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墨客 第281节

这在有几天就要过年了,却偏偏这个时候北方生变故。

而四皇子朱棣则是就番北京,本来他也是打算过完年出发的。

可是北方情况有变,他这个藩王维护北方的安宁是他应尽的义务,刻不容缓啊。

老朱给他配备的三卫精兵已经到位,就等着他这个藩王到来后出发了。

朱小四是独自出发的,他要跟随大军一起前行。

可是燕王妃徐妙锦和家人随从就不能跟随了,大军劳师远征的,家眷的话,不说速度能不能跟的上,有女眷在军中这就是不合律法的。

在加之燕王妃徐妙锦身怀有孕,也不宜长途跋涉,老朱特下恩旨,等麟儿降生后在赶赴北京。

这个时候的医疗条件可没那么好,尤其是妇科,或许京师太医院还有经年老手。

但是到了北京的话,那就没有那么容易找到好大夫了。

古时候女人生产是极为要命的事情,弄不好就是一尸两命。

留下燕王妃徐妙锦,这也算是老朱对儿子的疼爱吧。

作为朱棣的嫡长子,老朱的亲孙子,身上流淌的可是皇家血脉,老朱不得不重视。

尤其这个儿媳妇可是大元帅魏国公徐达的宝贝女儿。

不过尽管徐妙锦不随师出京,但是也还是来到接官亭为夫君送别。

朱小四拉着徐妙锦的芳香柔荑,轻轻的吻了吻。

臊的徐妙锦俏脸绯红,没有想到自家男人会在大庭广众之下吻她的手。

封建礼教,上至君王,中至百官,下至黎民苍生都是有约束力的。

这本该是闺房夫妻嬉戏的动作,在此场合做出,可是把一切礼教束缚都抛之脑后了的。

她知道自己的男人志向远大,想要驰骋疆场,想要建功立业,可是没有想到的是他竟然还是一个眷顾妻子家人的柔肠汉子。

因为朱小四掉眼泪了,一滴滚烫的热泪落在她的手上。

烫的她心头都要翻滚了。

她很想一下子扑入夫君的怀里,紧紧的抱着他不要分离。

但是身为将门虎女的徐妙锦知道,此刻大军出征在即,不是儿女情长的时候。

“夫君,莫要因离别而悲伤,男儿大丈夫应该志在天涯,岂能儿女情长。

妾身在此恭祝夫君,旗开得胜,马到成功。

替父皇,替大明守护好北方的门户。他日,妾身自会带着咱们的儿子寻你。”

说完,替朱小四擦掉眼角的泪水。

好吧,朱小四是有点失态了。

战争是无情的,一旦战事起,敌人可不管你的身份是将军还是士兵,敌人的箭矢是不会认得你是谁的。

一旦马革裹尸还,何其悲也!

“照顾好自己,咱们孩儿诞生日记得给我稍信儿。”

朱小四说完,回头向着远方看了一下。

官道上空空如也,只有寂寞的风吹舞着地上的雪花,偶尔摇晃一下路边冰晶一般的枯枝,几只耐寒的留鸟(跟候鸟不同,候鸟是要飞往南方过冬的)乌鸦“呱呱”的叫着。

一抹失望涌上了朱小四的心头。

大军敢在年节前出征,十分的少见,可是又不得不如此。

北方边军告急文书催促的紧啊。

老朱虽然没有前来送行,但是太子朱标却是亲至了的。

朱标身上一袭明黄色的衮龙袍,头戴金冠,一件狐裘斗篷裹在身上,显得很是威严。

这么多年跟在老朱身边的历练,已经颇有君王之威了。

“永昌侯,此去北地,一定要狠狠的打击蒙元余孽,扬我国威。本太子和皇上在京师等你的捷报飞传。”

说的很是冠冕堂皇,都是官面上的套话。

“臣一定不辜负皇上和太子殿下的期望,些许北元余孽不足为惧也!”

说完官面话,那就是私下里说的悄悄话了:“太子殿下,永和伯此人和臣之间,前阵子颇有瑕疵。

还望太子殿下从中转圜一二,来日此人必是您的得力助手。

此人深受皇上的信任和看重,而且年轻有为,还是皇太孙殿下的老师。

听说皇上对他的科学一道很是推崇,将来......”

朱标伸手制止了蓝玉接下来的话:“舅舅,莫要动了不该动的心思,我父皇龙精虎猛,相信他一切自有安排。”

好吧,蓝玉知道太子朱标说的有道理。

以皇上的心机和手段,他所担心的事情是不会出现的,自己还是有点多余操心了。

“好吧,臣就此告别,希望太子殿下保重。”

蓝玉带着亲兵护卫呼呼啦啦的前行。

朱小四走上前来:“哥,我走了,你要保重,替我好好照顾母后。”

太子朱标和朱小四的关系是所有兄弟中最好的,别的皇子见了朱标都称呼太子,或者皇兄。

唯有朱小四直接称呼喊他“哥”。

两兄弟的情谊可见一斑了吧?

朱小四生母死的早,从小就是吃皇后娘娘的奶水长大的,跟朱标可谓不是一母同袍胜似一母同袍。

“四弟,放心吧,母后那里不用担心,有父皇和哥在呢。

你此去北京,一定要好好的干。

争取给父皇和哥一个大大的惊喜,哥知道你打小就喜欢舞刀弄枪的,驰骋沙场是你毕生的梦想。

这次得偿所愿了,不过你一定要小心小心再小心。

刀枪无眼,箭矢无情,照顾好自己。

另外,父皇对于北京所寄予的厚望,希望你能明白。

父皇早有迁都之意,金陵京师之帝都,六朝脂粉之地,消磨了多少英雄志,又有多少沙场上铁血的汉子都化作了绕指柔。

长此以往,不等北元余孽来打,我们自己都把自己打败了。

还是父皇说的好,天子守国门,君王死社稷,这是何等的英雄豪迈。

所以四弟啊,到了北京你不但要尽力支撑北方的战局所需之后勤应用之物,还要加紧的筹备将来迁都之事宜。

任重道远啊你是,哥也不多说什么了,你心里明白就好。”

朱小四满含热泪的,使劲的点了点头:“知道了,哥!”

第414章 临别赠礼

朱小四翻身上马,挥手告别太子。

走了,京师!

一抖马缰绳,胯下马儿似乎懂的主人的心意。

唏律律一声长嘶,撒开四蹄,沿着官道疾驰而去。

“四哥且慢行!小弟郑长生前来送别!”

朱小四身子抖了一下,随手紧勒马缰绳,生生的拉停了胯下坐骑。

远处,一匹白马绝尘而来。

马蹄嘚嘚,踩的地上积雪翻飞,马上那人身上的雪白狐裘随风抖动,手中马鞭飞舞,似风驰电掣一般,疾驰而至。

好兄弟郑长生送自己来了,哈哈,朱小四一偏腿儿,从马上跳了下来。

“生哥儿,你怎么来了?”

他是真的没有想到,郑长生会来的,当然他也更不会想到郑长生来是他老爹准允的。

郑长生是真的想来送别好兄弟,可奈何身不由己啊。

现在有了老朱的首肯,这一切都不再是事儿了。

古人有折柳送别这一说法,可是隆冬季节,并无新柳嫩芽,只得作罢。

不过临别三杯酒,送行旧时友,还是硬是要的滴。

郑长生怀里揣着一瓶自己珍藏许久的烈酒,前来跟朱小四告别。

这酒叫透瓶香,是郑长生自己鼓捣出来的。

这年头的酒浓度大多是六到十度的,超过十度的那就是好酒了,像这个世界皇家御用的醉仙酿。

北宋的时候就出现了蒸馏酒的技术,不过不是很成熟,到了明中期左右才有了成熟的蒸馏技术,才把酒的浓度提高到六七十度。

郑长生实在是喝不惯这寡淡的酒水,再加之医学院也需要消毒的酒精,是以就自己鼓捣蒸馏出来几坛子烈酒,酒的浓度足有四十多度。

要知道这个时候能够品尝一口,入腹如烈焰焚烧一样的上好的烈酒,是多么难能可贵的事情。

尤其是喜好杯中之物者。

是以,郑长生没敢把这种技术传播出去。

粮食吃还不太够用呢,要是被有心人利用的话,在加之权贵们的消费市场大开的话,这绝对不是一个好现象。

除去给医学院使用的外,郑长生留下了一坛子供自己睡不着的时候享用一下,只一杯酒下肚就晕晕乎乎的梦里见周公去了。

也不知道朱小四这货是个狗鼻子,有一日他来到郑长生的书房里,闻到了浓浓的酒香。

这书房他来过无数次了,郑长生藏东西的地方他都知道。

只稍微一寻摸,就被他给从书柜里给扒拉出来了。

刚一拿到手里,虽然还没有开口,就已经闻到浓郁的香味。

“啊哈,生哥儿好不厚道,有如此美酒,竟然不让好兄弟享用,实在是太过分了。”

他自己打开封口,酒色清澈透亮,透着那么诱人。

他自己找来大碗斟满,似之前饮酒之牛饮鲸吞法。

额,一口酒下肚,就把朱小四差点噎死。

这酒真他娘的烈,喝到喉咙里犹如火炭一般,这种被火灼烧的感觉一直延伸到肚子里。

嗬,朱小四长出一口气,大呼过瘾。

别看只是一大口,比之前一干就是一碗的酒,可要烈多了。

他是满脸涨的通红,眼中都有了血丝,脑子里晕晕乎乎的如同腾云驾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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