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来虽然夸张,但其实,这是世间九成以上的女子都会经历的生活。哪有那么多惊世骇俗流传百世的经典爱情故事呢?庸俗与平凡才是这世界这常见的东西。就在所有人都渴望惊世骇俗与自以为爱得天下无双的时候,苏怜清却在渴望这世间最常见的庸俗与平凡。
“女人,真是奇怪的动物。”武媚娘不禁想起了秦慕白曾经说过的这一句话。嘴角再度向上微然一挑,流露出一抹颇有玩味的微笑,说道,“苏怜清,如果让你做秦慕白的女人,你愿意吗?”
“不愿意。”苏怜清不假思索的就回答,然后斜眼看了看武媚娘,不等她问就一句话堵了出来,“别问我为什么。”
武媚娘皱了皱眉头,“为什么?”
苏怜清的表情和动作滞了一滞,扔了手里几颗干瘪无实的瓜子,拍拍手道:“他是流氓,我是混蛋。咱们不搭界!”
武媚娘笑了,杏眼一弯,媚态百出。
女人和女孩子之间的差别,绝不是那一层简单的膜。或许一年以前,武媚娘还是一个女孩子,无双漂亮聪明绝顶的女孩子。可是现在,苏怜清都不得不承认,她已经是一个女人。
她的魅力,来自于生活情感的历练与见识智慧的沉淀,已经深入骨髓。按世俗的眼光来说,十七八岁的武媚娘也许够资格当娘了,但这样的年龄注定甩不掉“稚嫩”的标签。
可是,走南闯北打下一片大大商业江山的武媚娘,让人永远无法将她与稚嫩划上等号。那些与之接触过的精明近妖的老商人,从来不敢因为武媚娘是个年轻的女子而轻视小看于她。
十七八岁的成功人仕,商界奇才,头顶之上已经有了“传奇”的光环。这几乎已经可以让人忽略她的年龄甚至是性别。
所以苏怜清一直都认为,武媚娘,绝对是这世上比她更加妖孽的存在。不用假日时日,这个年轻女人的道行完全能够将她死死吃住。
这也正是苏怜清一直心安理得又浑浑噩噩的跟着武媚娘的原因,哪怕是任由她呼来喝去如同杂役小厮。因为,比她武功高的多了去,比她漂亮比她聪明比她手段高明狠辣再加不要脸无耻淫荡的都多了去,但比她妖孽的,还真是只遇到过武媚娘这一个。
当苏怜清抓起第四把瓜子的时候,一名侍女进来通报,说郑家大少爷郑安顺来了。
“又来了。还不死心。”苏怜清轻佻的吐出一记瓜子壳儿,挑衅似的看着武媚娘说道,“大东家,你再不切掉这个痴情种子小尾巴,等秦正房一来,可就要天下大乱鸡飞狗跳了。”
武媚娘嫣然一笑:“那岂非更好?——请他进来吧,备茶!”
苏怜清翻了个白眼,“老娘等着看好戏。”
郑安顺来了,一如往常的脚步轻盈不急不徐,既不深沉也不轻浮,就像是清濯的河面上划过的唯一扁舟那样潇洒自如无羁无绊。
大唐天下首富的唯一继承人,纵横天下的商界奇子,还能做到这样清爽又自然,对一名普通的侍婢和仆役都笑脸相迎没有半分倨傲与富人的刻薄,不容易。
苏怜清眯着眼睛看着走来的郑安顺,说道:“对大唐天下九成以上的女人来说,郑安顺都是完美的郎君。”
武媚娘笑而不语。
“只可惜,他爱的人,偏偏却在另一成里。”
“未必。”武媚娘微笑,笑得有些诡谲。
苏怜清一怔,随即一笑,眼中顿时妖气四射,“你要不守妇节红杏出墙?这刺激!”
“郑安顺,在我看来一样的完美。这是事实,我承认不承认都改变不了。但这和我喜不喜欢他没关系。”武媚娘脸上的笑容依旧清淡,在苏怜清看来却显得有些高深莫测。
“诡辩,饶舌。”苏怜清冷笑,“你就敢说,你对他的一片痴情没有半分动心?”
“没有。”武媚娘答得斩钉截铁。
“骗谁?”苏怜清冷笑。
“对于一个连心都没有了的人,谈何动心?”武媚娘的嘴角向上微微翘起,双手将那封信折起放入怀中,贴肉的放,说道,“我的心,早被一个花心又无耻的流氓给生吞了。”
苏怜清做惊悚状扬起了眉梢撇了撇嘴,“死鸭子嘴硬!我就不信,秦慕白若是再等个一年半载不来搭理你,只顾着跟别的女人风流快活,你能忍住不红杏出墙?”
“也许吧!”武媚娘轻松又释然的笑了一笑,绝美的容颜上漾起一丝近乎于狐的坏笑,低声道,“可偏偏他得很凑巧,我就算春心荡漾想要红杏出墙也没机会了,不是吗?”
苏怜清有点忿然,是那种等着看好戏却苦等了半天只看到一出看过千万遍的别脚烂戏一样的感觉。她扔了手里剩下的几颗瓜子,翻了一个大大的白眼,“浪费老娘口水!”
第326章 无理可讲
用“清雅”来形容一个男人似乎并不恰当,“出污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这样的句子,更像是清丽脱俗的女子写照。
可是用在郑安顺的身上,却恰如其分。
他的衣饰穿着从来只是“得体”,从不在身上堆彻那些炫富露财的珍贵器物;笑容很清爽,眼神很干净,身材或许算不上挺拔与伟岸,但却真的当得起“玉树临风”四个字。
这样的男人,再加上满腹的才学与丰富的人生经历铺就的内涵与底蕴,与天下无双的殷实家底和英俊的外貌,如果还是单身未娶甚至连风流不羁的花边蜚闻都没有,对女人来说实在是完美。
就像是陈妍说过的,郑安顺这样的男人,完美得有点不现实。
可是在武媚娘看来,这个让世间女子都感觉高不可攀如梦里看花一般存在的男子,只是他的临家大哥与生意伙伴,再深一层,是她的老师与靠山。这些年来从她初入商途算起,若非是郑家的大力扶植与郑安顺的鼎力相助,她武媚娘不可能走到今天。
武媚娘看着坐在对面优雅的饮着茶水的郑安顺,脑海里却想着那个仍在几百里外,带着另外一个女人游山玩水并浩浩荡荡往她这里开来的混帐男人。
连她自己,也觉得这对郑安顺很不公平。可她心里比谁都清楚自己对郑安顺的定位。
对他,武媚娘心里充满敬意、尊重与感激,可算是个可以信任与依靠的兄长,断然无法与男女之情挂上钩。怎么推断,郑安顺也不该是那种情窦初开的愣头青,可他偏偏就把武媚娘对他的“情谊”当作了感情。还是特朦胧特暧昧特纯真的那一种。
武媚娘想起了秦慕白的一个说法,“男人这辈子,最念念不忘的除了年少轻狂时的野心,还有初恋。”
前者不一定会实现,后者迟早降临在身上。
现在武媚娘就感觉,郑安顺仿佛把自己当作了初恋的对象。这一度让她有些罪恶感。
苏怜清依旧和以前一样没心没肺的和郑安顺聊着天。实际上,除了在处理生意上的事情时,武媚娘很少和郑安顺说话,反倒是这个苏怜清嘴巴总是闲不住。
“郑公子,老娘今天有一个重要的消息要卖给你,价值十两金子。”苏怜清说罢,很不客气的冲郑安顺伸出了手。
郑安顺微然一笑,拿出随身带的一枚印章在苏怜清的手掌上印了一记,说道:“郑某身上没带钱,凭此印章去我家商铺里领取好了。”
武媚娘无奈的摇头而笑,“郑公子,苏怜清就是这样被你惯坏的。现在,她都不盼望我发工钱的日子了。”
“各取所需。”郑安顺微然一笑,对苏怜清道,“说吧,何等消息值得十两金子?上次你跟我说你有一个惊天的大事也只卖了一贯钱。结果,还只是你们隔壁老陈家的母猪生了十七头猪崽。”
“嘿嘿!”苏怜清贼笑,很没形象朝前探着身子,让地心引心将她春夏秋冬都半露在外的丰乳,吸出一道深沟。她凑到郑安顺耳边,却故意说得武媚娘也听见:“秦慕白,要来襄阳了。”
郑安顺听完,脸上泛着微笑表情滞了一两秒,颇为玩味的看着武媚娘,“就这,也值十两金子?”
“愿买愿卖,钱货两清!”苏怜清拍拍手,笑得很贼,“郑公子,当真不认为这消息值十两金子?”
“咱们既然是商家,讲究一文钱一分货。秦慕白要来,高兴的该是媚娘,你卖给她,兴许还能卖这个价钱。”郑安顺微笑道。
“那你是后悔喽?”苏怜清撇着嘴,露出很明显的鄙夷神色,“堂堂的天下首富,不用这么小器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