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话版三国 第1956节

“还没呢,孙伯符和曹孟德还没过来,我们的大军也没过来。”贾诩少有的浮现了一抹笑容,统一,终于要开始了。

“调兵毕竟慢一些,说起来最快的其实是孙伯符,只不过他看起来是有些不太想先行。”陈曦远眺前方,他们这群人是刘备巡视完仓储的第二天先行过来的。

靠着交通的优势,以及骑兵先行的优势,反倒是刘备后发先至。

不过这一波过来的全都是骑兵,都是那种之前阅兵都没有机会来参加的,秘而不宣的强军,主要是田豫麾下的幽州铁骑两万,其中神速白马六千,另一支则是臧洪的并州狼骑,也有接近两万。

这两支大军都是相当靠谱的精锐,两者都花费了超过两年的时间在训练和磨砺上,而且也都参与了北疆之战。

不过不同的地方在于,狼骑是陈宫给吕布留得后手,结果吕布飞升了,没得启用,陈宫又跟着张辽高顺等人迈出了国门,结果只能交代臧洪代为统帅。

说实话,要不是臧洪和胡昭在后面投了刘备,就这俩人绝对养不起两万骑兵,要知道就算是陈宫跟着张辽和高顺迈出国门的时候也都只带了六千狼骑,其他的都只是步兵。

当初吕布在并州的名望之盛可不是说笑的,加之破鲜卑,砸沉狼居胥山,然后更是飞升天界留下神话,保并州平安,并州子弟对于吕布的认可度还是可以的,自然陈宫征召兵马训练的难度被降低到了士卒自备干粮,踊跃报名的程度了。

那一次之后陈宫得以获得了大量的新兵,然而北疆之战,陈宫离开的时候就出现了另一个问题,也就是陈宫没办法将这些人都带走,带走了也养不起,于是只能解散了大部。

然而剩下来的已经达标的新兵的数量还是让陈宫头大,和臧霸,胡昭两人再三合计之后,陈宫带了近万见过血的新兵前往了西域。

这也是为什么第一波狼骑补兵的时候毫无难度,因为那个时候的那些士卒已经是老兵了。

剩下的那些士卒,则在臧霸的率领下投靠了刘备,不过饶是如此,这两万人的并州狼骑和现在张辽,成廉,郝萌麾下的那些狼骑也已经拉开了差距,不过穿上铠甲,拉出来溜溜还是有那么个气势的。

顺带一提,这已经是除过董卓出西凉带羌骑以外,这一阶段最大一波骑兵军团了,毕竟骑兵人吃马嚼消耗非常大,不过相比于董卓的乞丐军团,陈曦版本的骑兵军团,那可是实打实的甲胄!

自然一路奔袭过来的气势非常狂猛,顺带这一路奔袭行军过来的过程中刘备已经认全了所有的都伯,为此,所有的士卒已然归心,哪怕是崇拜吕布武力的并州狼骑,现在都默默地将刘太尉的位置放在了仅次于吕布的地位上,这么一个大人物,居然认识我耶!

总之就是这样,刘备确实没有什么多余的手段,但到现在刘备已经成功让麾下骑兵归心,陈曦估摸着到时候真统一了,在曹孙留在国内进行统合的那段时间内,刘备恐怕已经将他们麾下的人认全了。

以那个时候国家一统的情况,到时候名义上是曹孙麾下的士卒,恐怕听刘备指挥的可能性比听曹孙指挥的可能性还要大。

毕竟还是那句,妈耶,刘太尉这种大人物居然认识我这种小瘪三耶,自尊自信油然而生,加之三方已经统一,没有了山头,都是汉室大旗,在这样的情况下,跟刘备干,当然比跟曹孙干更给力啊,至少跟刘备干有一种简在帝心的感觉啊!

第两千五百八十七章 流氓体制

想到这个陈曦不由得浮现了一抹笑意,说实话,陈曦都没想过刘备居然能做到这个程度,不过做到这个程度后,刘备也确实不需要所谓的帝王心术了,谁家帝王心术能拽到这个程度?

说句过分的话,正常只要是个皇帝有这水平,别的不说,战场上哪怕是中计了,士卒用命抬也能给他抬出一条血路。

这可是汉朝,以武勋立国的汉朝,汉家骨血里面的血性还没有丢失,汉家男儿还是那个强无敌,以征服四夷为爱好,一诺千金重,一汉当五胡的爷们。

这个时期可不是后世那种只言燕赵多慷慨,中原大地上义的风气还没有消散,主流的大环境依旧认可着这种道德,自然刘备的这种方式已经近乎于无敌,至少陈曦是看不到谁能破解这种方式。

拥有着这样能力的刘备,根本不需要任何的外力,他自己就是大军的代表,他自己就是自己力量的支撑,他不需要疑心任何人,也不需要怀疑任何人会背叛他,或者推翻他。

只有这样的大气,拥有着这样的能力,刘备才会丝毫不在意的将一切权力托付给其他更适合使用这份权力为汉帝国争取到更多好处的人,也只有这样,刘备才能将自己的仁义,将自己的仁德洒遍天下。

没有力量支撑的善,哪怕是发自真心,就结果而言也改变不了任何现实,在其他人看来自然也就是所谓的伪善。

陈曦曾对刘备笑言,我这么强大,还爱好和平,你们爱好不爱好,当然是爱好啊。

废话,当然是爱好啊,哪怕不是真的爱好,最强的那位既然爱好,你敢说你喜欢战争,强大,所以有选择环境的权力。

所以刘备努力的变强,变强到现在在中原这个地皮上,左右扫一扫,认真起来一个能打的都没有,就这么强,所以刘备温和的表示,我要开疆扩土,你们干不干!

曹孙看了看自己的胳膊腿,再看看刘备的胳膊腿,又看看了外面的形势,听了听国内的舆论,果断点头,表示刘备你说的真有道理,汉家弟兄不打汉家弟兄,我们当为国开疆扩土。

说起来当刘备确定曹孙真正决定迁出中原,去征伐天下,而且是真正从内心认同了自己的计划之后,刘备对于陈曦的言论彻底无言以对,果然真理,道理,正确等等这些美好的东西,还是要匹配自身的战斗力,只有自身战斗力够了,这些东西才能发挥出杠杆一样的效果。

于是刘备更加努力的去认人,他发现除了认人以外,自己好像确实没有什么太过出色的能力,查漏补缺这种事情,李优简直优秀的让人无言以对,夸张点讲,李优确实达到了陈曦当初给刘备介绍的那种程度,除了生孩子以外,貌似真没什么不会的。

以至于刘备到后面其实已经知道李优是李儒,也揣着明白装糊涂,用惯了,丢了的话,刘备也找不到其他人来代替,什么都会,还什么都精的家伙可不是这么容易找的。

更何况李优自从来到这边,和刘备相交也有七八年了,刘备自忖自己识人之能不差,又寻思着陈曦不可能坑他,李优确实没有干什么坏事,因而自我安慰的告诉自己,李优当年不过是从贼了,现在改过自新,不应该追究,不应该追究。

想着想着,也就这样催眠过去了,到后面为了省事,刘备直接自我催眠,李优就是李优,这么一来,以前的事情刘备也就选择性的当作没发生,文臣啊,谁还没有点过去了不是,没事,没事。

说实话,就算是李优自己都不相信,到现在刘备都不知道自己的身份,开什么玩笑啊,李优当年搞的那群人现在还有活着的呢,郑泰虽说跑到了北疆,但是郑泰和李优见了好几次面了。

再加上李优和西凉这一系人交往过密,刘备到现在连西凉系的将校都认全了,李优才不信自己麾下那些蠢蛋不会有说漏嘴的时候,刘备揣着明白当糊涂,李优直接当作以前什么事情都没发生。

这样你好我好大家好,唯一一个能称之为麻烦的也就是吕布,问题是吕布被李优说服了,其他能知道这件事的都是有脑子的,经历过洛阳长安之乱的世家大都该知道了,但大家都聪明啊。

没必要到这个节骨眼添乱,李优就是李优,李儒,啊,李儒早死在长安了,什么,你说没有,死了,懂不,我说,他,死了!

就这样,所有知道的人都揣着明白装糊涂,当事人也跟风随大流,到现在这个情况,李优都懒得再去染胡子了,虽说为此,所有知道这件事的人都大肆的嘲笑李优,然而就此也算是盖棺定论了。

李儒已经死在了长安之乱中了,而李优则是雍州三辅人,鬼谷学派的后人,反正李优给自己搞的身份就是这样,而且严丝合缝,至于说想要查证,以李优的手段大概就剩下一个鬼谷学派被认为有明显问题,但李优一口咬死自己是鬼谷学派当代弟子。

其他人想要辩驳,也不太好辩驳,李优的知识面也不是说笑的,博而精的大佬,想要从学说和能力上挑刺,这种事情陈曦都不敢去做。

最后这件事就不了了之了,李优就是三辅人,就是鬼谷学派的当代传人,李优一口咬死,到最后就连荀谌这些见过李优的老前辈,也有些认同李优编撰的玩意儿,当然包括刘备在内,除了对李优的籍贯有那么点怀疑以外,对于学派怀疑的倒不是很多。

毕竟李优的才学不是说笑,加之又是非常不要脸的一口咬定自己就是鬼谷学派传人,以至于其他人觉得以李优的能力没必要做这种没品的事情,于是也就没太怀疑这件事。

唯有陈曦是真撬出来了,这家伙又在造假,不过也习惯的,李优总是能造出一些奇怪的真货。

“南阳这地方,哼。”贾诩左右扫视的一下,也不知道是看到什么玩意,有些触景生情,不由得浮现了些许的异色,说起来也就在这群人面前,贾诩不是那种喜怒不形于色色状态。

“怎么,又想起来二十多年举孝廉,被南阳人玩的事情了?”李优随口询问道,“南阳这地方确实不错,不过说起来,这地方回头要搞集村并寨的话,还需要迁人。”

“这都不是问题。”陈曦摆了摆手,随意的说道,“本身集村并寨可不是因为人多才做的事情,除了便于管理,加速发展以外,还有一部分的目的就是压制劣质人口,算了这部分就不说了。”

陈曦也可能觉得自己暴露了自身的意图,很自然的闭嘴不提,不过贾诩和李优两个家伙都是人精,听了一个开头,见陈曦不说就知道里面有猫腻,虽说嘴上不问,但是很自然的就开始回忆集村并寨的详细内容,他们毕竟也是亲手干了这件事的人。

陈曦眼见两人的神色,也有些无奈,集村并寨有一点在于,村庄的田亩上限是钉死的,原本三千人的村子,在一开始的时候是十五万亩的土地,那么人口增多了也还是十五万亩。

也就是说多一个人,所有人的土地都要减少,虽说因为技术的原因现在差不多十亩就能将一个人养的好好的,但以当前的人口增长速度从三千人到一万五千人需要多长时间?

五倍而已,在当前这种和平的情况下,一百年,一百年就会有曾经五倍以上的人口。

农业社会,最大的问题在于什么,在于土地产出和人口极限,土地产出的极限制约了人口的极限,而人口极限的出现,也就意味着战争的爆发,陈曦所能做的就是尽可能的减缓这一天的到来。

为此在集村并寨的同时,陈曦又有外迁条例,也就是村寨有人当兵,参与对外征战并获胜的时候,这个士卒在国外获得了多少土地,整个村寨在原本的田亩上,得到这个士卒的同意之后,也可以获得这个个人土地十分之一大小田亩五十年种植年限的补贴。

当其土地的十分之一小于五十亩的时候,以五十亩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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