押送宝藏不仅有大义,还有人情,柳乘风当然不会拒绝。
所以他来了。
他到了鸟不语花不香鸡不飞狗不跳兔子不拉屎的黄石镇,住到了镇上的王大眼杂货铺中。
不是柳乘风不想住客栈,而是黄石镇根本就没有客栈。
王大眼杂货铺后院有两间闲房,房间里摆着一张随时都可能垮下来的木板床,床上铺着已经分不出是什么颜色的床单。
这样一间破屋子,柳乘风却安心的住了下来。
就连心中有鬼,想要杀死柳乘风劫夺镖银的王大眼和老板娘,也都心生敬意。
敬意是敬意,该下死手还是要下死手。
曹仁超通过一系列手段,已经把黄石镇的全部村民都替换成了青龙会的人。
王大眼、老板娘、棺材铺老板赵瞎子,镇外晒太阳的小乞丐,都是青龙会的分堂堂主。
这些人又都受被贬的南王侧妃宫素素的统领。
宫素素麾下有两位高手,一个是“三手仙妪”许煞,一个是她的侍女宫萍。
她们三个当然也是青龙会的人,宫素素甚至能够命令曹仁超。
换而言之,曹仁超虽然是司礼监秉笔太监,实际上早就已经投靠了南王。
南王府、隐形人、青龙会,三者联手在黄石镇布下了一张大网。
如果能把这三千五百万两白银带回去,南王就有了起兵造反的军饷。
如果不能,六十多年前的宁王朱宸濠,就是南王的榜样。
柳乘风忍受黄石镇的恶劣环境,当然不是脑子有病,而是为了探查。
不管是王大眼杂货铺,还是赵瞎子棺材铺,亦或是镇上的狗大户沙大户,全部都探查了一遍。
查来查去,最终还是查到了宫素素。
柳乘风知道宫素素是被贬的王妃,却不知道是哪一位王爷的妃子。
虽然不想生事,但还是送去了拜帖。
……
竹篱柴扉,半院梅花,从梅花竹篱间看过去,隐约可以看到三、两楹木屋。
在柳乘风的想像中,一位王妃纵然被贬,住的地方也应该比这里气派得多。
这位王妃显然不是个讲究排场的人,也不像沙大户那样死要面子,她只要过得平静舒服,就已经心满意足了。
一位被放逐的王妃,一身梅花般的冰肌玉骨,一段无人可知的往事,一个永难忘怀的旧梦,多么神秘,多么浪漫。
柳乘风还没有见到宫素素,就已经对她非常有好感了。
门檐下有一串铃铛,铃声响了很久,才有人来应门。
应门的不是侍女,是老妪。
白发苍苍,整个人都已经干掉了,嘴里的牙齿剩下来的最多只有三五颗。
她叫许煞,号称“三手仙妪”,暗器又快又狠,好似有三只手一般,因此得名。
许煞并没有赶人,反而让宫素素的贴身侍女宫萍带着柳乘风去见宫素素。
……
屋子里没有花也没有燃香,却带着种深山老林的参天古树刚刚被锯开时特有的清馨芬芳。
一个穿着紫罗兰长袍的女人,背对着门,站在一幅“秋狩行猎图”前。
画上画的是一位王者,骑在一匹高大神骏的白马上,弓在手,箭在壶,鹰在肩,扈从在马后追随呐喊,猎犬在马旁跳跃吼叫。
晴空万里,天高气爽,王者的意气风发,流动在纸上。
看画的人缓缓转过身子,露出庐山真面目。
她的头发乌黑光亮,身材保持得很好,风姿也如同以前那么高贵优雅,让人看一眼就沉醉其中。
柳乘风并不是好女色的人,刚想开口问好,却猛然看到宫素素衣服上南王府的印迹,手下意识的摸向剑把。
来之前,凌胜男叮嘱过,一定要小心南王府的人。
柳乘风的手还没有放在剑把上,宫萍的连环快腿还有许煞的暗器,已经打向了柳乘风的要害。
宫素素竖掌成刀,刺向柳乘风心口。
巴山剑派的“七七四十九手回风舞柳剑”威名太盛,她们自然是不肯让柳乘风拿到剑的。
狭小的屋子不利于施展轻功身法,突如其来的偷袭又快又狠,柳乘风似乎已经无路可退。
就在此时,一杆一丈三尺七寸三分的霸王长枪轰碎窗户刺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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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0章 讨喜的丁喜,愤怒的小马
霸王枪。
江湖上独一无二的一杆枪,长一丈三尺七寸三分,重七十三斤七两三钱,枪尖是百炼精钢,枪杆也是百炼精钢。
刺在胸口,那就是碗大的窟窿,被枪杆扫中,至少也会断几根骨头,吐几碗鲜血。
这样一杆枪,本不会出现在江湖中,而是应该出现在战场上。
就算出现在江湖上,用枪的也该是膀大腰圆天生神力的壮汉。
可拿着这杆霸王长枪的,偏偏是个美貌的姑娘。
她叫王盛兰,是“大王镖局”的总镖头“一枪擎天”王万武的女儿,同时也是联营镖局总镖头、“辽东大侠”百里长青的未来儿媳妇。
王大小姐出现在这里,当然是因为押送镖银的是联营镖局。
柳乘风是来探查环境的,王大小姐则是作为先锋官来开路的。
霸王枪法只有一十三招,招式简单凌厉、刚猛霸道,不求招式变化,只以威猛神力伤人。
王大小姐虽是女子,却巾帼不让须眉,脾气秉性比她爹王万武更加适合霸王枪。
轻轻一招横扫千军,却把许煞的暗器尽数扫飞,横扫千军紧跟着的一招直刺,急点宫萍的大长腿。
霸王枪不是寻常的长枪,一枪下去,只需轻轻一抖,这条腿就可以和身体说再见了。
宫萍当然不想失去一条腿,所以她慌忙退避。
失去了许煞和宫萍的威胁,单凭宫素素,当然不可能奈何得了柳乘风。
柳乘风轻轻一个闪身,轻巧的避过宫素素的掌刀,腰间“绿柳”宝剑也随着这一闪身弹入到手中。
王大小姐冷笑道:“这里果然有鬼!”
“这里若是没鬼,老头子就不会派咱们三个来探路了。”
说话的是一个脸上总是挂着笑容的男子,既不是嬉皮笑脸,也不是虚伪的假笑,而是温暖的、真诚的、富有亲和力的笑容。
他叫丁喜,是百里长青的儿子,王大小姐的未婚夫。
百里长青在他出生不久就离开了母子二人,母亲死后,丁喜一个人独自流浪长大。
丁喜并没有为之自怨自艾,反而对生活充满了乐观和希望,脸上总是带着笑容。
正是因为这个笑容,他才被人称为“讨人喜欢的丁喜”。
前些时日,曹仁超设计分化联营镖局,还算计死了王万武。
想要报仇的王大小姐和想要认亲的丁喜,误打误撞参与其中,挖出了卧底归东景,搅和了曹仁超的布局。
丁喜是非常讨人喜欢的,丁喜身边的那个人,可就不怎么讨人喜欢了。
那个人姓马,名叫“马真”,和丁喜焦不离孟,孟不离焦。
马真的眼睛总是瞪得大大的,脸上总是带着一万个不服气的表情,看人的时候,好像总是想找人打架的样子,而且真的随时随刻都会打起来。
正是因为这个表情,他才被人称为“愤怒的小马”。
柳乘风、王大小姐、丁喜、马真,这四个人联手,便是黄石镇上所有青龙会堂主一齐动手,也没有三分胜算。
丁喜笑嘻嘻的说道:“有什么话不能好好说,为什么非要劫镖呢?
我知道一个地方,那里的烧鸡很好吃,我请客,大家好好吃一顿,然后心平气和的谈谈。”
王大小姐白了丁喜一眼,心说你装什么装,联营镖局的镖你又不是没劫过。
宫素素笑道:“你们是不是觉得,已经胜券在握。”
柳乘风道:“你觉得你有胜算么?”
“当然!”
一个尖细的声音传来,顺着声音传来的方向看去,说话的竟然是个白面无须的太监。
曹仁超。
司礼监秉笔太监,青龙会另一位大龙头,天下间最顶尖的高手之一。
随着曹仁超现身,王大眼、小乞丐、沙大户、赵瞎子等人带着数十高手现身,把这座小屋团团包围。
丁喜道:“看来烧鸡吃不成了。”
王大小姐开始咬起嘴唇认得她的人,都非常的奇怪:一生气她就咬嘴唇,为什么直到现在还没把嘴唇咬掉?
柳乘风握紧了宝剑,身子一闪,已经冲到曹仁超身前,宝剑划过一个优美的弧线,刺向曹仁超的肋下穴位。
碧玉妆成一树高,万条垂下绿丝绦,不知细叶谁裁出,二月春风似剪刀。
回风舞柳剑空灵清绝,招式轻灵飘逸,即便存了拼命之心,柳乘风的剑法仍旧分毫不乱。
曹仁超冷笑一声,右手之上笼罩一层冰寒刻骨的寒气,抓向柳乘风的宝剑。
寒冰掌!
曹仁超结合明玉神功的阴寒真气,以及少林武当多门高深掌法创出,既有少林掌法之刚猛,又有武当掌法之绵柔。
一旦被打中,寒气侵入五脏六腑,顷刻之间就会被冻成大冰坨子。
丁喜耸了耸肩:“看来我们要拼命了。”
小马喝道:“那就赶紧来吧!”
“呼!”
小马的重拳轰向了距离最近的王大眼。
王大眼又高又大又粗又肥,而且是个驼子。
他左边的那只眼睛,看起来和平常人没有什么太大的不同,可是他右边的那只眼睛,却像是一个突出在眼眶外的鸡蛋。
小马这一拳,正是轰向他那只大大的右眼。
如此多的高手全力出手,尤其是还有霸王枪这种又长又重的兵刃,不足盏茶时间,宫素素的小院就变成了废墟。
就在黄石镇发生激烈战斗的时候,另一处地方,也发生了一场血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