猛虎王朝 第374节

约莫一个小时之后,迎着明媚的阳光,丹西带着两个儿,在亲卫纵队的护卫下沿着原路开赴死亡峡谷北口与安多里尔会合。

这一回,他们不需要着急赶路,可以舒展筋骨,缓步慢行了。

坎塔率五千猛虎军团战士继续在大荒原上搜索残敌,捕捞漏网之鱼,保证这片荒芜国土的太平安全。

孔狄要比丹西晚半日出发,他要带领其余士兵和全部后勤人员,收拾好营地的一切,押运着各种各样的粮草辎重、军事物资,放弃破蛮冈基地,朝着死亡峡谷北口的新基地进发。

丹西等人可以轻松懒散地蹓躂,不必急匆匆地行军,也不必再绷紧神经过日,时时刻刻提心吊胆,总是按在剑柄上,随时准备应付不可知的危险。

然而,贝叶等人就没这么幸运了,他们惊险而艰辛的异乡征程才刚刚开始……

贝叶骑在那匹“小不点”身上,与穆斯塔法并驾齐驱,带着四万五千由胡玛骑和猛虎轻骑混编而成的轻骑兵主力部队,以适合于急行军的长蛇形纵队,在浩瀚的草原上飞奔。

贝叶瘦小若猴,骑在一匹矮脚马上,跟身边身后那些乘高头大马的威猛骑们一比较,实在应了“骑狗作战的猴”这句话,虽带有歧视的味道,但用到他的身上确实很传神。

不过,小不点这匹詹鲁种山地战马很给主人争气,牠的步伐虽短,马步频率却很快,能跟得上整个骑队的行进速度。

更给贝叶长脸的是,小不点的脚力很足、耐久性好,连跑几个日夜都依然是那样的精神抖擞,不觉丝毫的疲劳。

秋初的汉诺大草原,绿色依然是主基调,偶尔夹杂些斑驳的枯黄,在死亡峡谷以北的草原南部地区尤其如此。

大草原的极北端是包括坚冰海岸在内的一条白皑皑的冰原带。紧挨着冰原地区的是苦寒幽暗、阴森朦胧的迷雾森林。中部是贫瘠乾旱、植被稀疏的冻土高原,包括鹰王山脉在内的群山巨脉高高隆起,深沟险壑杂于其间,陡坡峡谷叠层环绕。东部山河相间,高耸的雪山雄然盘踞,脚下是芦荡密佈、一不留神就会吞没牧人牲畜的寒带沼泽和湿地。西部是苍凉无涯、黄沙漫漫的千里戈壁,夏季热如火炉,冬季寒如冰窖。

虽然每一个地区都会有适合人畜生存繁衍的水草茂盛的牧场、绿洲,但这样美好的场所并不是连贯成片的,而是像拼图一般,被沙漠、戈壁、雪山、冰河、沼泽等肢解成小片小块,星星点点地散落在大草原上。

自然条件只给生存在那些地方的人们一种选择——如果要继续生存,就必须经常移动,因为靠一块草地是无法长久生活下去的。

于是,草原各族始终在一条生存之路上摸索着,拚斗着。“逐水草而居”的游牧生活,便是他们生存斗争的写照。

为了生存,他们必须学会适应各种环境,无须把某个地方作为家乡,因为草原就是他们的家乡,甚至整个陆地,都可以被当作生存的竞技场。

在整个草原上,死亡峡谷以北的南部地区,称得上是水草最肥美,气候最温暖的天堂。

胡狼族之所以跻身第一集团,多年来一直位列草原上数一数二的大族,与其过冬基地灰狼谷最靠近草原南部,以这片适合于牧业发展的地带为主要游牧区,族民和牲畜较易捱过寒冷的冬季和经常爆发的旱灾而生存下来,实有莫大的干系。

这里,珍珠般的湖泊和项链般的河流星罗棋布,水源充足,气候相对温湿。在水的滋润下,植被长得茂密繁盛,绿油油地一个劲地往上冒。

一部分地方是稠密的灌木和松林,千百年来一直孤寂地挺立着;一部分地方是河水溪流漫溢而成的沼泽和洼地,芦苇丛生,镶嵌在大地上;更多、更大、更广的,是空空落落的平坦之处,形成为草地,铺出大片大片的一眼望不到尽头的牧场。

虽然远没有其他地区那么荒凉,但南部的人烟依然比较稀少,反而是各种野兽寻到了宽敞宜人的栖息所。

密林深处群居着无数野兽,棕熊、野猪等大块头的动物懒懒地晃荡着,与他们结邻而居的是野狼、山猫、黑貂、花鹿和黄羊。

溪流里鱼群如梭,水鸟凫游。河湾的沼泽洼地处,河狸水獭在构巢营穴,吃得肚皮圆鼓,用绒毛裹覆的身在泥地上打滚。

乾燥一些的草原区上,漫游着成群成群的野牛、野马、野羊。尤其是那些跃动的野马,额头上都披着长长的鬃毛,瞪着充血的红眼,警惕地环视四周,一有风吹草动就群奔而去,形成万马奔腾的壮观场景。

这一地区是鸟兽的乐园,人类反倒成了点缀与陪衬,偶尔也可以看到一些牧人骑着马,携着猎犬,赶着大群牛羊等家畜在草原上游弋,与周围的野生动植物和谐地共生共存。

不过,也许人类可以和自然在这片神奇的土地上相依为命,但人类与人类之间却绝难和平共处。

这个地带究竟打过多少仗,有多少人在这里倒地殒命,没有人计算过,也没有人记得起来,只有那在高空中翱翔的鹰、隼、鹫、老鸦等,默默地经见这一切。

如果某个地方听见老鸦在扑翼、鸣噪,大群猛禽在某处上空盘绕回旋,不用问也猜得出来,这下头准是躺着人的遗屍或未经埋葬的骸骨。

这片地区绝不是一个好客之所。在丛丛障障、无法无天的草莽中,人猎人,就和人猎狼、人猎羊一样,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了。

亡命之徒在这里藏身躲祸;武士侠客到这里探险猎胜;牧人用弯刀弓箭武装起来,卫护自己的畜群;成群结队的盗匪马贼也看中了此处,不时跑来打劫掳掠。

有时候是三两个人单挑独斗;有时候是成百上千人群殴互杀;有时候一两户牧人伏击过境的单身旅客或商人;有时候整个部落的牧人与整帮整队的盗匪交火拚。

在这里,牧人也是猎,也是战士,也是强盗,数位一体,身兼多职。杀人与被杀、抢劫与被抢、联合与分、结盟与背叛,在这里一幕幕地不断上演。畜群、帐篷、财物,甚至包括妻儿女,都在不停地换,被更强悍、更狡猾的人揽入怀中。

这一片南部草原,既富饶又野蛮,既空旷又多事,既宁静又恐怖,既和平又杀四伏。

一方水土养一方人,蛮荒的草原以其野性影响着在这片土地上生存的人群,形成他们粗野狂放、血腥好斗的气质。

以上仅仅是所谓的“和平时期”,各大族间相安无事的时期。一旦某场大战遍及草原,人群马队不知道从哪里突然就钻了出来,浪涛似的汹涌,如洪水般地在草原上氾滥。

马的嘶啸应和着狼的嗷叫、咚咚的战鼓和厉狞的胡角,一声声地在草原上空回荡。这片肥美的绝佳游牧地带,像鲜肉吸引狼群、嫩草勾搭黄羊一样,令其他各族垂涎欲滴。

但胡狼这个数一数二的大族也绝非可以随意欺负的主,兵强马壮,刀枪如林。平素散落在南部草原各处的各个部落、家族,一呼拉就能跑到那狰狞呼啸的灰狼旄旗下,聚集成一支横溢遍野的大军。

这里的鸟群好像从来没有一个有规律的运动方向。一忽儿,无数的鸟群振翅东去,那是鸠蛮人从西进犯;一忽儿惊叫南翔,那是沃萨人从北入侵;一忽儿鸟群走兽又从东面的森林里猛的窜出,蜂拥而至,那是格立西人自东来袭;一忽儿它们又朝相反的方向逃离,那是如潮如海的胡狼族勇士在反击,在追杀,在向他族的地盘扩张势力……

鸣噪的鸟群就是战争的指针。飞往哪方,哪方就是战火熊熊;指向哪里,哪里就屍横遍野。

战马的嘶鸣声,弓箭的呼啸声,刀与刀的撞击声,伤者、垂死者发出遍野的哀号和呻吟声,各族首领、战将令人热血沸腾的呐喊声,胜者肆无忌惮的豪笑声,败方男人的惨嚎和妇女的尖叫声……

火光映红了夜空,人马枕藉,屍积如山,断剑残刃,翎羽散落,畜群惊奔……

人类的群体行为,轻易地破坏了大自然亘古以来持久的宁寂,血与火被无情地抛洒到草原的每一个角落。

富饶的、贫瘠的,翠绿的、枯黄的、雪白的,山峦、河流、草地、森林,到处都是刀剑劈砍出的伤痕,哪里都有战火烧灼出的斑斑疤痂。

作为战争指针的鸟群,今年的运动方向尤其怪异。

春夏时节,无论东西南北,整个大草原上都是昇空的鸟群,牠们遮空蔽日地朝着炎热的南方飞去,一直飞过断肠山脉,跑到闪北的大荒原上才歇脚。

而到了秋季,北方开始变得寒冷起来的时候,牠们又反方向、违背气候规律,一群群地被惊起,朝北方飞去。

上半年草原各族结束内部纷争,联南下“做客”,谁料到下半年就被主人用扫帚轰了回来。

而且这一回,闪特的新主人不满足于守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而是带着刀枪箭矢等“礼物”,跑到广袤的大草原上拜门回访。

这群未曾踏足草原的新客人杀气腾腾,不请自来。他们虽然嘴上以文明和礼仪自傲,但做客方式却与草原人之间的做客方式没啥两样,闯进帐篷就杀,抓起东西就吃,看见好东西就拿。

草原的主人当然也以惯常的待客方式,用刀林箭雨热情地款待。

来自南方的不速之客,动作有点儿笨拙,但组织纪律性严密,凭借文明世界的先进技术工艺,屠杀掳掠的效率更高。

并且,或许是因第一次光顾的原因,他们的好奇心很大,哪里都要去转转。

这些客人中最大最快的一群,就是贝叶所指挥的四万五千轻骑部队。两天来,他们飞奔风驰了百余公里,追击向北方逃窜的胡狼、沃萨、蒂奇斯等族部众。

一路上,他们几乎见人就砍,举刀就杀。除了自大荒原逃出来的蛮族兵民外,还有一些是途经他们进军路线上的无辜牧人、为寻找冬季宿营地而南迁的游牧小部落等,但不论是谁,都遭到这支部队不分青红皂白的砍杀袭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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