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唐大农枭 第11节

于秋说这句话的时候,眼神不经意的看了一眼张喜儿,却发现她完全没有被打脸之后的疼痛感,正开心的在网子和地沟里抓着物,顿时让得意的他,有种无处显摆的失落感。

大头,憨子,以及所有前来的妇人和孩子此刻都非常兴奋,因为,山坳才烧到一半,物就已经装满了两个麻布袋子,而且,看草林中的响动,还有不少物在慌不择路,朝这边跑。

“快看,有一头黑毛野猪,冲进溪水里去了。”

火虽然是沿着山坳的边沿点的,围成了一个圆圈,但是,燃烧的快慢,却不是于秋能够控制的,他一早就听到了山坳中有野猪的嚎叫声了,只是没有确定位置,现在看来,这山坳里面居然有一个野猪洞,幸好自己这些人刚才没有惊动野猪,否则,还不知道是什么情况。

不过,等到于秋随着小虎的喊声往溪水里面看的时候,却是莞尔一笑,就算惊动了,其实也没什么,因为,那就是个小猪崽,最多三十来斤的样子,齐腰深的溪水,直接就淹了它的头,拱进水里之后,它正奋力的划拉着,或许是身体被大面积烧伤的缘故,貌似已经没什么力气了。

而这个时候,作为村里唯一的青壮男丁,于秋也该出手了。

快步的朝那小野猪落水的地方冲去,还没等他跳进溪水里呢!又听见山坳里几声猪叫,三头差不多大小的野猪也一起朝溪水冲了过来,浑身的猪毛此时都在燃烧。

“快拿绳索捆猪。”

如果是成年的大野猪,于秋是断然不敢将其生擒的,三十来斤的小野猪么,应该是才满月没多久的猪崽,于秋自然是不客气了,如果只是一些皮外伤的话,这些猪崽大多还能养活。

很快,张喜儿和赵七娘等人也冲进了溪水之中一起帮忙,虽然溪水透心的凉,但是她们也一脸兴奋,这可是几十斤肉食啊!

不一会,四只猪崽就被几人用草绳捆住了脚,虽然在哼哼唧唧的叫,却也没有了多少力气挣扎。

在将身上湿漉漉的衣服脱下来的时候,于秋发现怀里居然有条巴掌大的鲫鱼。

想来,是刚才自己跳进河里抓野猪的时候,在溪水中胡乱钻进自己衣袍里来的,看来,常年无人光顾的山溪之中,鱼货还是十分丰富的,倒是叫于秋莞尔一笑道,“又能省下不少功夫了。”

不多时,大火就把豁口处前面的草地烧着了,众人便再也不指望有物能从山坳里跑出来,快速的收了渔网,于秋将身上的麻衣在升起的火堆上架起来烤,又用渔网在山溪里打起了鱼,不运动起来,他这具没穿衣服的身体,可抵抗不了这初春的寒冷。

古代生态环境好,常年没有人来的山溪里,鱼儿特别多,于秋一网下去,总能捞上来十条八条或巴掌大,或筷子长的鱼货,甚至还有那种七八斤重的大青鱼,他都让孩子们捡了之后交给几个妇人打鳞去腮,准备下锅。

反正有沿途采摘来的嫩紫苏叶,晚餐的这道炖鱼汤的味道,基本能够得到保障。

“物清点出来了么?”

发现几个寡妇的视线总是往自己身上瞄,于秋急忙将烤的半干的麻衣穿上道。

女人好起色来,比男人也好不了多少,自己这具健美的身体,可是原主从八岁开始,偷偷练出来的,别说是这些寡妇,就是自己看了都喜欢。

“五只大山鸡,九只羽毛还没有长好的小山鸡,六只大野兔,十五只小兔子,三十二只田鼠,四只小狍子,三只黄鼠狼,还有两个臭鼬,大小六只刺猬,七只在草林子里做窝的野鸭。”一个身高只有一米左右,却已经有九岁的小男孩指着各个袋子道。

“狗儿你识数?”于秋有些意外的看向这个孩子道。

“我能从一数到一千呢!”狗儿有些得意的道。

他虽然是村里的娃子中年龄仅小于憨子和大头的娃娃,但是存在感却一点也不强,因为他个子小,力气也小,数字是他前两年看到卢家的人来村里放贷粮种的时候偶然接触到的。

那个时候,他娘问卢家的管事,借一斗粮种要还多少白面,借两斗粮种要还多少白面,听到卢家的管事轻易的就说出了数字,他觉得很厉害,就在一旁观看了整个放贷粮种的过程,知道了一些数字方面的知识。

后来卢家的人来收息了,他又在一旁观看,不仅懂得了一些加减法,以及重量换算,还懂得了乘法,学会了计算利息,这在村里的孩子中,已经算难得了。

当然,与已经蒙学,或者后世九岁的孩子相比,他还有些差距,只是,他在数字方面,比村里其它的孩子更加敏感一些而已。

也正是因为他让大家懂得了这些数学知识,才让大家懂得了高利贷的可怕之处,明白了村子里之前消失的那些人家真正消失的原因,对其产生了惧怕心理。

于秋摸了摸他的头夸奖道,“很不错,以后我会教你更多数字方面的知识,你和他们要看好袋子里这些活着的小野兔,小山鸡野,等回去之后养起来,或者拿到洺州城里去售卖,这样就会赚到很多钱。”

闻言,一直把这些物当食物看的小家伙们却是一脸失望,愚昧的思想,决定了他们想问题的长远度,在他们看来,满足自己的肚子才是眼下最关键的,于秋这种把所有东西都往钱上面想的思想是有问题的,所以,于秋对他们的思想改造,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

围着火堆,众人吃了有生以来最饱的一顿晚餐之后,就开始起身返程,山坳里面只是一些杂草和低矮灌木,燃烧的时间不会太久,过几天再过来的话,这里应该是一片遍地碳灰的白地了,反正北方之地的山林中,蚂蟥虫子少的多,如果能有几场春雨将这些碳灰冲刷到山坳的底部,夯实地面,那就更好了,通常情况下,这样的地,不会太吃水,等到于秋引溪水来填充山坳的时候,就能够更加快速一些。

第十三章 进城前的准备

“快乐池塘栽种了,梦想就变成海洋,鼓的眼睛大嘴巴,同样唱的响亮,借我一双小翅膀,就能飞向太阳,我相信,奇迹就在身上,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

歌谣是一路伴随着队伍行进而唱响的,孩子们在于秋的带领下,唱的很欢实,这种群体发出来的庞大音量,也能驱赶一些敢于窥视他们的野兽,主要是压制那几头被妇人们抬着的野猪崽哼哼唧唧的叫唤声。

山坳里被火烧死的小动物可能会很多,山龟,蛇,还有一些藏在地下土洞里的动物,大多都没有及时跑到安全区域,但绝不包括生养这四头小猪崽的大野猪,他们的生存能力可比这些小野猪强的多,应该是正好外出觅食了,没赶上回来。

今后想要在这种山林里生活,如何对付野兽,也是必须考虑的一个问题。

于秋并不打算让大家将这些物全部都吃掉,像刺猬,身上没有几两肉,但却是药铺里经常收购的东西,小兔子,养大了吃才划算,而且,兔子的繁殖速度仅次于老鼠,除了能够贡献肉食之外,皮毛也是北方做衣服的好材料。

大家现在对于秋的决定基本不再有意见了,两次打脸让他们清醒的认识到,于秋虽然在某些事情上显得不靠谱,但是在他非常坚持的事情上,还是有点给力的。

于是,如何去洺州城赶集出摊就成为了大家一路回来讨论的事情,于秋交待了大家很多需要注意的问题。

“秋哥儿,我想养这些兔宝宝。”年纪最小,没有被于秋分派任务的小冬,宝贝似的抚摸着坏里那个只有于秋手掌那么大的小兔子道。

“嗯,回去了之后,我让孙大娘给你劈好竹篾,请陈五娘帮你打几个笼子,你就可以把这些小兔子全部都养起来了,我跟你说,这兔子下崽可快了,你要是养的好,大家以后就都有兔子肉吃了。”

这些孩子总能勾起于秋对后世的一些回忆,也不知道自己的两个孩子过的好不好,想到自己现在的处境。

哎!

于秋只能唏嘘一声。

“可是,兔宝宝没有了父母,会不开心的,我们不吃它们的父母好吗?”

于秋很想告诉小冬,抓到的那几只大兔子,未必就是这些小兔子的父母,但是,话到嘴边,还是收回去了,这孩子或许是因为自己的父母不全,才更加想看到一个健全的兔子家庭。

兴趣爱好,能使人在一个方面有超出常人的进步,在所有孩子看到兔子只把它当食物的情况下,小冬想到养它,于秋就觉得,这孩子对于养殖小动物,肯定有一定的天赋,至少是个超出普通人的兴趣爱好者,会比别人投入更多的精力来研究。

于是,于秋摸了摸小冬的头笑道,“行,大兔子小兔子,就全部都交给你养了,如果你忙不过来,可以找村里的姐姐妹妹一起帮忙。”

得到于秋的许诺,小冬重重的点了点头,本来觉得非常沉重的脚步,也走的更加欢快了一些,眼看着天色渐黑,大家也快要走出山林了,于秋却是落后了两步,与赵七娘等妇人并行,问出了一个他刚来村子时就想问的问题。

“这些孩子们怎么都起的小名,他们就没有姓氏的吗?”

闻言,赵七娘面色一凝,想了想之后才开口道,“咱们村其实在十多年前的时候就叫寡妇村了。自喜儿之后出生的孩子,至少有一半并不知道谁是他们的亲爹,所以,后来咱们一合计,就都不给他们取大名了,免得其中一些孩子被嘲笑是野种。”

“这”

于秋喉咙里好像堵了一根刺一样,硬是没有说出话来。

战乱的年代,妇人都是被乱兵欺凌的对象,这些寡妇们,得要多么的顽强,才能在这个世道活下来啊!

作为一个资深餐饮行业从业者,专业大厨,对于剥皮取肉的工作,于秋自然是再熟悉不过了,一张完好的皮,可比一张被弓箭或者捕兽利器穿透过的动物皮要值钱的多,在于秋穿越之前,原主也是有近一年穿州过县的逃命经历的,对于一些东西的市价,他也有些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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