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回到家乡也无安身立命之地,曾经许下美好誓言、非君不嫁的良人,因迟迟等不到他归来,听说也已另嫁了他人。
那是一个美丽的姑娘,心地善良,楚楚柔弱。城中觊觎她的富家子弟颇多,奈何那时她与姜慕情比金坚,让富家子弟无计可施。
姜慕到底年轻气盛,相信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中,眼前的幸福也唾手可握。他告别乡里,意气风发地前往上京。只没想到,最后什么都还没得到,就已经全部都失去了。
或许这世上有很多跟他一样的,最后都一蹶不振。从此颓废,堕落,连自己都快要不认得自己。
他辗转流落他乡,来到了琨城。琨城比自己的家乡是一个小而温馨的城镇。他初来乍到时,浑身衣衫脏脏破破,发髻散乱形容狼狈,没有谁认得出他曾是个读书人,也曾是名振乡里的秀才。
琨城的百姓大多友善,初时将他当做流落街头无家可归的乞丐来施舍。
若要是放在从前,他宁愿饿死也一定不接受嗟来之食。只是现在他什么都没有了,除了苟且地活着。
他没有一个栖息之所。
那是一个下雨天。春雨绵绵,处处都淅淅沥沥。单薄的他蜷缩在街角的屋檐下,看着来往的行人匆匆。
湿润的风夹杂着寒意,仿佛浸入他的骨子里。他抱着手臂,在窄小的屋檐下冻得直哆嗦。
第437章 是她把他从悬崖边上拉了回来
天色渐晚。下雨的天空黑得比以往都要早,街上幽弱的灯吝啬得不愿照亮他所在的地方。他仿佛和夜色融为了一体,街上偶有路过的行人,没有一个发现了他的。
直到后来,一个十一二岁颇显稚嫩的小姑娘出现在他面前。手里举着一把伞,约摸伞骨太重,她有些托不住,只好扛在小巧的肩膀上。从瓦檐落下的雨水,滴滴答答地打落在她的油纸伞上,顺着滑落在地,也为他遮挡了片刻的风雨。
姑娘仿佛似一道光,照亮了黑夜,也照亮了他,把他的脏污和狼狈全部暴露在人的视线里,用那双纯净透彻的眼睛,看得黑白分明。
姜慕是不愿意让人这么凑近他,看得这么仔细的。即使因为小姑娘的幼稚无知,他也不想让那双纯净无暇的眼睛看到世上黑暗的角落。
姑娘穿着粉衣罗裙,她身后的街道上停着一辆马车,马车的四个檐角,都挂着一盏灯,那熹微的灯火把她小小的轮廓身影微微镀亮,在灯火下,夜空里四处飘飞的是湿润如白鸭绒毛的雨星子。
那些雨星子在灯火的折射下,略显晶莹。些微的泥渍打湿了姑娘的裙角。她本来可以干干净净的,大约也是年轻心性,却依旧要下得马车来,举着伞歪着头看他。
姜慕测过身,把头垂下。他除了自己,不想与别人有任何的牵连。
马车的窗帘被捞起,一名老者静静地看着。他该是十分疼爱这小姑娘,和着车夫和一个丫鬟,一行人将将参加完别家的晚宴,正好归家时从这里经过。他也很和善讲理,竟允许自己的宝贝千金在这样一个雨天里下马车去接近一个乞丐。
老者等了一阵,出声说道:“念儿,该回去了。”
城里的乞丐很少,就算有也不会像姜慕这样自找罪受地蹲在这个连雨都遮不全的窄小屋檐下。身体发肤所带来的苦楚,哪里能胜过他一无所有的心痛。
姑娘问他:“你冷吗?”
姜慕不回答,唯有把身体更侧过一些,几乎是背对着她。
过了一会儿,姑娘便离开了。但是她却把她的伞撑在了姜慕的脚边,替他遮挡从屋檐落下来的雨水和屋檐外的春雨星子。
车夫把姑娘抱上了马车。等到姜慕终于有勇气回头看一眼时,马车已经缓缓走出了很远,隐约只看得见依稀的檐角灯火。
姜慕看着面前的伞,雨珠在伞纸上一颗颗地浑圆,滑落。
看得出来,那是一个从小便备受宠爱的生活得无忧无虑的姑娘。她还能保持着一颗善良的心,委实难得。
姜慕只没想到,后来,那小姑娘竟又回来了。在他饥寒交迫的时候,快要睡着却不知道明天是否能醒来的时候。
同样是坐着马车,车辙咕噜噜地在湿润积洼的青石路面上滚动着,离他越来越近。
马车在姜慕那里停了下来。窸窸窣窣的声音,姑娘在车夫的搀扶下走下马车,车夫及时叮嘱了一句:“雨天路滑,小姐小心。”
姑娘手里捧着一只大碗,蹲在姜慕的面前,她把碗放在了姜慕的手上。碗里装着一碗满满的面条,还是温热的。姜慕冰凉的手指接触到那温度时,有些难以置信,原来这就是温暖的感觉,他已经许久不曾感受过了。
姑娘道:“吃吧。”她专门回家以后,让家里的人煮给他的。
姜慕没有动。姑娘又爬回马车里,抱来一件宽袍,盖在姜慕的身上,道:“这个是我偷偷去我爷爷的房里偷来的,给你穿。”
当时她只觉得,那个乞丐看起来明明高高大大的,可那般蜷缩起来一定会很难受。那个雨夜里,肯定是因为他太冷太饿,才会把自己缩成了一团。
殊不知,年轻的小姑娘一个善意的举动,不需要施舍什么钱财,只需要一碗面条一把伞,还有一件衣袍,便能救下一个半脚已经凌空悬崖的人。
后来,姑娘再也没见过那个蜷缩的乞丐了。只有一天黎明时分,府里的下人打开后门让新鲜的蔬菜送进府们,却在门口发现了那一只空碗一把伞,还有一件被洗得干干净净的衣袍。
姜慕以为他这一辈子,再也不会见到那个姑娘。
但最后,他才是决定又回来了。琨城里谁也不认识他,他身上的衣服虽然有些破旧,但他把自己整理得干净精神,即使是个穷酸的读书人,他也不会再让这里的人们把他当成乞丐。
他在琨城安定了下来,起初卖一些自己书写的字画,卖得便宜,仅仅能糊口。有一次,白家老爷的马车勘勘从他的字画摊铺边经过,看中了他的丹青字画。大约白老爷是第一个肯定他的人,竟把他的字画全部买下。
他又见到了那个姑娘,长大了一些,模样长开了一些,很是可爱俏丽。
原来那是白家的大小姐,白以念。
白以念却情窦初开,第一眼看见姜慕的时候,便喜欢上了他。
大概这是老天爷跟他开的一个玩笑。让他失去了什么,便适当地让他得到点什么。他曾失去过一个挚爱的女子,如今他得到了另一个姑娘纯净无暇的倾慕。
但是,他这样一个不堪的人,还能再拥有吗?
再后来,他在街边偶然间教附近的小孩子读书,附近的孩童都十分喜爱他。只他想开办一家私塾,县令大人更是私下出资予以帮助,他的学堂才能够办起来。
只要他向县令稍一打听,便能知道,白家乃是世家,白以念有一位叔伯正是庆山城的郡守。
而那庆山城,是他的家乡。他曾挚爱过的女子,所嫁之人,与白家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所以那老天爷天赐般的一个姑娘的爱慕,他只能够视而不见。他往后余生,只想清清静静地过日子,不想再与过往有一丝一毫的联系。只要一想起白家,他便总是想起自己的过往。倘若将来,姑娘知道了他的过去,他的不堪暴露于人前,他还配得到姑娘的倾慕吗?
第438章 她是凶手下一个目标
白老爷不准白以念擅自出府,可是现在她收到了这样一封信,已经没有任何人能阻止她出去。
她以为她这辈子都不会有机会了,她以为她真的要强迫自己忘了姜慕。所有人都觉得她年轻,可能只是一时的仰慕,等到她长大了遇到更多更好的男子了,就不会再这么想了。
可是只有她自己知道,她有多么的喜欢他。
信是姜慕写来的,约她在山里寺中见面。琨城外有一处灵云寺,灵云寺是个小寺,山中只有几个和尚吃斋念佛常年置身世外,伴随着青灯古佛。因着这些日城里不得安宁,前往寺庙里拜神求佛的香客甚少,寺里也就甚为冷清,正好是见面的好场所。
白以念眼下全被收到姜慕的信所带来的欣喜充斥着,压根不去想此时外面是多么危险。好像所有的危险都与她没有关系,她只有一个目标,那便是去灵云寺,和姜慕见面。她想把她所有的心情、好的坏的全部告诉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