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请公子帮我夺取三百万两,就回报公子三个问题,这三个问题我一定如实回答。”
“知道你身份的两个人,是两个男人、两个女人、两个太监、一男一女、一男一太监,还是一女一太监?”
“一男一女。”
“你的主子是男还是女?”
“女。”
“那个女人姓王,对么?”
公孙兰咬了咬牙,道:“对!”
“交易达成,还有别的事情么?”
“请公子为我保守秘密,他日必有厚报。”
“我可以为你守住秘密,但作为回报,日后你必须无条件为我出手一次,不问前因,不问后果,全力出手,不死不休。”
“成交!”
公孙兰看了吕云澄一眼,飞速离开了。
吕云澄挥手两掌,以阴柔掌力把上官谨的坟头恢复成原样,大步离开。
过不多时,吕云澄回到了房间,喝着从霍休那里顺来的酒,思索着今日的事情。
今天晚上可谓一波三折,收获颇丰。
首先,好好地打了一场,松了松筋骨,神清气爽;
其次,幽灵山庄很可能已经入局,场面将会越来越大;
最后,确认了红鞋子的幕后之主。
吕云澄方才问的三个问题当然不是白问。
一男一女,排除了内阁、锦衣卫、东厂,说明公孙兰属于皇室势力,主子不是皇帝就是王爷。
主子是女人,皇帝的可能性大大提高。
那些实力比较强的王爷,大多不会和王妃商议重要事情,唯一一个会和王妃商议事情的太平王,忠于皇帝,安分守己,绝不会暗地里成立势力。
主子姓王,这个彻底暴露了身份。
“王”是大姓,姓王的不计其数,但若说有一个人有资格当公孙兰的主子,那必然是当今皇后王喜姐。
这个名字听起来非常的普通,也不是特别有名。
提到贤后,多数人会想到李世民的长孙皇后,朱元璋的马皇后,提到擅长弄权的,那就是吕雉、武则天之类。
但王喜姐绝不普通。
首先,她有一个非常厉害的记录“在位”时间最长的皇后。
自万历六年被册封为皇后,到万历四十八年病逝,一共当了四十二年的皇后。
后宫竞争何等激烈,能当四十二年皇后,风华正茂的时候靠恩宠,人老珠黄靠的可就是手腕了。
王喜姐姿容绝世,才华能力也是颇为不凡。
最受宠的时候,万历皇帝朱翊钧甚至允许王喜姐佩戴刻有“万寿”字样的簪子。
王喜姐勤俭孝慈,是少有的贤后。
她善于规劝调和,多次在朱翊钧面前保护时为太子的明光宗朱常洛,数次劝导朱翊钧褒奖贤良正直的大臣,且时常分出自己的用度赈灾或是发军饷。
由于王喜姐的谏言方式非常婉转,比御史大夫的话好听一百倍一千倍,因此谏言多数都被明神宗采纳。
王喜姐甚至会帮朱翊钧整理奏折。
朱翊钧不想批阅的奏折,都由王喜姐收起来,想批阅的时候说一声,王喜姐就把对应的奏折送来,从未出过错漏。
在吕云澄看来,王喜姐成立红鞋子,主要有三个目的。
一、捞取钱财,充实朱翊钧的私库。
二、挑起纷争,清理不安分的武林人士。
三、查探情报,尤其是那几位不安分的王爷的情报。
不愧是当了四十二年皇后的强人,有点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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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4章 老实和尚,很不老实
“霍休、独孤一鹤、阎铁珊,每一个都不好对付。”
陆小凤看着吕云澄的酒葫芦,面色前所未有的严肃。
只不过是因为面对强敌而紧张,还是因为没酒喝而紧张,可就不一定了。
“确实,有钱能使鬼推磨,一旦霍休大把撒钱,就算是皇帝也会给他几分面子。”
这个世界上很少有什么事情是钱办不到的,办不到只是因为你付出的钱还不够多。
如果霍休放出话去,用一半家产悬赏陆小凤的脑袋,陆小凤绝不可能活过十天。
钱不仅能买陆小凤的脑袋,还能买大金鹏王的脑袋。
在人手不足的情况下,机关就显得非常重要。
为了大金鹏王的安全,必须把朱停请来,把这里改造成一座堡垒。
陆小凤叹了口气,从兜里掏出一张皱巴巴的破纸,在纸上划了个龙飞凤舞的“凤”字,递给了上官飞燕。
“你随便找个人带着这张纸去见朱停,朱停就会跟那个人来的。”
“我听说你们已经很久不说话了。”
“我并没有想跟他说话,只不过要他来而已,那完全是两回事。”
“他不跟你说话,可是一看见你的花押,他就肯跟一个陌生人到陌生的地方来?”
“绝无问题。”
“看来这位朱先生倒也可以算是个怪人。”
“岂止是个怪人,简直是个混蛋。”
上官飞燕翻过纸看了一眼,发现这张破纸竟然是张五千两的银票,忍不住问道:“这张银票还能不能兑现?”
“大通钱庄的银票,当然是可以兑现的。”
“你们本来是好朋友,你用这种法子去请他,他会不会觉得你看不起他?会不会生气?”
陆小凤道:“朱停唯一的好处,就是无论你给他多少钱,他都绝不会生气。”
吕云澄道:“其实我也有这个好处,你要是觉得钱花不完,也可以资助我三五万两。”
“呸,我就算是拿去烧了取暖,也不可能给你!”
“你确定要在这个时间烧火取暖?”
此时已经是盛夏,酷暑逼人,在这个时间烧火取暖,纯属脑子有毛病。
“我烧了烤肉行不行?”
“你身上的银票,连一片肉都烤不熟。”
“我就爱吃生的!”
吕云澄不说话了,陆小凤露出了一个胜利的笑容,认识这么久,终于在斗嘴的时候胜了一次,简直比喝冰镇的醇酒还要爽!
或许实在是太爽了,哪怕让他去赶车,他都一口答应了下来。
三人已经离开了大金鹏王的庄园,吕云澄骑马,花满楼坐车,陆小凤赶车。
陆小凤打了个响亮的鞭花,问道:“吕阴险,你知不知道怎么请西门吹雪?”
“知道。”
“知道?你竟然知道?你在开什么玩笑?”
陆小凤一手赶车,一手捋胡子,听到吕云澄的话,左手差点把胡子拔下来,右手鞭子落在马屁股上,马受到刺激,放了一个大大的臭屁。
“呸!都说拍马屁拍马屁,就这大臭屁,有什么好拍的!吕阴险,说说,怎么请西门吹雪,若是真有办法,我就不用去找大智大通了。”
大智大通是江湖中两个很奇怪的老头子。
一个上知天文,下知地理,古往今来所有奇奇怪怪的事,他都知道一点。
另一个的本事更大,无论你提出多奇怪多困难的问题,他都有法子替你解决。
陆小凤原本就是想去问问大智大通,有没有请西门吹雪出手的办法。
吕云澄笑道:“只要去和西门吹雪打一架,得到他的认可,他一定会帮忙。”
“西门吹雪练的是杀剑,出手绝不留情,比你还要无情。”
“我知道。”
“所以你是让我去死么?”
“他或许不舍得杀你,而且我觉得你应该有办法逃命。”
陆小凤的武功不是最强的,随机应变的本事却登峰造极,逃命的本事也是一绝。
“呸,你这家伙从来都不会说人话!喂,你不是想要和西门吹雪比剑吧?”
“不可以么?你应该知道,剑客和剑客,总是要碰面,总是要打一架的。”
“不是打架,是送命,因为一个狗屁不通的理由,进行殊死的拼杀,输的丢掉性命,赢的高处不胜寒,剑客都是一群疯子。”
陆小凤的声音变得很冷,他从未用这么冷的声音说过话,听起来反而别有几位威严。
“不疯魔,不成活啊,不过我和别人不一样,我有很多剑,打架不一定会拼命。”
“如果你抱着这种心态和西门吹雪论剑,那确实不是打架,那叫送死。”
“这个世界上,武功比我高的,或许有两个,能杀死我的,一个也没有。”
“为什么?”
“因为我打不过会跑。”
吕云澄的武功没有短板,轻功同样没有短板。
近距离冲刺有浮光掠影,贴身闪避有蛇行狸翻,远距离奔逃有凌波微步。
尤其是凌波微步,一边跑还能一边积蓄真气,跑的越远优势越大。
哪怕对方的真气堪比明玉九层无穷无尽,吕云澄还有老酒这匹千里良驹。
狄青麟实在是太慷慨了,吕云澄真的越来越喜欢老酒,就连老酒身上的斑点,现在看着都觉得可爱了一些。
陆小凤觉得这话没毛病,吕云澄虽然剑法高卓,但并非西门吹雪叶孤城那种“苦修士”,好口腹之欲,好讨人便宜,非常懂得变通。
想到此处,陆小凤的心情舒缓了许多,手腕一抖,又是一个鞭花,想要催促马匹快走。
可马匹偏偏就走不了。