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还有一个可能,于禁跟了曹操三十年,早就从一个麾下偏将擢升为了独当一面的统帅,因此有了很多凡人不愿割舍的东西。
而眼前这个年纪的于禁,血气方刚,直面生死,倒也不是不可能。
“反正回彭城总是要经过阳渊的,到时候我们一起去瞧瞧,最好还是能把他给说服了。”
招降于禁,让他去广陵,这样的安排不仅可以避免战场尴尬,而且有他在,林墨也觉得会更有把握。
当然,前提是他愿意归降。
毕竟,人生的每一个阶段,想法、做法都不一样,谁又能清楚这个年龄的于禁,心里想的是什么呢。
“也成,那便试试吧。”吕布点了点头。
“对了岳丈大人,刘备怎么样了?”这个问题,林墨很关心。
“应该没死。”
吕布摇了摇头,“我让文向带人在曹营周遭十里都搜过,尸体不少,不见刘关张的,不知道他去往何方。”
“如此,那接下来往荆州多派些探子吧。”
“你怀疑他去了荆州?”
“有这个可能。”这不是历史的自我修正,而是大局洪流下为数不多的选择。
“其实,刘备已成丧家之犬,我们没必要穷追猛打的。”说出这番话的时候,吕布心里明显是很得意的,眸子里的快意肆意弥漫。
你刘皇叔不是看不起我吗,可惜啊,最终你也不过沦为了我女婿的掌中玩物,还助了我一臂之力。
时至如今,吕布不仅觉得出了口恶气,也开始鄙夷的看不上刘备了。
“宜将剩勇追穷寇,不可沽名学霸王啊。”
林墨郑重其事的说道:“岳丈大人,经此一战后,我们与刘备就算是死敌了,他若有一口气在,对我们始终是个威胁,最好还是……小心些为好。”
吕布思忖了一番,也觉得有道理,便点头道:“也罢,左右不过是多派些暗子,小问题。”
如今有钱了,养了不少斥候、暗子和刺客,说起话来底气也是很足的。
第一百一十四章 五子良将于禁,拜上!
大军在磐石坳摆了两天的庆功宴,一切都安排妥当了,才开始拔营。
刘晔去了庐江,老岳父确实有意要刁难乔家,想法就是,不管是谁向乔家提亲,他吕奉先一定帮帮场子。
不过在听了林墨的想法后,还是决定松个口子吧。
随着淮南和徐州士子冲突越发明显,他也感受到了紫阳书院的必要性。
再之后,刘晔还得回到安丰,这里需要重建,吕布会给一笔钱,然后是庐江那群准备占位置的世家也得出钱,外加安丰保存完整的五个县都是世家林立,也需要刘晔去安抚、招揽,所以,他大概率是不会有机会参与到未来有可能跟曹操发生的徐州大战了。
张辽要带六千兵马过广陵,但这个安排是要抵达了阳渊之后才能传达,现在陈登也在广陵,他也不能动。
一旦孙策有什么念想,需要陈登这种本土大世家坐镇,同时辽神的身边也不能没有谋士。
单从临场急智方面,陈登还是显得弱了一些,至少对比周瑜是有点差距的,所以,鲁肃也得从庐江调往广陵。
至于剩下的人,可以全部会师彭城,准备接下来的大战了。
初步的盘点下来,原本留守彭城、萧关和沛国的部曲有两万人,吕布率领在前线的有一万五千众,再算上庐江臧霸、孙观他们手头上的人和张多的山匪,合兵一处有六万五千众。
唯独有些麻烦的是骑兵,安丰这一战,骑兵折损的最厉害。
东林口一战,最精锐的并州狼骑都折了三分之一,遑论是后面组建的骑兵了,他们只剩下了六百多骑。
张绣带领的西凉骑兵很精锐,东林口一战由于处在的位置较为有利,只折了两百多,还是保存了八百多骑兵。
所幸最后一战中,缴获了一千多的战马,西凉兵又各个都善骑善射,不需要再练骑兵。
这样合计下来,骑兵数量大概在三千四百上下。
其实,相对于曹军骑兵的折损,这样的交换率是碾压级别了。
只不过因为一直以来,每战过后,骑兵数量都会得到提升,而这一回,明明大胜,不仅未增,还少了六百来骑,吕布才觉得这很不对劲。
事实上,对于骑兵这一块,林墨自己也表示不乐观。
徐州和扬州要补充战马太困难了,而曹操无论是向并州还是关中伸手,只要有钱,买战马并不是什么难事。
天知道徐州大战的时候,曹操会有多少骑兵下场。
平原大战啊,骑兵作为矛头,其战略意义,实在难以估量。
回到阳渊后,张辽得知了林墨的部署,没有二话便开始着手准备。
他拿走了两万金可以为自己的亲卫打造最精锐的装备,心里乐开了花,所以对于这次又是充当守护后院职责并没什么异议。
而林墨则是拉着吕布来到了阳渊的大牢。
在大牢门口的时候,林墨停下了脚步,笑盈盈的看着吕布,“岳丈大人,都记熟了吧,可别忘词了。”
吕布一脸嫌弃的抖了抖身子,“能记住,不过也太令人作呕了,他于禁值得我这么做吗?”
“岳丈大人,此人之才不下张叔父。”
林墨也知道,让吕布说出那样的话,实在太为难他了,便劝道:“况且我们当下是用人之际,他若归于岳丈大人麾下,不仅是如虎添翼,更让我们的后方稳固多了一分保障啊。”
吕布嗤之以鼻,摇头道:“我堂堂朝廷左将军,脚踏两州之地,麾下何止千军万马,一杆方天画戟在战场之上谁人不色变,他……”
迎上林墨幽幽的目光后,吕布才按下心中的不悦,摆手道:“随你随你,我忍住不发作便是,不过话给你说清楚了,他若还是不从,是绝不走出这座大牢的。”
今天这番恶心的话,不可能让第三个人知道。
尽管林墨认为这是心术,这是礼贤下士,可吕布不以为然。
二人进入大牢,光线为之暗淡,阴暗潮湿的通道里,只有几束光透过方形墙孔照射进来,糜尘浮动,腐烂的气味充斥着鼻腔,让人胃酸翻涌。
每一间牢房里都有几个披头散发看不清脸的人无力的倚靠在栅栏上,一双眸子空洞无神。
这样的环境下,没有希望,没有时间观念,对人的精神折磨可以到达极致。
来到最里面的一间牢房,终于看到了于禁。
他被脱去了铠甲,穿着印有囚字的粗布里衣,头发四散的坐在墙边,双臂都被枷锁锁定,双脚则是被麻绳捆住。
这是猛将的待遇。
听的脚步声靠近,于禁也没什么反应,显然在此之前张辽已经安排了几拨人来游说了,效果不大。
当吕布行至栅栏中间,那一袭披风飘荡终于被于禁眼角余光捕抓到了,他缓缓抬头,发现来人是吕布的时候,双眸顿时聚焦,整张脸因为错愕而显得呆滞。
吕布……竟然会到大牢来,战场之上,睥睨天下的人,会为了自己来大牢?
顿时心底升起一股骄傲和对吕布的好感。
于禁是千里马,他对自己有认知,鲍信是他的伯乐,王朗是他的伯乐,当然,曹操更是。
可要说在战场之上所向披靡的吕布,因为看重自己而屈尊前来当伯乐,终归有些不太真实。
很快,那一丝骄傲和好感就被理智压下,想必是我统帅一军,要来探听司空兵马及许昌布防。
于禁宁愿相信这个理由,也不会相信吕布会为了自己来大牢。
吕布推开栅栏后,看着地上的于禁眉头紧皱,随后冷哼了一声,走上前,信手一拍,便将束缚住于禁的枷锁给拍成了碎片,木屑四溅。
然后,在于禁惊讶的目光中,将捆绑他双腿的麻绳给扯断了。
做完这一切后,吕布又将于禁扶了起来,在他不知所措中,四目相对。
林墨靠在门口的栅栏处,心中感慨,真诚固然是必杀技,可不是谁都能用,比如自己就不行,万一于禁突然发难,寻常人估计就得身首异处了。
“于禁,于文则。”
吕布笑了一声,随后缓缓说道:“初平三年的时候,你就跟着曹操去了酸枣,虎牢关下我们算是缘悭一面。
兴平元年,濮阳大战的时候,你带兵连冲我两座军寨,还把我的部将高雅给斩杀了,没说错吧?”
于禁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吕布的到来已经是意外中的意外,还帮着把自己给解了束缚,更让他好奇的是,吕布怎么会知道那些事情。
接着吕布继续道:“我还记得,我们初次相见的时候是兴平二年吧,濮阳城下,你,还有许褚、典韦、夏侯惇、夏侯渊、李典,六人围攻我,那一战可把我缠的够苦啊。”
看着老岳父脸上波澜不惊,好像是在说着一件微不足道的事情,林墨就知道,这还真不是他在凡尔赛呀。
当今天下,不……前后三百年,也没有一个人能做到可以正面接住这六人的围攻了。
“那时候我就知道,你于文则确实是个不可多得的人才,曹操攻打宛城的时候,张绣降而复叛,杀的曹营是措不及防,丢盔弃甲。
我听说,只有你的部曲是没有发生混乱,还挖了沟壑反攻张绣,了不起。
不瞒你说啊,就算是我的麾下,能做到这一步的,怕是只有张文远了。”
这下,于禁更懵了。
他到底想干什么呀,又不想是要套取消息,难不成真的是想招降我?
能让吕布亲自前往大牢,还从他的口中得到了如此高的赞誉,于禁觉得这已经是殊荣了。
就算是身为了阶下囚,也会有投桃报李的念头,人家夸了这么大一通,不给点回应也太没礼貌了吧。
“温侯谬赞了,败军之将,不足挂齿。”
“虽败犹荣,虽败犹荣啊。”吕布嘿嘿一笑,拍了拍他的肩头。
于禁心里是挺感动的,尤其对吕布能将自己的事迹如数家珍一般道来,他有了一种被人抬爱的感觉。
这种感觉,作用在一名阶下囚的身上是异常强烈的。
都说吕布匹夫,喜怒无常,看来道听途说,真就不足为信啊,于禁甚至在内心谴责自己过去有些看走眼了。
他对着吕布做了个揖,带着几分伤感,沉声道:“想不到区区在下能让天下武将谈之色变的温侯如此垂青,本不该不识好歹拒绝温侯好意,可是……”
停顿了一会,于禁案首挺胸继续道:“司空待我有知遇之恩,我是不可能背反他的。况且,若是我就此改弦易撤,只怕温侯也会看不起我吧?”
原本以为吕布会动怒,作为横亘在天下武将面前不可逾越的高峰,如此屈尊降贵,却换了个油盐不进,应该是要生气才对。
不曾想吕布只是朗声大笑了起来,捶了捶于禁的胸膛,“文则,我爱惜你才,也希望你能与我共襄大业,奈何相逢太晚,只作是命运的不公。
还在磐石坳的时候我就想清楚了,你若能辅佐我,当然是再好不过,可你若不愿,我也不为难你,你走吧,大牢外战马都为你准备好了。”
对于这样的说辞,吕布的内心是作呕的,什么玩意,你敢出去战马没有,乱箭倒是给你准备了,你去吧。
要不是我那女婿,哼……
可是对于于禁而言,这样的举动,这样的说辞,足以摧毁他的内心防线了。
我何德何能啊,能让温侯如此抬爱……
他在战场之上是那么的耀眼,宛若皓月当空,而我,不过是夜空中的黯淡无光的星辰,怎配得上他这般对待。
想那关羽,不过是寄人篱下,尚且喜欢用鼻孔看人,为何明明天下无敌的温侯会这般礼贤下士。
一时间,于禁的认知都被颠覆了。
可是……
可是啊。
曹操毕竟待他不薄,还不至于因为这三言两语,真就留下来。
尽管,他的内心也确实想留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