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西方狮王便如狮子一样灵活,根本无暇顾忌爱驹,一个灵活的一个地滚,避免给爱驹压在地上,然后上了一匹无主的战马,直接高喝道:“无敌的勇士们,跟着你们的王的脚步,冲……”
他根本不去组织动荡,直接发动了攻击。
面对这种情况,越是在意这小小的动荡,越容易让敌手一举冲垮。
速度始终是骑兵最大的倚仗,莫斯雷马萨已经意识到在他们受到弓箭袭扰的那一瞬间,对面的唐军已经将主要突击点定在了此处,多耽搁一点时间,他们的危险就多一分。
在当前之局,能够结果了地方的统兵大将,无疑是反败为胜的最佳手段。
对于自己的武艺,莫斯雷马萨还是极有自信的。
无独有偶,裴旻的想法与莫斯雷马萨一样。
他正是料定地方大将的方位,才特地以骑弩攻之。
运气好直接一波带走敌方统帅,万事大吉。运气不好也能乱敌方阵,创造战机。
见对方反应如此迅捷,裴旻已然断定对方主将犹在,而且指挥能力超凡。
裴旻策马前冲,寻找敌方大将,突然就看到一顶狰狞的兽面战盔,裹着一股风,笔直地向自己冲过来。
就在裴旻看到了莫斯雷马萨那一瞬间,莫斯雷马萨也看到了那熟悉又陌生的身影。
现在是黎明前期,天还未透亮,仅凭火光,两人来不及看清对方的长相,但不约而同地明悟了对方的身份。
他们接触的时间并不长,但毫无疑问在彼此眼中皆是此生最重视的对手。
眨眼的工夫,人已经冲入了两丈之距。
双手长剑毒龙一般的瞬间就点在裴旻的面门。
裴旻瞬间进入空灵境界,在这杂乱的战场,在这万人拼杀之地,一瞬之间,他的眼中脑海中,没有任何人的存在。
不管是兵士,还是莫斯雷马萨这个对手。
有的只是对方的剑!
一把明晃晃的双手长剑!
微微抬起了左手,便在莫斯雷马萨一剑将裴旻刺个对穿的时候。
莫斯雷马萨发现自己的剑刺进了裴旻左手的剑鞘,一道寒光斜刺里劈来。
莫斯雷马萨冷汗直流,不带任何犹豫的松开了持剑的手,整个人直趴在马背上,冰凉的寒意从脑顶飘过,削飞了一撮毛发……
莫斯雷马萨甚至都不知道飞扬的毛发是自己的,还是战马飞扬的鬃毛,或者两者皆有之……
莫斯雷马萨这辈子都不会忘记自己在长安与裴旻那轰轰烈烈的一战。
那是他平生第一次战败,他这些年一直引以为耻,苦练自己的武技剑术,只待有朝一日能够一雪前耻。
今日一个照面,莫斯雷马萨骇然发现自己实力今非昔比不假,可自己的对手已经到了自己追溯不到的境界。
裴旻这一剑展现出了碾压性的可怕实力。
第五十四章 气盖万夫……雷万春
一剑过后,裴旻在第一时间走出空灵之境,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心底却大叫“可惜”,要是这一剑将莫斯雷马萨斩杀,那西方的战局就可以定下了。
两人都处在高速冲刺之下,这一招而过,立时交马擦身而过,就算自己调头而追,也没有多少机会能够追上克敌,还会影响士兵的突击。
因小失大!
裴旻只能继续前冲。
枪剑交错,在秦皇剑的锋锐之下,一切兵器结皆为凡铁,阿拉伯最前锋的战士带着两端的兵器溅血倒下。
还没喘过一口气,随着尖锐的破风声,一支铁枪从正前方如毒蛇般刺过来。枪尖吞吐闪烁不定,忽然抖成一朵枪花,捅向裴旻的前胸。铁枪还未到,已经带起了破空之声。
裴旻反手一剑,搁在枪柄上,顺势而下,荡开对方长枪之余,在敌人的胸口开了一道口子。
“好家伙!”
裴旻暗叫一声,从服饰来看,对方就是寻常的兵卒,只是这寻常兵士的战斗力都不可小觑。时间也不容他多加感叹,又有三名敌骑挺长枪向他急冲过来。
裴旻将身体伏低闪过长枪,反手同时用力运剑横扫:颈血狂喷一尺多高,连人带马六颗头颅飞上了黎明的天空。
还未等裴旻缓过神,又有长枪向他杀来。
这就是战场,武艺再高也没有松懈的余地。
但裴旻的剑术已达化境,一身武艺早已化繁为简,脱离了招式的束缚,回手又将来敌杀了。
不管有多少敌人,裴旻所到之处,都用最快最简单的方式将敌人刺杀。
看他在战场上杀人,就如吃饭喝水一样简单,不费吹灰之力,一个个骁勇的阿拉伯兵在他面前,却如如纸糊一般。
裴旻是一个很好的统帅指挥,但显然不是一个很好的将军。
他的剑下无一合之将,但缺乏那种让士卒热血沸腾的激情。
这一点雷万春显然做的更好。
雷万春气盖万夫之敌,双锤飞舞之下,呼喝连连,他不追求别的,只图一个爽快。
哪怕敌人的长枪刺进了他的身体,他也不去防守,而是一锤挥过去,拼着身上留到疤,也要将敌人的脑袋给砸裂。
勇猛、彪悍!
这种悍勇气盖直接影响兵卒的气势,令得兵士爆发出舍生忘死的可怕气势。
兰达来麾下的兵马也是阿拉伯的精锐,但他们对上唐王朝的第一军神策军显然要逊色许多,加上雷万春带起的彪悍气势,一时间只有挨打的份儿。
兰达来只见唐军精骑人头涌涌,犹如地狱冒出的群鬼,屠杀着自己麾下的兵事,心底又怒又悔。
想不到自己一时计较得失,居然让自己的兵陷入这般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