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门佳媳 第41节

“只是府试毕竟跟凫水不一样,一个能改变命运,一个纵学不会也没什么大不了,我怕……自己还是不行,我也记不大清楚考场到底是什么样的了,明明已经经历过两次,可我、可我至今想来脑中都是一片空白,我……”

季善见他说着说着脸就白了,额头也有了细汗,就跟回忆起了多可怕的事一样,暗暗叹气,他的考试恐惧症看来真的不轻啊,算了,慢慢克服,慢慢来吧!

她笑着柔声道:“没有试过你怎么就知道不行了?别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嘛。”

第六十一回 先强身健体

沈恒脸色还是很苍白,苦笑着低声道:“我试过了啊,已经试过两次了,这不是都不行吗?就跟做了两次噩梦一样,醒来后只知道做了噩梦,具体是什么样的噩梦,梦中的细节却全然记不起了,只余畏惧与胆怯。不过我既说了会全力配合季姑娘,自然就会做到,季姑娘只管安排便是。”

季善笑道:“记不起就别记了呗,我回头问二姐夫也是一样的,那等过几日二姐夫休沐,带了二姐和小外甥回来时,我们再说这事儿吧。对了,你复课后,每日什么时辰去学堂?”

沈恒受她的笑容感染,心里轻松了一些,道:“每日都是卯正起身,卯时三刻出门,辰时之前到得学堂。”

季善在心里默默换算了一下北京时间,好像是六点起床,六点半出门,七点之前抵达学堂?

她微皱眉头道:“马上就入冬了,天亮得迟,也是辰时之前就必须到学堂吗?”

那她岂不是也得陪他五点半就起床?杀了她吧!

好在沈恒随即道:“冬日里能迟半个时辰,辰正前到学堂。”

季善方松了一口气,“那打明儿起,我们都卯时三刻起床,然后围着村子跑两圈,辰时回来后吃早饭,吃完了你便出发,在辰正之前,你抵达学堂应该没问题。”

虽然大冬天的六点半就要起床也很虐,好歹比五点半强多了。

反正只熬这一个冬天,等沈恒中了秀才,她自由后,便可以想睡多晚睡多晚了。

沈恒之前就听她提过他除了用功念书,同时也得锻炼好身体,点头道:“君子有六艺,夫子也说过旁的学堂没有条件便罢了,身体强健却是跟念书做学问一样重要的,不然一考就是那么多日,吃不好睡不好的,纵学问再好,身体不争气也是白搭。一切但凭季姑娘安排便是,我都可以。”

季善笑着点头:“那就这么定了。就是如今天黑得迟,早上黑灯瞎火的,根本看不清路啊,我们要怎么跑?”

沈恒道:“这个简单,打个火把也就是了。”

季善听他说得轻松,也就不当一回事儿了,道:“那你休息一会儿,我去菜园子里拔点菜晚上吃……哎,我上次做那个韭菜饼,你说我要是逢集时,去镇上架了炉子现摊现卖,大家伙儿能舍得花钱买了吃吗?五文钱一个肯定舍不得,但三文钱一个,我觉得应该还是能卖的。”

她如今也就只能小打小闹的挣点小钱,慢慢的积少成多了,关键就这样,本钱也都是沈家的,得刨除本钱后,才是属于她的第一桶金。

沈恒听得皱起了眉头,“季姑娘的意思,是想去镇上做生意吗?我不是说了,银子的事儿季姑娘别操心,有我吗?”

这么美好的季姑娘,他可不忍心让她去镇上劳心劳力,还要被人品头论足。

季善不以为然:“你如今的第一要务是念书,别操心银子这样的话该我说才是啊,自己赚来的银子,我用着心里也才踏实。不过这事儿也不是一天两天就能弄好的,且容我先筹划两日再说吧,我拔菜去了啊。”

说完便出了门。

余下沈恒看着她的背影惟有暗暗苦笑,季姑娘就不能别这么通透自立,有意无意的与他划开界限吗?明明她就比他小,明明他才是大男人,可在她面前,稚嫩无能的却每每都是他。

可若季姑娘不是这么通透自立,也不是她了吧?

次日刚交卯正,沈恒便起了,有意把一应动静都弄得极小,以免吵醒了季善。

昨晚他与季善说过了,早间他一个人早起去跑步就好,不用她陪他一起了,她也好多睡一会儿,奈何季善说什么也不同意,二人始终没能达成共识。

沈恒便决定今早上自己偷偷去跑步,这越到后面天儿越冷,尤其早晚,风刮在脸上就跟刀割一样,女儿家皮肤娇嫩,哪能跟大男人一样的风吹霜打?

可惜他自问已把动静弄得够小了,还是刚穿好衣裳,就听得帘后季善迷迷糊糊的问他:“几点了,该起床了吗?”

沈恒只得道:“季姑娘,你再睡会儿吧,我一个人去跑就行了,你放心,我不会偷奸耍滑,一定会跑够的。”

季善打了个哈欠,坐了起来:“我昨晚不是说了吗,我要跟你一起去跑不是为了监督你,主要还是我自己也想强身健体,我身体可没你以为的那么好,又怕冷得很,后面天儿真冷起来,一个不注意可能就要病,当然得趁早未雨绸缪才是。你等我一下啊,我马上就好。”

说完已快速下了床,手脚麻溜的穿起衣裳来,随后又把头发随意一挽,再去厨房生了火,把昨晚便熬好的粥煨着后,便随沈恒一道出了门。

却是刚出了门,就忍不住打了个哆嗦,“呼,真的好冷。”

沈恒忙把手里的火把离她近了些,迟疑道:“季姑娘,要不,你还是回去吧……”

一语未了,就见季善已往前跑起来,他只得跟了上去,就听得季善道:“就是因为冷,才更要跑啊,跑两圈就暖和了嘛,我体力耐力可都很好的,你一个大男人,可别连我一个弱女子都跑不过啊。”

沈恒让她激起了好胜心,道:“那我们就拭目以待吧。”

举了火把,与季善一道跑起来。

两人绕着村里的主道跑了两圈,都累得气喘吁吁,天也已经蒙蒙亮了,才回了家。

随即趁沈恒梳洗换衣之际,季善将已热好的粥给他盛好,又把芋头和鸡蛋都热好,才端到了房间里两人一起吃。

虽如今四房穷得很,季善也没在伙食上亏待沈恒和自己,一个准高考生,每日一个鸡蛋已经是最低配的标准了好吗?

至于她自己虽不是准高考生,却实在信不过如今的医疗水平,宁愿每日多花几文钱在吃上,也不愿回头一个不慎便病上一场,到头来人也受了罪,钱更是翻倍花了去。

沈恒对她这点很满意,他自己其实吃得好一点差一点都无所谓,却绝不愿委屈了她,见她也不愿委屈自己,当然就最好了。

一时吃过早饭,沈恒便拿了昨晚便备好的书袋,与季善道了别,又与去沈九林和路氏道别后,去了学堂。

第六十二回 变了卦

季善送走沈恒后,先洗了碗,又收拾打扫了房间,便无所事事了。

想了想,索性去了路氏屋里。

就见沈九林已不在家里了,倒是正好方便季善与路氏说话儿了,于是寒暄了两句后,季善便直接切入了正题:“娘,相公打今儿起就复课了,田里和地里这阵子也不需要播种收获,我白日在家里便什么事儿都没有,实在太闲了。所以我就想着,要不要找点什么事儿来做,一来打发时间,二来也好补贴家用。”

路氏这几日因季善把沈恒照顾得极好,把个小家收拾得也是井井有条,而对她越发的喜欢和满意了,闻言笑道:“你有这个心当然是好的,到底后边儿你们用钱的地方还很多,光靠省又能省几个呢?还是得有来钱处才行。只是咱们女人家能做什么,不外绣个荷包帕子的到镇上去卖,可你的手艺……”

她这个小儿媳什么都好,就是一手针线活儿实在拿不出手,不过也怪不得她,压根儿没人教她,难道还能指望她生来就会不成?

季善笑道:“我知道自己的手艺拿不出手,所以从没想过要绣荷包帕子卖,我其实另有打算。娘还记得我前几日做的那个韭菜饼吗?昨儿在镇上我留心瞧了瞧,逢集之日街上人还是很多的,要是一集能卖百来个,一个三文钱,一月下来也能有二三两银子了,娘觉着……”

话没说完,路氏已道:“这不成!恒儿是要考秀才的人,他娘子却在街上摆摊儿做生意卖吃的,让同窗和旁人怎么看他,他回头若是中了,旁人就更是会以此说他的嘴,损坏他的名声了,这个法子万万行不通。”

季善还没说完的话自然再说不下去了。

好吧,她忘了“士工农商”,做生意的人在古代地位最低了,沈恒还是读书人,名声更是顶顶要紧……

那她还怎么赚银子,她那些赚钱的想法不管本大本小,可都是与做生意有关的,难不成只能等将来她得了自由,不再是沈恒的媳妇儿后,才能开始赚钱大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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