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好带着大臣们来观摩观摩,相信总有识货的能臣。
跟光曦认识久了,朱标比他爹更明白要让人把事儿给他办得妥帖周到,那银钱上是绝对不能抠门儿的。
你看,他对光曦就很大方,光曦拿好东西的时候不也很大方吗?
“参与此次研究的人,全部赏钱百贯以示嘉奖,待东西造出来之后,朕还重重有赏……”
俗话说不怕老板让你加班,就怕老板让你白白加班。
奖金和加班费到位了以后,这些人的热情瞬间涨到了极致,开始自动开启加班加点熬夜模式。
有些甚至忘记家里还有老婆孩子,成宿成宿地琢磨这些东西。
而顾晨嘛……
曾家。
顾舒宁月子还没做完呢,却得躺在床上给亲爹削橙子,望着在一旁逗外孙的老爹她表示很无奈。
“爹,您躲得了初一躲不了十五,你迟早都是要回去的,早点回去给母亲骂几句就过去了。”
“您这样好几日不回家,只怕母亲会更生气的。”
别人都是女儿在婆家受了委屈,哭唧唧地回娘家躲避家庭矛盾。
可是他们顾家却是不同,是当爹的来女儿这躲着。
她就不明白了,她娘有什么好怕的,不就是力气比爹爹大些罢了,她又不会真的对爹爹动手。
至于怕成这样吗?
“我才不回。”外孙子相貌生得白,长了大半个月长可爱了不少:“我这大孙瞧着胖不少啊,想必是很能吃吧?”
他不是怕母老虎收拾他,他纯粹是来享受天伦之乐的。
提起自己的儿子,顾舒宁眼底泛起了慈爱的光辉。
“福哥儿确实是能吃,一日要让奶娘喂十二回才行,还不能喂得太慢,慢一会儿他就得哇哇大哭闹脾气。”
“感觉像三弟弟小时候,有那么一点儿认人,除了吃奶以外,碰都不让奶娘碰一下,这孩子不太好带呢。”
福哥儿是这孩子的乳名,大名要等孩子大些才取。
顾晨是看着孩子就给取了名字,和曾这种纯正的古代人不一样,人家始终相信至少三岁后才能有大名。
听到老三,顾晨笑眯了眼:“老三给你带了东西来,虽然不是金子做的,不值钱了一些。
“可好歹是用了心的,没枉费小时候你带他一场。”
若是用金子打的就更好了。
哦,不对。
他还没分老三金子,老三那点儿俸禄确实打不起金的。
“哎哟,老爹爹。”见他张口金子,闭口金子的舒宁都笑了:“同外人讲金钱,同家人讲心意才对嘛。”
别说是金子,她弟就给个铜的,她这个当姐的也高兴。
顾晨见姐弟感情这么好,他心里倒是也觉得高兴。
说起来他也算亏待了闺女,小小年纪就一路奔波去了庄浪陪他吃苦,生病了只能吃山上的草药喝了生生地熬。
熬过去了就活,熬不过去就和当地的孩子一样死。
多少个发热的晚上,他都怕这孩子熬不过去。
所幸这孩子争气。
后来又与父母分别三年,再后来又帮忙带弟弟妹妹。
“老二这小子什么都不懂,只能全靠他老婆安排妥当。”
这孩子虽然智商没有问题,也算是有勇有谋的好孩子,可情商太低,嘴里总是蹦不出好屁来。
“二弟他是男孩子嘛,爹爹也不能要求太高了。”
顾舒宁将削好的橙子递给丫鬟,再让丫鬟递给顾晨。
“他只管将仗打好就是了,别的有公主殿下操心呢。”
每个人有每个人的缺点,不能去要求人家要完美。
三弟也有三弟的缺点,三弟的缺点就是心机很重。
虽然说这也是三弟安身立命本事,可难免慧极必伤。
二弟虽然为人处事方面差那么一点,却胜在脑子里想的东西少,这倒是应了那句傻人有傻福。
第 521 章 胡汉苍请册封
“听我家姑娘这么一说,老爹爹我心里好受多了。”
本来是怕她生孩子,老二在北平没来得及蹦个屁回来她会生弟弟的气,可见闺女懂事他又很是欣慰。
“行了,行了,爹在你家也住够了,爹得回去住了,再不回去你娘上门来扯耳朵就不好看了。”
在这儿待久了也怕女婿不自在,还是回自己家去吧。
金窝银窝,都不如自家的狗窝啊。
虽然曾家的房子并不小,可曾觉得岳父在总是得绷着。
知道岳父大人要走,他虽然高兴却还是诚恳地邀请。
“岳父大人要不再多住几天?多陪陪舒宁也好啊,小婿还想与岳父大人把酒言欢谈古颂今,吟诗唱和一番呢?”
虽然他觉得自己这样挺没良心,可事实就是为了给岳父个好印象,所以他在岳父面前他根本不敢做自己,一举一动都格外的小心。
“不必了。”
知道女婿说的是客气话,顾晨也理解他的客气,就没几个年轻人和另一半的老人住一起不尴尬的。
“对了,你最近在翰林院待着如何啊?”
为了避嫌,他也没怎么关注女婿在朝中的状态如何。
“挺好的。”
曾倒是挺喜欢翰林院的清静,觉得这里甚好。
“自小婿被选为庶吉士后,每日办完自己的事便能回家陪伴妻儿,小婿觉得很是知足。”
就这么说吧,他入仕途以来就从来没有加过班的。
所以太子殿下问他,想不想去六部试试他麻利地都拒绝了。
就这样写写文章、编编书、陪皇帝太子聊聊诗词歌赋,他觉得这人生已经是过得甚是美妙了。
顾晨满意地点点头:“那就好,有什么不好的就和爹说,都是一家人,千万不要客气。”
只要不是那种太贪心的要求,他是都可以满足的。
让他感到意外的是,母老虎的更年期仿佛已经结束了。
他传出宿娼绯闻,又多日不归家母老虎居然也没发威。
反而温和地像新婚那会儿,让他感到如沐春风的。
刚开始那几天他以为这娘们儿,肯定是憋着个大招收拾,谁知道半个月下来她都还是如此。
他来不及去观察老婆态度变化,因为这时候胡汉苍向标儿上表,自称陈朝宗室绝灭。
因为自己是外甥的身份,所以被群臣推戴为皇帝,所以请求大明皇帝册封自己为王。
朱标倒是也没有多想,派了个礼部的人去调查册封也就是了,这种小国只要不生事他就不管。
群臣都没有把这事放心上,只有顾晨不一样。
“陛下难道就不觉得奇怪么?”
早朝后朱标约顾晨一同垂钓,顾晨趁机提起此事。
“陛下觉得,这胡汉苍像不像从前高丽的李成桂,像不像乱臣贼子?说不准陈氏国王全家就是被他杀的。”
越南这地方他觉得挺好的,粮食高产不说还有那么好的港口,不打白不打,不打也说不过去。
如果对方还是像历史上那样撞上来,那肯定是不能放过,前提是标儿有这个打仗的心思。
没有其实也没什么关系,他可以挑拨挑拨嘛。
“所以呢?”朱标自然疑心,不过他却是没想那么多:“交趾这种南蛮之地,难不成也有什么宝贝不成吗?”
打仗也是要讲究利益的,交趾和大明京师相隔较远,攻打他们需要劳师远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
就算成功打败并占领了他们,可是他们离大明京都那么远,并不好治理,想想也是得不偿失,还反而累着自己国家的财力物力。
所以只要他们把事情做干净,他这个天朝的天子也可以睁只眼闭只眼,就当不知道这些藩国内乱之事的。
宝贝?
别看这地的地方比较小,可它们宝贝却不少,给他们交趾的土人用他们大概率也用不好的。
倒不如给他们大明来把握,方可发挥它的用处。
“一、港口,交趾的港口四通八达,去往诸位国家格外方便,这样的地方不论是经商还是战略位置都是好的。”
“二、粮食,陛下忘记占城稻了?交趾虽然是个小国家可他们百姓却不少,而且也不缺粮食吃,听说有些还能烂在地里发霉呢。”
“将来大明定然会商业发达,百姓们吃饱穿暖不一定还愿意种地,这时候的粮食陛下觉得所从何来?”
若是从别的国家买,人家不卖给你了怎么办呢?
没了饱腹的粮食,这个国家就必乱?
所以大明自己的粮仓还是要有,虽然他觉得隔壁暹罗也不错。
可暹罗的国王实在是苟得格外离谱,他觉得应该找不到借口打。
而且更加重要的是,那里还是世界第二的稀土国家啊。
这样的地方,大明能放手吗?那绝对是不能啊!
朱标想着沐家在云南,自己再派几个大将过去。
打下交趾倒是也不太难,谁让他的火器如今是天下最好呢?
让忽必烈放弃的东瀛都能打下来,小小的交趾还拿不下吗?
“可是理由呢?他既然敢让使臣来我们大明求册封,那就说明他们国内的大陈已经都听他的话了。”
若是他们咬死了陈朝死绝,并且不是因为胡氏一族的原因,那他们大明不还是师出无名吗?
那不就还是欺负弱小吗?
“那就看老天吧,让老天爷决定陛下要不要打交趾。”
顾晨抛下的鱼漂忽然动了一下,他急忙往上一拉,果然拉起来一条格外肥硕的大鲤鱼。
“陛下您觉得有没有可能,会有陈朝的漏网之鱼从屠刀里逃走,然后来向陛下您求救呢?”
朱标闻言心中微微一动,看着顾晨笑着点了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