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败家子 第1009节

可怕的却是,附近的树木,枝桠统统东倒西歪。

虽然树干没有丝毫被摧毁的痕迹,可是那树木中,却被溅射出来的钢珠嵌进去,千疮百孔。

看着这杀伤力。

张懋脑子有点发懵。

啥……啥情况?

这玩意,还能开花?

弘治朝时期,开花弹并没有出现,不过在后世,考古人员曾在内蒙古地区挖掘出一些明末时期的开花弹,这玩意是球体表面有一突出台体的圆型小孔,而后通过小孔里插上“药捻”来引爆,和西方早期的开花弹有所不同。

方继藩的设想,其实就在于此。他曾在博物馆中看过这玩意,有点粗糙。因为黑火药难以炸开炮弹的缘故,所以人们想了一个办法,即刻意的在药捻附近留一个比较轻薄的地方,因为药捻的位置是炮口位置,所以炮弹在发射出去时,不会立即炸开,可一旦炮弹内的火药开始膨胀,这一片薄弱的位置,会迅速的被炸开,里头的钢珠,瞬间沿着这‘溃堤’处飞射而出。

火药飞溅而出时,因为温度飞快升高,甚至可能喷出火舌,这火舌,便极有可能酿成火灾。

火苗加上钢珠,不,钢珠的成本高了一些,其实这玩意,就是铁珠,甚至很多铁珠子,还是锈迹斑斑的,铁珠这玩意,越是生锈威力越大,一旦射出来,进入了人的体内,这生锈的铁珠便会引发人体体内的‘痈疽’之症,在这个没有治疗破伤风的时代,得了‘痈疽’,基本上就必死无疑了。

更黑的是,这生锈的铁珠子射入人体,还不会立即死去,也就是说,受伤的人,还会不断的消耗着敌军的口粮,并且因为痈疽渐渐开始发作,会造成敌军极大的负担,这么多不治之症的伤病,你若是将他们丢弃,难免士气低落,所有人都怀着兔死狐悲之心,你若是不放弃他们,任由他们消耗你的粮食和草药,甚至减缓你的行军速度,这……就是一个坑哪。

除此之外,炮弹实际上却是用铜制,铜较为柔软,不似钢铁那般坚硬,射出时,因为膛线的缘故,会产生轻微变形。因而,炮弹口微微的裂开,有一些铜皮飞溅而出,也一并射入了树干之中。

当然,张懋是考虑不了这么多的,他从树干里,努力的抠了一个铁珠出来,仔细观察,忍不住咋舌,铁柱深入了树干半寸,这是何等的威力,还有这附近,几乎是寸草不生。

精度高,射的远,还威力十足。

那些个虎蹲炮,简直就是废品哪。

张懋想起了婴儿时被先父塞进虎蹲炮炮口的岁月,这些事迹,因为过于传奇,一直都在京营里流传,但凡是当初的老兵,说起已追谥为定兴郡王的张辅将军事迹,总会将这件事拎出来,用以证明,定兴郡王生前,如何教子有方。

这门火炮,显然,孩子是塞不下了,这令张懋不禁感慨,倘若以后火炮都是如此,岂不是传统军中文化的缺失?老夫还想将来抱着孙儿塞进炮口里教育教育呢,这炮口,有点小哪,塞不下吧。

很心疼,人心不古,传统文化缺失的厉害啊。

呼……

张懋顿时红光满面,他看着太子和方继藩,伸手:“谁按着图纸造出来的?”

方继藩手指着张卫雨。

张懋眼里放光,上前,一把拍在了张卫雨的肩头上:“王恭厂这么多人都造不出,你们就造了出来,这不但是继藩的功劳,你们也……功不可没啊,老夫……老夫这就回去禀告,这就回去禀告……”

张懋激动的手舞足蹈:“等着吧,陛下见了此物,定会龙颜大悦,高兴的不得了,到时,少不得重重赏赐你们。”

重重赏赐。

张卫雨忙是挠挠头,作为张家最英俊的人,他露出了谦虚的笑容:“自当效劳……这是理所应当的事……”

张鹤龄眼睛有点直了,随即眼珠子开始转动起来,重赏?他乐了,哈哈一笑:“乖侄儿,伯父真为你高兴啊。”

不等张卫雨反应,张鹤龄已是冲上前去,一把搂住张卫雨:“侄儿,伯父出海这么多年,无一日不在念着你,怎么样,你娘还好嘛?”

那张懋,却已顾不得这个了,天有点黑,他得赶紧回去复命去,取了几颗铁珠子,便匆匆去了。

“不好了,不好了。”有人大叫:“这里竟原有一头牛在此吃草,谁料到,不幸被误炸了,它一瘸一拐,鲜血淋漓的跑了三里地,才体力不支,倒毙在了地上。”

朱厚照大叫道:“太可怜了,还不赶紧将牛拖回去,难道让这牛暴尸荒野,你们忍心吗?狗娘养的东西,刘伴伴……”

张永在一旁,笑嘻嘻,一听殿下又叫刘伴伴,心有点凉,痛不欲生的样子,捂着自己心口:“殿下……”

朱厚照见又是张永,才猛然想起刘瑾是真的已经死了。

明明当初在南昌时,没啥感觉,可现在,心里竟有点空落落的。

他狠狠的踹了张永一脚:“狗东西,回去通知温先生,让他帮忙处理一下这死去的牛。这炮谁放的,谁放的,杀人要偿命,杀牛要赔钱的!”

所有人都看向朱厚照。

朱厚照摸了摸鼻子:“本宫竟想起来了,这一次,竟是本宫,回去了。”

………………

张懋兴冲冲的,回了京师,可天色已黑了,紫禁城已经封禁,张懋激动的不得了,满脑子想的都是那炮,有了那炮可不得了啊,老夫将来带兵,横扫大漠,用这火炮打他娘的鞑靼人,一打一个准,保管叫他们哭爹喊娘。”

小方,还是很有办法的,除了不会祭祀之外,还真是比老子强多了。

可惜,今夜是见不着陛下了,只得耐着性子,等明早入宫。

………………

陈二狗也跟着一批同袍,从西山到了京师,他们打算在京师里住几日,共叙兄弟之情,而后,再回家一趟,接着,怕是要准备去天津卫集合,随时准备出海了。

既然决定了出海,他们自然格外珍惜,在陆地上的时光。

一群人有银子,自然是住最好的客栈,预备着要去喝酒,自然也不免有人提议,要去做一些不可描述之事。

水兵和水手们,是最没有节操的,这一点,和洁身自好的方继藩完全不同,毕竟,不是每一个人,都能脱离低级趣味。

可在客栈里暂歇下,一群人手里还提着罐头,突然有人觉得有些饿了,忍不住取出罐头来:“这东西,不如尝一尝?”

是啊,将来这玩意,可是要带着出海的,它们,就是未来水兵们的口粮。

那就尝尝。

陈二狗二话不说,取出了一个罐头,这玻璃罐子里,装着的,乃是雪梨,雪梨的皮,早已剥干净了,卖相很好,他努力的将这密封的木塞子揭开,顿时,一股梨香飘荡而出。

众人凑着脑袋,看着这泡在糖水里的雪梨,

“来来来,各位兄弟,都取筷子来,咱们一道儿尝尝。”

中午吃了不少牛肉,肚子里有些油腻,陈二狗一声令下,众人便都不客气起来,命人去伙计那儿,取了数双筷子,又取来几个碗,每人分了一块雪梨,倒了点汤水在碗里。

陈二狗取了雪梨,轻轻咬了一口,顿时……一股津甜的滋味,弥漫了他的味蕾。

这……罐头里的雪梨,竟比自己寻常时吃的,还要甜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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