的物资供应还算丰沛。
但是第三圈层中依旧存在着不少饥民和乞丐。
还有大量的黑街老鼠。
相比之下,第二圈层就要更稳定许多。
这点也证明了宗慎关于巨城中的圈层划分和阶级差距的猜想。
进入第二圈层后,他没有急着继续赶路,而是取出了【通讯水晶】,拨通了吟游诗人英格兰姆的水晶编号。
只见水晶绽放着淡光,没人在意这一点。
巨城市民的眼界可比村子和邦城高得多。
各种稀奇古怪的魔能造物屡见不鲜。
闪光持续了一分多钟却无人接通。
宗慎疑惑的放下水晶,等待片刻后再次拨通了编号。
……
与此同时,在第二圈层中,一条装饰着粉红彩灯的街道。
这里是伦塔克斯的妓(防和谐)院一条街,名为粉云英。
在某间妓(防和谐)院的地下室内,英格兰姆衣衫褴褛,身上满是鞭打的痕迹,正被捆在一根十字桩上,看起来奄奄一息。
他的衣物和裤子都被堆放在角落上。
其中那颗【通讯水晶】正在闪闪发光。
紫色的光晕照亮着昏暗的地下室。
半昏迷状态下的他被这道光所唤醒,迷迷糊糊的睁开了眼睛。
他的脸上全都是血,甚至连垂头下方的地面上都是血。
大部分血都已凝固成了血痂,发暗、发黑、发臭。
时不时有老鼠从墙边爬过,啃噬几口英格兰姆腿上的伤口。
“额啊…”
“宗…宗慎…”
他虚弱的呢喃道,被捆起来的双手无力的晃了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