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墨客 第64节

在加之他脑中的那些奇思妙想的赚钱法子,齐掌柜的可都说了。

父亲让自己好好的结交之,细思之下,还真的很有道理的。

好吧,那就拭目以待吧。

可是怎么才能跟他捆绑在一起呢,这是个难题。

这小子精明的跟猴子似的,老奸巨滑,哦不,是小奸巨滑。

滑如泥鳅,抓都抓不住,想要利用他貌似有点困难。

突然她眼前一亮,郑长生顶在意那个叫小七的丫头的,嘿嘿,莫不如......

小七很难过,她的眼泪吧嗒吧嗒的往下掉。

欢姐的父亲死了,她唯一的亲人不在了,欢姐都哭的晕过去了还不放开自己的手。

梦中的梦话,都在喊着父亲,可是怎么朦胧间听到欢姐喊自己的名字呢?

她的经历跟章欢差不多,都是孤身一人在这个世界上。

欢姐能够在梦里都念着自己,那她心里一定是顶顶在意自己的。

她心里暖暖的,好像自己就是章欢的亲人似的。

她心里暗暗的打定主意,一定要照顾好欢姐,欢姐的命太苦了,呜呜......

“少爷,小七求你了,欢姐一个人在这个世上太可怜了,让她到咱们家好不好?

只要能给她一口饭吃,我保证我以后不吃鸡腿了,也不吃排骨了,把我的那份给欢姐。

我们俩可以睡一张炕,不占地方的。

欢姐,还可以帮我喂鸭子,可以赚钱的,你说好好不好?”

郑长生都想脱了鞋子,拿三天不洗的臭袜子熏死这个傻不拉几的小丫头。

你也太不长心眼了,章欢能会跟你一起养鸭子?你可拉倒吧。

你让一个在匪窝中长大的野性难驯的女土匪喂鸭子,你这想法说出去能把她老爹章天泽从棺材里笑醒咯。

反正郑长生是不相信,章欢能做这些的。

不过,章欢刚才睡梦中的表现,他是看在眼里的。

也不知道小七怎么那么的遭人怜,也不知道章欢到底为什么要把小七在她心里看的那么重。

他思考来思考去,最终得出一个结论。

同命相连,或许这才是她们两个女人结缘的原因之所在。

好吧,就先答应小七这丫头吧,且看章欢这个女人的表现。

如果她真的是野性难驯,那就不妨给她一笔钱,让她远走高飞,另谋生路。

如果真的可以塌下心来过农家的日子,不在去想着杀富济贫啥的,那依郑家目前的财力,养活一个女人还是问题不大的。

就算是加上刀疤也问题不大,现在章欢身边就只剩下刀疤一个人了。

章欢是当着他的面,遣散那些黑衣刀手的,每人一百两银子,那些她之前的手下,拿着钱千恩万谢的离开了。

也不知道自己答应小七,收留章欢和刀疤是对还是错。

反正不管了,且看她以后的表现吧。

章欢偷偷的把眼张开一条缝,看着小七和郑长生。

她嘴角不经意间露出一丝微笑,哼,跟本姑娘玩心眼,你还嫩点。

本姑娘这次就赖上你,吃定你了......

第101章 夫子来信

第0101章夫子来信

郑家大院里多了两口人,一个是娇滴滴的大美人,说话柔声柔气的,叫起人来也热情,那婶子大娘喊的就像是嘴上摸了蜜糖一样甜。

还有一个叫刀疤的人,看起来真他娘的吓人,听说是以前遭遇过歹徒抢劫,他要反抗被人家一刀砍在脸上,就这个熊样子了。

也不知道这货的生命力咋那么旺盛,一刀劈到脸上都没死,看来是阎王爷都不收的人啊。

这小鬼小判的见了都得躲着走啊,现在给郑家当门房,简直是百邪不侵啊。

这货也从来不多说话,也不知道咋这么憨,三棍子打不出来一个闷屁。

村里的孩子初开始害怕他,可是等熟悉之后,都不在怕他而且还敢喊他的名字“刀疤叔”。

他总是咧开嘴嘿嘿的笑着,偶尔还会从怀里摸出几块饴糖来哄逗孩子们。

大个子也跟这个刀疤关系很融洽,之前门房的一大间房子就他一人住。

现在好了,有了刀疤,他也算是有个伴了,有个说话唠嗑的人了。

大个子现在整个人都精神了不少呢。

李秀英对儿子的决定有点诧异,通过小七,她了解了章欢的经历,心中不禁暗自咂舌。

没想到这丫头竟然是张黑虎养大的,也没想到她的遭遇这么的坎坷凄惨。

所以,她每次到佛堂念经都叫上章欢,在佛前两人虔诚的下跪叩首,然后默念佛经。

长此以往,李秀英都要忘记章欢的出身了。

能够以诚心伺佛祖,那也算是放下屠刀立地成佛了啊。

好吧,郑家大院彻底的接纳了章欢和刀疤。

“呱呱呱......”一大群鸭子在章欢和小七的驱赶下,“噗通”“噗通”跳下了河,欢快的在水中游着,不时地还扎一个猛子进去,再出来的时候嘴里已经叼着一条鱼儿。

鸭子赶下河,然后小七就和章欢一道儿在河边洗衣服。

三四月的天气已经渐暖,可是河水依旧冰凉,这是山上的冰雪融水,透骨的凉呢。

只一会儿的功夫,小七的手就红彤彤的,如同胡萝卜一样。

章欢不明白为什么小七那么喜欢洗衣服,尤其是喜欢给郑长生洗。

家里水缸里的水都不用,非得跑到小河边。

随着小七红着脸解释,她才算是明白了。

“少爷喜欢干净的衣服,山上的冰雪水最是干净,洗出来的衣服晾干了,穿在身上软和舒服。”

感情怀春的少女是这个样子滴啊,为了小情郎什么都不管不顾了,只一心的让“他”好。

章欢有点羡慕小七,女人能有一个心上的人挂念着,这是何等幸福的事情啊。

她活了十八年,可还从未对任何一个男人有过这种念想。

“可找到你们了,咦,小七,你咋不听话捏?让你不要在冰冷的水中洗衣服,偏不听,看看手都冻的通红了吧。”

郑长生一把拽过小七,然后双手紧紧的握住小七的手,用嘴哈着气。

小七脸羞的通红,头勾的低低的,脸上的红晕都要凝出水来了。

章欢望着眼前的一对儿璧人,呆呆的有点出神。

郑长生完全是下意思的动作,根本就没有那么多的杂念,可是在封建礼教大妨,男女授受不亲的伦理之下,这就有点意味深长了。

再说了,小七才十来岁,在郑长生眼里那就是一个孩子,关心爱护一下小孩子能有什么啊。

不过他忘记了他现在也是一个孩子,尽管他从不认为自己是一个孩子。

事实就是事实,这来不得半点虚假。

章欢的异样,小七的娇羞,他恍然大迷瞪过来。

额,赶紧丢开小七的手。

“你俩赶紧收拾东西回家,咱们要去京城了。”

“啥?京城?皇帝老子的地方,少爷,咱去那干啥呀,那边让养鸭子吗?”

小七似乎有点放不下她养的这群鸭子。

郑长生郁闷,这个傻丫头,不就一群鸭子吗?想要养,到哪里不能养啊。

方克勤来信了,信中对于郑长生考上秀才之事,表示很满意,没有辜负他的栽培。

另外朝廷现在重视文教,在全国各地招收学子进入国子监读书。

大明朝立国以来,可以说是一副烂摊子,连年的战乱,民不聊生,百废待兴。

千里无鸡鸣的景象到处都是,烂的不能在烂的烂摊子了。

可是老朱励精图治,雄心勃勃。

发誓要把大明建设成为一个,赶超唐宋的大帝国。

打天下可以马上武功,可是治天下那就得用文人笔墨了。

是以,从洪武四年正月起,也就是今年,朝廷下旨连续三年都要举行乡试,所有中第的举人免予会试,直接赶赴京师听候选官。

又从各行省的举人中选拔一些“年少俊逸者”担任翰林院编修,秘书监直长等官职,让他们在宫中的文华殿肄业,由著名的当世大儒宋濂以及招揽的其他名士大儒教导。

这是在为国家培养人才啊,老朱的雄心不可谓不大。

知道一国的强盛,离不开人才,所以大力的选拔任用年轻的人才。

郑长生想起了葛优的一句话:“二十一世纪什么最珍贵,人才。”

老朱的想法,跟葛大爷不谋而合,十三世纪的大明朝什么最珍贵,人才。

方克勤来信的目的,就是让郑长生赶赴京城,参加八月份的乡试,只要是中了举人,那就可以进入文华殿接受未来国之栋梁的培养。

有个牛逼的老师就是好啊,自己想到的人家早就给自己准备好了,想不到的更是未雨绸缪安排妥当。

他都想搂着方克勤的脖子“啵啵”的香上两口,这简直是太给力了。

信是夫子陆繁亲自送过来的,无他,朝廷这次的征召学子和大儒,他老人家也被朱皇帝给征用了。

你说你年老体衰,不想为官,可是为学总成吧?

不让你搅和进朝堂的风风雨雨中,让你替皇上教书育人,给你一个桃李满天下的机会,给你一个名垂青史的机会。

这对于清高孤傲的文人来说,是十分向往的。

是以,这次夫子陆繁要和郑长生一起赶赴京师。

第102章 将欲行

第0102章将欲行

郑家娘子要带儿子去京城了,这个消息不胫而走。

方郑两村的百姓奔走相告,郑家娘俩要走了,他们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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