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啊,人人都说,她一向既和气又大方。
短发青年的一张脸在暗处晦涩不明,他低头缓缓地推着车子转向一条幽暗的巷子。
一辆马车慢慢从他身边驶过,车夫手里的灯笼照亮了他那一张棱角分明的脸,如果云妮在这里,肯定要惊呼出声……
他赫然就是宋良驹的弟弟——宋良谦!
宋良谦是跟着刘湘君来的。
京城风声鹤唳草木皆兵,宋朝拾自忖这一次是凶多吉少,让他跟宋良驹回宁城找王俊杰。
兄妹三人一起回到宁城,宋良驹就出门了,早已对宋良驹产生怀疑的宋良谦跟踪了他。
这个哥哥自从在竹林里死而复生就十分不对劲,不管是举手投足,还是说话行事,根本就不像是他原来的哥哥。
心存疑惑之下,他不声不响地就跟在他后面来到了杨柳巷,这一下,他更加敢肯定这个不是他哥哥了。
宋良驹一见到杨云妮,耳根就会红,然后会自觉远离她十米之外,他何曾敢靠她这么近,还有说有笑?
他正惊疑之时,被刘湘君拍了肩膀,他并不敢与刘湘君提起自己哥哥的异常,却阴差阳错就这么跟在云妮他们背后来到了这个陌生的地方。
刘湘君被她母亲接进城主府之后,帮他在外面租了一间房子住了下来,隔壁就正好住着这个大牛同志。
今天,他也在山谷之中看了两个女孩的比斗,他心里终于承认了,他们能够飞天遁地,可以呼风唤雨……
他们叫修士,跟自己这种常人不一样,他还听到他们喊那个住在自己哥哥身体里的男子叫“杨云霄”……
——杨云妮、杨云霄,不消说,就知道他们是一家人。
可是他们霸占了自己哥哥的身体干什么?他在这里问了很多人,他们说这种行为在修士之间叫“夺舍”。
无论如何,宋良谦低下头默默在心里想——无论如何这种行为,都与杀了我哥哥差不多!
现在她们又杀了湘君……
杀了那个温软娇俏的湘君……
她们是杀人犯!
黑暗中,宋良谦幽暗的目光犹如开了刃的刀锋。
小推车的车轮辘辘,刘大牛的说话声不停在他耳边响起,不一会他们就走进了一片黑暗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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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们回去吧,天色已晚。”方芷云终于挂念起自己的小闺女,“芙蓉该吃奶了。”
这一晚,他们真的就在雨花阁笑闹到了天亮。
天边露出第一丝晨光的时候,这些人终于依依不舍地告辞了。
苏明月说,“我回去一趟,晚点再来送你们。”
李红梅阻止了她,“别,看到你,我就会有离情别意,就会伤心,你们千万别来了,我们自己会回去。”
——关键是不能让你们知道我们所去的方向呀。
回房随便眯了一下,醒来已经到了中午,他们把雨花阁退了,一行人慢慢走出朝天城城门外。
“真有点依依不舍。”伍再奇抬头望向巍峨的城楼。
他一身修为都是在这里练就,他此刻身体里不但充满了无尽的灵力,蛰伏在识海里的那座紫府也蕴藏了不知道多少天地灵气,相信这些灵气够他修炼几年用的了。
狗蛋也叹气说,“是啊,这种地方真好玩呢,回去了之后有什么好东西都得藏着掖着,不能让人家知道。”
“走吧,这里再好,也是别人家。”何絮儿抬眸看了一眼杨云霄,杨云霄伸手握住了她的手。
何絮儿嫣然一笑,笑容里充满了无尽的满足。
——在她心里,只要这个人在身边,纵然是去到天涯海角又何妨?
云妮随手一拍,她把劳斯莱斯和驹驹都唤了出来。
狗蛋也跳上自己三眼雕的背后,呼啸而去。
拎起硬要爬到自己身上的小熊,李红梅脸黑了,“我说小路子?你不驼我就算了,你还要我驼你?咱们俩谁是主人?”
小熊示意李红梅看向何絮儿,人家那一只小白狐不也好好地趴在主人肩膀上。
“人家才几两重?你也好意思跟人家比?”李红梅絮絮叨叨,“好吧,现在我将就着背你,你赶紧长大,以后让我坐在你肩膀上。”
不管怎么样,他们终究还是踏上了回程的道路。
路况好的时候开车,路况不好,他们坐到驹驹背上,就这样,半天不到,他们回到了苍茫森林里的小溪边。
小溪一如既往地清幽安宁,四周树木还是那么高大挺拔。
狗蛋手脚麻利地捕捉了好些小型灵兽,既有那种叫三瓣兽的,也有一些长得像羊的。
出门一趟,好歹要带些东西回去给他们,不然交代不过去呀。
何絮儿与杨云霄看到了当初把他们追出好远的那条天蟒虺,想起了当初的狼狈样子他俩心里不平衡,一路将大蟒追杀到染情花林附近。
第一千零一十二章 奇怪兔子
第一千零一十二章 奇怪兔子
(一更)
花团锦簇的染情花林云蒸霞蔚,分外妖娆,伍再奇索性又摘了一些花,还把几株比较小的植株连根拔起。
他打算把它们带回去种起来,就算是日后因为换了生长环境而导致它药效降低,它本身也美得不像话,正好拿来装饰新房子。
伍再奇戒指里现在满满当当的都是草药,他另外还买了几个储物袋,也是装着他们回去之后不会找得到的灵植。
云妮空间种植灵药的那块地里,增加了很多品种,现在那些黄精已经没有资格住在里面了,取而代之的是那些奇奇怪怪的灵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