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元庆跟伙计走进店铺,店铺客堂不大,没有什么橱窗之类,墙上也没有挂什么大众首饰,这里的珠宝都是价格昂贵,一般不会轻易取出,基本上都是伙计和客人一对一介绍。
他们走进内堂,内堂里摆了五六张坐榻,这里才是交易处,或许是时间稍早的缘故,内堂里没有什么人,只有大掌柜吴应礼在接待一名卖珠宝的客人。
吴应礼是杨元庆的老朋友了,杨元庆所猎的第一只金钱豹便是卖给此人,吴应礼在东市有个绰号,叫吴剥皮,盘剥上家极狠,怎么还会有人卖珠宝给他?
杨元庆不由向卖珠宝之人望去,这是年轻男子,二十四五岁的样子,身材中等,相貌斯文清秀,穿一件灰衣布袍,头戴平巾,衣服和平巾都显得有点破旧了,看得出这个很寒酸,他身边带着一名约六七岁的小娘,年纪虽小,却长得俏丽可爱,一双幽静明亮的大眼睛,乖巧可爱的鼻子,鲜红的嘴唇,她非常文静,乖乖地坐在一旁,应该是男子女儿,和她父亲一样,她也穿着粗麻布裙,但干净整洁,让人心生喜欢。
杨元庆刚坐下,便听吴应礼那职业性的盘剥之刀举了起来,“这位公子,你这祖母绿是哪里得来?若被官府知道,恐怕你会吃官司的。”
……
“这是我的祖传之物,和官府何干?你要买就买,不买,我换别家去。”
这男子颇为硬气,让吴应礼的盘剥之刀劈了个空,吴应礼干笑两声,又道:“你这祖母绿是不错,但你要价太高,我最多给七百吊钱,你卖不卖?”
“这位掌柜,你也太狠了吧!这对手镯至少值两千吊,我要一千吊已经是折一半价,你还要再压价,不行,最少一千吊。”
杨元庆探头看了看,只见桌上摆着一对用祖母绿雕成的手镯,材质碧绿晶莹,有种水一般细润之色,毫无一丝杂质,式样古朴,一看便是极为名贵之物,卖一千吊确实不贵。
吴应礼却摇摇头,“你这玉镯虽然不错,但一般人还真不敢买,你应该明白我的意思,所以我最高只能出七百吊,若你不卖,我就还给你。”
男子的脸微微一红,似乎吴应礼的话戳中了他的要害,他不想卖得太贱,可是他又急需用钱,让他着实有点难以决定。
吴应礼眼光毒辣,已经看出对方动心了,便又鼓动他,“怎么样,答应了,我马上把钱给你,而且是给你黄金,现在一般店里还付不出黄金。”
男子心一横,正要答应,杨元庆却在一旁笑道:“一千吊,我买了。”
吴应礼仿佛一脚踩空,险些滑倒在地,他一扭头,满脸愤恨之色,这是他的店,谁敢在他的店里抢他的生意,对他却一下认出杨元庆,愣住了。
“杨哥儿,是你?”
杨元庆慢慢走上前,笑眯眯地拍了拍他的肩膀,“老吴啊!做人要有点底线,你若下手太狠,当心把自己的皮给剥了。”
吴应礼当年就知道杨元庆武艺高强,现在长这么高了,更不会简单,若打起来,自己店中几个护卫根本不是对手,自己会吃大亏,这对祖母绿玉镯名贵异常,京中权贵会人人争着要,他至少能卖六七千吊钱,这笔大买卖,他可不想让给杨元庆。
“这个……好吧!既然杨哥儿说情,那就这样定了,一千吊,我们成交。”
不料那男子却摇摇头,从桌上拾起玉镯,“我不卖给你,我卖给这位公子。”
他对杨元庆道:“一千吊,我们成交。”
吴应礼急了,“这样吧!我出一千五百吊,你卖给我。”
杨元庆身上只剩下一百枚罗马金币,他双手一摊,无可奈何道:“我一共只有一千吊,一千五百吊我拿不出。”
吴应礼大喜,“那就我买下了,一千五百吊,我马上给你现钱。”
年轻男子轻蔑瞥了一眼吴应礼,不耻他的人品,他把玉镯递给了杨元庆,“只要一千吊,我卖给你。”
吴应礼嘴张得老大,半天也合不拢,眼中的懊悔流露无遗,为了三百吊钱,他竟丢了一笔净利几千吊的大买卖,他真是把自己的皮给剥了。
玉镯进杨元庆手中,他立刻感到一种温润之感,果然名贵异常,他取出一只钱袋,递给年轻人,笑道:“这里面是一百枚拂菻国金币,去柜坊可以换一千吊钱,公子请看一看。”
年轻公子打开袋子看了一眼,便塞进自己怀中,杨元庆笑道:“公子不数一数吗?”
“不用,多一枚少一枚其实无所谓,多谢杨公子。”
年轻人向杨元庆一拱手,便牵住女儿手道:“月仙,我们走。”
杨元庆跟他走到大街上,在他身后拱手笑道:“公子贵姓?”
年轻人犹豫一下,但手中牵的女儿却抢先说道:“我爹爹免贵姓萧,我叫萧月仙,多谢大哥哥。”
“原来是萧公子!”
杨元庆笑着向他行一礼,“以后有缘,我们再见。”
“好!有缘再见。”
年轻人牵着女儿快步向都会市大门方向走去,渐渐地便消失在人群之中。
“此人不错!”
杨元庆心中暗暗称赞,他又从怀中摸出这对祖母绿手镯,越看感觉越好,带上手臂会感到一种温暖,本来他是要买寿礼给乐平公主,这一刻他改变了主意,这对手镯他决定给自己婶娘,婶娘手臂疼痛,这对镯子对她最好。
至于乐平公主那边,反正他也给过她人情,身上还有几吊钱,就买两匹绸缎给她做寿礼。
这时,吴应礼在店里喊:“杨哥儿,别怪我没提醒你,这镯子不是一般人能用,里面刻有一行字,你自己看看吧!”
杨元庆又仔细看了看镯子内面,确实刻了一行小字,‘萧梁皇室宫藏’,杨元庆微微一怔,原来这是梁朝皇宫之物,那这个姓萧的年轻人,难道也是梁朝贵族?
……
杨元庆随后又在都会市买了两匹绸缎,伙计替他包裹好,他又写了张名帖,命伙计替他直接送去乐平公主府。
想到明天便是乐平公主寿辰,他的衣服要么是边塞军服,要么是一身蓝衣布袍,显得有点寒酸,不说需要穿得多华丽,至少要买一身过得去的行头,他转身便向沽衣店而去,可走了几步,他似乎想起什么,一摸怀中,脸上渐渐出现了一抹苦涩的笑意,他才发现,此时他身上竟已是分文皆无。
……
卷四 漫天外云卷云舒 第二十四章 公主寿宴
四更时分,杨元庆便起床了,今天不仅仅是要练武,他还有一件重要的事情要做,在他所住的小院里有一口水井,平时洗漱都从井里打水,但今天他却坐在井边,赤着上身,全身只穿一件小短裤,他在奋力浆洗自己的军服,在他脚边放着一小盒用干皂角豆磨成的粉。
今天他要去参加乐平公主的寿宴,穿蓝衣布袍肯定是不行,可他一共只有四身衣服,两套布袍,一套军服,一套明光铠甲,思来想去,他只能穿军服前往,这在某种程度上也代表了他的身份。
只是他的军服有些血迹斑斑,必须洗干净了,杨元庆抓了一把皂角粉,均匀地抹在衣角和前胸,开始奋力揉搓,军服布料是用细麻布织成,非常结实,穿在身上也很舒服。
自己洗衣服,这在其他杨府子弟看来,完全是不可想象,但对杨元庆,这却是再正常不过,他从五岁起便开始洗衣服,小时候,他就常常跟着婶娘去务本河边,帮婶娘一起洗衣服。
借着淡淡的月色,胸前和肩膀两团暗色的血污已经褪去,杨元庆又打上两桶水,将衣服漂洗干净,这才把衣服拧干,抖了抖,晾在院子里的细绳上,这样到中午时,军服就应该干了。
洗完衣服,时辰还早,杨元庆轻轻活动一下肩膀,随手从树下拔出横刀,慢慢走到院中,凝住精神,寻找到最佳状态,霍地一刀劈出,雪亮的刀光在月色下一闪而过。
……
乐平公主杨丽华的寿辰早在一个月前便开始准备了,依照杨丽华安静的性格,她不喜欢这种大肆铺张的庆祝,一家人安安静静地吃顿饭就是最好的过寿,况且这也并不是什么大的寿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