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钰,膛线枪准备,先让这群黑鬼听听响儿!”刘鸿渐下令。
常钰随即示意旗官挥动旗语。
砰砰砰——砰砰砰——
两千万岁山千户所士兵率先开枪,三百步的距离是大明前装线膛枪的极限,刘鸿渐此举便是想看看,这些海上强国的装备比之大明如何。
或者是说示威。
大明的排枪方阵全由刘鸿渐训练,只不过是后世史书中提到的最简单的排枪阵,万岁山千户所全部配备的膛线枪,攻击距离也是最远,被安排在明军阵营正中。
千户所射击的正是血狼佣兵团中间的一个三千人方阵。
一阵枪响,佣兵团方阵中央数十人倒地,但方阵却是岿然不动。
“什么?大明军队的火枪竟然能打这么远?”亚瑟眼睛都瞪得直了。
在以往的全部战争中,弗朗机的火枪一直与荷兰佬并驾齐驱,逍遥整个欧巴罗。
弗朗机与荷兰老的火枪一样,都是来复枪(线膛枪),攻击距离按照大明算,大约为二百五十步。
他万万没想到的是,大明的火枪竟然能打这么远,这太出乎他的意料了!
攻击距离便意味着先机,这优势足以赢得一场胜利。
“传令,约瑟夫前进五十码!立即开火!”亚瑟夫急忙下令。
少倾,血狼佣兵团方队迎着万岁山千户所的火枪开始前行,五十码的距离,万岁山千户所已经连续打完了整整十轮排枪。
血狼佣兵团中间的方阵几乎被打残了,至少有一千多人倒下。
但是,血狼佣兵团全体方阵依然整整齐齐岿然不动,纪律、军令!便是大方阵的精髓!
亚瑟的拥兵除却将官,兵士全部是征召自利未亚的黑奴,这些黑奴只要给吃的,经过训练是最合格的火枪手。
他们悍不畏死,体力极佳,是亚瑟自信的根源。
砰砰砰——砰砰砰——
血狼佣兵团的方阵行至攻击距离内后,随即也开了枪。
“wtf?这群黑鬼的火枪竟然能打二百五十步?”刘鸿渐坐不住了!
神机营手中的火枪,是军械所的第一代前装滑膛遂发枪,攻击距离只有一百五十步,仅仅比弓箭多出三十四步。
这将是对明军极大的考验,若整个神机营无法发挥作用,明军将会极为被动。
“孔二愣子!开炮轰他丫的!”一边命令神机营缓慢后撤,刘鸿渐一边对早已准备好的孔二愣子下令。
轰轰轰——轰轰轰——十五门加农炮喷发怒火!
炮弹可不管是鞑子还是黑人,直接在血狼佣兵团的阵营里开始肆虐。
“督师大人!黑鬼加速前进了!加农炮阵营要不要撤退!”一个传令兵前来请示。
“暂且后撤!万岁山千户所顶上!边打边退!吴炳豪,三千营每人取两枚手榴弹待命!”刘鸿渐郁闷坏了。
这伙儿黑鬼的指挥官实在精明,知道加农炮装弹速度慢,只要方阵不断的逼近,加农炮就必须随军后撤,而行进中的加农炮是无法完成装弹的。
而且这伙儿黑鬼的纪律也太严明了,十五门加农炮的齐鸣,在数个方阵中至少造成了上千人的伤亡。
可这五个方阵似乎完全没有收到影响,依然是稳步前进,这太可怕了!
这老外果然都是排队枪毙战术的鼻祖,他们真的做到了。
刘鸿渐心中惊骇!大明如果没有他一年来的努力改造,定然不是这伙儿黑鬼的对手呀!
“吴炳豪!三千营冲锋,给我用手榴弹轰他丫的!”
ps:历史小科普:弗朗机,今西班牙。欧罗巴,今欧洲。利未亚,今非洲。大明海,今南中国海。小东洋,今日本海。吕宋,今菲律宾北部岛屿。
第414章 盟军来援
“卑职遵命!三千营的兄弟们!备好手榴弹,随我冲锋!”吴炳豪抽出雁翎刀高举过头道。
五千京营骑兵闻声而动,在战阵左侧饶了个弯儿向最边上的一个黑鬼方阵冲杀而去。
烈日炎炎,被晒的无精打采的牧草惨遭五千匹战马践踏,烟尘滚滚。
本就没有多少的缓冲,三千营即便饶了个弯儿速度仍旧无法提至最佳,在距离方阵还有四百步时,黑鬼大方阵瞬间变了阵。
侧边的两排火枪手上前,两个角的火枪小方阵向外延伸成环形,中间的枪兵方阵随即向前把长矛高高举起。
砰砰砰砰——砰砰砰砰——在明军骑兵距离方阵只有两百步时,黑奴兵发动了排枪攻击。
数百骑兵大多战马中枪栽倒在地,随即被后方数千匹战马淹没。
砰砰砰砰——砰砰砰砰——又是一排,黑奴兵的动作整齐划一,换排效率足足比明军高出了一倍。
“冲锋!为了大明!”一排排的骑兵倒地,吴炳豪前方的几个亲卫也已不见,他的眼睛都红了。
必须再靠近五十步,至少要到距离方阵二十步时方能投掷手榴弹,吴炳豪瞪着眼前的黑鬼方阵。
他是整个骑兵阵营的指挥官,投掷手榴弹的时机和位置都需由他来掌控,按照既定的计划,投掷完手榴弹必须马上撤退。
前方黑奴方阵中的长矛兵,铮亮的枪头熠熠生辉,已然等候着把明军的战马与兵士叉成肉串儿。
二十步的距离想完成一次完美的撤退,几乎是不可能的。
“拉引信!”奔袭间,吴炳豪率先从腰间取出两枚手榴弹,左手猛的拉开,瞬间便起了烟。
吴炳豪咬着牙,使出了浑身的力气把两枚手榴弹投到了黑奴方阵的正中央。
砰砰砰砰——砰砰砰——黑奴方阵又完成了一轮齐射。
轰——轰轰——轰轰轰——终于,在付出了惨重的伤亡之后,吴炳豪所率领的三千营骑兵接近了大方阵,并完成了一轮手榴弹投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