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天纵横,从武林外传开始 第93节

就在剑锋和手指碰撞的一刹那,王怜花的手指变幻六次,在紫薇软剑的剑身上点了五下,以隔物传功之法,攻击吕云澄手臂经脉。

吕云澄真气震荡,紫薇软剑弹了五下,卸去那五道指力,不想王怜花第六下并非隔物传功,而是隔空指力,手腕挨了一下。

虽有先天罡气护身,王怜花也并未用全力,但还是有酸麻之感。

当然,王怜花血肉之躯,终归难敌紫薇软剑这等神兵,手指上的护体真气被刺破,被划出一个小小的伤口。

公平来说,两人此次交手是平手,但王怜花是前辈,还见了血,哪怕只有一滴,面子上也是输了半筹。

至于火力全开拼死一战,完全没有那个必要。

两人既没有仇恨,又不是为了武道不顾一切的殉道者,犯不着把命拿出来玩。

“玩命”这个游戏,一点都不好玩,能不玩还是不要玩的好。

王怜花看了看指尖,笑道:“好厉害的剑法,有你这样的女婿,我也不虚此生了!”

俗话说,师徒如父子,王怜花是孙小红的师父,就相当于孙小红的爹,叫吕云澄女婿也没什么不对。

只不过如此一个风采卓然的人物,一开口就玩伦理梗,总觉得怪怪的。

吕云澄满脸黑线,看向孙小红,道:“小红,你爷爷去哪儿了。”

“咳咳~~”

王怜花被噎的咳了两下,他却是忘了,孙小红还有个爷爷,真要讲辈分,他头上可是要多出一个大爷啊。

沈浪那种性子,不在乎什么大辈小辈,王怜花可没有这个兴趣。

充大辈还好,小辈就大可不必了。

正在醉仙楼说书的孙天机突然觉得后脑勺发冷,疑惑的摸了摸脑袋,心说莫不是那个小混蛋又搞出了什么幺蛾子?

……

沈家祠堂。

阿飞今日正式认祖归宗,入了沈家的家谱,算是正式的沈家后人。

沈浪就这么一个儿子,朱七七自是不能让沈家绝后,这几天一直和阿飞搭话,两人的关系还算不错,连“姨娘”都已经叫上了。

古龙笔下的江湖更迭极快,传承悠久的大派不少,代代相传,且代代有名的武林世家却不多,能传三代以上的更是少之又少。

本世界刚好就有两家。

一个是李家。

李寻欢,李曼青,李坏,祖孙三代,李寻欢还有叶开这个徒儿。

另一个沈家。

沈天君,沈浪,阿飞,沈红叶,理论上可以算作四代,沈浪也有公子羽这等出色的传人。

说来也怪,白飞飞自小给阿飞灌输的思想中,虽然有“老爹是大侠”、“老爹很优秀”,但阿飞和沈浪却比较生分,一直没有叫爹。

正式认祖归宗后,阿飞咬了咬牙,别扭的叫了沈浪一声“爹”。

虽然还有些别扭,也算是和和美美的一家三口。

沈浪存不住钱,朱七七却身家巨富,在东瀛隐居的时候,手中还掌握着好几支商队。

本打算去吃顿好的,然后买座大宅安顿下来,不想还没出门,已经有人找上门来。

来人是一个剑客。

黑衣黑袍,黑鞋黑袜,黑巾蒙面,只露出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背上背着一把漆黑的长剑,在太阳的照耀下,看起来像是一个影子。

此人不是别个,正是魔教四大天王中的孤峰天王。

他奉魔教教主之命来中原挑战,已经杀了昆仑、华山、峨眉、巴山四派掌门,对于中原大派的实力颇为失望。

本打算找荆无命论剑,却又听闻荆无命的黄金左臂被废掉了,便急吼吼的过来找阿飞。

虽然不认识孤峰天王,但看他这样子,就是来找事的。

今天是沈家的好日子,沈浪不想见血,上前一步,微笑道:“这位兄台,如果是来挑战的,请回去,如果是别的事,只要不是人命关天的大事,最好明天再讲。”

“我却有一件人命关天的事。”

孤峰天王的声音很沙哑,听起来就像是用指甲挠黑板,有说不出的难听。

这个声音可以吓退无数人,沈浪三人却毫不在意。

哪怕是武功最差的朱七七,昔年也是面对过快活王柴玉关的,哪怕是单独一人面对孤峰天王,她也分毫不惧。

沈浪道:“什么人命关天的大事?兄台家里有人生病了么?我有一位好朋友,非常擅长治病,我可以为你引荐一下。”

“不是我生病了,是你们生病了,我来为你们治病。”

“我们?什么病?”

“头疼病。”

“这个病该怎么治?”

“把头砍下来,头就不会痛了,阿飞,过来受死!”

“你是谁?为什么要杀我?”

“魔教孤峰天王,奉命来取你的首……”

话未说完,一股排山倒海般的巨力汹涌而来,孤峰天王好似秋风中的残枝败叶,被一击轰飞数丈。

沈浪收起右手,冷冷的说道:“滚!”

沈浪是个好脾气,但好脾气不代表没脾气。

自家儿子认祖归宗的大好日子,登门说要灭了沈家满门,沈浪没一掌劈死他,已经是非常宽容非常大度了。

这或许和沈浪不喜欢杀人有关。

虽然没下死手,沈浪还是觉得,过几天该去魔教总坛,和魔教教主谈谈心。

“呕!”

孤峰天王吐出一大口鲜血,挣扎爬起,道:“敢问阁下高姓大名,和阿飞有何关系?”

阿飞露出一丝吕云澄式的坏笑:“他叫沈浪,是我爹!”

“沈浪!你是沈浪!”

孤峰天王惊叫一声,不顾一切的催动残元催命的法门,一溜烟跑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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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0章 沈浪:孙天机,我想和你谈谈

看着孤峰天王逃跑的背影,沈浪摸了摸自己的脸,笑道:“我有这么可怕么?”

沈浪当年是江湖中唯一可以和王怜花媲美的美男子,虽然不如王怜花擅长保养,眼角多了几丝皱纹,但成熟稳重的气质仍旧让人沉醉。

当年的沈浪,身上是少年侠客的洒脱,现在的沈浪,身上是成熟男人的稳重。

左看右看上看下看,沈浪都是魅力满级的帅大叔,和“可怕”二字没有任何关联。

但仅仅是一个名字,便把狂的没边的孤峰天王吓得抱头鼠窜,可见沈浪当初给那些邪魔外道,造成了多大的心理阴影。

事实上,沈浪不仅不喜欢杀人,连动武都不喜欢。

沈浪几乎没杀过人,动手的次数也非常少。

就连他平生最大的敌人,把武林江湖坑的元气大损“快活王”柴玉关,最终也是死在云梦仙子手中,并非死于沈浪之手。

属于沈浪的那十年,他做的最多的还是减少纷争,恢复武林的元气,这才有了百晓生排“兵器谱”的盛况。

只不过在“减少纷争”的过程中,沈浪劝走了很多想要借机生事的阴谋家。

能讲理就讲理,不能讲理就只能动手了。

见识过沈浪那深不可测的武功,不管是上官金虹,还是西域魔教,对于沈浪都无比的忌惮。

孤峰天王何等狂妄,闻听沈浪之名,也吓得抱头鼠窜,不敢多停留半分。

沈浪耸了耸肩,道:“我真的没有杀他的意思。”

阿飞道:“我想起来了,他是那个杀了很多大派掌门的魔教高手,如果那些门派的门人弟子得知他受伤了,他必死无疑。”

朱七七道:“就算那些大派弟子打不过,也能跪在沈家祠堂门口,求沈大侠主持公道!”

沈浪道:“我离开江湖很久了,真的不想管这些事。”

阿飞道:“吕云澄曾经和我说过,每一个混江湖的人,都逃不脱十六个字:人在江湖,身不由己,情仇难却,恩怨无尽。”

“为什么?”

“因为每一个混江湖的人,都会背上一个包袱。

包袱里有声誉、财富、地位、朋友、声色、醇酒,也有负担、横逆、中伤、挑拨、暗算、杀戮。

名气越大,包袱就越重,包袱越重,越难以卸下。

当大侠是一件非常苦的事情,看似所到之处夹道欢迎,实际上却要夹着尾巴做人。”

沈浪面色有些僵,抽了抽嘴角,勉强想到一点好处:“离开这么久,我还有这么大的名声,这或许算是一件好事吧。”

阿飞道:“宣扬你名声的是兵器谱第一的孙天机,目的是用你吓唬上官金虹。

而上官金虹不可能退缩,所以,只要你还在中原,上官金虹一定会想办法对付你。

嗯,这也是吕云澄告诉我的。”

沈浪的脸有些绿,他觉得去找魔教教主谈心之前,应该先去找孙天机谈谈心。

吕云澄就不必了,想来王怜花已经和他好好谈过了。

醉仙楼内,孙天机停下了说书,摸了摸后脑勺,满脸诧异。

后脑勺怎么又发冷了呢!

……

金钱帮总舵,石室。

这间石室和以前一模一样。

一个小小的窗户,两张木板床,一张放满账册和卷宗的桌子。

没有椅子,也没有凳子,甚至连杯盘碗盏都没有。

上官金虹和往常一样,站在桌子前,飞快的翻阅一份份最新送来的情报。

自从沈浪回归中土,上官金虹便缩减了生意往来,加大了对于情报的投入,力求江湖每一个角落发生的大事小事,都会在最快的速度送到这张桌子上。

荆无命静静地站在上官金虹身后,站的笔直,好似一根标枪。

一切都和往常一模一样,只不过细细观察,便可以发现,荆无命腰间的宝剑从右侧变为左侧,那条让江湖人闻风丧胆的黄金左臂,无力地垂下。

这条手臂还在,但已经永远不能杀人了。

荆无命存在的意义,就是为上官金虹杀人,既然他已经不能杀人,那便是没有价值的废物。

金钱帮从不养废物,所以他理应被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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