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两架“小鸟”直升机完成第二轮火箭弹覆盖轰炸的时候,“黑鹰”运输机也是飞抵了楼顶上方。
舱门口,戴着飞行头盔的“血狼”队员抱着m134格林机枪对着楼道进行扫射。
密集的子弹在夜空中划出道道明亮的弹道轨迹,就像是划过天际的流星雨一样。
这不过这场“流星雨”不是用来许愿的,这场“流星雨”是致命的,是去收割楼道中那些“瘟疫”佣兵团成员生命的!
两根索降绳从“黑鹰”直升机两侧的舱门垂落到地面上。
第411章 血狼的团长
“黑鹰”直升机,机如其名,就应该是黑色的涂装,但是“血狼”这架“黑鹰”直升机却是很少见的涂成了浅灰色。
在机腹下画着一个右眼带着刀疤白色的狼头,白狼头下方是两把交叉在一起的带血军刀,这是“血狼”的标志!
拉米雷斯抓着索降绳,第一个从直升机上滑落下来,其他“血狼”队员紧随其后。
索降到楼顶后,拉米雷斯对着楼道的方向一挥手,数名“血狼”队员便是端着武器通过楼道,冲进了楼房,搜索残余的“瘟疫”佣兵团成员,而拉米雷斯自己则是留在了楼顶上。
楼房内不时有零星的枪声响起。
拉米雷斯,“流氓”拉米雷斯,“血狼”的老大!没想到,会是他亲自带人来支援!
看到拉米雷斯,还有他那捧标志性的大胡子,龙婧芸觉得有些意外。
“嘿,我的朋友!”
拉米雷斯转身看到叶萧,立刻张开双臂,走了过去;叶萧还没来得及后退避开,就被拉米雷斯给抱住。
拉米雷斯身高超过一百九十公分,体型也要比叶萧更健壮,加之叶萧此时身受重伤,被拉米雷斯这么一抱,骨头都快要被他勒的散架开来。
“你快放开他!”
旁边的龙婧芸快步走上前去,对着拉米雷斯说道:“他的背部受伤了,伤得很严重!”
“受伤了!?”
听到龙婧芸的话,拉米雷斯立刻松开了叶萧,神色紧张的问道:“蛰龙,你的情况怎么样!?”
“你再不放手,我就要被你勒死了,咳咳咳……”
叶萧话还没说完,就是一阵咳嗽。
拉米雷斯的手上戴着战术手套,一开始也没注意到叶萧后背的伤,经过龙婧芸这么一提醒,翻手一看,才发现,自己的战术手套上居然是沾满了血迹。
“该死的。”
拉米雷斯立刻通过无线电,示意悬停在楼顶上的“黑鹰”直升机降落。
直升机上有医疗箱,可以为叶萧处理伤口。
“流氓,这里虽然是‘无法地带’,但还是在g国境内,你弄出这么大的动静就不怕惹麻烦?”
在被拉米雷斯和龙婧芸扶着走向直升机的时候,叶萧向拉米雷斯问道。
“g国这些酒囊饭袋能有什么用?”
拉米雷斯瞪着眼睛,满脸的不在乎,说道:“你如果真的在这里出了事情,我就直接让武装直升机把这里给铲平了!”
听到拉米雷斯的话,龙婧芸的美眸中再次闪过讶异之色。
叶萧能让“血狼”过来支援就已经让她感到意外和吃惊了,可是在听到拉米雷斯的话之后,龙婧芸才意识到,叶萧跟拉米雷斯之间的关系,远比自己想象中的深。
拉米雷斯让叶萧趴在直升机上,从直升机上那名“血狼”队员手中接过医药箱,取出手术剪剪开叶萧身上的衬衫和被血浸透的绷带。
“上帝!”
看到叶萧后背完全崩开的伤口,就是拉米雷斯这样的人都忍不住倒吸一口冷气。
拉米雷斯从医疗箱中取出一支麻醉剂,对叶萧说道:“我知道你一般是拒绝使用麻醉剂的,觉得这会影响到你的神经,但现在我不是征求你的同意,我只是想告诉你,这样你后面会好受一点。”
叶萧轻轻点了点头,他现在已经是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了。在刚才那么危及的情况下,自己全身每一根神经都紧绷着,支撑着自己不倒下。
而现在确认自己身处安全之后,整个人放松了下来,被强压着的虚弱这个时候也是席卷而来。
拉米雷斯给叶萧注射了麻醉剂之后,跟龙婧芸一起先把叶萧崩开的伤口上的线头给清理掉。
尽管叶萧已经注射了麻醉剂,感觉不到疼痛,可龙婧芸的每一个动作还是很小心,就怕把他给弄疼了。
“他救过我的命。”
拉米雷斯突然开口说道:“我知道,你肯定很好奇我跟蛰龙之间的关系,因为他救过我的命,救过‘血狼’。”
“‘血狼’在东欧一直威名赫赫,但是差不多在一年半以前,‘血狼’遭遇了有史以来最大的危机。我们内部出现了叛徒,cia的特工,他对外传递了‘血狼’的情报,引来了sad和‘黑水’的人,当时蛰龙的小队也在其中。”
“我奋力从营地中逃了出来,蛰龙带着他的小队追捕我,最后我无路可退,打算跟蛰龙进行一次交易。我愿意拿出我所有的财产以及我的人头,让蛰龙带着他的小队去把我的妻子和孩子救出来。”
“‘血狼’的确是雇佣兵团没错,而且它也在东欧活动,可是‘血狼’的第一任团长却是个华人,秉承老团长的规定,‘血狼’绝不做危害华人的事情,甚至会主动去帮助一些遇到困难的华人。”
“蛰龙在了解了‘血狼’的历史后,答应帮助我,他带着他的小队回到了‘血狼’的营地,毒杀了营地中的sad和‘黑水’队员,救出了我的妻女,也拯救了‘血狼’,甚至出资让我重建‘血狼’。”
“原本我是想把‘血狼’交给他,他有足够的资格成为‘血狼’新一任的团长,可是他拒绝了。他带着他的小队回到了北卡罗来纳州,接受了‘黑水国际’总部的调查,但所幸,事情做得比较干净,没有引起怀疑。”
“‘血狼’的每个人都欠他一条命,我是‘血狼’的团长,他也是‘血狼’的团长!这是每个‘血狼’队员都知道,也务必牢记的事情!”
听完拉米雷斯的讲述,龙婧芸才算是明白了事情的前因后果,看向趴在直升机上已经昏睡过去的叶萧,眼中的柔情更甚,他的出色超过了自己的想象。
“你是他的女人吗?”拉米雷斯看了眼龙婧芸,说道:“你配得上他!”
“谢谢。”
龙婧芸声音清冷的对着拉米雷斯道了声谢。
“boss,我们把人抓回来了。”
两个人“血狼”队员押着布兹走到直升机前,抬脚踢在布兹膝关节内侧,把他踢得跪倒在地上。
第412章 撤离莫斯昂
布兹此时很狼狈。
右肩的位置中了一枪,子弹打碎了骨头,手臂无力的垂在身体边;额头上破开了个口子,鲜血顺着脸颊流淌下来,嘴角也是被打得豁开了一道口子。
“瘟疫”佣兵团在贝林洛卡成立,它的凶名如果走出贝林洛卡,也就没有那么大的影响力,完全无法跟“血狼”相比。
“瘟疫”佣兵团的人员要比“血狼”多,但是他们的人员素质完全不能跟“血狼”相比,两者之间相差太多了。
这次为了智天使那1000万美金的高额佣金,布兹带来了“瘟疫”佣兵团接近三分之二的人员,原本以为这的事情十拿九稳,但是在行动中却屡屡受阻。
最后更是招来了“血狼”,这是布兹万万没有想到的。参与行动的“瘟疫”佣兵团成员几乎被全灭,自己也是无奈被俘。
拉米雷斯只是瞥了眼跪在地上的布兹,继续处理着叶萧背后的伤口,直到帮着龙婧芸把叶萧背后的伤口重新缝合起来,他才是从直升机上跳了下来。
拉米雷斯拔出挂在腰间刀鞘中的冷钢大狗腿,朝着跪在地上的布兹走去,把冷钢大狗腿架在布兹脖子上,问道:“任务是谁发布的?”
“我不知道。”布兹回答道。
布兹嘴里“不知道”三个字刚出口,拉米雷斯便是拉动冷钢大狗腿,在布兹的脖子上划出一道口子。
感觉到从自己脖子上传来的疼痛感,布兹额头冷汗直冒。
自己能成为“瘟疫”佣兵团的老大,那是因为自己够狠,但布兹清楚,自己面前的拉米雷斯也不是个善茬子,他手中这把冷钢大狗腿也不是为了吓唬自己。
“我真的不知道。”
布兹赶忙解释道:“那个人穿着一身白色西装,着装很考究,他带了一箱钱和四张照片,让我杀掉照片上的四个人就给我一千万美金的佣金,而那一箱子美金是定金。”
拉米雷斯盯着布兹看了好一会儿,确认他没有在说谎后,拿开架在他脖子上的冷钢大狗腿,转身朝着直升机的方向走去。
“boss,这个人怎么办?”
身后,押着布兹的“血狼”队员征询拉米雷斯的意思。
“杀了,他没有用了。”
拉米雷斯挥了挥手。
“别,别杀我!我愿意加入‘血狼’!”
“‘血狼’不需要废物!”
站在布兹旁边的“血狼”队员抽出手枪,顶在布兹的后脑勺上,扣动扳机,就是一枪。
子弹从布兹的后脑勺穿到他的前额,呈四十五度角,贯穿了他的脑袋,弹头落在楼板上,留下一个斜入式的弹孔。
标准的行刑式枪决。
鲜血从布兹前额的那个弹孔中“滋滋”的往外冒,很快就流满了他整张脸。
布兹瞪大着眼睛,向前扑倒在地,从他头部弹孔中流出的鲜血,很快就把他的脑袋给包围起来,并且蠕动着向四周延展开来。
直升机上,龙婧芸已经小心的替叶萧包扎好了伤口,并且用毯子盖住了他的身体。
“我们差不多该撤了。”
拉米雷斯对龙婧芸说道:“虽然g国的政府军是酒囊饭袋,但我们还是应该尽可能避免跟他们开战。你们接下去有什么打算,如果没有安排,可以去我们的营地。”
龙婧芸抬手看了眼自己手表上的时间,距离宋萱所说的撤离时间还只剩下半个小时,把pda递给拉米雷斯,说道:“送我们去地图坐标上的位置,有人会接应我们离开。”
“没问题。”
拉米雷斯把pda丢给驾驶座上的飞行员,招呼“血狼”队员登机撤退。
三架直升机很快就飞出了莫斯昂,留下了被火箭弹炸得残破的街道,还有被炸得七零八碎的尸体。
贝林洛卡的确是世界上最混乱、最无法的地区之一,这里也经常发生枪战,但是如眼前这般规模的交火,是贝林洛卡五年来的第一次。
贝林洛卡的军警不是没有接到消息,而接到了消息,不愿意参与其中。
……
宋萱给出的撤离时间是子夜零点。
从莫斯昂到撤离点的距离不到五十公里,即便是驾车,也最多只需要一个小时的时间,搭乘“血狼”的直升机,大大减少了路途上花费的时间。
“黑鹰”和两架“小鸟”直升机飞抵撤离点的时候,宋萱已经是带着一支特勤小组等待在了撤离点。
“boss,地面上有人。”
驾驶着直升机的“血狼”队员通过无线电,向拉米雷斯告知了情况。
“给他们信号。”拉米雷斯命令道。
宋萱给出的接头信号是用手电打出灯语进行接头,“血狼”佣兵团转战世界各地,对于灯语也是十分熟悉。
副驾驶上的“血狼”队员,立刻拿出手电,对着地面上的人影打出灯语。
看到在直升机驾驶舱中闪烁的灯语,卡车边的宋萱和其他几名特勤组队员都是松了口气,宋萱也跟着用手电打出灯语进行回复。
“黑鹰”和两架“小鸟”直升机缓缓降落下来,直升机旋翼卷起的气浪将直升机周围的地面吹得飞沙走石。
拉米雷斯亲自带着两名“血狼”队员抬着担架,保护着叶萧向宋萱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