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局中世纪,正在十字军东征 第66节

  不过费勒斯只是被刺瞎了左眼,右眼虽然被血液浸染,但是依旧完好,他恶狠狠地瞪着埃里克,只是肩部和眼眸的疼痛让他没有力气咒骂。

  埃里克摘下了自己的桶盔,桶盔什么都好,就是不怎么透气,所幸现在是冬天,如果夏天戴着这个玩意儿,埃里克都怀疑自己的脑袋会被闷熟。

  不知道罗贝尔那边怎么样了,有及时撤退吗?

  虽然他只吸引到二十几个骑士,不过应该能够打断一点他们的行军时间。

  要是罗贝尔被抓住了,那么这几天就白忙活了。

  到时候自己只能够回王桥修道院躲躲风头了,菲利普那个家伙绝对会编排他。

  希望上帝保佑他,成功脱险了吧。

  “去把他们的锁子甲和头盔扒下来,这就是你们的战利品了。”

  埃里克对着那些扈从挥了挥手。

  那些扈从瞬时欣喜若狂,锁子甲和头盔是一笔不小的横财,也许有了这些,他们真的可以成为一名骑士,他们向着那群倒地的骑士冲了过去。

  然而正当他们扒得起劲的时候,马蹄声再度响起。

  埃里克心瞬时一紧,该死怎么会这么快。

  刚才他明明已经溜了这帮家伙很长一段距离了。

  “敌袭!敌袭!都给拿起弓箭,重整阵列!”

  埃里克赶忙喊了起来。

  那群扈从扒完甲胄,好几个人开始了试穿,就算埃里克喊了,他们也没有办法立刻回到阵线。

  正当埃里克准备跑路的时候,他看清了那面旗帜,是诺曼底双狮旗。

  罗贝尔?

  埃里克走出了森林,来到了那片开阔地。

  罗贝尔看到埃里克还完好无缺的样子,松了一口气。

  “你们怎么撤到这里来了?”

  “开什么玩笑,撤?我们都把他们干掉了!”

  贝莱姆跳下了马匹,结果忘记了自己脚受伤了,栽倒在了地上。被两名扈从搀扶着站了起来。

  “真可惜,埃里克兄弟,你没有参与那场惊世骇俗的战争,上帝绝对庇佑了我们,我们将他们杀得片甲不留,我单骑冲入了他们的左翼,直接冲散了他们的阵型。”

  埃里克用膝盖想,都知道贝莱姆这个家伙又在胡扯,直接用手摁住了他的脸。

  看向了一旁的罗贝尔,罗贝尔的右臂耷拉着,锁子甲沾染上的血液已经开始发黑。

  “你只需要记住,我们赢了就可以了。而且是大获全胜!这全靠我的指挥。”

  罗贝尔用大拇指指了指自己,尽管他声音平静,但是其中包含着压抑不住的喜悦和得意。

  说着,罗贝尔一拉缰绳,调转了方向,向着来时的方向走去。

  “埃里克兄弟,你不知道当时有多凶险,这次真的全靠了罗贝尔。骑士的数量,敌我悬殊如此之大,罗贝尔竟然动用了扈从,以扈从组成弓箭手还有.........”贝莱姆是个不会隐藏情绪的人,他巴拉巴拉地说个不停。

  就在他提到扈从和弓箭手词汇的时候,埃里克挑起了眉头,看向了罗贝尔,罗贝尔加快了马速。

第八十二章埃玛小姐的大冒险

  夜晚,营地。

  由于遭受到了切斯特伯爵的袭击,虽然被罗贝尔成功击退了,而且俘虏了不少骑士。

  为了避免切斯特伯爵休召集更多的军队,前来袭击,罗贝尔选择转移营地。

  步骑协调战术的惊人成效,让他服软了,尽管没有在口头上表示,不过他已经表现得很明显了。

  因此这次行军,他几乎是立刻寻求了埃里克的帮助。

  埃里克重新规划了行军路线,但是由于之前罗贝尔的行军路线严重偏离了既定路线,想要短时间找到一座可以栖身的村庄是很困难的。

  众人赶了一天的路,而且还和切斯特伯爵打了一场实力悬殊的战役,彻夜行军太不合理。

  所以只能够退而求其次,埃里克寻找到了一块适合防守的地形。

  最终他们在晚上12点左右,在一处河流旁停下了队伍。

  他们营地的位置正对着这条河流唯一的桥梁,如果有人袭击,从对面袭击,可以直接切断桥梁,迫使对方水渡河。

  反之,等到侦察兵得到敌军来袭的消息,他们可以通过这个桥梁快速渡河。

  此时篝火旁,虽然骑士和扈从们赶了很长时间的路,但是他们却表现得相当亢奋,骑士们为自己的战利品而满足,扈从们为自己亲身上了战场并且成为了主力而感到喜悦。

  跟着埃里克的那一批扈从在和自己的同僚们,炫耀他们从骑士身上扒下来的甲胄。

  埃里克的战团,因为作战勇猛,分到了更多的战利品,莱夫据说一个人砍了八个落马骑士。

  作为莱夫半个徒弟的赫思辛开始显摆了起来,尽管他作为船匠,根本没有参加战斗,但是并不影响他吹牛皮。

  埃里克没有加入进去,他坐在远处的篝火旁。

  他看着那张皱巴巴的羊皮信纸,昏黄色的光亮落在纸面上显得斑驳,不过看起来并不费事。

  不知道埃玛那大小姐怎么样了。

  “在看什么呢?”

  罗贝尔走了过来,罗贝尔认出了那封信。

  “你在担心赫尔福德伯爵吗?”

  “差不多。不过就算担心也没什么用。”埃里克将羊皮信纸塞回了自己的口袋。

  赫尔福德距离伦敦不算远,就算行进速度再怎么慢,现在也应该到了。

  “是我对不起他,如果我能够赢得这场战争,我一定会给他的儿子加封爵位。”

  “仅出于愧疚?那你还真是慷慨。”

  ......

  夏陵城

  小雨击打在青石砖块上,冲散了残留在砖块缝隙中的血液,如果足有用心,还是能够明显地感觉到空气之中带着一股明显的血腥味。

  屠杀才仅仅过了不到一周。

  原本热闹的夏陵城,现在变得清冷了许多。

  在这里走动的不再是熙熙攘攘的商贩,而是一群来自不同地方的士兵和雇佣军,他们成了这座城市的主人。

  只能够偶尔看到几个商贩在走动,而他们走动的目的,则是为了给这群士兵和雇佣兵提供服务。

  这是属于胆大者的工作,毕竟在这种时候,没有什么同行竞争的压力,胆小的人是大多数。

  “今天酒就喝到这里吧。我还得去城西看看。”

  “这都找了四五天了。意思意思得了。咱们是雇佣军,不是什么管家保姆。坐下坐下,咱们接着喝。”

  “那厄德少爷,多给了几天工资,总不能够拿钱不办事吧。”

  “你小子脑袋灵光点不行嘛。在一座被屠的城市里找人,本来就是痴心妄想。他要找的那个女人或许早就卧在哪个角落里没了气息,躯体都开始腐烂了。

  你就这样回复他,他还能够怎么办,总不能够他把发出来的薪水再收回去吧。”

  “这不太好吧。”

  “有什么不好的?我们难道没办他的事吗?我们花了那么长的时间去找她。”

  某个酒馆摊位上,一个中年士兵一本正经地教导着一个年轻士兵。

  两人都有些微醺,说话都有点大舌头。

  正在摊位不远处的拐角,正有一道目光正盯着他们,随后不一会儿,那道目光便转向了他们不远处的马厩。

  是埃玛,和她的弟弟理查。

  城破之后,她们躲进了地窖里,幸运地躲过了屠城和搜查。

  但是地窖并不是可以待人的地方,虽然地窖的位置相当隐秘,待在那里比较安全,但是那里没有食物,也没有水。

  从城破那天待到今天,已经足足五天了,这五天埃玛都不知道自己怎么挨过来的。

  光靠吃自己的那两根皮带,现在她打嗝都是一股皮革味,还有身上那股类似于发酵的汗臭味,她自己闻了都想吐。

  还要带着理查这个混小子。

  “理查,我们得保持安静,等会儿,我们骑他们的马走。”

  埃玛按着理查的脑袋,轻声地说道。

  “我害怕,姐姐,他们会杀了我们的。”理查的声音带着哭腔,事实上他已经开始哭了。

  只是在他要哭出来的时候,埃玛一把捂住了理查的嘴。

  “不准哭,再哭,我把你一个人扔在这。听明白了,点点头。”埃玛皱起了眉头,试图让自己变得可怕。

  抓住理查嘴巴的手也用起了力,用指甲戳着他的肌肤。

  疼痛感让理查最后憋了下来,点了点头。

  埃玛松了一口气,缓缓地松了开来。

  理查连忙大口地呼气。

  “姐姐,你的手好臭。”理查做出了干呕的模样。

  “你身上香!”

  埃玛瞬时恼羞成怒,立刻就要锤他脑袋,不过她忍住了。

  现在不是教训这个小家伙的时候。

  埃玛握紧手中的弓箭,抽出两根箭矢,将其中一根架了上去,另一根备用箭矢夹在无名指与小拇指之间。

  事实上由于好几天没有正常进食,她现在的手只要稍一用力就会发抖,她不确定自己能不能够命中对方,而且必须命中对方的头部。

  但是她已经没有选择了。

  这两个人明显已经喝醉了,而且都未着甲,而且周围也没有其他士兵。

  这已经是最好的机会了。

  “理查,如果等会儿我失败了,你就往另一个方向跑。”

  埃玛刚说出口,就觉得自己说了一句废话,胆小的理查,看到自己失败,绝对第一个跑路。

  算了,无所谓了。

上架感言

  明天本书就上架啦,跪求各位读者大佬们支持。

  这是作者第一次尝试这种题材,尽管作者一直是个中世纪爱好者,但确实是第一次。

  与很多人一样,从看小说到写小说,从新手变成一个资深的老扑街。

  小说给了我人生很多的意义,有段时间我甚至觉得写小说大概是我人生剩下的全部了。

  每次在码字的时候,尽管大多时候卡文码字很痛苦,一天的大部分时间,都需要去阅读相关书籍还有一些影视作品来取材,短暂的娱乐时间也显得很仓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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