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国野心家 第69节

  李悝善于评价人,至少对吴起贪而好色的评价相当准确,对民心的把握也超于常人。

  他对不了解的人,不做评价,也认为无法评价。

  所以听了吴起认为行义的墨者不可用的话后,便问道:“鱼为什么能在水中游动而不会憋死?如果不是鱼,是难以知道的。如果是经常喂鱼的人,是能够知道鱼的喜好与活动的。你既不是鱼,又不喂鱼,怎么能够知道鱼的喜好呢?”

  吴起笑道:“我不是鱼,也不喂鱼,但我知道鱼离不开水。那个叫适的,手中有新谷,有稼穑之法,又能做出麦粉豆腐之类,听说也对天下大势有所了解。若他喜好俸禄,何必行义、何必从墨?只需携带新谷、稼穑术前往魏地,必受重用,他岂能不知道?”

  “此人已经完全被墨者浸黑了,和禽子一样,纵然以大夫之位相聘,若不能从墨者之义,必不能来。”

  “主上可能行义?可行非攻?可能节用?可愿节葬?可能立约法而约自身?况且将来要争霸天下,不合非攻,这样被浸黑的墨者必不肯来。这是不需要了解就能够知道的事。”

  李悝思量了吴起的话,称赞道:“是这样的道理。如你所说,适这样的人学于隐士,对于天下必有了解,大夫之位在墨者眼中不过是行义的手段。你比我更了解墨者,还请解惑。”

  吴起回道:“敢不从命?”

  “我知墨者也有编什伍之法、尊法令之说。不知道墨者又和重法之学有何不同?我也听闻你曾亲自为士兵吮毒疮,难道你这样的爱人,不是墨者所认为的爱人吗?”

  吴起的道德名声不算太好。

  有说他年轻时曾怒杀十余个嘲笑他的人,并声称混不好就不回去了;有说他曾为了求将而杀妻;有说他母亲死了他还不回去奔丧只为自己那句混不好就不回去的誓言;还有说他在家中也行法,妻子织布不整齐违背了他“法令如一”的信条于是怒而休妻的……

  但他又有大才,李悝这样问,并没有丝毫的羞辱之意,真正希望吴起能够解惑。

  吴起想了一下自己曾听过的墨者之义,想到学于曾申时听说的那些被斥责的道理,沉默一阵,问道:“这间屋子,如果有了损坏,您一定会找人修缮。那么您爱这座堂皇的房屋吗?”

  “是爱的。”

  “那么,如果您的儿女有什么请求,您也一定会答应吧?您爱自己的儿女吗?”

  李悝笑道:“也是爱的。都说妇人爱子,却不知丈夫尤甚啊。怎么能够不爱呢?”

  吴起起身,躬身行礼道:“如此一来,这就是墨者爱人、与我爱兵的区别啊。我爱兵,就如同您爱自己的房屋,修缮是为了使用房屋,遮风挡雨宴飨宾客。”

  “墨者爱人,就如同您爱自己的儿女。也会爱惜,但却并不希望他们能做什么,仅仅是为了去兼爱世人。”

  “所以他们编什伍,是为了守弱国之城,以为将来非攻。而我们编什伍,是为了征战争霸,并不是非攻。”

  李悝琢磨片刻,也还礼道:“是这样的道理,这我就明白了。就像是在闹市无故杀人,与在军阵中奋勇杀人,都是杀人,但却不是相同的目的。这区别就是墨者的义;与王侯的心。”

  吴起叹息道:“所以墨者的义,是不可能行于天下的。他们终究徒劳。”

  “但墨者的才能,却是可以使用的,这与义无关。比如尚贤,不会因为是否非攻而就变得可能有用也可能无用;比如他们说的墨玉,不会因为争霸的不义之战而种植就不生长。这是不可更改的,与义无关的东西,也正是我们可以用的。”

  “此其一也。其二,重法之人,也希望上下同义,但希望君言即法。”

  “墨者重法,却以天志为规矩衡量,以天志立法,君言非法,甚至要与臣氓通约而约束君主。法不同,重法相同,则本义就大为不同。上下同义的根基,是义合天志,而非君王之言。”

  “这便是两者的区别,您是可以领会的,也是我所全部知道的。所以,墨者不能用,而叛墨可用。”

  “若无义,则求俸禄美姬钱财。以义为宝,王侯不多;但若以俸禄美姬为宝,墨者如何能比得过王侯?”

  “是否有义,难道影响这个人的才能吗?我多被人诽谤,难道守西河有比我更能胜任的人吗?曾申之德,齐鲁皆知,难道他能守住西河吗?所以还请您劝说主上,要重用那些叛墨,如果能够用在西河,大有裨益。”

  李悝点头称是,问道:“叛墨可用,那适这样的墨者呢?”

  吴起说道:“可派人直接去廪丘聘胜绰入西河。再遣谍前往沛地,查看墨者如何种植、编什伍、改垄作、轮换作物。”

  “再遣车数乘,载以重金美玉前往沛地,只说要聘胜绰等人,佯装不知胜绰叛墨,只说以为守廪丘乃是墨子之意,让墨者亲眼见到金玉。”

  “墨者中若对行义不坚者,见金玉众多,必生叛心。又听胜绰被用,叛墨后自会来魏。”

  “其不叛者,视金玉为粪土;其不坚而未叛者,见金玉在前或会心生叛意。听人说金玉众多,与亲眼所见金玉众多,大为不同。岂不闻昔年赵简子出战,必许以重禄,于是士卒用命。沛地极远,我等纵在安邑求贤,墨者中不坚者未必耳闻。金玉至沛,乃是赵简子于阵前许诺,想要被听到的人才能听到。”

  “再遣秘谍深入沛地,查看墨者作为,学习垄作轮耕之法,归来后用于魏,则可广增武卒,霸业可成。”

  “深入沛地之秘谍,必许以重金,再留其妻女在安邑。”

  “以重金养其奢侈,以此方不能被墨者之义所蛊。”

  “过惯了重金在手的生活,岂会愿意吃糙米、穿短褐?若不然,秘谍反成墨者,那也未可知。我倒要看看,千金与义,常人取何?”

  李悝闻言大笑,称赞道:“以区区千金,换国赋倍增、民用倍足、四万武卒、河曲之守、秦人之疲……谁人不换?我明日便见翟璜、段干木等人,其说主上,促成此事。”

  ……

  魏都,秦公子连的府邸。

  二十岁的公子连离开秦国的权力中心已经十五年了,也已经在外流亡了十五年了。

  五岁被放逐,因为有秦国继承权的强宣称,魏斯便厚待这位秦公子,以备将来有用。

  秦国多乱,贵族权大,公子连即便已经被放逐了十五年,却依旧有机会回到秦国继承,只要贵族喜欢就可以。

  他相信自己总有一天会回去,在魏都,用自己的双眼看着魏的变化,心痛无比。

  自那个贪而好色的吴起驻守西河,秦人连连败退,退守渭河平原,无险可守。

  眼看着魏国因为变法一天天强大,作为秦君之后,即便魏斯厚待他,他却不能不对魏人充满警惕。

  秦国变法太难。

  当年厉公图强,楚晋皆来朝觐,却因为触动了贵族的利益,死后被安了一个“杀戮无辜曰厉”的恶谥。

  变革没有不杀人的,也没有不触动旧阶层利益的。于是便要杀戮“无辜”。

  厉公死后,躁公也是个恶谥,躁公刚死,贵族们从晋国接回了躁公的弟弟,立为国君。

  这位秦君才当了四年,又想变法,当即被贵族们合力,逼着他自杀,立了他的孙子一个便于操控的孩子做国君。

  虽说弑君的事各国都有,但能被权臣逼着自杀的国君,实在不多。

  而且很可能罪名是叛国,因为秦怀公曾经在晋多年后被迎立,贵族大约是以叛国罪逼国君自杀的。

  公子连的父亲便是那位被贵族推立的孩子,称为灵公。灵公刚死,贵族们再次发动政变,拥立了灵公的叔叔做国君,将公子连放逐。

  弱秦弱秦,并非徒有虚名,实在是真弱。当年穆公资助重耳,却不想重耳成就了晋国霸业,晋文一薨,穆公立刻发动了对晋战争,两战全败,从此之后东进之路被堵死。

  巴蜀又拿不下,南进不能。本以为晋六卿之乱会有机会,可谁曾想活下来的韩赵魏三家联合一起至今还未翻脸。

  到现在,西河失手,吴起守住西河,秦人只剩下渭河平原。

  可是秦国贵族们还在忙着争权夺利,想要学习魏国这样变法实在难以实行。

  公子连年纪不大,但身边跟着许多在最诡谲隐秘的秦国宫廷中长大的侍从和士。

  耳濡目染之下,年纪虽然才二十,可内心已经苍老成熟的仿佛烂熟的桃子。

  他知道魏斯善待自己的原因,也知道自己纵然提防着魏人,但在表面上绝对不能表现出来。

  只能继续等待着机会,等待着一个让他施展抱负的机会,而不是在这之前就死在这里。

  魏人的政策值得学习,尤其是值得弱秦学习,但此时此刻却不能露出丝毫警惕的神色。

  自己的身边,遍布着魏人的耳目。

  名义上是保护自己免遭专诸刺僚那样的事,实际上就是在监视自己,以确定自己是否是一个可以扶植的君主。

  此时,公子连的身边站着的两名死士不是魏人的耳目,而是只属于他一个人的死士。

  两名死士手握铜剑,站在公子连的身旁,与公子连一同盯着前面的三个人。

  三个人自称是叛墨,自东方远道而来,聚集的是一同叛墨的三十人之心,直言不讳地说想做一件雪中送炭的事。

  雪中送炭,真是一个很有意思的词。

  公子连这样想着,然后不知道怎么想到了雍城的雪、雍城的炭。

  他离开雍城的时候只有五岁,但却觉得此时自己想的那些雪、那些炭,就该是雍城的雪、雍城的炭。

  雍城到底什么样呢?公子连已经忘了,却依旧记得雍城的名字,如此清晰。

第九十章 雏鸟新啼风云动(四)

  此时正值炎夏,三名叛墨却要送炭,公子连也不嫌热,反问道:“我有铜炉,非良炭不燃。三位自东方入此铜炉,有什么本事可以做雪中之炭呢?”

  廪丘的事,公子连有所耳闻,这是一件关系到三晋强弱的大事。

  他一直盼着西边传来消息,比如魏都传闻秦人借机东进、取河曲,或是吴起忽然得了恶疾病殁之类的消息,但这些都没有发生。

  西边的消息听不到,东边的消息也就听得多了些,知道了廪丘之战前叛墨用绳索翻入城墙说服公孙会、并且破败了田布挖隧道攻城的战术。

  他对墨者有所耳闻,但却不喜欢和墨者交流,反倒是对西河儒的那些人青睐有加。

  问过之后,三名叛墨中身材高大的一个站出来,指着自己的佩剑道:“我可十步杀人。亦可防十步杀人。”

  一名身材矮小、满脸精明神色的人道:“我可凭口舌,千里杀人、流血漂杵。”

  最后一人道:“我无公子能看上的本事,但我们这三十名叛墨,却可以编户齐民,以万千戈矛弩箭杀人。”

  公子连一连听了三句杀人,笑道:“墨者不好杀,你们却有杀人的本事?”

  身材矮小号称能用口舌千里杀人的叛墨不卑不亢回道:“诛不义,岂能不会杀人?我等叛墨,忘了义,但杀人的本事还没忘。”

  公子连有心做一个广收宾客的贤人,身边的死士却必须做一个提防他小心的小人。

  于是死士率先道:“公子最喜剑舞,不妨舞剑以娱公子。一人舞剑无趣,还请同舞。”

  说完迈出一步,身旁另一名死士站在他原本的位置,防止出现专诸刺僚那样的事。

  叛墨跪坐在地,将短剑放好,等公子连那边的人送来木剑。

  木剑在手,行礼之后,两人根本没有做出剑舞的姿势。

  此时的木剑不长,都说三尺剑,但这三尺却是周尺。

  叛墨右手持剑,左手在前,随意地挥砍了一下,像是展示自己会舞剑一样。

  死士只看了一眼,心中暗笑,心说听说东方剑客极多,但只怕都是些市井见好勇斗狠之人,并不懂真正的军阵厮杀之术。

  剑伤人,靠刺。

  寻常人持剑,下意识地就会去劈砍,但劈砍距离长,而且很难杀人。

  秦人多与义渠交战,对方少甲,因而秦人刺剑用的不多,这些死士都是自己搏命搏出来的,对面叛墨随意挥舞都是劈砍的姿势,而且无用的动作太多,死士心中已有几分瞧不上。

  铜剑不重,最上等的好剑也不过四五斤,但拿在手中全靠手腕力量,挥舞一两斤的剑就需要费很大的力气,毕竟剑的重心与剑柄和手腕间的距离太远,费力极大,真正的好手是不会做无用的挥舞动作的。

  死士已经不需要再公子连面前展示自己,但觉得这些人的本事稀松,只怕没有什么用处,所以要用最快的速度解决以让这些人羞惭而退,也好显西秦本事。

  心中计较,不想叛墨却先出手,快速向前迈出一步,忽然刺向了死士的心口。

  这已经有几分战场搏命的意思了,死士却不担心,身子朝右快速闪了一下,抓住对方轻进的机会,朝着叛墨的咽喉刺去。

  死士觉得只要瞬间就能分出胜负,也好让公子明白这些人不堪大用。

  可就在他刺向叛墨咽喉的时候,叛墨刺向他心口的那一剑忽然收回,空着的左手猛然抓向他的右手手臂。

  死士心中暗惊,没想到对方的速度如此之快,刚才刺向自己心口的那一剑只是虚晃并未使出全力,就是在骗他出手。

  这死士都是多少次拼命搏杀中练出的,只看这一下就知道对方是个好手。凡事善于用剑的,必不挥砍;凡是能够虚晃欺骗的,也必是好手。

  叛墨的身体猛然向前一蹿,卡到了死士身前两尺之内,左手抓住了死士的手腕,持剑的右手也因为距离太短难以施展。

  死士下意识地伸出了左手也去抓对方的右手,多少次搏命厮杀得出的经验让他明白这么狭小的空间根本无法刺击,对方既然欺入这么近,只有用角抵术。

  两人的木剑几乎是同时落地,都知道手中握剑便要在角力上输一酬,这不是匕首而是剑,他们都是用剑的所以早已在多次搏杀中形成了习惯,也明白狭小空间互相抓住了手臂,谁想留剑谁反而被动。

  死士想要向左边抢一步,以防止被对方卡住自己进退的路,然而终究是无心算有心,慢了一步。

  叛墨抢先卡住了自己的左脚位置,死士知道自己的腿已经被对方卡住,腰腹发力想要顶住对方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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