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门佳媳 第124节

弄得她也跟着迷信起来,有些想拜锦鲤了。

沈恒笑道:“好,我不说便是了。可惜这次不能带了季姑娘一起去府城,只能以后有机会时,我再带了季姑娘去了。”

他是知道季善想去府城瞧瞧的,可府城岂是天泉一个小县城能比的,大得多也要复杂得多,他还人生地不熟,便是二姐夫去赶过一次考的,也说打不清方道,除了暂住的客栈和贡院,根本不敢走远了。

叫他怎么敢带了季姑娘同去,他考试期间,她要是出个什么事儿,他岂不是悔青肠子也迟了?

所以之前爹娘与季姑娘说:“总算这次不用老四媳妇你再跟了老四一起去府城了,有你们二姐夫作伴儿,郎舅两个行动吃住都在一处,再安全再放心不过了。”

他也没有否定爹娘的话,说还是要带了她同去,别说届时她一个人留在客栈不安全了,光赶路那七八日的车程,都够她难受的了。

季善见沈恒满脸的歉然,挥手笑道:“我也就是随口一说想去府城想想,毕竟那样一个繁华的大地方,谁不想去瞧瞧的,我还想去京城瞧一瞧呢?可也不是想去就非要去的啊,还得看时机。再说你这次是去参加府试,又不是去玩儿的,我跟着去裹什么乱啊,县城好歹离得近,府城这么远,出个什么事儿,岂不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好了,不说这些了,这包银子你收着,上次的金戒指金镯子你也收着,横竖千万别委屈了自己就是。”

沈恒见她递过来的荷包鼓鼓囊囊的,再拿手一掂,便知道她往里装的银子比自己想象的还要多,忙道:“季姑娘,用不了这么多银子的,还是拿些出来吧。至于金戒指金手镯,更是用不上了,我已经不是以前那个我了,还是你自己收着吧。”

一边将荷包推回给了季善。

荷包里的银子的确不少,足足十两,便是府城开销比县城大得多,也尽够沈恒花销一两个月的了。

季善把荷包又递还给他,“是用不了这么多银子,但在家千日好,出门一日难,不多带些银子以备不时之需,真遇上了事儿可就只能抓瞎了,县城可能好生扒拉一下,还能扒拉出一个半个亲朋熟人来,府城却是怎么扒拉都扒拉不出来的。所以你还是拿着吧,横竖花不完再带回来就是,再就是别想着省银子,咱们不白白浪费,但也不能处处苛待自己。肯定章家伯父伯母和二姐也多给二姐夫准备了银子的。”

如今可没at,更没微信支付宝什么的,除了事先便多备些银钱,还得保管好,压根儿没有第二条路可以走。

沈恒还是不愿带这么多银子,“但真用不了这么多,我这些日子吃的用的已经不知花了季姑娘多少银子了,日日不是鸡就是鱼的,鸡蛋核桃什么的更是没断过,滋补的中药亦是要不了几日就得一大包,我都感激得不知该说什么才好,快要无地自容了,哪里……”

可惜话没说完,已被季善不由分说把荷包塞进了怀里:“你一个大男人,怎么这么婆妈吗?让你带着你就带着,况也不是我一个人的钱,娘也给了的,舅舅舅母也给了的,你要是不愿意带,只管自己跟他们说去,我懒得再跟你说车轱辘话了。”

只得笑道:“好好好,我带着便是了,你别恼,总归季姑娘和爹娘、舅舅舅母的恩情,我以后再慢慢儿还便是。”

季善这才转嗔为喜,“这么想就对了。你要再检查一下你的行李吗,要是不用,就早些睡吧,明儿可要起大早呢。”

沈恒早检查过不止一次行李了,闻言却还是再检查了一遍,才吹灯歇下了。

翌日鸡才叫三遍,整个沈家便都起床了。

路氏与季善沈青在厨房忙活了一早上,赶在天亮之前,给沈恒和章炎做了三荤三素六道菜,取“六六大顺”之兆。

待二人吃毕后,路氏又给他们装好了干粮——十几个煮鸡蛋和一袋子季善给做的鸡蛋糕、猪肉脯、姜丝糖之类,连他们在路上吃都未必够,毕竟如今天儿一日日热起来了,带多了吃食肯定要放坏,也只能届时现买了。

然后一家子老老少少将郎舅两个送出了大门外。

路氏与章母当娘的百般不放心,握了各自儿子的手就不想撒手了,只觉有千言万语要说,却又说不出口,憋得眼圈都红了。

沈恒少不得笑着柔声劝慰路氏,“娘只管放心吧,我要不了一个月就回来了,又有二姐夫彼此照应,肯定什么事儿都不会有的。倒是您和爹在家,一定要保重身体才是。”

路氏哽咽道:“路上千万要小心,不要舍不得花钱,客栈一定要找安全的,离贡院近的,别嫌贵,吃也要吃好的,但也不能贪嘴,吃那些不该吃的……”

“好了,这些话你都说多少遍了,恒儿没听腻,我都听腻了。”让沈九林沉声给打断了,“恒儿,你只管安心去你的,家里不用担心,还有我,有你哥哥们呢!”

沈恒眼圈也有些发红的应了,又与沈石兄弟三个和姚氏妯娌三个道了别,请他们这些日子多操心,又请路舅舅路舅母千万保重身体后,最后才到了季善面前,定定的看着她,低声道:“季姑娘,保重,等我回来!”

他一定会凯旋归来,光明正大的表明自己的心迹,以后与她夫唱妇随,白头偕老的!

一直到沈恒与章炎的背影彻底消失不见好一会儿了,沈九林才出声打破了所有人的沉默,“都回屋去吧,他们郎舅这次一定能考个好成绩,平安回来的,咱们只要在家里日子该怎么过,仍怎么过的等着好消息就是了,一个月很快的,眨眼就过了。”

章父闻言,笑道:“亲家公说得对,如今正是农忙的时候,眼看就要打麦子了,闲下来时间过来慢,一忙起来时间那真是嗖的一下就过了。”

顿了顿,“既然他们郎舅已经送走了,我们也不叨扰亲家公亲家母,这就家去了,家里还一摊子的事儿呢,实在不放心,等回头闲了,再来拜望亲家公亲家母。”

沈九林与路氏忙笑着要留他们,“亲家公亲家母难得来做客,明日再回去也不迟,再忙也不差这一日半日的不是?”

却是苦留不住,路氏只得尽快帮着沈青收拾好了一应行李,送走了章家一家子。

沈青倒是想再在娘家住几日的,一来好宽一宽路氏的心,沈九林日日都要下地,一忙一累,自是顾不得胡思乱想了,路氏却只在家里忙家务,一闲下来,少不得要担心沈恒,吃不下睡不着的,若她和攸哥儿能留下,路氏肯定能好过些;

二来便是沈青自己也心慌意乱的了,想着季善自来沉稳,自己跟她一处不论是说话还是做事,总能有个伴儿,肯定能不那么心欠欠的。

可这次因为章炎跟着沈恒模拟考,她已经在娘家住了一个月,是孩子也没怎么带,家里的事儿也没怎么做,只怕公婆心里早有意见了,也就是盼着章炎这次能中,才忍下了。

如今章炎人都出发赶考去了,她若还想再留在娘家,公婆肯定要不高兴了,沈青哪里还能得了好,还想更好?

也只能回去了。

等章家一家子离开后,路舅舅路舅母也提出告辞了,“家里马上要收麦子了,那么几十亩,虽不用我们亲自下地收,总得提前找好人,价钱什么的都得谈好,就也回去了,等下个月恒儿和二姑爷都中了,我们再来吃喜酒。”

沈九林与路氏同样苦留不住,只得再送了一回客。

如此沈家便只剩下沈家自家的人,家里一下子感觉安静了许多。

待沈九林父子下地后,季善知道路氏心里不安定,哪怕已经历过上次的县试了,她一样甚至比上次更紧张,毕竟上次期望值要低得多,只要沈恒上了真考场,还能答题,能侥幸中童生就满足了;

这次却不一样,沈恒的头名童生直接把全家人对他的期待值都拔高了不知道多少倍,偏偏府试便是大字不识一个的人都能据常识知道,肯定比县试难得多,自然无论是考生本人,还是亲属们的压力与紧张,也都是翻倍的。

想了想,遂叫了沈松到屋里,给了他一匣子糖,让他分给弟弟妹妹们吃,然后在院子里尽情玩闹。

如此有了孩子们的欢笑声,整个家里才总算没那么沉闷了。

可好容易度日如年的到了晚间,季善一个人回到房间时,才发现原来比起白天,夜晚竟更难熬。

她倒不是很担心沈恒这次能不能中,有了上次的经验,一路亲眼见证过了沈恒从内自外的种种变化,她有信心这次沈恒必定能中,且应该名次还不会低。

当然,她不知道其他考生的水平,不敢把话说太死,毕竟人外有人天外有天,但应该一个禀生是没问题的……吧?

让季善觉得难熬的,是她忽然觉得房间空荡了好多,竟是连个可以说话儿的人都没有了,虽然之前沈恒在家时,晚上他们彼此之间话也说得不多,经常都是一个在默默背书,一个在做针线或是练字,然后早早便睡下了,毕竟次日还要雷打不动的早起。

可之前她从来没觉得房间空荡过,也没觉得孤清过,甚至这种感觉她以前一个人住一百多平方的房子时,都不曾有过,——习惯真是个可怕的东西!

想想也是,从她去年秋天嫁进沈家以来,至今已差不多两百个日日夜夜,除了第一晚上没跟沈恒睡同一间屋子,之后的每一晚,他们都共处一室,包括之前沈恒去县城参加县试,他们也仍是共处一室,怎么可能不习惯成自然?

乍然分开,她又怎会不觉着若有所失,连房间都变大变空荡了?

到底人非草木啊!

算了,就当提前体验,提前适应吧,到底这世上谁离了谁还不活了,她也就是倒霉来了这陌生的鬼时空鬼地方,一个亲人朋友都没有,才会把一点温暖都无限放大的,就类似于小动物第一眼看见的是谁,就会把谁当作自己妈妈的雏鸟情节一样,——将来分开不了多久,自然再次习惯了……

季善都不知道自己最后是什么时候才睡着的,只知道等天亮了被沈松几个在院子里的吵嚷声吵醒后,她是头也痛眼睛也痛,比熬了通宵还难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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