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之他脑中的那些奇思妙想的赚钱法子,齐掌柜的可都说了。
父亲让自己好好的结交之,细思之下,还真的很有道理的。
好吧,那就拭目以待吧。
可是怎么才能跟他捆绑在一起呢,这是个难题。
这小子精明的跟猴子似的,老奸巨滑,哦不,是小奸巨滑。
滑如泥鳅,抓都抓不住,想要利用他貌似有点困难。
突然她眼前一亮,郑长生顶在意那个叫小七的丫头的,嘿嘿,莫不如......
小七很难过,她的眼泪吧嗒吧嗒的往下掉。
欢姐的父亲死了,她唯一的亲人不在了,欢姐都哭的晕过去了还不放开自己的手。
梦中的梦话,都在喊着父亲,可是怎么朦胧间听到欢姐喊自己的名字呢?
她的经历跟章欢差不多,都是孤身一人在这个世界上。
欢姐能够在梦里都念着自己,那她心里一定是顶顶在意自己的。
她心里暖暖的,好像自己就是章欢的亲人似的。
她心里暗暗的打定主意,一定要照顾好欢姐,欢姐的命太苦了,呜呜......
“少爷,小七求你了,欢姐一个人在这个世上太可怜了,让她到咱们家好不好?
只要能给她一口饭吃,我保证我以后不吃鸡腿了,也不吃排骨了,把我的那份给欢姐。
我们俩可以睡一张炕,不占地方的。
欢姐,还可以帮我喂鸭子,可以赚钱的,你说好好不好?”
郑长生都想脱了鞋子,拿三天不洗的臭袜子熏死这个傻不拉几的小丫头。
你也太不长心眼了,章欢能会跟你一起养鸭子?你可拉倒吧。
你让一个在匪窝中长大的野性难驯的女土匪喂鸭子,你这想法说出去能把她老爹章天泽从棺材里笑醒咯。
反正郑长生是不相信,章欢能做这些的。
不过,章欢刚才睡梦中的表现,他是看在眼里的。
也不知道小七怎么那么的遭人怜,也不知道章欢到底为什么要把小七在她心里看的那么重。
他思考来思考去,最终得出一个结论。
同命相连,或许这才是她们两个女人结缘的原因之所在。
好吧,就先答应小七这丫头吧,且看章欢这个女人的表现。
如果她真的是野性难驯,那就不妨给她一笔钱,让她远走高飞,另谋生路。
如果真的可以塌下心来过农家的日子,不在去想着杀富济贫啥的,那依郑家目前的财力,养活一个女人还是问题不大的。
就算是加上刀疤也问题不大,现在章欢身边就只剩下刀疤一个人了。
章欢是当着他的面,遣散那些黑衣刀手的,每人一百两银子,那些她之前的手下,拿着钱千恩万谢的离开了。
也不知道自己答应小七,收留章欢和刀疤是对还是错。
反正不管了,且看她以后的表现吧。
章欢偷偷的把眼张开一条缝,看着小七和郑长生。
她嘴角不经意间露出一丝微笑,哼,跟本姑娘玩心眼,你还嫩点。
本姑娘这次就赖上你,吃定你了......
第101章 夫子来信
第0101章夫子来信
郑家大院里多了两口人,一个是娇滴滴的大美人,说话柔声柔气的,叫起人来也热情,那婶子大娘喊的就像是嘴上摸了蜜糖一样甜。
还有一个叫刀疤的人,看起来真他娘的吓人,听说是以前遭遇过歹徒抢劫,他要反抗被人家一刀砍在脸上,就这个熊样子了。
也不知道这货的生命力咋那么旺盛,一刀劈到脸上都没死,看来是阎王爷都不收的人啊。
这小鬼小判的见了都得躲着走啊,现在给郑家当门房,简直是百邪不侵啊。
这货也从来不多说话,也不知道咋这么憨,三棍子打不出来一个闷屁。
村里的孩子初开始害怕他,可是等熟悉之后,都不在怕他而且还敢喊他的名字“刀疤叔”。
他总是咧开嘴嘿嘿的笑着,偶尔还会从怀里摸出几块饴糖来哄逗孩子们。
大个子也跟这个刀疤关系很融洽,之前门房的一大间房子就他一人住。
现在好了,有了刀疤,他也算是有个伴了,有个说话唠嗑的人了。
大个子现在整个人都精神了不少呢。
李秀英对儿子的决定有点诧异,通过小七,她了解了章欢的经历,心中不禁暗自咂舌。
没想到这丫头竟然是张黑虎养大的,也没想到她的遭遇这么的坎坷凄惨。
所以,她每次到佛堂念经都叫上章欢,在佛前两人虔诚的下跪叩首,然后默念佛经。
长此以往,李秀英都要忘记章欢的出身了。
能够以诚心伺佛祖,那也算是放下屠刀立地成佛了啊。
好吧,郑家大院彻底的接纳了章欢和刀疤。
“呱呱呱......”一大群鸭子在章欢和小七的驱赶下,“噗通”“噗通”跳下了河,欢快的在水中游着,不时地还扎一个猛子进去,再出来的时候嘴里已经叼着一条鱼儿。
鸭子赶下河,然后小七就和章欢一道儿在河边洗衣服。
三四月的天气已经渐暖,可是河水依旧冰凉,这是山上的冰雪融水,透骨的凉呢。
只一会儿的功夫,小七的手就红彤彤的,如同胡萝卜一样。
章欢不明白为什么小七那么喜欢洗衣服,尤其是喜欢给郑长生洗。
家里水缸里的水都不用,非得跑到小河边。
随着小七红着脸解释,她才算是明白了。
“少爷喜欢干净的衣服,山上的冰雪水最是干净,洗出来的衣服晾干了,穿在身上软和舒服。”
感情怀春的少女是这个样子滴啊,为了小情郎什么都不管不顾了,只一心的让“他”好。
章欢有点羡慕小七,女人能有一个心上的人挂念着,这是何等幸福的事情啊。
她活了十八年,可还从未对任何一个男人有过这种念想。
“可找到你们了,咦,小七,你咋不听话捏?让你不要在冰冷的水中洗衣服,偏不听,看看手都冻的通红了吧。”
郑长生一把拽过小七,然后双手紧紧的握住小七的手,用嘴哈着气。
小七脸羞的通红,头勾的低低的,脸上的红晕都要凝出水来了。
章欢望着眼前的一对儿璧人,呆呆的有点出神。
郑长生完全是下意思的动作,根本就没有那么多的杂念,可是在封建礼教大妨,男女授受不亲的伦理之下,这就有点意味深长了。
再说了,小七才十来岁,在郑长生眼里那就是一个孩子,关心爱护一下小孩子能有什么啊。
不过他忘记了他现在也是一个孩子,尽管他从不认为自己是一个孩子。
事实就是事实,这来不得半点虚假。
章欢的异样,小七的娇羞,他恍然大迷瞪过来。
额,赶紧丢开小七的手。
“你俩赶紧收拾东西回家,咱们要去京城了。”
“啥?京城?皇帝老子的地方,少爷,咱去那干啥呀,那边让养鸭子吗?”
小七似乎有点放不下她养的这群鸭子。
郑长生郁闷,这个傻丫头,不就一群鸭子吗?想要养,到哪里不能养啊。
方克勤来信了,信中对于郑长生考上秀才之事,表示很满意,没有辜负他的栽培。
另外朝廷现在重视文教,在全国各地招收学子进入国子监读书。
大明朝立国以来,可以说是一副烂摊子,连年的战乱,民不聊生,百废待兴。
千里无鸡鸣的景象到处都是,烂的不能在烂的烂摊子了。
可是老朱励精图治,雄心勃勃。
发誓要把大明建设成为一个,赶超唐宋的大帝国。
打天下可以马上武功,可是治天下那就得用文人笔墨了。
是以,从洪武四年正月起,也就是今年,朝廷下旨连续三年都要举行乡试,所有中第的举人免予会试,直接赶赴京师听候选官。
又从各行省的举人中选拔一些“年少俊逸者”担任翰林院编修,秘书监直长等官职,让他们在宫中的文华殿肄业,由著名的当世大儒宋濂以及招揽的其他名士大儒教导。
这是在为国家培养人才啊,老朱的雄心不可谓不大。
知道一国的强盛,离不开人才,所以大力的选拔任用年轻的人才。
郑长生想起了葛优的一句话:“二十一世纪什么最珍贵,人才。”
老朱的想法,跟葛大爷不谋而合,十三世纪的大明朝什么最珍贵,人才。
方克勤来信的目的,就是让郑长生赶赴京城,参加八月份的乡试,只要是中了举人,那就可以进入文华殿接受未来国之栋梁的培养。
有个牛逼的老师就是好啊,自己想到的人家早就给自己准备好了,想不到的更是未雨绸缪安排妥当。
他都想搂着方克勤的脖子“啵啵”的香上两口,这简直是太给力了。
信是夫子陆繁亲自送过来的,无他,朝廷这次的征召学子和大儒,他老人家也被朱皇帝给征用了。
你说你年老体衰,不想为官,可是为学总成吧?
不让你搅和进朝堂的风风雨雨中,让你替皇上教书育人,给你一个桃李满天下的机会,给你一个名垂青史的机会。
这对于清高孤傲的文人来说,是十分向往的。
是以,这次夫子陆繁要和郑长生一起赶赴京师。
第102章 将欲行
第0102章将欲行
郑家娘子要带儿子去京城了,这个消息不胫而走。
方郑两村的百姓奔走相告,郑家娘俩要走了,他们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