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成了仁宗之子 第598节

王安石的这一番话,就如一声炸雷,把整个勤政殿的主殿炸沸腾了。

赵曦知道王安石会提出他的市易法,本以为他会在年后,待朝廷各衙门开衙以后提出来,没想到他会在这个档口,还是在大朝会上提出。

我说老王,你真的不怕麻烦吗?真的以为满朝堂都跟你一样?真的以为朝廷欠下工坊城的钱粮,就会同意你的市易法吗?

第486章 殊途不同归

没人愿意做枪头,更何况是王安石这样的人物。

那怕是王安石并不知道赵曦用他做枪头,仍然还是要占据主动。

从官家跟他谈话的口气,他知道官家并不反对他的市易法,而是在意朝堂的稳定,在乎朝臣的反应。

时过境迁,如今,朝廷因为免除了工坊城的税收,签订契约起生效,导致朝廷后两月一度出现财务紧张。

甚至连过大年的贴钱也比往年少了些许。

王安石觉得这是最好的时机,趁臣工们还没有忘记大年贴钱的怨言时,他提出市易法,必将会从者众!

所以,在政和五年的最后一次大朝会时,王安石把这颗炸弹丢在了勤政殿。

因为藻井的原因,主殿的嘈杂声,还真有炸弹的威力!

我的老王呀,你诚心不让大伙过好年吗?

王安石是纯粹的,就跟司马光一样纯粹,只不过两人纯粹的方向有差异。

司马光是因为复古而纯粹,认为所有背离古训和祖制都是错的,官家和臣工都应该学古。虽不至于让官家垂拱而治吧,总则不希望官家折腾,臣工就更不应该折腾。

国事蜩螗,在司马光看来更应该休养生息。

官家不管是解决冗兵,还是创新产业让朝廷财务状况见好,这都是一时之风头。治理国朝,还是得靠王道,靠休养生息,将养百姓,固臣民之本……也就是德行和操守。

所以,他见不得革新,见不得变化,任何变化出现,他都认为是偏离圣治之举,都会给予驳斥。

但官家即位五年,训新军,谋大理,推青苗,压宗亲,再到如今的建宫殿…~所有的一切都是在折腾。在司马光看来,所有的一切都是在舍本逐末。

他也看出来了,如今的陛下就是个折腾的性子。

政事堂有王介甫呼应,他根本无力阻止,所以,干脆想眼不见心不烦,才几次向官家请辞。

而王安石纯粹的是一心想辅助君王让大宋中兴。

多年转任地方与朝堂,他看明白了太多国朝的弊端,也针对性的有了解决方案……那就是刮骨疗毒。

在王安石看来,朝廷已经到了不得不下狠手治理的程度上,还是刻不容缓,迫在眉睫。

从军、政、财各方面,都需要变,还是大变,甚至推倒重来。倘若朝廷不舍得推倒,势必会被另外的力量推倒。

所以,励精图治,是他王安石立于朝堂的期望。

他真正缺的是跟朝堂诸公的同流合污,或者说还对朝臣的无耻了解不深,认识不够。

国朝不抑商,这也导致了国朝的物品交易被大商贾垄断了,造成了商贾剥削黎民,甚至会影响到国计民生的地步。

市易法便势在必行。当然,他王安石也不是蠢蛋,也知道选择时机,就比如现在,在岁末的这次大朝会时提出……

有朝廷亏空的现实存在,有过年贴钱减少的事实,有前期因为勤政殿营造,导致朝臣、政事堂以及官家三方的龌龊,给他提出市易法提供了绝佳的机会。

王安石不是没想过私底下跟官家捏搓着把这事搞定了,这不可能,从青苗法的推出,王安石就知道不可能。

官家有意革新,又想朝堂稳定,这本来就是相悖的。

在王安石看来,官家仍然还是赵家人,始终脱不开优柔寡断的性子。

也罢,既然官家下不了决心,那自己就把这事挑开了。

赵曦真是很无奈。

市易法合适不合适先不说,这时机选的还真不咋滴。

对于市易法,王安石提出来已经半年了,赵曦这半年忙乎,也是在为市易法布局。

赵曦是真讨厌争吵,这不是执政的正常状态。

之所以营建勤政殿,表面上看是为灾民找营生,赵曦真正要做的是,把朝会、朝议、集议用建筑固定了模式,然后让朝臣对号入座,形成三级决策制。

比如朝会,由于参与人数太多,不适合当庭议政,所以,朝会的作用是颁布政令,并由臣工执行。

即便是臣工有异议,也只能采用上奏的方式,避免在朝会上争吵。

而朝议,在赵曦的设想中,是由国朝封疆大吏、六部九卿,政事堂、枢密院以及军方,各方遴选三五十人,组成国朝的决策层。

这是真正的议事机构,也是形成国朝政策和政令的地方。

这地方可以争辩,但一旦形成决议,所有人就必须执行。

至于说集议,在赵曦的设想里是内阁,也就是整个国朝真正的领导层。

这是提出各项革新,倡议各种政策,并交于朝议层讨论的层面。

在赵曦的设想里,进入集议层面的朝臣统称为内阁,均为宰辅。他是借鉴后世明朝的内阁制,更是借鉴他原本生活的那个时代的体制。

第二层朝议层,他将其定为廷议,所有人员均为执政。这几乎是照搬了后世的体制。

至于第三层……好吧,还是朝会。

这是体制上的布局。赵曦针对市易法还做了另外的准备。

王安石市易法的核心,有点像国进民退,或者说让朝廷去主导物品交易。

用现在的说法叫与民争利,用后世的说法叫干预市场行为。

对于宏观调控,赵曦当然清楚很有必要。但并不是要像王安石市易法那样,让朝廷官员直接取代牙行,取代大商贾。

这是一个定价权、监管责任和市场行为的大命题,绝不能真如王安石市易法那样,让应该是管理者的官员,直接去搅乱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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