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德五十年 第25节

  比起一个月前上任的时候,这大堂之中已经是另外一番景象,地上的大青砖铮亮,一张花梨木的大椅子摆在正位上,背后的墙上是一股猛虎下山图,狰狞毕露,凶光四射,似乎要择人而噬一般。大堂的四壁也都粉刷一新,门前的台阶上也被除尽了青草,显得干净整洁。

  连子宁走出去,院落里面嘿嘿哈哈的刺杀声,武器破空的锐利声响不绝于耳,三十几个兵丁,分成十几堆,三个人为一组,每一组都是围着一个五尺高的木桩。每个人都手持一把红缨枪,弯着腰,正在用力的向着面前的木桩刺杀。

  和一个月之前相比,这些兵丁已经变得让人几乎认不出来了,他们的身体更强壮了,油光泛亮的脸上显示出来他们的营养异常的充足。一个多月的高强度的训练,已经足够他们减去身上的赘肉,力量也是急剧的增长,由于年龄的限制,他们已经不再长个儿,只得横向发展,每个人都壮了几圈儿,看上去就像是一个个的木墩子。

  他们身上穿着统一的明军制式的军装,外面是一层钉着泡钉的棉甲。棉甲是顺应火器的出现而出现的,在中国战场上火器出现后,传统的重型铠甲变得不堪一击,元代开始,出现了以外为布料,内里在要害装有铁片的布面甲,即棉甲的前身。

  出于对八旗骑兵的印象,后人往往以为棉甲是清军使用的,实际上清军的棉甲最初是从明军手中缴获,后来又自己加以改进产生的。棉甲的大成,还是在明代,明代制作棉甲,取棉花七斤,用布盛于夹袄内,粗线缝紧,入水浸透,取出铺地,用脚踏实,已不胖胀为度,晒干做成很薄的棉片。把多张这样的棉片在缀成很厚很实的棉布,两层棉布之间是铁甲,内外用铜钉固定。

  棉甲对火器的防御效果非常好,冬季穿着还有防寒的作用,并且制作容易,价格低廉,且不像传统重型铠甲需要量身定做,方便大批量生产,重量也轻。

  这样的棉甲虽然不如连子宁身上的烂银板甲结实,但是近战的防御力也是不菲,连子宁曾经做过实验,把一件棉甲套在木桩上,刘良臣奋力一刺,也不过是刺进去不到半寸而已。刘良臣的膂力,大体代表着明军的一般水平。

  这些棉甲是连子宁交上去的常例银子换回来的,在常例银子交上去的第五天由兵部的一个小吏带人送下来的,当然,连子宁知道,若是没有戴章浦从中的支持,这些铠甲哪怕是烂在仓库里也不会落在自己手上的。

  一个意外之喜就是,由于辰字百户所在兵部报备的是五十人,所以发下的盔甲也是五十套,连子宁还余出来十三套。

  他想起了一个典故,在自己那个时空被吹烂了的野猪皮努尔哈赤十三副盔甲起兵,说的就是这种泡钉棉甲。这样的泡钉棉甲,普天之下也只有大明朝工部下属军器局的能工巧匠才能做出来,出了大明朝的地界儿,根本就见不着,在极北苦寒之地,价值更是翻番。蒙古草原上,这样的一副甲,可以换五十头羊,或者是五个奴隶。若是在盛产沙金的三姓女真,能换同重量的黄金!

  大明朝军事改革之后,正德皇帝为了加强军力,一方面改革军政,裁撤冗兵,一方面加强武器装备,这种价格低廉的棉甲便入了法眼,饬令全国军队装备。不过现在也只有京军大营和上二十四卫的战兵以及九边重镇的边军才得以装备,地方上的卫所兵并未普及到。

  

  第八十一章 我欲杀人!

  

  里面穿着青色的单衣,外面穿着三层泡钉棉甲,头上戴着大檐儿的红缨盔,这一身加起来也有个二十多斤重了,捂得全身上下一点儿风都不透。炎炎夏日,太阳恶毒的晒下来,把他们热得大汗淋漓,汗水滴下来,在每个人的身下几乎都形成了一滩水渍。想必身处甲中的他们,全身上下热得跟个蒸笼一般。

  但是所有的兵丁都是咬着牙坚持着,没有一个人喊热,没有一个人喊累,他们一遍一遍的,重复着连子宁交给他们的动作,重复着那单调到了极点的,一遍遍的刺击、收回、刺击、收回。

  连子宁把他们的心气儿充分的调动起来了,在此之前,没有一个人想到,原来生活竟然还能是这样——不必浑浑噩噩,不必混吃等死,生活有了盼头儿,有了希望。

  正是这种名为希望的东西,让他们能够始终坚持着。

  现在已经不需要连子宁的监督了,没有一个人会偷懒,每个人都分为的投入,甚至连连子宁走到自己身边都是目不斜视,只是一枪一枪的,向着面前的木桩刺击。

  看着这些全身着甲,已经可以用精锐来形容的军士,连子宁欣慰的笑笑,心中颇多感慨。

  这一个月的时间,除了极为有限的休息日之外,其它的时间,每一天都是刻苦的训练,一个月,三十天,每天八个小时,从未懈怠!而每天的营养供应也是极为的充足,连子宁拿出自己的钱来,大鱼大肉可这劲儿的吃。

  他很欣慰的看到,旗手卫辰字百户所那一群原先的痞子兵,绵羊兵,现在已经被自己训练成了一支钢铁一般的精锐——无论是身体上,还是意志上!虽然他们还没有见过血,没有上过战场,但是只要是拉出去,就是一支能打的军队,是一只令行禁止的精兵。

  在冷兵器时代,只要是做到令行禁止这一条,那么久足称精兵!

  现在他们,欠缺的不过就是经历一次战场的血腥以及一定的战斗经验而已,而现在,就有一个绝佳的练兵机会摆在眼前。

  王大户!

  从连子宁第一天来到这个小镇起,他就已经瞄上了王大户这块儿肥肉。

  你不过是王千户家中的一个走狗而已,我的靠山可是兵部武选清吏司戴大人,跟脚比你硬扎何止十倍?整个北京城一百五十多万人食盐用量的一成份子,这么大的一块儿肥肉,你有何德何能占据?

  老子想要把这官道刘镇做出个样子来,你就是最大的阻拦,不铲除你铲除谁?

  本质上来说,连子宁是一个很贪婪的人,尤其是当他底气十足的时候。

  最重要的原因,是他分明感觉到,戴大人把自己派到这儿来,似乎就是瞄着这位王大户来的。

  他不知道为何,但是他知道,现在自己的唯一依仗就是戴章浦,自己若是惹得他不满意,那真就一辈子起不来了。

  有了这一个月的缓冲时间,连子宁也对王大户的实力有了一定的了解。

  四个字可以形容:龙潭虎穴。

  至少是对现在的连子宁来说是如此。

  王大户的家里,有家丁二十个,个顶个的都是强壮彪悍的凶横汉子,和连子宁那天见到的一般,都是军中出来的人,一看就知道不是好惹的。连子宁不止一次的看到,穿着黑衣,腰间鼓囊囊显然是塞着兵刃的汉子在夜色昏沉的时候出入王大户的府邸。

  仅仅是这二十个家丁,就不是好惹的。

  除此之外,王家养的还有护院,比起那些还有些收敛的家丁,这些护院就显得更是肆无忌惮了,直接就是携带兵刃,王府名义上对外宣称这是延请的武林中人。但是连子宁一眼就看得出来,这些人举止有度,脚步硬扎,而且很有纪律性,武林中人若是有这样的纪律性那神州大地早就烽烟四起了。

  毫无疑问,这些人,都是军人!而且都是极为精锐的军人!

  十个精锐的悍卒!

  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奴仆之类的,却是不必提了。

  二十名军人,十个护院,加起来是哪怕辰字所也无法撼动的力量,当然,要硬拼的话也不成问题,但是那样的话,只能是两败俱伤,自己这一边纵然赢了也是惨胜,必将死伤狼藉。连子宁要的可不是这样的结果,他要的是封锁消息,一击必杀,哪怕是跑出去一个人来都算是败了。

  而这一次,端午节,是一个绝佳的机会。

  王大户家中的兵力分散,就给了自己一个各个击破的机会。

  连子宁已经决定了,发动的时刻,就是在端午节,王大户家中的运盐队伍出发之后。

  他知道这是冒险,但是这个险,非冒不可,这是起家的资本,只要是迈过了这道坎儿,之后要钱有钱,要人有人,还能得到戴章浦的器重。

  一个月的时间,连子宁也在辰字所这些人人中发现了几个可堪用的人才。

  比如说石大柱,再比如说刘良臣。

  石大柱体格如同巨人一般,将近两米的身高在这个时代极为的罕见,力量奇强,威猛绝伦,若是放在战场上,那绝对是一条一等一的猛将悍将!而且处的久了,连子宁发现石大柱脑袋并不像是刚来的时候以为的那般不太灵光,实际上,这小子心里头很有想法,只不过是看上去木讷憨厚而已。

  而刘良臣,则是心细如发,性格阴沉,做事滴水不漏,连子宁有意识的培养他,很是交给他坐了几件差事,都完成的很好,能够侦查到王大户家中端午节的这次行动,也是多亏了他的功劳。

  连子宁明白,任何人的才能都不是天生具备的,多少王侯将相都是起于寒微,所以他在刻意的锻炼他们,只要是有这方面的潜力,在经过一些历练,这就是自己将来合格的左右手。

  

  第八十二章 端午

  

  端午节,农历五月初五,又称端阳节、午日节、五月节、浴兰节;对于国人来说,这是个极重要的日子,每年此日,家家吃粽子,挂菖蒲、蒿草、艾叶,薰苍术、白芷,喝雄黄酒,以此纪念三闾大夫,屈原故地还多有赛龙舟的习俗。

  虽然只是个穷迫不堪的小镇子,但是在这个普天同庆的节日,官道刘镇也是比往日更加的热闹。白天家家户户都喜气洋洋的,有些客栈酒楼门口还挂上了红灯笼,放上了大案子,上面摆满了雄黄酒,随来随喝。

  闹腾了一个白天,到了晚间,两条十字街上人流还是络绎不绝,十字街的街口处,更是锣鼓喧天,闹成一片。没咋见过这等场面的百姓们,纷纷聚集在这里,围得里三层外三成,水泄不通。

  锣声,鼓声,依依呀呀的唱响,响成一片。

  这是王大户请来的戏班子,整夜不休,流水一般一直演一宿。

  而就在这一时刻,漆黑的夜色中,在谁也注意不到的时候,王大户家的后门儿悄悄打开了,一队人马流水一般悄悄的涌了出来。

  二十个人,二十匹马,人都是彪悍的精壮汉子,穿着黑衣,把身上的肌肉绷得紧紧地,抿着唇,杀气毕露。马都是上好的宁夏边马,比内地产的马至少要高出一头还多,很是威武,所有的战马都是口衔枚,马蹄子用厚布紧紧地包裹着,被黑衣人牵在手中,老老实实的一点儿动静都不发出来,显然是训练有素。

  马是战马,人是军人,二十个骑兵,在大明朝,如果没有兵部的调令,仅仅是这二十个人的私自行动,就足以让他们所有人都被满门抄斩!

  所以哪怕跋扈如王大户,也不敢不小心,稍一不慎,这就是破家灭门的祸事,更会牵连到背后的大人物。

  二十个骑兵小心的集结完毕,领头的一个人四下里看了看,见四周静悄悄的,连个鬼影子都没有,便挥挥手,所有人都牵着马,猫着腰,轻手轻脚向镇外走去,没多久,就消失在茫茫的夜色之中。

  他们却没有想到,这一幕,已经全部落在一双亮晶晶的眼睛里面。

  眼珠子动了动,四下里看了看,确定了周围再没有人,才是轻轻的动了动脑袋,然后全身都抖动了一下,从路边缓缓地站出来一个人。正是刘良臣,他就隐藏在路边的杂草之中,距离刚才那些骑士不过是十来米而已,但是伪装的极好,再加上黑漆漆的夜色掩护,因此竟然没有被人发现。他从身上脱下一件用杂草编成的斗篷来,又从脑袋上拔下一堆用来遮掩的杂草,低声嘟囔道:“大人交给的法子,还真是管用。”

  说罢,便是拔步向着镇北而去。

  官道刘镇的北部,是一片连绵起伏的丘陵,上面长满了长长的杂草和大大小小的矮树林,这里藏不住大队人马,但是十来个人扔进去的话谁也找不着。

  连子宁端坐在战马上,面色肃然,他内里穿着烂银板甲,外面套着一层黑衣,河朔大枪握在手中,脑袋和脸都用黑布蒙了,只露出一双眼睛。在他身后,是十个辰字所的战兵,也都是一般的打扮,黑巾蒙面,内穿棉甲,外套黑衣,手里握着长矛。

  今儿个白天,连子宁和妹妹一起过完了端午,也是吃了粽子,喝了雄黄酒,陪完了妹妹,然后便急匆匆的骑马赶了过来。

  树林外面一道黑影闪了过来,黑暗中兵刃的雪亮光芒一闪,一声低喝响起:“什么人!”

  “大柱,是我,刘良臣。”那人影赶紧站住了应到。

  刘良臣走到连子宁马前,低声道:“大人,属下看的清清楚楚,一盏茶之前,王大户家中出来了二十个人,二十匹马,都是精锐。有这时间,只怕他们已经出去五六里地了。”

  连子宁点点头,五六里地还不算保险,若是这些人杀个回马枪的话,自己的计划终究会出现变数,他沉声道:“所有人就地休息,半个时辰之后出击!”

  他转头对刘良臣点点头:“按照计划行事。”

  刘良臣点头,想连子宁弯腰行礼,离开了树林。

  命令下达之后,连子宁听到了一阵长出大气的声音,他回头一看,几乎所有兵丁的眸子里面都透着一阵轻松,那是得知可以晚半个时辰的庆幸。他微微一笑,并没有说什么,他理解这些兵丁们的心情,浑浑噩噩了一辈子,陡然间要面临如此大的场面,如此重要的抉择,谁都会紧张的。别说是他们,自己不也是手心儿冒汗么?只不过没人看到罢了。

  一个小时的等待时间蹴呼而过,连子宁长枪一指,沉声喝道:“出发!”

  枣红马小跑着奔了出去,宛如巨人一般高大的石大柱跟在连子宁旁边,大步迈开,虎虎生风,竟然比战马也不慢。后面的十个兵丁排成整齐的一派小跑着跟上,夜色中,只能听见沉重的呼吸声、细碎的马蹄声、刻意压低了的脚步声。

  到了镇口,连子宁一挥手,众人都止住了动作,连子宁往里头一看,果然,正如预料的一般,大街上寂静一片,家家户户都黑着灯,只有十字街口处传来阵阵喧闹声。

  “你们在这儿等着,待会儿等百姓们都回了家之后,再跑步过来。”

  众人齐齐凛遵。

  连子宁双腿一夹马腹,那枣红马便希律律的一声长嘶,撒开四条修长马腿,用力的狂奔起来。马蹄铁不断的敲打在石板上,发出清脆响亮的响声,在寂静的夜里传出去老远。

  马三儿是一个闲汉,平素这家蹭顿饭吃,那家勒索俩钱儿花混日子,像是这等有热闹可看又不用掏钱的便宜事自然是少不了他了,而且人一多,各家的大姑娘小媳妇儿也都挤在这里,那就有机可趁了。他和另外一个闲汉同伴正在人群中四处寻摸着,看看有没有中意的,挤神仙这等事儿,也是有技术含量的,首先就得挑人,你挑的人若是那刚烈的,拼着脸面受损也要回身扇你俩大嘴巴子,臭骂一通。若是她男人或是老爹在这儿,说不定还要把你暴打一群,岂不是得不偿失?

  

  第八十三章 杀人!

  

  所以还是要找那等看上去体态风骚的,摸两下也不打紧,若是他当家的是个软塌塌的,那说不得这等女人被你摸两下,水也出来了,火也勾出来了,两个人对上眼儿,直接就去镇子外面野地里成就一番好事。

  马三就有过这样的经历。

  马三一双贼眼四处瞅了瞅,很快就寻觅到了目标,那女子大约三十来岁,虽然一身荆钗布裙,但是掩不住那妖娆的姿色,一双桃花眼一看就知道是个勾人的货,胸前坟起如球,身段火辣的让人上火。马三狠狠的眼里一口唾沫:“这个骚货,一看就好上手。”

  他向同伴打了个招呼,那同伴任四也是个老手,一看就知道是什么意思,见了那小娘子的身段儿,也是两眼放光,两人随即发力,不着痕迹的便往那个方向挤了过去。

  挤过去之后,见四周都看台上看的热闹,再加上光线暗淡,也无人关心他们两个,两人很有默契的对视一眼,一左一右把那个小娘子往中间一夹,两双咸猪手便是狠狠的摸了上去。两人似乎是约好了一般,一个摸臀,一个袭胸,马三管后面,只觉得入手绵软中带着挺翘,两个硕大无朋的肉弹,使劲儿一摁竟然两手都陷了下去。

  那小娘子被袭胸摸臀,一开始自然是惊慌失措,差点儿就叫了出来,还好她也知道这是坏名节的事,立刻就忍住了。她眼神儿一瞟,便看到了自己身前身后的两个人,自然晓得了是什么事儿。羞怯之下,她只是低着头忍着,一开始还好,但是被摸了几下,她正是如狼似虎的年纪,哪里还忍得住?只觉得胯间一热,一股水已经是渗了出来,她一双水汪汪的桃花眼儿里已经是透着掩不住的媚态,只觉得浑身酥软,差点儿就要站立不稳,感觉自己的臀后一根硬物正在顶来顶去,心里头就更是火热的不行。她咬着唇,抬起头来,见自己面前这汉子长的也算是清秀,心下更喜,轻轻咬住任四的耳朵,媚声道:“好人儿,你,你快弄死奴奴了。”

  任四闻言大喜:“小娘子,咱们,出去?”

  小娘子微不可见的点了点头。

  马三儿正贴着这小娘子的丰臀耸动得欢,虽说隔了两层衣服,但是还是能清楚的感觉到那丰软硕大,他隐隐的感觉自己已经快要压制不住爆发了,想在这时候,忽然顶了个空,这才发现,那小娘子已经悄悄的往人群外面挤了,她旁边还跟着任四,向着他得意的比划了一下。

  “他妈的!”马三火冒三丈,竟然让任四这小畜生得手了。

  “早知道老子包前面了。”看着任四和那小娘子不引人注意的走出人群,一头扎进了黑暗中,想着那女人妖媚诱人身子,马三不由的咽了咽唾沫,觉得下面的小兄弟挺得更硬了。

  他四处寻觅着,正想再这一个也去去火,这时候,耳边忽然听到一阵清脆的声响。

  他疑惑的回过头来,想看看是什么动静,一看之下不由得亡魂四冒。

  远处的街口,一匹骏马正狂奔而来,上面一个高大的黑衣骑士,手里拿着大枪,枪尖儿泛着亮亮的光芒,显然是极为的锋利。这马上骑士黑衣蒙面,目露凶光,马三吓得大喊一声,胯下的那根硬挺立刻就变的如同一条小鼻涕虫。

  喊声吸引了更多的人回头看过来,看到这黑巾蒙面的骑士,他们脑海中立刻闪过一个词——土匪!

  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大明朝的人,就算是没有见过也对土匪并不陌生,至少对他们的打扮装饰极为的熟悉——黑巾蒙面——虽然多半都是从戏里面听来的。

  人群在经历了一阵的安静之后,顿时是炸了窝一般慌乱起来,人群四散奔逃,往哪儿走的都有,局面瞬间一片混乱,叫喊声、哭泣声、怒骂声、尖叫声,不绝于耳,连子宁咱么看怎么觉得这跟遭遇了劫匪的美国人一摸一样。

  人群瞬间炸窝,变得混乱不堪,围观的人在逃,那些戏班子也是傻了眼,谁也没想到来这儿演戏还能碰到劫匪这种传说中的生物。怎么办啊?众演员大眼瞪小眼,跑吧!于是舞台上一堆还穿着戏服的武生青衣老生花旦等下饺子一般扑通扑通的从台上跳了下来,也混在人群中往外跑。

  逃跑的,趁乱抢东西的,占便宜的,杂乱不堪。

  这和连子宁的计划大相径庭,他皱了皱眉,眼中闪过一丝狠厉,当此时,必须用雷霆手段才能把人群控制住。

  他胳膊微微一撤,手中大枪便是如同标枪一般激射出去,他用的力量极大,那大枪手尾竟然都是轻颤起来,大枪如同白虹贯日一般射出去二十几米,狠狠的钉进了一个正慌乱奔逃的男子的后心。大枪锋锐如斯,那男子连惨叫都没发出来,便被狠狠的钉在了地上。他的身体抽了抽,像是个被草茎穿起来的蚂蚱一般,接着便是一动不动了。

  “他妈的,要是老子包前面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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