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战无痕 第685节

“大碗馄饨,两根油条!”油条摊子跟馄饨摊紧挨着,饥肠辘辘的刘国兴一口气要了一个大碗馄饨和两个油条。

呼哧呼哧

即便是在吃早饭,刘国兴双.腿还是绷直了,保持警惕,眼观六路,耳听八方,随时关注着周围的动静。

“先生,买一份报纸吧,刚出的沪江日报,上海市政府跟公共租界工部局签订临时警务协定”

刘国兴对报纸上的信息非常关注,因为他现在没有其他的消息渠道,而报纸是他获的外界消息的为数不多,而且不会给他带来任何麻烦的渠道。

所以,每次出去吃饭,都会买一些当天的报纸回去研究,也可以打发漫长无聊的时间。

“小赤佬,来一份报纸!”刘国兴一边吃着馄饨,一边将两个铜板拍在了桌子上。

卖报的小男孩儿赶紧一把将铜板抓到手中,攥紧了,然后另一只手从身后的帆布包内抽出一张带着浓浓油墨味道的报纸放在了桌子上:“先生,您的报纸。”

第441章:“毒牙”到案(一)

刘国兴咬着油条,伸手随意翻开报纸的另外一个版面,目光所及,眼神骤然一边,嘴里嚼着的油条也不自觉的掉了下来。

那报纸右下角,赫然刊登了一张照片,虽然有些模糊,但刘国兴一眼就认出来,上面那个沉睡的女子跟自己女朋友很像。

然后再看这照片的字说明。

那个熟悉的假身份,如同一道闪电,击中了他的心脏

“老板,钱。”刘国兴丢下馄饨钱,抓起报纸稍微折叠了一下,站起来的时候眼圈已经泛红。

四海货栈,一觉醒来,陈沐感觉还不错,自己从临澧班毕业后,就再一次潜伏回上海租界,然后就是不停的做任务。

这一年多来,他自己都觉得有些麻木了,现在倒好,居然有功夫闲下来了,因为他不在需要接受重庆局本部以及协助军统上海一区完成一些高难度的任务了。

当然,他这个小组本来级别就高,自由度远比上海区的其他的行动队,“泥鳅”丁松乔还得听上面的命令。

其实,跟“Queen”也不错,起码不用像以前那样疲于奔命,殚精竭虑的,有别人帮你谋划好一切,自己可不省事儿多了。

“头儿,咖啡。”小猫端着一杯咖啡过来。

喝咖啡,抽雪茄,陈沐想起自己这两个爱好,那还是受那个人的影响,可惜的是,那个人已经不在是自己尊敬的大哥了,可他对自己的影响却改变不了,尤其这生活习惯。

那三个月,是他这辈子过的最充实,最有意义的三个月,比起在临澧班的半年时间,那学到的东西,可能是这辈子都受用不尽的。

可为什么这样一个人,会做了汉奸,就为了一个女人?

陈沐接过咖啡,喝了一口:“不错,小猫,有进步。”

“头儿,跟你这么久了,难道还一直原地踏步不成?”小猫露出一丝欣喜的微笑,他跟陈沐时间并不长,不如蝎子和老丁他们,但是他是最了解陈沐心思的人,所以,小猫很快就成了他最信任得力的助手。

“头儿,有麻烦了!”说话间,小火急匆匆的从楼下上来,手里好像还攥着一张“报纸”,神情很紧张。

“咋了,小火?”小猫迎了上去问道。

“头儿,今天的沪江日报,第三版右下角,认尸启事。”小火鼻管上一层细密的汗珠,显然是这一路上是跑过来的。

陈沐面带疑惑的接过报纸,翻到小火说的第三版的右下角,一张配有照片的尸体认领启事。

死去的是一个年轻的女子,外地的,除了一个名字之外,死亡原因是溺水,是苏州河捞尸队发现的

信息不多,但足够了。

照片不是很清晰,拍摄的角度也有问题,一看就不是专业的人拍的,而且用的是质量比较差的胶卷,可能是国产小作坊做的,这种胶卷比国外进口的要便宜一半儿,当然,能做出来,也不是一般人。

刘桂芬?

好熟悉的名字!

不对,这不是他们刚送走的陆慧吗?刘国兴给的伪造证件上的名字可不就是刘桂芬?再看照片,原先感觉只是有些熟悉的,现在基本上可以断定,死的人就是陆慧。

“不好!”陈沐猛然目光一闪,叫了一声,新冲泡的咖啡也不喝了,“小火,跟我走,快,小猫留下看家。”

“头儿,咱去哪儿?”小火明显跟不上陈沐的步子。

“不知道,跟我走就是了。”陈沐也不知道自己要去那儿,但他知道自己必须去,不然事情会非常严重。

76号华邨,早上七点半。

陈明初其实一宿没睡好,有些事情做了,那是开弓没有回头箭,他觉得自己这一次可能无法在两面讨好了。

早上起来,在院子里晨练,他的伤其实很重的,子弹穿透肺叶,能活下来就已经是万幸了。

现在还年轻,一些后遗症还没显露出来,等过十年再看,这一枪,起码把他二十年阳寿给带走了。

能怎么办,这一切都是命。

“先生,早饭好了。”刘妈围着一条蓝布围裙出现在院子里,对活动身体的陈明初叫了一声。

“嗯,就来。”陈明初答应一声,“小姐起了吗?”

“起了,在洗漱。”

“好。”陈明初闻言,这才收了架势,转身返回家中,从刘妈手中接过热毛巾,擦拭了一下额头,穿上一件棉袍,往餐厅而来。

陈明初的早餐很随意,基本上是跟着陈明珠的口味走的,陈明珠想吃什么,他就吃什么。

受了伤之后,他不太能吃辣,因为一咳嗽,肺部撕裂般的疼痛,若是二次受伤,弄不好回送命。

“哥,我今天穿这件如何?”陈明初刚坐下,就看到陈明珠穿了一身灰格子尼龙的大衣进来,脚上是长筒的黑色牛皮靴,配上一头披肩的小波浪卷发,一股青春活泼的气息扑面而来。

陈明初一愣,忽然想起来,过了年,自己这个妹妹也虚岁二十了,在乡下,这个年纪都已经嫁人了,甚至孩子都能满地爬了。

要不要给妹妹找一个合适的婆家?

这个念头在陈明初脑海里一闪即逝,这事儿,只怕他说了不算,就是妹妹自己也没多少决定权,得家里老爷子认同才行。

“刘妈,给小姐倒一杯牛奶。”

“刘妈,有豆浆吗?”陈明珠走过来,坐下来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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