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刚去欧阳公子的院子里送东西,你猜我见到了什么……”夜耗子很猥琐地挤进来,说些有的没的,声色俱全。
原来他今天送东西时,偶然见着欧阳克在与几个妙龄女子白日宣淫,其中有揉搓的千般旖旎、摩弄的万种风情。
这年头这事儿太刺激了,夜耗子看了之后久久不能忘怀,非得找个人分享一番。他说了半天,越说越兴奋,鹿尘想着练功,敷衍了几句让他出去。他仍然意犹未尽,对自己能有这惊鸿一瞥洋洋得意,以后夜里的施法材料便大大胜过别人一筹。
“以后咱们相约一起去偷看……我记得有个叫玉扣儿的姐姐,那胸口哎哟……”
“好好好。”
鹿尘连声应着,把他赶了出去,等夜耗子彻底走了,他才摇头失笑。
除了这点乐趣,也有麻烦。
那就是大狗,又有一日他也来找鹿尘了,但出乎鹿尘的预料,这莽汉并没有冲动上来揍自己。
大狗只是背负双手,静静看着拿了扫把的鹿尘,看了好一会儿,仿佛光是这么看着就让他开心。
最后轻蔑笑道,“你也就扫扫地吧,我和你已经是不同层次的人了,也不计较往日的事情,让我吃一次亏,便好好记着,这是你一辈子最大的荣耀了。”
没等回答,大狗已得意洋洋,转身就走,只留下头顶问号的鹿尘。
除了这点插曲,赵王府的其他几个高手,也称得上奇形怪状,令下人们大开眼界,每天都有谈资。
这些人本是完颜洪烈从天南地北请来,但目的为何,暂不清楚。
原作之中,他们是为了寻找岳飞留下的“武穆遗书”,可在当下混乱时空,这个理由并不成立。岳飞没死,反而还生龙活虎,正值壮年,在南方筹备军事,以待北伐。
至于这些人,还是那些个人,从几日的观察来看,和自己所知没有区别。
参仙老怪梁子翁平日看来仙风道骨,有高人风范,最初唬得下人们都敬畏有加。
但鹿尘知道他并非仙人,也从未修过道,只是个山野参客,后来害死了一个身受重伤的前辈异人,得了一本武学秘本和十余张药方,照法修练研习,自此武功了得,兼而精通药理。能够驻颜不老,是他的本事,但若以为他性子跟长相一般慈悲,那便大错特错了。
果然,三五天后,有几个接触了梁子翁的下人,聊起天时均会小声编排这老头的不是。
只因梁子翁每天都会定时单独进入药房,赶走药房的其他人,然后在里面发出些喃喃自语的狂热声音。
这举动实在令人好奇,那下人有次好奇偷瞧了一眼,梁子翁念念有词的对象是个竹篓,里面一条蛇脑袋窜出来,上上下下地晃动,那场面别提多么令人毛骨悚然了。他吓了一跳,梁子翁也发现了他,因而暴跳如雷,赶忙把竹篓收藏起来,像是生怕自己的珍宝给人拿了。
那下人也因此先受了脊仗重罚,又给梁子翁拿去试药,半死不活地逃出一条命来,苦不堪言,怨恨在心。
鹿尘听了这事儿,特别关注,花费了些功夫和那下人交好,送了两瓶酒,要他再讲些细节。
“你怎地对那老头这么有兴趣?”
“我爱听说书话本故事,也不是一天两天了。”
“也是,以前你就爱在酒楼之类地方要饭。自此之后,那老头儿不叫我们看管药房,只派了他自家的药童子……”
鹿尘问的梁子翁,想着的却是那条大蝮蛇蛇血。
梁子翁当年害死高人,爆了金币,其中有张药方,记载了以药养蛇、从而易筋壮体的秘诀。他照方采集药材,又费了千辛万苦,在深山密林中捕到了一条奇毒的大蝮蛇,以各种珍奇的药物饲养。那蛇体色本是灰黑,服了丹砂、参茸等药物后渐渐变红,喂养二十年后,变得通体全红。
到这时候,再吸了蛇血,即可功力大增。
鹿尘猜测,如果自己吸了蛇血,有了庞大内力,再凭借“心海”推演的功夫将其运用,一定能够获得料想不到的长进,甚至可有一加一大于三的效果。
既然如此辛苦潜入赵王府,这东西便一定不能错过的。
再一位高手是千手人屠彭连虎,这人威名很大,却常常不见踪影,这么几日了只见过一次。
一打听才知晓,他要么约了这位朝堂上的要员,要么去见那位世俗里的富商,一日日忙得脚不沾地,显是个追名逐利之辈。
然后是鬼门龙王沙通天、三头蛟侯通海师兄弟。
沙通天十分普通,就是一眼看上去凶神恶煞,像是杀过百十个来个人的虾仁饭相貌,在赵王府中只能算泯然众人。
侯通海还有点特色,他脑袋上有三个肉瘤,看起来滑稽可笑。若不是没有机会,鹿尘实在很想问他,“你头怎么尖尖的。”
而以上众人,其实距离下人们都很遥远,唯独一个戴着顶金黄灿烂尖帽子的灵智上人,和他们皆是不同。这藏僧喜好自吹自擂、吹牛打屁,天天对着一群下人显摆武功,倒引得一大群人追着他溜须拍马,指望他传授三招两式,一辈子便不愁了。
鹿尘还打听了一件事情,那大狗之所以没找自己麻烦,好像就是因为攀上灵智上人,有幸做个跟班,对他言听计从,事事顺从,现在正忙着呢。
难怪跑到面前来耀武扬威,他自觉成龙成凤,便来此装逼,鹿尘觉得他是个傻逼。
除人之外,对鹿尘而言,几日来收获最关键的事情只有两件。
一是药房,既存放了自己所需的解毒药材,也是梁子翁豢养的朱红大蝮蛇所在地。
二是赵王府内另一位值得注意的人物“铁尸梅超风”的藏身之处。
鹿尘在四处扫地的时候刻意搜索,总算给他发现一块草地绵软,顺着往下一探,里面是空洞,而且空间极大。知道这点之后,他又退了回去,不需要深入,只需要知道梅超风在何处就够了。
他炼神大成,脑子前所未有地清晰,甚至可将原作倒背如流。百般谋划之下,有了个大致流程。
借着包惜弱进入赵王府只是第一步,但接下来却不是那么简单,自己武功孱弱,就是偷得了药材,也是大包小包,绝对逃不出赵王府。
更别提鹿尘还惦记着那条朱红大蝮蛇蛇血,这更是庞然大物,带着难走。
可当场吸干蛇血呢?消耗药力的一定时间内,无法感应外界,身在王府,等若送上头颅给自己那位素未谋面的师兄。
于是鹿尘转换思路。
他武功孱弱,本为劣势,但完颜父子却不知道这点。反而可以利用。
他们绝想不到一个刚学武功的前乞丐,敢来舍身犯险,一遇到任何异状,都会将敌人想象得无比强大。
鹿尘决心在盗走药材、蝮蛇之后,便不急着离开王府,反而躲藏在王府之内一个他人找不到的地方就是梅超风地洞中。
若是药材失窃,完颜父子第一反应,自然是先搜索了王府上下。
等到搜寻结束,毫无结果之后,完颜父子大约会联想到全真七子,或是丘处机别的什么江湖朋友,总之武功比鹿尘高一百倍,早已施展轻功离开了府邸。
这样子,诸多守卫兵卒、大小高手,定然又转去封锁全城,府邸内将力量空虚。
而这时,鹿尘早已消化蛇血,功力倍增,想要逃出来轻而易举。
不过在实施计划之前,却遇上了……嗯,怎么也不能算是意外。
一些杂事吧。
……
这一天,鹿尘正在药房前扫地呢,忽然听到嘈杂的声音由远而近的过来了,好像一群人在阿谀奉承,极其谄媚,甜丝丝,油腻腻,令人听了有种连续三天每顿吃下一碗红糖猪油饭似的恶心。
他侧头看去,却见到个从未见到的公子哥,在众人簇拥之中走来。
完颜康。
鹿尘没见过完颜康,但一见那人,立刻知道他就是完颜康。
只因府中绝不会再有比他更贵气的人了,甚至连完颜洪烈这货真价实的王爷,仿佛也没有他来得华贵。他的脸上永远带着轻笑,那笑容从容得仿佛重一下过于骄奢,他的举手投足也永远有高不可攀的傲慢,似乎这份傲慢可以让他高过世间一切人。
可鹿尘知道,他的从容来自于一个假的没有血缘的父亲,他的傲慢被撕开后是一个低贱的汉人身份。但大约正是越心虚才越需要炫耀,这臭小子简直把自己包装得跟个太阳似的。
完颜康带着大把鞍前马后的拥趸,一伙人快步越过鹿尘,进了药房。
让鹿尘意外的是,队伍中有个很熟悉的人,那是……大狗。
是躺在担架上的大狗。
鹿尘不是通过长相判断的,因为他的长相已经血肉模糊到看不清了,鼻子眼睛都歪了。除此之外,左手已经断了,右腿也扭曲成反关节的形状。鹿尘第一眼没看出这是个人,还以为是药材之类的,第二眼才看出是个活人,第三眼才从一些身形上的特征看出是大狗。
完颜康到来时,他赶忙行礼然后让开了,等队伍一个个经过自己,直到队伍最末尾的时候见到了个相熟的人,那是大狗之前的跟班,现在脸色很仓皇。
鹿尘悄声问,“他这是……”
“是你啊……他还能怎么样?被小王爷拿去练功了。”那人苦笑道,“他做事卖力,讨人喜欢,灵智上人给推举到小王爷面前,小王爷和他单独练了一些武功,他就成了这样,看在药房能不能救下来吧。哎,我现在才明白,咱们这种人一辈子也出不了头的,上面根本不把咱们当人……哎,还是你懂事,扫地多舒服。”
也不敢说太久,连忙跟着往前面走过去了。
大狗身上的伤势多为骨折,鹿尘暗暗点头,也猜到他与完颜康单独练了什么武功。
“九阴白骨爪么……”
他又想到大狗之前耀武扬威的模样,现在沦落至此,可笑而荒诞。但鹿尘不觉得可笑,也不觉得解气,只因为严格来说,他、夜耗子乃至于其他同僚,和大狗的处境没有任何区别,谁都可能随时被完颜康抓取练功,折磨成大狗那副人不人鬼不鬼的模样。
“……不过,完颜康如此冷血,会因为大狗的伤势亲自过来么?”
他在门口继续扫地,却发动着心不动龙吟观想法带来的敏锐感觉,探查药房里面的说话。
完颜康并不谨慎,嘴巴里闲聊着这样那样的只言片语,也没什么遮拦,可见即使在这个混乱世界里他学得了更上乘武功,做了更畜生事情,本质上仍是那么个被宠坏了的纨绔子弟。
原来是一群金国腹地过来的权贵世子要过来赵府城,完颜康成了东道主,正筹备接风洗尘。金国以武立朝,豪门贵胄自然也尚武成风,最喜好的便是豢养家奴,彼此斗力,赌博胜负。有受伤的,需要治疗,所以来药房取些金疮药、跌打膏。
不过完颜康显然并不是个在意家奴性命的人,取药这种事情本来也轮不到他做,只是迫不及待,摩拳擦掌,于是演练的时候打废了大狗,现在又才带着浩浩荡荡人马过来。
如果没猜错,他幻想的情景应当是将来人一一挫败,打得遍地鳞伤,自己派出手下给人疗伤,尽显风度。
鹿尘正听着呢,一个高个儿,花白头发,戴帽子,管家模样的老人从里面走过来,“小子,就你吧。”
“啊?”
“啊什么啊,不懂事!你是个新来的?老夫是崔管家。带上金疮药、跌倒膏,跟上小王爷。”那老人一拍他脑袋,“别扫地了,快,动起来!小心拿鞭子抽你!”
鹿尘迷迷糊糊,接过别人递过来的药箱子,就这么成了完颜康偌大队伍的跟班之一。
这时候完颜康已走了出来,崔管家对他报告,“两箱金疮药、跌打膏,够三十个人用的了,小王爷。”
“那就出发!”
完颜康步伐也不停地走过去了,看也不看一眼鹿尘,然后是许许多多的人跟着他鱼贯而出,遮挡了鹿尘看他的视线。前方只隐约传来他的自言自语,“倒叫他们看看我的威风……”
鹿尘在原地站着看了许久,低下头笑了,跟上去。
一炷香时间后,赵王府门外,完颜康一身华服,笑容满面,威风俊朗,骑上了高头大马,头上仿佛罩着个光辉灿烂的光环。
在他身后有很长一个队伍,起码二三十人,左右列队,占据街道,都成了他的陪衬。
而鹿尘灰头土脸地抱着盒子,在队伍的最末尾站着,看起来怎么也带点衰样。
同为丘处机徒弟的两个人就这样完成了第一次的会面。
(本章完)
第10章 乌日神枪
这世界的地理早已面目全非,赵府城也根本是一座无可稽考的城市。但大致来说,它位处神州北方,天寒地冻,本是大宋领地,被金兵抢占了去,又派来金主六子赵王镇守。
完颜洪烈武功天赋有限,成就一般,在其他方面却是个有才能的人物。
数十年前他刚接手时,赵府城本来是边关重镇,军队颇多,城里百废待兴,也没什么像样产业。但他不甘心只做个守门之犬,趁着金宋之间关系缓和,向中原开放商贸,推出相关惠策,来往多有汉商。
商人们手中总有闲钱,闲钱总要花出去。于是建青楼、酒馆、旅店……等等一应项目,数十年经营之下,本来一座抵御南宋的铁血重城,似乎沾染了南方的味道,变得温暖柔和,那铁与血的味道都消散了。就连城里飘荡着的歌声,也时常是南方小调,而少见女真族的高歌。
完颜康带着队伍,来到赵府城内最为奢靡的一条永正街。
这时已到了傍晚时分,街上却仍是熙熙攘攘,亮如白昼,四下见得着华彩街灯招展、红布紫布飘摇,听得着温婉柔媚小曲、粗豪猛烈高歌,就连鼻子里也能同时闻到酒味、脂粉味以及鲜香味道。
无论是谁来到这里,身体的数种感官刺激都将达到极限。
鹿尘穿越了这么久,加上前身的十多年记忆,还是头一次来到这永正街。
他左看右看,目不暇接,几乎感到自己再度穿越了时空,回到了前世的娱乐一条街,不免有些陌生的熟悉。
在穿越之前,他是最喜欢热闹与灯光的人了,曾在无数个夜晚通宵达旦地耗损青春,又在平日里无数次出入医院,为体内一些莫名其妙既小又小气的混蛋细胞的某项数值的上升下降而备受折磨。
穿越伊始,他连续几日做梦,也想念前世繁华。但今时今日,在这陌生的熟悉前,他又有些厌倦与疲惫。相比起这些,他更想回到那破碎的道观,继续那段观想、打坐、练拳的枯燥日子。
老实说,鹿尘一向喜新厌旧,小时候喜欢弹珠,初中喜欢小说,高中喜欢游戏,大学喜欢酒吧,而现在武功成了最惦记的东西。
这次不同之处在于,他觉得这会是足以让自己喜欢一辈子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