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
“诸位,可有兴趣随本将一起,见证一个大败匈奴人的利器。”
众将惊疑。
匈奴人的凶残,他们是天生的战士。
饮风宿露。
比并州狼骑,更多了几分凶残和贪婪的嗜血。
无尽的草原,就是匈奴人的主场。
匈奴以杀戮为耕作,古来唯见白骨黄沙田。
强如汉高,亦有千古之耻。
强如汉武,也是数倍,数十倍军兵,举国之战,击退匈奴。
大败匈奴人的利器?
从他们快要到达马邑开始,就是听说了袁买打败鬼方部的惨烈。
王氏堡城战死一千二百人。
袁买本军,战死亦然超过三百。
一千五百人的嗜血疯狂,换掉了一千鬼方匈奴。
马邑城外的英雄碑,让他们肃然起敬。
才会在刚才,那么的担心袁买离开。
强大,冷漠,肃杀,怜悯,仁慈。
袁买已经在他们的心中,成为了一个合格的狼王。
只是对袁买所说,这新的杀器,同样保持巨大的惊疑。
这新的狼王,不会是刻意的为了收敛他们,想出的什么歪门邪道吧?
一路上,赵云都有些愤内,部/书,群:9|8/0'2;0。5:85,6愤内,部/书,群:9|8/0'2;0。5:85,6不平。
“这些将领,一定会震撼的。”
他已经体验过了新武器的强大,那绝对是划时代的利器。
只要能够完正列装。
袁买官渡之战前覆灭匈奴,组建十万铁骑,绝不再只是空谈。
“是的,他们会成为本将手下的狼,跟随本将,啸动荒漠。”
袁买淡漠笑着,来到了马邑城北部。
如今的这里,更像是一座巨大的加工厂。
受限于工匠原因,很多东西原本无法制作。
在得到了王氏堡城之中,城中的四个工匠,已经给这个地方,注入了新的活力。
众将疑惑的跟着袁买,来到了城北。
在几个特殊的铺子之外,正有士卒陆续给战马的脚掌,钉上东西。
“这是在做什么?”
“伤害战马?”
众将的目光,顿时变得有些凶狠,触及袁买的时候,坚持不肯退缩。
对于狼骑来说,一只品种优良的战马,就是他们的第二生命。
这是他们的伙伴。
这些人,竟然在伤害伙伴。
“你们试试就知道了。”
赵云冷笑了一声,满脸得意。
郭淮几人在旁边都憋着笑。
马蹄铁刚做出来的时候,赵云第一次愤内,部/书,群:9|8/0'2;0。5:85,6怒朝着袁买大吼的画面,还历历在目。
没有骑兵,会愿意见到自己的伙伴被伤害。
众将强忍着怒气,心中已经凉了半截。
如此漠然连伙伴都伤害的存在,真的是他们新的狼王?
正在惊疑之间,赵云已经上了他的宝马。
众将这才看到,赵云的那匹绝世神驹,同样是在脚掌上,钉上了那奇怪的东西。
战马的背上,同样是放着一个背套。
这就是在伤害战马。
强忍着发作,他们上了狼骑牵来的几匹上等战马。
背套上的东西,他们这才知道,有什么作用。
完全稳定在了战马的背上。
北疆将领,都是骑将。
他们很快反应过来。
若是有这种背套,能够将训练一只精锐骑兵,所用的三年,五年时间。
甚至是缩短到一年。
无需熟悉怎么在战马背上掌控身体,更不需要时刻警惕地形变化。
当战马欢快的奔驰在马邑北方。
一身凶狠,冷厉之势。
他们都意识到了,为何袁买会说,这会是一个对付匈奴的大杀器。
荒凉的大地,会带给马蹄巨大的损伤。
那钉上在马蹄上的东西,就像是他们所穿的鞋子。
背套,马蹄钉。
汉人从此,能够骑兵速成。
匈奴人所谓天生就是马背上的战士,也将失去优势。
他们瞪大了眼睛。
神色迫切。
“快,快去拜见。”
“新的狼王。”
第14章 狼骑,进攻
激动的雁北四县将领,已然离去。
袁买的目光,追随着他们的背影。
一点点冷厉,最后散发出的寒意。
让身旁的赵云,都在寒颤。
他们带来的消息,太过于悲痛。
雁北是匈奴联军当初进攻的主战场。
四县已经被屠了一次。
各县还在坚持的战士。
树皮草根为食,寒天霜地为宿。
加起来,都已经不到八百战士。
四县接近两万人,就活下来了八百人!
雁北人,都是好样的。
他们用鲜血守护了这片古老的大地。
甚至是有人在问,他是大汉派遣来的援军,以后会不会有更多汉军?
不会有了,这个时代,群雄争霸。
袁买感觉自己的双肩,承受了更大的压力。
夕阳西下,古道西风瘦马。
沧桑豪迈的壮志,脱口而出。
“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
“待从头,收拾旧山河,朝天阙!”
他来这个时代。
从不只是为了抢夺袁绍的基业,争霸天下。
郭淮三人,肃然起敬。
杀匈奴!
杀匈奴!
杀匈奴!
去向天下宣告,并州狼骑,威武无双。
……
回去马邑的路上,遇到许褚带回来十几个五花大绑的人。
“这是什么?”
“嘿嘿,主公,这些都是末将守卫马邑的时候,发现的匈奴狗贼探子。”
许褚露出了一个憨厚的笑容,让这些匈奴人,都惊骇的瞪大眼瞳。
抓住他们的时候,可不是这个样子的。
形若猛虎,力拔山兮。
“这些狗东西,有几个已经盯着我们好几天了,想跑的时候。”
“末将全部抓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