瞎子走道,腰悬飞刀。
他从一开始就知道陈胜是个有本事的人,所以才会屡次劝解阻拦尉官。
在这个强者遍地的世界,他们必须找个大腿傍上,才能在这乱世活下去。
陈胜:……
气氛都到这儿了,我是不是得来句“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陈小哥,若是你点头答应,明日我便会在干粮饼中夹杂白布,上书陈胜王。
民夫们都是从楚县各镇征调来的,夜里我便装狐狸叫唤‘大楚兴,陈胜王’,大家必议论纷纷,届时我再挑明延期抵达之事,大家一起杀了尉官,一人一刀,便无惧有二心了!”
吴广越说越兴奋,都有些压抑不住声音。
“你这主意都是从哪里学的?”
陈胜神色复杂道。
“听说书讲的,怎么样,陈兄弟,只要你点头,我保证,大家唯你是从!”
吴广郑重承诺着。
“打住,我并不想参与你们的事,我只是个过客而已。”
陈胜严词拒绝吴广的造反邀请。
要真答应了,在这个具有超凡之力的世界,他感觉自己的结局会如前世历史上的陈胜吴广起义一般,被大乾派下的高手干掉。
还是那句话,大乾只是乱了,可不是死了。
古往今来,你见过哪一个最先造反的人笑到最后?
枪打出头鸟不是没有道理的。
吴广见陈胜没有兴趣,顿时焦急道:“陈小哥,机不可失啊……”
“我不想要这机,回去吧。”
陈胜摇头。
就算他成了,当上皇帝,那又如何。
当圣君,起得比鸡早,睡得比狗晚,每天还有大量折子要处理。
当昏君,过不了多久又各地起义,争着要把他脑袋砍下来。
不如当个逍遥客,独善其身,实力够强,就能活得潇洒,想睡就睡,想吃就吃。
“这……唉,好吧,陈小哥志不在此,我也不强求了。”
吴广只能惋惜退下。
此刻他只能求老天爷赏脸,让这雨在明天一早停下。
不然那就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了。
第二天清晨。
荒郊野岭,没有鸡哥啼鸣,只有雨依旧淅沥沥地下着。
吴广的脸色,就如天色一般,阴沉沉的。
脸色同样阴沉的,还有北州要塞外的三十万狄人铁骑首领铁木真。
“难道天命,真的还在大乾?”
铁木真听着雨点打在帐篷上的声音,面露无奈之色。
北州冬天连下两天雪还算正常,下两天雨就实属罕见了。
这场雨,对于擅长骑兵作战的狄人来说,着实有些不利。
地面泥泞湿滑,无法将机动优势彻底发挥出来。
北州要塞的项燕也无愧大将之名。
铁木真有心算无心之下,三十万骑兵突袭,居然被他勉强招架住了。
而这两天雨,也让其有了喘息的机会。
第108章投名状
雨一直下。
风一直刮。
“直娘贼,这雨到底何时才能停!”
尉官忍不住望天大骂。
本以为运送民夫是个可以榨油水的好差事。
现在全被这雨给毁了。
他看向民夫们,再谨慎地瞥了一眼老神在在的陈胜,心里打定主意。
“都起来,我们出发!”
尉官喊道。
淋一场雨而已。
就算感染风寒,也不至于立马死去,等到目的地,交了差,这些人的死活关他何事?
他自己有钱治风寒,付汤药费就行了。
“什么?这么大的雨,还要赶路,我等就算戴了斗笠蓑衣,也得被淋成落汤鸡啊!”
众人议论纷纷,愤愤不平。
“都废什么话,误了时辰,到不了地方,你们都得死!”
尉官恶狠狠道:“淋雨赶路,未必会死,延时,必定军法处置,一百杀威棒下去,尔等一个也别想活着!”
延误军机打的杀威棒可不是县衙里的打板子,照着肉多的屁股打,而是打背脊。
普通人一百棍下去直接见阎王。
尉官平日里作威作福,是个窝里横的行家,民夫们都惧怕他,有的人戴好斗笠,真打算冒雨赶路。
“放屁!弟兄们,别听他的!”
吴广大喝道:“我算过了,我们此行还有三百多里,冒着大雨,就算是走相对较平缓的大道,两日之内根本也根本到不了!”
三百里,一百五十公里,两日之内到达,平均一日要行七十五公里,还冒着大雨……
在陈胜前世,部队管这叫强行军,对,比急行军还要高一级别,一个部队不靠交通工具的极限行军距离。
连伙食好、身体棒、有纪律的正规军都少有能达到这个标准的。
因为这不是身体好就能做到的,还要有坚韧不拔的意志,能达到的,那都是精锐。
而尉官却指望一群大多营养不良,一盘散沙的民夫和正规军中的精锐比,这简直天方夜谭。
“吴广,你什么意思!你这是在动摇军心!”
尉官呵斥道。
他怎么也没想到这个平日里无比谄媚的吴广会第一个站出来唱反调。
“我什么意思?现在去也是死,不去还有可能活,你说我什么意思?”
吴广冷声道。
他的话仿佛有魔力一般,整个小庙瞬间安静下来。
所有民夫都直勾勾地看着尉官。
他们和他,不一样。
他们是民,他是官。
“吴广,你要干什么,你们要干什么!”
尉官慌了,面对这看死人般的眼神,汗流浃背。
他摸向腰间,却突然想到刀早已被陈胜斩断。
“大家一起杀了你,就没有人会回去报信,我们就能有充足的时间,回到村里,把家人带走。”
吴广举起手中木制的长矛。
他在被陈胜拒绝以后,就一直在磨,还放到火上烤了烤,碳化处理后会更加坚硬。
其他人没有精心准备,但小庙里,最不缺的就是砖头。
民夫们纷纷从土地神像的基座上抽砖头。
上次,他们垒火做饭,是为了活着。
这次,他们杀人碎头,也是为了活着。
“不,不,我不会告密,我不会报信的!”
尉官惊慌失措,连滚带爬地跑出小庙。
陈胜不由得微微摇头。
没了刀,还有一身甲,如此逃跑,把背后留给敌人,真是愚蠢至极,草包一个。
你一个全甲,能跑得过布衣?
正确的做法应该是仗着甲胄优势,先拼死吴广这个主心骨,唤起民夫们心里的恐惧,让他们畏惧不前,不敢动手,变回那个逆来顺受的顺民。
这些民夫,大多数人都是墙头草,死了主心骨,短时间内想再选一个主心骨的概率很小,更多可能是一哄而散。
这时候尉官再跑,才能争得一线生机。
草包终究是草包,欺软怕硬,脑子里全是草。
吴广冲出小庙,于大雨一棍抡翻在了尉官的后脑勺上。
轰隆咔嚓!
雷声再大,也掩盖不住尉官倒地的噗通声!
溅起无数水花。
吴广踩住尉官的胸,咽了口唾沫,长矛朝着尉官的脖子捅去。
咚!
水花再次溅起,这一下空了。
是雨太大看不清,还是心害怕不敢钉?
总之,吴广再次抬起长矛时,眼里已全是疯狂之色,双手不再颤抖。
噗滋!
血花飞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