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把面包送入嘴里。
这独特的口感、独特的香气、独特的滋味,立马俘虏住两人的嘴巴,虽然没给出什么夸赞,但手很诚实地又摸了一个出来。
“这辣条你母后虽不能试,但你可以一试。”李世民接着又把辣条拿了起来,推出一根,递向李丽质,满眼都是期待。
这副嘴脸,让李丽质隐约有了种不好的预感。
但面包在前,现在又让父皇推荐的吃食,总该不会差的。
她鼻子嗅了嗅,一股香鲜气息。
还有一股属于香料,刺鼻但又不是那么刺鼻的味道。
和香料扯上关系的,那肯定是好东西。
她捻起那一根,满满地塞入自己嘴里。
咸鲜的味道。
紧随着就是火辣辣的灼烧感!
辣椒素的刺激涌来。
刚才才止住的眼泪,又在眼窝里晃悠了,小脸冒着红彤彤的颜色,眨眼就漫到了耳根。
长孙皇后吓了一跳,忙拍着李丽质的后背,略有些焦急地看向李世民。
李世民嘿嘿一笑,得以心满意足:“这吃食辛辣得很,朕头一回吃,没做好心理准备,也被辛辣味刺激得泪涕横流。”
说到这。
长孙皇后就懂了。
无非就是自己被辣哭了,也想见别人踩同一个坑,出同样的糗。
她不由得有些庆幸,幸好自己是有气疾,吃不得辛辣的东西,不然自己好几十年没哭过,猛地来一回,怪羞煞人的。
她看向李丽质的眼神,关切之意渐渐退散去,转而变成了一阵幸灾乐祸。
李丽质鼓着腮帮子。
辛辣味刺激,可她舍不得出来这么又香又好吃的东西。
小心翼翼地咀嚼着,在心里把“大唐超市”这几个字,反反复复念叨了好几遍。
这超市怎么回事!
竟卖这种让自己出糗的吃食,不赔偿自己五袋,不、十袋辣条,这件事就别想掀过去。
“若明日你要差人去那家店铺,切莫打着公主的旗号。”李世民见自家女儿眼珠子一转,立马就知道她脑袋瓜里想的什么,开口提醒了一句,“只说自己是贵人家的女儿就好。”
长孙皇后愣了一下。
李家皇室又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身份……
干嘛还要隐瞒身份?
李丽质也呆了呆。
“朕今日食辣条略有失态,金吾卫以为他对朕下毒,便要擒了他。”李世民解释起来,“结果六人不是他一合敌手。”
长孙皇后一挑眉毛,有些惊讶。
虽说金吾卫比不得千牛卫这种宫中禁卫,可毕竟是十二卫之一,比普通百姓、乃至一些不良人都要善战得多。
而且…
再强的人,若是在没甲胄、兵刃装备的前提下,能打得过两个精干的士卒,已是很了不得一件事。
像是程咬金,空手的情况下,能胜得过四个人,就已为他博了一个“混世魔王”的名号。
一合之内,打倒六个精干的士卒。
长孙皇后已经不能想象,这究竟得是多么骁勇的汉子。
李丽质对此概念不是很清楚,但“能打”这两个字,还是在她心里烙下了深深的印记,脑补出一个身高一丈、手臂比大腿还粗、大腿比脑袋还粗的壮汉形象出来。
也只有这样的壮汉,才能那么能打吧?
“不仅武力超群,他字也是写得极好。”李世民感慨了一声,“他那字体不同寻常,朕方才临摹了一段,你们来看看。”
他临摹的,是许墨写的账单。
长孙皇后、李丽质也都是擅长书法,一眼望去,就被这几个字深深吸引住。
不仅因为这种特殊的笔法好看。
更是因为这种字体已经跳出了现有书法的框架,另辟了一条道路出来。
只是…
李世民只临摹了一个形出来,却没能临摹出称得这个形的神,毕竟他见到这字才过去小半天的时间。
这缺失的神,让两个人更好奇起来。
李丽质的脑袋里,对许墨的形象再一次发生了变化。
能写得这么好书法的人,那应该是如刀削一般清秀,是如竹子一般的郎君。
她纠结起来。
好气啊!这人怎么怪里怪气的。
干脆明天出宫,去看看好了,看看他究竟是个壮汉、还是个清秀郎君。
李世民继续说了下去:“不过…此人有些才能,却胸无大志,只想过一个普普通通的富庶商贾的生活。”
“朕不忍这种才子遗落民间,所以打算先摸清楚他究竟如何想的,摸清楚他究竟有多少本事。”
“再让他为朕所用。”
长孙皇后微笑着,点点头,又扒了一袋小面包吃了起来。
李丽质吸溜着,又捻了一根辣条出来。
第二天。
李丽质带着两位侍女,便装打扮,就奔着东市去,不过一会,就找到了父皇嘴里的那家“大唐超市”。
瘦金体的牌匾,吸引了不少人驻足围观。
但…
现在重要的不是牌匾,而是…这家超市的门没开!
厚重的木门紧紧关闭。
李丽质不由得握紧了拳头听父皇说,这家店昨天才开业,今日怎么这么懈怠,都这个点了,竟还不开门?
隔壁卖汤饼的铺子,都已经接待五六波客人了!
“大娘子,是继续等着吗?”一旁的侍女小声询问一声。
李丽质咬着牙:“等着!”
自己赶早,竟还扑了个空!
第7章 见人说人话,见其他人就开骂
许墨不至于这个点还没起床。
他昨晚是挺想去平康坊,开开眼界、见见世面。
但…
手里的铜子不够。
昨天结账,那个签名叫阿丑的,一个铜子都没给,拿了两匹布过来抵作钱款,按系统评估的市价,他还多赚了将近一百文钱。
那个签名叫李二的,也是拿了一匹布,剩下两百文,才是用铜钱来结算的。
布也是能用来交易的。
可去平康坊那种地方,总不能带着布吧?
别人吃花酒吃开心了,掏出铜子、金银、玉佩打赏,自己把扛在肩上的布给拿下来,再拿剪刀裁下来规规整整的一块,拿出去打赏?
这不像回事啊。
不过,花酒是吃不得,逛一逛市场,总还是可以的。
大唐分东西两市。
西市最为繁华热闹、但…西市的东西都不怎么精贵,那里是偏向平民、商贾、外邦人的市场。
而东市,虽没西市热闹,但…长安以东,围着平康坊这一圈,住的都是大唐的勋贵、士族。
东市的商品,那都是稀罕物。
有了些钱,那不得消费一下,看看有没有什么自己想要的东西。
至于开店…
不急。
自己手里的东西,在大唐没有被取代的可能,就是技术含量最低的面包,唐人或许能折腾出类似的产品,但味道、口感都远远比不上。
更遑论辣条、面膜、精盐这些东西。
商贾的确得捧着顾客。
可自己现在垄断了啊!
那自己就是大爷。
等逛累了,再回去开店营业也不迟。
大唐不愧是盛世。
虽然…市场上的东西很多他都瞧不上也就是了。
逛到一半。
一个当街叫卖的人吸引了他的注意力,不是唐人,是个外邦人,皮肤黝黑,身材短小,典型东南亚那边的长相。
手里举着一只笼子,笼子里装着一只绿色的鹦鹉。
当街叫卖,用那不纯熟的汉话。
“会学人说话的鹦鹉,便宜卖了,只要一百唐钱,一百唐钱就能带走!”
但…
没人搭理他。
甚至不少唐人见着他,脸上都会露出嫌弃的神情。
许墨凑过去,那人就像碰见救星似的,两眼泛起了光芒:“这位郎君,您要买鹦鹉吗?会学人说话的。”
“你这鹦鹉既然会说话,为何要把它的嘴给绑上?”许墨瞥了他一眼,开口问道。
他的确是对这只鹦鹉颇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