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枭雄 第50节

  “我们出去就分手了,他向北,我往南,我怎么知道他去了哪里?”

  “那你发现什么敌情没有?”

  “没有,我只闻到烤肉香味,就回来了。”

  众人都会意笑了起来,就在这时,外面传来急促的马蹄声,所有人都停住了动作,就像被定身一般,随即,所有人都扔掉手中肉向马匹奔去,横刀出鞘,张弓搭箭,洞口处人影一闪,传来赵明胜焦急的声音,“火长,我发现突厥巡哨队了!”

  杨元庆走上前,沉声问:“在哪里?有多少人?”

  “就在北面二十里外,足有二十名骑兵,他们都在休息。”

  “大家再简单吃一点东西,然后出发。”

  杨元庆稳定住心中的紧张,他的第一次战斗,就这么悄然来了,众人迅速吃一点羊肉,便开始收拾兵器物品,大家翻身上马,跟随着赵明胜向北而去。

  ……

  他们的任务之所以叫做死签,就是不仅要深入敌军腹地,寻找敌军主力,更重要是他们要面对突厥人的游哨,这才是最大的危险,突厥人的游哨就是负责猎捕他们这些隋军斥候。

  遇到大队游哨,他们要学会躲避,但遇到小股游哨,最好是歼灭他们,同时从他们口中可以得到突厥主力的情报。

  他们今天遇到的,就是一股二十人的突厥游哨,也就是在山洞内过夜的突厥游哨,杨思恩的推断其实没有错,山洞里是只有十人,白天和另外一队巡哨在森林内汇合。

  在离山洞约二十里外的一片密林中,他们发现了敌踪,就是刚才突厥人休息的地方,但他们现在已经离开,从马蹄印判断,应该是向北而去。

  十名隋军斥候,像草原狼一般,尾随着突厥人的行踪一路北上……

  夜幕渐渐降临,森林的夜晚充满了危险的气息,月光从树枝桠中透入,将一道道惨白的银色投进森林,树干和枝叶以及草地都染上一层诡异的光泽,远方传来一阵阵的狼嗷,堆满了腐叶的脚下,有不知名的东西在沙沙游动,战马不时打着响鼻,这不是劳累,而是内心恐惧,斥候骑兵们谁也不说话,一个接着一个在森林里穿行。

  大约在向北走了五十里后,隋军终于找到了目标,森林深处,一团小小的火堆,在黑雾弥漫的夜里是那么的刺眼,这显示着突厥人内心的恐惧,昨晚在山洞内,他们并没有点燃篝火。

  在离篝火约六十步外,八名隋军斥候躲在几株大树后,等候着火长杨元庆和刘简的消息,刘简虽然喜欢说一些荤笑话,但他却是这一火斥候中经验最丰富的一个,他做了十二年斥候,他本身是匈奴人,会突厥语,对突厥人的习性很了解。

  十几名突厥士兵围在篝火边谈笑风生,火上也同样炙烤着一只黄羊,每人都有酒壶,酒壶里是马奶酿成的酒,刀和弓箭都在身边,但长矛却在马上,他们的战马拴在身后不远的几棵大树上,黑黝黝的一群。

  在距离篝火约十几步的一株大树后,刘简正附耳对杨元庆说着他的发现,“一共十九人,配双马,单弓,射程最多四十步,看见没有,最东边两人就是他们的头……他娘的,这是西突厥!”

  杨元庆正在看那两名突厥首领,一个身子瘦长,另一人好像挺年轻,脸被一棵树挡住,看不清相貌,两人皆头发披散,梳着小辫,皮甲脱掉了,衣襟敞开,火光将他们古铜色的胸肌映得闪闪发光,他们腰间各束一条黑带,这是十夫长的标志,两名首领,说明这是两支突厥巡哨。

  杨元庆眉头一皱,“为什么是西突厥?”

  “你看见没有,西面坐着一个粟特人,只有西突厥军中才有。”

  杨元庆也发现了,是有一个外貌不同于突厥人的士兵,深眼高鼻,不像突厥人的宽脸,但这个现在不重要,重要的是,他要怎么消灭这十九名突厥兵,至少还要活捉一人。

  他心中迅速推算一下,大概有了主意,便用胳膊碰了碰刘简,两人悄然离开,火光中依然是突厥人豪爽的笑声,谁也没有意识到危险就在眼前。

卷二 百战黄沙穿金甲 第九章 夜袭敌哨(下)

  幽深黑暗的深林内,一火隋军斥候兵正蹲在树下听着年轻火长的战斗部署。

  杨元庆其实也没有实战经验,他凭着自己的感觉进行分配任务。

  “我射第一箭,大家先射箭,然后疾冲突刺,最短的时间把敌人解决,只留一个活口,就那个粟特人吧!他的相貌特殊一点,留为活口,其他人全部杀死,关键是要隔开他们和战马,杨大熊,你和老刘,还有张锦缎,你们三人负责从西面包抄,拦截住他们,我和马勺从正东杀入,赵明胜和王三郎从正北,胖鱼和贺六从正南,动作要快,下手要狠!”

  “那我呢?”尉迟惇在旁边问道。

  “你……”杨元庆瞥他纤细的身子一眼,他是鹰奴,武艺不行,张锦缎的武艺虽然也不行,但他身材却很高壮,只能留下一个。

  “你在外围用弓箭冷射,不准人逃脱。”

  十名手下一一分配了任务,他们将缰绳勒住马嘴,自己口中咬一枚钱,牵马散去四面八方,杨思恩和刘简带着张锦缎向西面绕去,刘简轻轻捅了杨思恩一下,低声嘿嘿笑道:“那个尉迟好像是兔儿爷,杨刀头对他有点意思,我已经看出来了。”

  杨思恩瞥了他一眼,冷冷道:“你小子当心点,我们这个火长可能来头不小,不是一般人。”

  “你怎么知道?他没杀过人吗?”

  “不是!”

  杨思恩迅速瞟一眼身后一丈外的张锦缎,压低声道:“他给我这匹马,马鞍上有编号,我昨晚才发现,竟然是主帅杨太仆的马。”

  “杨太仆!”

  刘简大吃一惊,他捂住嘴,眼中露出惊恐之色,“你是说……”

  “我怀疑咱们火长是主帅的孙子,还有他那把金鳞剑,只有贵族才有。”

  刘简心慌意乱,“那……怎么办?”

  “什么怎么办?”

  杨思恩狠狠瞪了他一眼,“他娘的,你这个笨蛋,这是好事情啊!跟着他,前途无量,懂吗?”

  刘简眼睛陡然一亮,狠狠给了自己一嘴巴,“我这个蠢货,怎么就没想到。”

  杨思恩又看了一眼张锦缎,见他神情很紧张,心中不由鄙视,杨元庆也知道张锦缎无用,所以才交给他们二人,张锦缎见杨思恩目光凶狠,不由胆怯向后退一步,不敢听他们说话。

  杨思恩又压低声音道:“我也看出来了,尉迟是个兔儿爷,而且很喜欢火长,咱们心里要有数,装着什么都不知道,别他娘的捅出来,没好果子吃,知道吗?”

  “嘿嘿!放心吧!我老刘不蠢。”

  他们两人向张锦缎一招手,三人加快了速度,牵着马迅速向西而去。

  ……

  杨元庆带着手下马勺负责东面,马勺真名叫马绍,因头长得很扁,像个马勺而得名,他为人直爽,头脑也不聪明,但人很凶悍,是陇西羌人,身材雄壮魁梧,不亚于杨思恩,两臂尤其长,天生神力,使一把八十斤重的砍刀。

  斥候是军队的特种部队,都是士兵中的精锐和特长兵,兵器也不一定全是长矛,很多人参军前都练过武,像这个马勺,入伍前当过镖师,一直使用大刀,不过他今年已经二十五岁,体能不可能再有突破。

  他跟随着杨元庆悄悄地摸索到离突厥士兵十几步外的地方,压低声音道:“火长,我的弓箭不行,我就直接突击,砍死四五个突厥人没问题!”

  “可以,等我的箭射出,我们一起杀进去!”

  杨元庆带着他走到一棵大后,已经可以清晰看见火光中的情形了,他向马勺摆摆手,停住脚步,两人翻身上马,杨元庆抽出五支箭,将四支含在口中,他并不急,等待伙伴们就位。

  一盏香后,南面传来一声夜猫子的啼叫,这是胖鱼和贺六发出了暗号,表示他们已经准备就绪,这两人是四组中实力最弱的一组,他们已经准备好,那就说明别人都没有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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