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其是百姓,本来多年未经历战事的他们,对于战争的来临有着莫名的恐惧感。但裴旻这漂漂亮亮的胜利,让他们意识到自己是天朝上国的子民,区区吐蕃蛮夷贼寇,如何会是对手?心中大安,纷纷响应户曹参军范晨招募,愿意担任役夫协助守城,顺便混些额外的食物钱财一举多得。
为了庆祝,旗开得胜,长史鲁钰从府库里拨出银钱在瓮城中举办晚宴来款待此次出征的将士,同时还发放饷银以资鼓励。
鲁钰最初只打算发放出战兵士的饷银,但在裴旻的提醒下,连同城中守卫休息的兵士也一并发放了。出征的将士固然值得嘉奖,可在城中坚守岗位的兵士也是有一定苦劳的。额数自然要比出征将士少,却不能不给。
安抚了他们不满的情绪之余,同时也让他们知道了一件事情。战争并不可怕,反而是发家致富的一条出路。只要有功,一定会得到封赏。
有前车之鉴在面前,那些心中稍微有点抱负追求的,斗志多多少少的提升了。
但晚上的庆功小宴,却只有出战的兵士参加无疑。
今日征伐,出战的兵士分为三波,豪门护卫、金城守兵以及西域的雇佣军。他们各有各的圈子,想要他们融在一起,并不是见容易的事情。豪门护卫、金城守兵还好说,但是西域的雇佣军们,他们很多一部分人连华夏语都不会说。面前混在一起,反而坏事。
在裴旻的提议下,豪门护卫、金城守兵就在瓮城下举办犒赏宴,金城的瓮城足够大,分成十数个宴会火堆,由他们自由吃喝玩乐。反正吐蕃大军抵达金城还有几日,可以适当的放松。
至于西域雇佣军直接在成功包了一家饭馆给他们。毕竟他们并非是唐军,而且收得也不是他们的钱,干的却是卖命的活。美食佳肴的款待,也是他们应得的。
战时禁酒,这是军中铁的规定,瓮城犒赏宴上喝的都是羊奶马奶,经过特别加工过的羊马奶,味道就跟后世的饮料相差无几。因为羊马肉食管够,昂贵的牛肉也准备了许多,寻常兵士一月都难得吃上几次肉食。尽管无酒助兴,所有将士依然吃的极为高兴。
裴旻作为此战最大的功臣,自是受到了所有将士的敬重,是宴会的核心人物。他毫无架子,以奶带酒与将士们喝了痛快,十数个火堆从头敬到尾,无一落下。
裴旻的身份,在他们而言可谓高高在上,他如此亲民,自然让所有将士心生好感。
与这边的将士聚完,裴旻又往雇佣兵聚会的饭馆。
本来裴旻还以为饭馆里会乌烟瘴气,酒肉味道冲天。不想饭馆确实热闹非凡,百余猛士聚在一起嬉闹,大块的吃着肉,有角斗的,有比手劲的,还有赌博的,就是没有一点酒味。他却不知,雇佣兵有雇佣兵的规矩,正规的雇佣兵重视自己的名誉,他们执行任务的时候是不喝酒的。
阿维叶、萨伏伊是商人,为了免得给黑吃黑,请的自然都是雇佣兵界信誉好的。
裴旻方刚走进饭馆,却见那个斩杀吐蕃千夫长那脱脱的红袍雇佣兵,一刀磕飞了对手的兵器,兴奋的挥了挥手,叽里呱啦的说了一大堆。
语言不通,裴旻也不知他说什么,但从表情上来看应该是赞美手中的刀好使,想着这红袍雇佣兵挺有眼光的:那脱脱的刀确实不是凡品。虽说这家伙私藏了战利品,但人是他杀的,给他也是无妨。
一位通晓华夏语的雇佣兵来到红袍雇佣兵身旁,欣羡的看着他手中的刀道:“肯德里克,你的运气真好,这把刀可以卖好多的宝石。”
那个叫肯德里克的红袍雇佣兵也改用了华夏语道:“刀用的很顺手,不卖。现在它是我第二生命,多少宝石,我都不卖。记住,摸扎,不是我肯德里克运气好,是我肯德里克够强,在我前面不是还有好几名唐军?他们就是太弱了,给对方杀了。而我够强,这刀是我的。”
裴旻听了这话,眉头挑了挑,唐军不强,这个他不否认,但绝对不弱,至少今日的表现,完全超出了他的想象。何况就算不强,却也轮不到一个他国人来说,大步走上去道:“依照你的逻辑,我要是比你强,这把刀就是我的了?”
肯德里克看着裴旻,脑中想着今日那纵横敌丛的英勇,眼中燃起昂扬战意,高举了手中的长刀,道:“你打赢我,这刀就是你的!”
好勇斗狠是他们雇佣兵的习性,周边百余人得知此事,纷纷空出位子,嗷嗷大叫。
第十三章 草圣扬威 三年之约
肯德里克的凶悍在西方雇佣兵界是大大有名的,他是古代希腊斯巴达的后裔。就如传说中的一样,斯巴达人以战为生,是天生的战士。肯德里克十八岁开始从事雇佣兵行业,至今三十五岁,几近二十年的雇佣兵生涯,闯下了偌大的名号。
裴旻在西方名不经传,但今日他身先士卒。斩杀敌首,论及杀敌数量,无人可比,勇力是有目共睹的。
西方远比中原更重视勇士,能亲眼见一见东西方的勇士对决,饭馆里的雇佣兵们呼喝着,围成了一圈。但大多人都在喊着“肯德里克”,毕竟同为西方人,为自己的同胞打气理所应当。
肯德里克一手高举着盾牌,摆开架势,双足弓步而立,坐马沉腰,另一手不断的转着手中的赤刀,深邃锐利的眼眸盯着面前这个少年郎,意图从他身上找出破绽。然而瞧着那一身的破绽,肯德里克心里反而一颤,不知应该如何下手。
对方就好似普通人一样,一举一动,充满了可趁之机。这种情况若出现在一个不会武艺的百姓身上,那就是一刀了账。但出现在裴旻这种人身上,可就非同寻常了。
那每一个破绽,就如他们神话里的潘多拉魔盒,充满了致命的诱惑力,时刻吸引着他进攻。越是如此,肯德里克那死亡线上滚爬出来的第六感,越是能察觉破绽背后的危机,反而不敢动手。
裴旻不疾不徐的抽出了秦皇剑,看着盾刀相配,攻守结合的对手,心中也不由赞叹:西方的拼杀技艺,或许不比他们中原的功夫,百派齐放,各有玄妙千秋。但那从杀伐中承传下来的搏杀技巧,却也有值得称道之处。见肯德里克不先出手,他也不急着进招,双目低垂,手中剑斜指身侧,有若老僧入定。
修心是他们中原人的武学的最大特点,道学是中国古文化的起源。即便是武功也融入了这道家的至高学说。平心静气,进入物我两忘之境,无悲无喜无怨无怒,将天下万物置身事外,以发挥自己所有潜能。
肯德里克哪里知道这个中奥妙,只是见对方一动不动,全身破绽,却有一种让他心悸的感觉。
直觉、本能是西方功夫的精髓,肯德里克深得三味,见对手如此,那敢掉以轻心,随即心中又是明白自己畏首畏尾下去,到了最后怕是连出手的勇气也没有了。
进退两难!
还未出手,已经将他逼得进退两难。这是他纵横西域十数载,从未有过的事情,心底不由感慨,暗忖:“在西域时,就曾听说天朝的武学跟大海一样宽广,我还不信。现在看来,一点也不假。一个如此年少的少年,竟有这般能耐……”他却不知,此刻站在他面前的少年,却是当世难得的好手。
周边雇佣兵们大气也不敢出一个,皆看出了场上的局势。想不到赫赫有名的肯德里克,竟然给逼得出不了手,实在不可思议。设身处地的一想,均是冷汗直流。
肯德里克知道越拖下去,对自己越是不利,当下不再迟疑,随着前跨的步法,手中赤刀往裴旻疾射而去。他在进攻的时候,左手将盾牌半举,进可以盾牌砸击,退也可以护着全身要害。配合这一剑的攻势,攻守兼资,一出手便以全力施为。
裴旻存心要给肯德里克一个厉害,让他知道中原大唐人才辈出,容不得异族番邦小觑不敬,同时也展示自己的肌肉。这饭馆里的雇佣兵,收的不是他们的钱,想要真正的让他们听话,如指臂使,必需要有令他们信服的实力。看的出来肯德里克实力不俗,很得雇佣兵们的信任,打赢了他,会有非常明显的效果。
在肯德里克赤刀出手之际,裴旻的长剑也在第一时间挥洒而出。他存心立威,用的正是自己最为纯熟的草圣剑法。如今他江湖比斗经验丰富,胸中所藏剑招千百,各有千秋。算得上是绝技的莫过于越女剑、斩虎剑以及草圣剑。其中越女剑、斩虎剑,分别学至于公孙曦、罗烈,草圣剑却是他自己从张旭书法中领悟来的。
也因此对于草圣剑的了解,远在越女剑、斩虎剑之上。论刁钻精妙,草圣剑确实不及越女剑,比刚猛霸道也不如斩虎剑,但是草圣剑却兼容两者所长,即有奇诡的剑路又有澎湃的力量,最为关键的是草圣剑还有自己的特点:就如张旭的草书一样,绵延不绝,一气呵成,不到收笔的时候,笔不会停……
赤刀与秦皇剑碰撞在了起!
“当!”
星火四射!
肯德里克面色一喜,不分上下,心中想着不过如此嘛!却发现剑芒再次迫体而来……
肯德里克也是不惧,以左手盾牌抵挡。左臂的力量不及右臂,只觉手腕发麻,勉力稳住了身子,正想着轮到自己了,还未出手,又见一剑刺击而来。
肯德里克从未见过这么快的力度又如此强悍的剑,施尽浑身解数,赤刀格挡,刀剑再次相触,顿觉对方宝剑力道沉重如山,不由被震退半步。
还没等他缓过气来,第四剑再次溯胸而来。
肯德里克只能再以盾牌抵挡,勉强接下第四剑,第五剑再次袭来。
这就是草圣剑法能与越女剑、斩虎剑相提并论的关键。张旭游览长江、黄河、大海,从澎湃的江海中,感悟草书的意境,而裴旻从张旭的草书中体会剑法的神髓,也带着江海之气。江海之力,不在于一时的汹涌,而是一浪接着浪,滴水穿石。
裴旻步步逼近,自从习得斩虎剑法,他领悟了力量收发之道,再次改良了草圣剑,将步法辅以剑招,出剑收招犹似行云流水一般,瞬息之间,全身便如罩在一道光幕之中。
“当当”之声不绝于耳。
裴旻在眨几下眼的工夫下又向肯德里克连刺带斩的出了六剑,每一剑所取角度均是刁钻诡异,若羚羊挂角,又像一道道的激雷电闪。肯德里克哪里见过这种诡异,不符合逻辑道理的剑法,给杀得只有招架之力,不住后退。
雇佣兵早知裴旻剑法卓然,殊不料剑法精妙如斯,肯德里克完全没有还击的余地。
只是瞬间,他们就给裴旻的剑法折服了,集体叛变,狂嘶猛叫,如痴如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