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叮!”
“系统提示!”
“支线任务--【帮助吕布纠正功法缺陷】发布。”
紧接着。
系统光幕在吴语眼前展开。
光幕上显现出新支线任务详情内容:
支线任务【帮助吕布纠正功法缺陷】:帮助吕布,纠正其所修炼的【针叉劲】功法缺陷。
完成奖励:【燕云十八骑召唤徽章】一枚。
失败惩罚:人物“吕布”个人专属好感值减三十。
ps:①、宿主可消耗名将值,在系统【宝具商城】内兑换牛叉劲功法总纲精要篇(一),用来纠正【针叉劲】功法缺陷。
②、牛叉劲功法总纲精要篇(一)~(三)兑换限时开放,支线任务【帮助吕布纠正功法缺陷】结束后,兑换权限关闭;
将【牛叉劲】升级至“终极”,即刻解锁【宝具商城】牛叉劲功法总纲精要篇全篇兑换权限。
③、建议在吕布习得【好叉劲】前完成功法纠正;
否则,“牛叉劲精要篇(一)”有可能“功法纠错”失败!
“哦买噶~~!”
“燕云十八骑!!??”
“我没看错吧??”
“这个支线任务奖励...”
“实在是太赞了!”
“必须要拿下!!”
“只是...”
“在我的印象中,给燕云十八骑发信号,不是应该用号角吗?召唤徽章是什么鬼??”
“还有就是...”
“我这系统是奸商出身吧?!”
“教吕布牛叉劲,用得着消耗名将值兑换什么总纲精要么??”
“这不多此一举嘛~!”
“我直接把牛叉劲修炼法门传授给吕布不就完事了~”
“反正...”
“我已经下定决心,早晚要把吕布收为麾下。”
“对于自己未来手底下的大将,做下超前投资也是可以的喔~~”
吴语在心中仔细琢磨一波,大脑飞速运转。
自以为想出了完成支线任务【帮助吕布纠正功法缺陷】的“最佳捷径”。
能免费白嫖到一枚【燕云十八骑召唤徽章】。
这种大薅羊毛的乐呵事儿,简直不要太美好~~
想到这里,他的脸上不禁露出欣喜之色,美滋滋的一批...
吕布见吴语沉默不言,嘴角却愈发上扬,露出一个...有点贱兮兮的坏笑,心中很是疑惑。
他搞不懂这位“传说中”的“吴疯子”究竟是犯了什么“大病”,怎么说着说着话就进入了“自嗨”状态...
吕布试探性的催促道:
“吴语同学...”
“你刚说有两个办法能解决我的...”
“嗯...”
“能否麻烦你...”
吕布每句话只说了一半。
在他内心深处,仍旧不愿相信“义父大人”会传授自己有弊端的功法。
甚至于...
吕布脑海中瞬间闪过数个念头,作出n种类设想,主动寻找理由,为修炼【针叉劲】所产生的“严重弊端”开脱。
“义父他...”
“会不会对【针叉劲】的弊端也不甚了解呢??”
“亦或是我修炼的不得其法,导致功法无法正常运转???”
“对!”
“一定是这样的!”
“等晚上抽空,我要给义父打siman手表,把修炼【针叉劲】遭遇反噬这件事问清楚...!”
吴语听懂吕布的言外之意,不假思索的开口道:
“两个办法嘛...”
“我就直说了。”
“其一,现在开始起,你别再修炼针叉劲!”
“天下好功法多如牛毛,选择一个适合自己的正常功法,从头再来也不迟!”
“反正...”
“你还年轻的很,武学天赋又高。”
“重修内功应该...不难...吧~?!”
随着吴语娓娓道出“第一个办法”,吕布的眉头越皱越紧。
待吴语话音落下。
吕布第一时间开口,断然拒绝道:
“不可能!”
“吴语同学,你这办法恕我无法接受!”
“不修炼针叉劲,改修其它功法?!”
“等同于让我放弃近十五年的苦修!!”
“这和让我自废武功有何区别?!”
“还是请你说下第二个方法吧...”
吴语早就料到吕布不会轻易放弃【针叉劲】。
他说出的“第一个办法”,只是逗逗吕布,顺便为接下来的“正题”做铺垫。
吴语神色一正,沉声说道:
“那这样的话...”
“第二个办法嘛~”
“就是你拜我为师!”
“我将传授你一套精妙功法。”
“此功法名为【牛叉劲】,是针叉劲的终极进阶版本!!”
“只要你学会牛叉劲,就能完善针叉劲,内伤自然痊愈,以后修炼更是畅通无阻!!!”
对于吴语这番话,吕布是半信半疑。
不过。
吕布还深深记得,上次跟吴语对战时,自身功法被全面压制的情况!
吴语所修之功法,确有独到、奇特、神妙之处。
说是【针叉劲】的终极进阶版本...
也许...
并非不无可能!!
只不过...
让吕布拜吴语为师...
这委实有点太强人所难了...!!
第276章 「牛叉劲」精要内容--禁止说出
吴语说出解决【针叉劲】功法缺陷的“第二个办法”...
传授吕布【牛叉劲】!
从根本上改善【针叉劲】功法的弊端,令吕布日后修炼进境畅通无阻!!
但是...!
吴语传授功法的前提条件为--让吕布拜他为师!!!
吕布闻言,为难道:
“吴语同学...”
“你要我拜你为师?!”
“这是不是有点...”
“要知道,武者对自身师门极其看重!”
“一日为师终身为父!”
“无端叛出师门,未经恩师许可另投师门...”
“这都是武者的大忌!”
“再说了...”
“我还不知道你那牛叉劲究竟对我有没有效果...”
听吕布如此说,
吴语点点头,心中暗道吕布这人人品不错。
尊师重道,这是一名武者要遵循的基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