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龙群侠:古往今来一大厨 第572节

  而大量物资,也代表着大量财货。

  厉朝峰弄出来的可不是时速上百的高速火车,只是处于烧煤阶段的绿皮火车。

  除了货物吞吐量大,速度只和马匹相当,路线还得固定在铁轨上。

  而轻功好手的速度能随随便便超越奔马。

  这代表着只要愿意,寻常的一流高手就能随便跳到火车顶部。

  搭顺风车还好,只是收不到火车票钱。

  可他们要抢劫呢?

  武功不讲道德,只讲天资。

  南方还好,神龙帮在厉朝峰努力经营下,仅靠一流高手的数量便能让半个江湖安分守己。

  而一流之上,六大龙子的武功也全部进入了绝顶境界。

  新任的狻猊龙王,虽然不如赤焰神龙,但也是能登天而行的存在。

  赤焰神龙虽然避居龙神山,但他的慈悲救世的名声早已深入民间。

  江湖人敢抢劫神龙火车,怕是连销赃的地方都找不到。

  黑道虽然一心求财,但也是要命的。

  偷偷摸摸搞点小动作,人太多,厉朝峰一个人再强,也分身乏术。

  但做的过分了,逼着赤焰神龙走出龙神山,他们全家老小都得去矿洞挖煤。

  南方江湖中,无人敢对赤焰神龙生出任何反抗之心。

  但北方.依旧是一个处于混沌之中的江湖。

  时而有秩序,时而无秩序。

  纵使有人相信厉朝峰是真龙转世,但民心不存,人手不足,可说遍地匪类。

  青龙会只是被白玉京解散,北方分坛的刽子手都好好活着,要是能统筹起来,至少百十个一流高手。

  这么点人做不到镇压江湖,那保护一条铁路还是能做到的。

  青龙会商贾的保护费是钱,神龙帮的工资就不是钱了?

  都是和人打架,有什么区别。

  只是吗.厉朝峰目光落在女儿身上,注意力却回到白玉京身上,心中暗骂了一声。

  就他要自由,别人就不要了吗?

  自己都成了赤焰神龙,理论上可以常年隐居龙神山了。

  但在所有人的视野之外,依旧得勤勤恳恳做事。

  他一介凡人,一句话就把一个传承几百年的组织解散了?

  不当人子!!!

  青龙会曾经的理想变质了又如何,改造一下还是能用起来的啊。

  青龙会再差,它的立足之本也是比神龙帮好啊。

  神龙帮是什么.

  说是江湖帮派,纯纯一群水匪。

  厉朝峰接手时,各地帮众满口义气不假,但也一身匪气,

  厉朝峰刚给神龙帮赚点钱,马上就兴高采烈的去欺男霸女了。

  靠着一手鲜血,一手蜜糖,厉朝峰算是强行修正过来了。

  但也因为手上流着自己人的血,狴犴龙王也变成了苍穹魔龙。

  就这,厉朝峰依旧不敢让那群神龙老人脱离自己的视野范围,生怕他们被江湖风气感染,最终旧态复发。

  就在厉朝峰思考如何让白玉京这个洒脱浪子重获社会责任心的时候,忽然感觉到前方两匹马沿着道路飞奔而来。

  而骏马之上,厉朝峰也嗅到一股陈年血锈味道。

  江湖人吗?

  厉朝峰眯起双眼,微笑着对着正在田埂间摘花弄草的柳云芝轻声说道。

  “芝芝,有人来了,回来吧。”

  柳云芝虽有孩童心性,但被老板娘手把手带大,也算性子早熟。

  听到招呼,也是扔下花草,直接飞奔到厉朝峰身边。

  等来到厉朝峰身边后,也不犹豫,只是足底轻轻一踏,柳云芝整个人也飞身而起。

  随意的一个转身,她也直接坐到了厉朝峰肩头。

  柳云芝这次出来,除了能看到各种没有见过的风景让她很高兴,最得意的莫过于厉朝峰愿意把自己的肩膀给她当座位。

  厉朝峰太忙,为了神龙帮的发展壮大,更是常年不着家。

  对柳云芝而言,厉朝峰的肩头,代表着她在父亲心中的地位。

  厉朝峰对于柳云芝这种渴望得到特殊对待的心态没有介怀,因为这是他唯一能让柳云芝感觉到特殊的地方。

  而其他时候,厉朝峰总是严词管教多过姑息纵容。

  坐在厉朝峰肩头,柳云芝搭起手掌,遥望远方,不多时也看到了两匹马.

  那是两个女人。

  一个小姐装束,一个丫鬟打扮。

  小姐装扮的女子,眼神藏着无尽怒火。

  陈年血锈从马上传来,厉朝峰看得清楚

  那是一杆一丈三尺七寸三分长的纯钢长枪。

  枪尖是纯钢,枪杆也是纯钢。

  心中叹息,厉朝峰已经知道这杆钢枪的重量。

  七十三斤七两三钱。

  霸王枪。

第639章 稳如泰山

  一个女人行走江湖时,随身带着长一丈三尺,重七十三斤的钢枪。

  纵使这个女人不是一个温柔如水的江南女子,也足够引人瞩目。

  驽马上瘦弱男子满眼惊讶,但从关外一路走来,王盛兰早已无视这种被人瞩目的状态。

  精钢打造的霸王枪,从来是特殊的。

  因为所有人都知道这杆枪的主人应该是谁。

  大王镖局。

  一枪擎天,王万武。

  枪在这个世界是一个很普通的兵器,可以说随处可见。

  因为它出手很快,快到能令对手防不胜防。

  可这个世界有真气,也有空气阻力。

  真气能提高各种兵器的出手速度,但因为空气阻力的存在,这种速度存在上限。

  枪再快,面对天地限制,也只能干瞪眼。

  但其他兵器,却能被真气提高到出手和枪一样快。

  当武功高到可以抹除了枪客出手很快的优势后,长枪的优势就不复存在了。

  有进无退,枪不如刀。

  灵巧多变,枪不如剑。

  比一寸长,一寸强,枪不如唐门暗器。

  江湖上用枪的绝顶高手从来不多。

  唯一的绝顶枪客,也不是以快闻名。

  而是重。

  西门吹雪的剑,长三尺七寸,重七斤十三两。

  叶孤城的剑,长三尺三寸,重六斤四两。

  霸王枪,长一丈三尺七寸三分,重七十三斤七两三钱。

  四米长的精钢长枪,天下只有一杆,也只会存在一杆。

  快马上的王盛兰目光从瘦弱男子身上掠过,很快落在了道路旁的高大男子身上。

  高大男人和瘦弱男子一样,也是一身白衣。

  瘦弱男子马背上挂着一把旧鞘长剑,高大男人腰间挂着一把黑鞘长刀。

  刀剑这种兵器在江湖上很寻常。

  而王盛兰要找的仇人,是一个能用霸王枪杀人的强者。

  这个人未必用枪,但一定是强者。

  能用七十斤重的霸王枪杀死王万武,不管仇人日常用的是什么兵器,这个人一定很强。

  而江湖上这种强大的高手本就不多,但也不少。

  王盛兰打算一个个找过去。

  或者,打过去。

  快马奔腾,扬起一阵尘土。

  却没有碰到高大男人的白衣上.

  不对,是没有碰到高大男人肩头的小女孩身上!!!

  “吁~”

  刹那间,王盛兰拉住了马匹。

  随后调转马头,目光惊诧看向了高大男子。

  双方在官道上错马而过,对方脚步从未停歇。

  而他肩头的小女孩,身形从未晃动半分。

  而没有强大无比的力量,高大男人肩膀上不可能坐得住一个半大孩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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