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侯爷放过这些人,继续往北,你能把背后交给这些是非不分的汉民吗?
他们已经不是汉民,他们已经被奴化!
叫我说,侯爷还是妇人之仁了,什么狗屁盟军。
一群农夫,土鸡瓦狗能有什么杀伤力,累赘而已。”
常钰一边吃着刚煮好的牛肉,一边自顾自的喝着城中搜刮出来的烈酒,他对刘鸿渐的做派没有什么不满,顶多只是抱怨而已。
事实上别说盟军,就算是新加入的千把神机营火枪兵,常钰也是不怎么看上眼,在他看来千户所才是最牛逼的,也是侯爷最该倚重的。
“唉,杀伐过重,杀伐过重呀!”冯敦厚喃喃的道。
现在冯敦厚终于明白侯爷所说的青史留名是怎么一回事了,怕是侯爷早就知道,就算留在青史里,也不是什么好名儿吧!
第二日,天刚蒙蒙亮。
三千全副武装的士兵皆已吃饱喝足、整装待发。
新加入的盟军经过昨晚和今早的全肉食待遇,也终于恢复了一点精气神儿。
他们手里有的拿着鞑子兵的弯刀、有的拿着不知何处搜寻来的长矛、有的甚至扛着一把粪叉,凡是一切可以当做武器的铁器,大都可以看到。
流浪可能会死,或者饿死或者冻死或者被鞑子兵打死。
跟着这支明军,可能会死,但更可能拿到赏银、吃到美味的肉食,更可能得到之前所不能得到的一切。
当然,能有如此这般觉悟的仍然是少数人。
“开城门!”刘鸿渐下命令。
咯吱一声,北城的城门被兵士们打开,不想加入盟军的汉民扛着行礼冲出金州城……
“放火烧城!”刘鸿渐下令,他对这帮新晋的流民没什么喜恶,就如同建虏对大明中的闯军一样。
一队神机营兵士扛着薪柴向城中四散开来,不多时城中数个方向便冒起浓烟。
干冷的风将是火势最强的助燃剂,可以想见,数个时辰之后,这里的一切都将化为灰烬。
能杀的杀光,能抢的抢光,能烧的烧光,这本就是大明的遗产。
在刘鸿渐看来,评价一个民族最简单的方式,便是看他是代表着进步还是倒退。
一如先前的闯贼,还是如今的建虏,这些家伙除了破坏之外,一无是处,他们没有创造任何价值。
不要相信什么闯王来了不纳粮,不过是一伙土匪耳,也不要相信什么满汉一家亲,如果你不想做奴才的话。
留给建虏的,将是一副烂摊子,你若有本事,你就把城建起来!
“常钰,你带领一千人屠石河驿。”
“遵命!”
“阔端,你带领关宁骑屠栾古关。”
“得令!”
“祖仇清,你带领一千人屠红咀堡”
“得令!”
“余部,随我屠归服堡,记住本侯的命令!”
“烧光!杀光!抢光!顺我者昌,逆我者亡!”刘鸿渐还没说完,就被如山的吼声打断。
“那么,出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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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0章 刀在手,跟我走(第四更,推荐票加更)
四千两百余明军,兵分四路向着各自的目标行进,这些选定的目标皆是经过探报,并且被李牧认定没有过多鞑子兵防御的小镇。
事实上方圆百里,除却复州城外,鞑子压根就没有多少可战之兵。
自辽东半岛金州地界登陆,在刘鸿渐的带领下,三千明军自南向北,开始了史无前例的征服。
刘鸿渐所率领的部队除了有四百千户所士兵和三十个亲卫外,便是一千两百个盟军。
这三十个亲卫皆是akm在手,四百个千户所士兵也是全副武装,到达归服堡时皆是岿然不动。
“本侯决定,此次战斗战绩排第一的,加赏银一百两,战绩倒数的最后五个人,将被处死!
盟军的士兵们,证明你们忠诚和勇武的时刻到了,看到前面的镇子没?冲上去,征服它!
记住,如果有人愿意加入你们,盯紧他,让他去杀鞑子,明白吗?”
“明白!”这一千两百余盟军身着各色服装,手中的武器也是长短不一,在刘鸿渐的鼓动之下,大多憋的脸红脖子粗。
“去吧,本侯在这里等着为尔等庆功!”刘鸿渐骑在战马之上,对着手握弯刀的盟军道。
或许是紧张,或许是兴奋,但这都不重要,如果你不想死,如果你想拿到赏银,那么便去杀吧,用上你最大的力气。
“冲啊!”不知是哪个带的头,一千多个盟军民壮笨拙的冲入了归服堡。
“大人,用小的跟进去帮衬吗?”千户所一个百户官上前道。
“不用,你们四个百户官,各带一百人去封锁住所有的出口!”刘鸿渐好整以暇,他就是想看看这些盟军在恐惧和诱惑之下,究竟战力如何。
这余下的四百士兵与其说是帮助盟军,不如说是监视盟军。
四个百户官带着士兵分散开来,刘鸿渐身后瞬间只剩下牛大棒槌以及三十个亲卫。
归服堡是四个攻击方向中防御力量最弱的一个,经勘查归服堡甚至连鞑子的驻军都没有,除却不到三百户鞑子的牧民外,剩下的一小半是汉民。
盟军们三五成群笨拙的踹开街道两旁的房门,见里面是鞑子,便举起手中的屠刀、长矛、粪叉,与之搏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